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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变之中的“用常得奇”

2022-04-03陈明火

阳光 2022年4期
关键词:桃子诗人

王爱红站在诗歌艺术的高地,实录着日常生活中的“日常”,对一些司空见惯的常事、常物、常景等,采用“在变化中变化”的“幻变”之法,寻找到了“不寻常”的意味。可以说,诗人王爱红的这种“幻变”,获取了“用常得奇”(刘熙载《艺概》)之艺术效果。

在常事里蕴奇想。王爱红的《我们去向一座高山》,题旨明晰,但“波澜幻变,层彩叠出”(顾起纶《国雅品·士品三》):“我记得我们去向一座高山/那里集聚着美丽的风景”(常事);“似乎不是为了登山”(设疑);“是的,我还去过一次/那依然是一个梦/我的家乡是一片平原”(奇想)……在此,诗人没有直接写“去向一座高山”,而是去向“一个梦”、家乡的“一片平原”,暗指“我们”去了梦想的高地、精神家园的高地,抑或一种崇高的境界等——在前去的途中,自如地感觉到:“路也是平直的而不崎岖/虽然一座山也没有,但是/山上的风却是存在的。”尽管诗人自觉去的地方“一座山也没有”,其走向高处之胆识与勇气,必须面对“山上的风”(暗寓了前去时的艰难险阻)。这里,诗人意在人的一生之中要想获取生命的最高价值,达到理想的境界,必须有“去向一座高山”的动机与百折不挠的雄心壮志。而后,在“我们去向一座高山”的余味未尽之际,又在“幻变突兀处”(袁宏道语)引出新的意绪。

王爱红的《暮秋之旅》的“之旅”中,有意识地省去了所有的经历(常事),只重在若干不同的“感觉”(奇想)。比如:

终于感觉到/昨天的阳光/热烈如恋人//终于感觉到/那沉重的绿/并不是负担

在此基础之上,王爱红在美好的“感觉”里将“暮秋”的“阳光”“绿”(景)以及尾节“晚秋的寂寞”“收获后的失落感”(情)巧妙地融汇在一起,给人的是大自然与人之内心的共鸣与惬意。诗人的这种巧构(包括前文提到的“省略”了旅途的经历,即常事),可视为一种“用常得奇”中的另类的“幻变”。

在常景里藏奇思。诗人汪国真曾说,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但这种“熟悉的地方”(常景),却能让诗人奇思妙想,“幻变”自如。譬如晚唐诗人来鹄留下的与众不同的《云》:“千形万象竟还空,映水藏山片复重。无限旱苗枯欲尽,悠悠闲处作奇峰。”诗中,未人云亦云地赞赏云之闲情逸致,却站在低层劳作者的角度贬抑了闲云:纵有“千形万象”“藏山映水”,却不见雨意(常景),并借以暗暗地贬斥似“悠悠闲处作奇峰”的闲云一样养尊处优、不问苍生的权势者(奇思)。同样的,王爱红在《观庐山瀑布》一诗里,亦蕴含有不同凡响的奇思:一,“变”李白“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人见人爱的超级夸张,用一个信手拈来的新奇比喻“像一位干巴老头的山羊胡”作为诗的开场白。在第一节里,诗人依托喻体“山羊胡”,围绕着“庐山瀑布”与李白的诗句“飞流直下三千尺”,顺势抓住时光的“倒流”——“从天上到地下/从现在到唐朝,应该有三千尺”,可说是在“这是大好山河的底色”里,继续出奇思、出新意。二,“变”一般人的即景生情,以“反常合道”的笔法,直接表明“现在,我证实/庐山瀑布是可染先生画出来的/它与所有的瀑布一样都是小孩撒尿”(第二节)。此节中的“小孩撒尿”与诗前的“山羊胡”之喻体的超常规运用,无疑为诗篇增色添彩了。有了这样鲜活、新颖的喻体,再与诗人的“庐山瀑布是可染先生画出来的”超然想象交融在一起,其“味外味”“旨外旨”也就接踵而至了。不仅如此,诗人还就著名画家李可染先生之画笔,在第三节里继续生发常人难以想到的一些奇思,可继续让读者产生无尽的联想:“先生是精确的,笔法总是颤颤巍巍/看上去似乎要折断,但是/藕断丝连。有人称之为老辣/有人还在捻须。有人长吁短叹/有人就是一滴水,不,是一颗星星/从天上到地下,失落的心情/滑落了不止三千尺呀。”

在常物里见奇情。一首《车过官公烟站》,所要叙述的,无外乎是“我”所乘坐的车要过“官公烟站”,“我”看到了“官公烟站”,自然地想到了“烟叶”(常物)。而“请把车开得慢一点/让我回想一下/捋烟是烤烟的一个过程”(奇情),便是所要“回想”之重点了。诗人为了突出这个“重点”,以变常、渐变或嬗变之笔法,让我们随之回到“我”的青春岁月:“十六岁是一片嫩叶/需要开展/像烤烟一样接受考验。”这几句经过诗人的精度提纯后,我们可以领悟到不同的闪光点:从修辞的角度看,暗喻、明喻(“是一片嫩叶”“像烤煙一样接受考验”)与借代(“嫩叶”代人)的灵活运用,使诗句于简洁中呈厚实、“点叙”中显生动;从过往经历看,青春年少“捋烟”(即“烤烟的一个过程”),暗示“十六岁”(人)与“嫩叶”(物),均要“接受考验”,妙用了意象叠加;从时空感看来,过去“捋烟”的经历与眼前的感觉交相辉映,灵动地运用了现在、过去与现在时;从引文后的诗句看,是“我”高中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而更重要的是在工作之中遇到了一个“她”,可谓抚今追昔,情不能已——这才是“奇情”的重中之重:“而另一片同样的叶子/仿佛早有安排/在这里等着我/她愿意和我绑在一起/我也愿意/哪怕是烤焦了/化成了烟/初恋如铁树/虽然难以开花/但是无法改变。”

我们知道了“她愿意和我绑在一起/我也愿意”,可以放下诗前“烟站”“烟叶”包括“烟民”的“点叙”,自如地进入一段难以忘怀的“初恋”之中,体悟诗人对“另一片同样的叶子”之细致入微的诗意发掘,回味一种挥之不去的美好感觉。诗中,“我”与“她”如同两片“烟叶”均“接受考验”,不在乎“烤焦了”,甚至“化成了烟”,暗寓“两情”之真纯之浓烈,值得“我”铭记于心。

在常句(“一只蝉/在我家的纱窗上/鸣叫”)里获奇趣。诗的开头,诗人没有添加任何的修饰语,直截了当地叙述所见(“蝉”,扒在“纱窗上”)所闻(“蝉”,在“鸣叫”)。这种直白的叙述有点儿像李白的“床前明月光”,人皆呼之欲出(当然,“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情趣,非人皆得之)。这就是说,王爱红的直白叙述,他人亦可叙述,但在“蝉”与“我”的两情依依,且互为知己者悦之,“奇趣”是从自己心窝窝里飞出来的,非他人能得之。

“蝉”,是个歌者,“像是引领一首歌/一首高亢的夏蝉大合唱”(第一节),呼应诗前的“鸣叫”;“蝉”,是个面对“我”的歌者,“是为我而歌”(第二节),这就意味着“蝉”之“鸣叫”与他人无关,给读者来一个一反常情的“无理而妙”(贺裳《咒水轩词签》);“我”对“蝉”有了好感,便“靠近她”(“蝉”之代词“它”变成“她”,拟人化了,显亲近之感),想看看眼前的“她”与家乡曾见过的“羞于称谓的蝉”的“她”,“是不是有所不同/有所改变”(第三节),为下一节作铺垫;“我”收住了无羁的联想,“轻叩门扉/她戛然而止”(第四节),以写实的笔触,凸显了“蝉”之灵敏度与警惕性;“我”眼中的“蝉”,“倏忽飞走了”(尾节)。只因“我”不忍“蝉”的离去,便开窗探视,“看见一张细细的网/扬起一千只手”(“网”之千只眼,在通感中幻成“千只手”),“我”终于明白了“蝉”飞走的原因。好在“网”的企图落空了,“我”所心怡的“蝉”又“鸣如沸”了……

《夏蝉》,以细处摄神的精彩描述,传递“我”的一番好感与情趣。如此一来,“蝉”在“我”的眼中,是一只“蝉”;在“我”的心中,是一个值得“我”亲近的“她”。其间所暗蕴的情趣尽在层层叠叠的幻变之中。

从常句“一只桃子”里觅得奇趣,是非常难的。诗人有了“幻变”之术,就敢于迎难而上。他的《列车上的桃子》,本来是图案上的一只桃子,却写得神采飞扬、逐新趣异:“一只桃子/一只谁的桃子/留在茶几上”(活灵活现)、“茶几就像一片伸展的叶子”(比喻超然)、“经过了几番相互礼让之后/饱含着真诚的微笑和心灵的满足”(细节逼真)、“这只甜蜜的桃子/在每一站/都被下车的旅客潇洒带走”(虚实相生)、“新上车的乘客/坐到我的身边/你发现这只桃子了吗/这只玻璃的桃子/桃子的玉”(常物,已入心了)……

在常语(“白天”)里显奇妙。“白天”,如同所有的名词一样,并无什么特别新鲜之处。只有将之放在一个合适的地方,方能尽显名词的风采。比如陆游曾让几个名词组成了千古名句“楼船夜雪瓜洲渡,铁马秋风大散关”(《书愤五·其一》),连用意象之组合,展示了两幅意境开阔、气势非凡的画卷。王爱红亦善于在变化之中活用名词,只不过没有像陆游那样将几个名词巧妙地排在一起,而是别出心裁地将“白天”置于《参观泾县红星宣纸厂》一诗里,让“白天”与“泾县红星宣纸厂”(地名)、“宣纸”(物名)及“草叶”“树枝”(制造宣纸的材料)、“他们”(劳动者)等组合成诗句,并构成全诗,让读者获得不一样的奇妙之感。比如:

“白天”(诗的开头),“从草叶上/从树枝上升起”。“白天”,既指白昼,又代指诗人参观的泾县红星宣纸厂里所生产的“宣纸”(暗含生产宣纸的“他们”);

“宣纸”——“他们/抽取一张又一张宣纸/像创世的神,像/制造的白天一样多”。诗句中的“他们”,即敢于创新的劳动者。经过“他们”不懈的努力,“白天”与“宣纸”已融为一体;

“宣纸”——“他们在制造/有史以来最大的宣纸”“像整整一个白天一样大”,拓展了“白天”的比喻义与引申义,间接地礼赞了制造“白天”与“宣纸”的“他们”;

“白天”,即“干干净净的白天”——“我看不清有多少人/有多少赤膊的力都聚集在这张宣纸上”“这里面没有写字绘画的人/甚至没有一个文人”“他们都是文人/全天下的文人都在这里/把一个干干净净的白天高高地抬起”……诗人在一种诗性的比较之中,也就是在“我”的深层感悟里,直接歌颂了辛勤的“他们”用自己巧夺天工的双手,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干干净净的白天”。

“常语”入诗,贵在“幻变”无羁、妙趣橫生。如“微风”,常语也,但“微风”经过诗人的诗化处理,让“微风”有了奇妙的感觉:能在一个夜晚“吹圆了月亮”(《中秋之夜》)。像这么被诗人诗化了的常语比比皆是:“曲子”——“有无数曲子涌满/颤动的叶片”(《吉他》);“星星”——“随便把天上的星星抓几把/在地上布下迷阵/那就是我们的城市”(《夜航》);“鱼儿”——“如果说鱼儿是会飞的鸟/那么这就是水鱼的天”(《趵突泉观鱼》);“书”——“书架上的那些书就好比琴键/没有琴键整齐/但比琴键多”(《一架书橱》);“秒针”——“不停地走动的秒针/像一匹负重的马”(《不停地走动的秒针》);“苦”(一种味觉)——“那种难耐的苦,苦的反面/就是臻于极致的甜”(《苦苦菜曲曲菜苦叶菜等》)……这里,只提到名词。其实,在王爱红的诗中,其他的一些动词、形容词、数量词、代词与虚词等,均有“得奇”之处。

诗人王爱红的“用常得奇”,尽在自由自在的无穷幻变之中。这种“得奇”与“幻变”,并非唾手可得。依诗人王安石之言,定然是“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题张司业诗》)。是啊,为诗者,应像王爱红一样有对诗歌的敬畏之心,有对诗歌的精耕细作之心,否则,就无甚“幻变”与“用常得奇”可言了。

陈明火:中国诗歌学会会员。已出版著作《挑剔名作及评点》等,在国内外刊物发表作品,有作品被译成英、日、俄、希腊等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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