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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虚构的N种方式

2022-04-01石舞潮胡青宇

文学教育 2022年3期
关键词:修辞叙事结构

石舞潮 胡青宇

内容摘要:关于文学虚构,有许多问题值得探讨。其中最具实践启发意义的是文学的虚构方式——即文学创作的各个阶段、作品的各个层面是如何进行虚构的。本文拟从文本创作实践出发,对文学虚构的方式作一个初步的归纳,以期有助于形成对文学虚构方式的系统性认知。

关键词:文学虚构 结构 叙事 修辞

文学具有虚构性是一个理论常识。韦勒克与沃伦指出:虚构性、创造性、想象性是文学的突出特征。[1](P13)文学的虚构性,决定了虚构行为在文学文本中无处不在。

一.结构性虚构

文学文本中最容易识别的虚构行为是结构性虚构。

在文学虚构行为中,我们最熟悉的是那些有明显标志的完全虚构。比如童话故事、神话传说等,经常用“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遥远的地方”等虚构标识,来表明作品自身的虚构性:其时间、地点模糊不清,人物来路不明,或者根本就属子虚乌有;其作品从情节结构到具体细节,无一例外都是杜撰的。作者以置身事外的姿态——只充当故事的记录者,而不是叙述者——以第三人称叙事;作品也以此划清了与现实的界线,宣示了本故事纯属虚构。这种公开宣示,已经成为了作品虚构的约定俗成的标志。这类文本的虚构性,因此也一望而知。比如《西游记》、《一千零一夜》等。这类作品“虽极幻妄无当,然亦有至理存焉”,[2](P312)所以深得读者喜爱,拥有广泛的读者群。

另一种我们比较熟悉的虚构行为,是以写实为名的部分虚构。这类作品经常以真实的历史或现实人物、事件为噱头敷演成篇:其主要人物、事件是真实的,是有据可考、有史可查的;故事中的配角与次要情节以及具体细节,则全盘虚构。这类作品,以写实掩护虚构,以虚构充实细节;作品实中有虚,虚中有实,往往让人虚实莫辨。正如清代狄葆贤所说:“文之至实者,莫如小说;文之至虚者,亦莫如小說”。[3](P238)在创作实践中,创作者对自己这种虚实结合、以实驭虚、以虚充实的手法也毫不避讳——他们就像讲述历史事件一样,一本正经地讲述着那些夹带在历史事件中的虚构的人物、故事。例如《水浒》,活跃在其中的一百单八将,除了宋江一人有史可查之外,其余诸多人事皆属虚构。因此,金圣叹说:“《水浒》是因文生事……,只是顺着笔性去,削高补低都由我。”[4](P245)

文学作品内容的完全虚构或部分虚构,这种结构性设计对作品的生成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即使是部分虚构,其虚构的次要情节、人物以及生活细节,在作品中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不可或缺的,是推动主要情节发展、推动主要人物行动的动力因子;与主要情节或人物相比,它们同样具有结构性功能。因此,我们可以把这两种虚构方式统称为结构性虚构。

至于那些标榜忠于现实的现实主义甚至自然主义文本,虽然从作者的主观意图乃至文本的具体表达,都努力追求反映客观现实,但由于创作者个人的价值倾向的影响,及其对现实认知水平的限制,文本必定在创作过程中不断地偏离现实,距离客观现实本身越来越遥远,从而在不自觉中完成了其结构性虚构——最终,完成的作品自身作为一个能指的系统无法确指客观现实。此类文本,其中每一个事件,每一个人物,乃至每一个细节,都可能是真实的,是能够与客观现实相对应的;但所有这些真实的细节合成的宏观叙事,却可能是一个虚构的非真的陈述。因为,所有的事实都是可能经过了精心筛选的,是按照主观意图刻意编排的。

对此,沃尔夫冈·伊瑟尔有过颇具启发性的论述:他认为文学的虚构行为主要体现在“选择”、“融合”上。“选择,作为一种虚构行为,揭示了文本的意向性……文本的真实性的获得,是以牺牲经验世界的真实性未代价的。经验世界的那些被选择的因素,被文本挪用以后,它们实际上不再具有那种作为原系统有机组成部分的客观性了。”[5](P19)因为任何事物的存在并发生作用都是有条件的,而选择则使材料从它原生的现实环境中被“孤立”出来,被“隔离”了与其原生环境的有机联系,从而丧失了其原本具有的意义和功能——当它被置于文本世界中,它会在新的环境下产生全新的意义和功能。所以,当被选择的材料在文学文本中仍然被当作指向客观现实的能指之时,其功能和意义已然具有了主观意向性,即被虚构了。“融合”,即使各种的不同因素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是在选择的基础上更进一步的虚构行为。它将来自现实的各自孤立的材料、各种耦合的碎片,按照作者的主观意向重新编排、整合成为一个时间上连贯的,逻辑上关联的序列,从而完成了对现实的重构——建构起了一个看似真实却又不同于历史与现实原貌的文本世界。“融合,展开了一张无形的网,强不类为类,使文本中那些或造作、或突兀的因素得以消弭化解”,[6](P21)因此,“无论什么时候,只要现实一旦被转化为文本,它就必然成了一种与众多其他事物密切相关的符号。因此,文本理所当然地超越了它所描摹的原型。”[7](P15)这种对现实原型的超越,就是虚构。

伊瑟尔所说的“选择”“融合”,与巴赫金的“孤立”与“隔离”说有异曲同工之妙。巴赫金指出:文学不是对生活现实的复制,而是用现实生活的材料来重新建构一个世界。[8](P15)他们都从创作过程上揭示了标榜写实的文学文本的结构性虚构。只不过,这类文本的结构性虚构因作者对其虚构行为的不自觉或有意掩饰而更加隐蔽而已。

二.叙事性虚构

文学文本中最能营造真实性幻觉的虚构行为是叙事性虚构。

从时间运动来看,任何叙事都必定是事后叙述。于是,叙述者必须在没有任何实体性存在物的情况下描述对象,因而,他只能借助语言符号对其进行重构,才能使之以语言形式呈现出来。这个重构过程,必定具有虚构性。大卫·戈尔曼在《虚构理论》中比较详尽地归纳了文学文本叙事的八种虚构性技术手段:全知叙述;使用自由间接话语或内心独白;使用无先行词的前指代词;动词时态和时间副词的去时间化;使用仅仅是为显示内部编年的时间;使用指示语和空间副词仅仅是为显示框架内部的指涉;不区分叙述者与作者;使用层次越界、副文本标记等。[9](01)

在写作实践中,为了营造“真实”的幻觉,作者往往毫不避讳地行使自己虚构的特权——采用第一人称叙事,即“不区分叙事者与作者”,以便随时虚构叙事者与作品中人物、事件的关系,给人以他正在讲述亲身经历幻觉。作者以这种祛虚构的方式为自己创造了一个虚构的空间——对于有经验的读者来说,这并不是作品写实的承诺,而恰恰是其虚构的标志,是作者与读者之间开始虚构的约定。作者正是以这种方式,宣示了其在作品的虚构性。

叙事性虚构的更明显的方式,是叙事者直接篡夺主人公身份——冒充作品的主人公以第一人称叙述;假装主人公本人正在对读者讲述他自己的亲身经历。此刻,作者似乎置身事外,只是一个故事的忠实记录者;叙事的是作品的主人公,他讲述的是自己的亲身经历;而事实上,叙事者是作者虚构的,作者才是终极的叙事者——他虚构了一个叙事者来代理他本人讲述事件,并以叙事者讲述亲身经历的方式让叙事者完全代理了作品主人公的身份并代他发言、代他行动。正是通过这样的双重代理,作者轻松穿越了叙述者与作品人物间的身份界限,获得了大尺度的虚构空间与表达自由:现实环境、人物关系、人物内心世界等等,尽在作者掌握之中。这种篡夺,表面看起来更能营造真实的幻觉,实则是更明显、更不避讳的虚构。

与第一人称相比,第三人称叙事传统上就是历史表现和解释的基本范式,被认为具有中立性和客观性。但事实上,第三人称叙事也远非一个中立的话语范式,而是一种理解和表现周遭生活世界的言语方式;从话语行为的意向性、施为性结构来看,任何话语表达都必定带有主观意向性——即虚构性。因而,在文学文本中,即使作者全程采用相对“客观”的第三人称叙事,虚构在叙事过程中也不可避免,甚至比第一人称叙事更有过之而无不及:

首先,第三人称叙事虚构了一个独立的叙事者正在作品中对读者叙述——他是文本世界里的一个沉默的旁观者;他虽然没有参与事件过程,但他见证了事件的始终。第三人称叙事,取决于这个虚构的叙事者的存在。“是谁在叙述小说?”沃尔夫冈·伊瑟尔宣称:“不是作者……而是叙事者,他是作者虚构的一个人物,作者将自己变身为这样一个人物”。[10](00)这个虚构的叙事者,即是作者的替身——他代理作者进入了文本空间。“真实存在的作者不是,也不可能成为虚构情境的一部分,真实与想象之间的鸿沟将作者与作品分隔开来。因此,叙事作品的作者不是作品的叙事者。”[11](00)

其次,在叙事过程中,为了获得大尺度的虚构空间,作者经常操纵叙事者以全知视角叙事——叙事者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他可以自由地出现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充当事件的目击证人;他不仅对事件的来龙去脉了如指掌,而且洞悉作品中人物任何细微的情感、心理活动。这如何可能?当叙事者在文本中表现得万能全知,这段叙事的虚构性也就暴露无遗了。“在标准的第三人称叙事中,作者假装做出施为性动作:XX给我们讲了个故事……为此,他假装对……做了一系列的假设”。[12](00)

文学叙事最具戏剧性的虚构行为是转换人称叙事——叙事者在各种身份之间自由穿梭,不断变换自己的人称视角,以便自己成为不同角色的代言人,就像一个独角戏演员在舞台上同时扮演多个角色。这是一个人的狂欢,是叙事的表演。正如布鲁克斯和沃伦所说:“小说是进行中的生活的生动体现——它是生活的一种富有想象力的演出。”[13](P02)

我们所说的人称,是与英文中的persona相对应的,而persona的意思是:The outward character a person takes on in order to persuade other people that he or she is a particular type of person——即伪装的外表、人格面具、人物角色。因此,爱尔兰著名学者泰特罗在谈到文学中的表演性时说道:“表演者或演说家必须选择是用第一还是第三人称来对听众或观众进行演说,就像作家一样;‘人称’(Person)这个词源于“persona”,意思是一个面具。西方的语法范畴都来源于表演。所有的再现都是一种表演。”[14](P92)如果说人称是一种伪装的外表,就像一个面具的话,那么转换人称叙事就像是演员戴上不同的面具,代表不同角色演出。虽然出场的角色有许多个,但实际的表演者只有一个,那就是叙事者本人——他不是在文本之外向讀者叙事,而是进入了文本中篡夺了其中所有角色的地位并代他们演出。当然,作者始终是这场演出的总导演。作者为了方便虚构而采用了转换人称叙事这种表演性的形式;也正是的这种形式的表演性,充分揭示了转换人称叙事自身的虚构性。

三.修辞性虚构

文学文本中最微观、最经常、最普遍的虚构行为是修辞性虚构。

文学虚构行为不只限于叙事性文本,非叙事性文本同样存在虚构行为。只是这类文本的虚构通常不是通过结构安排或叙事技巧来实现的,而是通过语言修辞来实现的。语言修辞在文学的虚构行为中,属于微观的虚构行为,因而常常被研究者忽视。事实上,作为一种虚构行为,修辞性虚构在文学文本中是普遍存在的,它应该被视为文学虚构的基本方式——所有的修辞都是虚构行为。

修辞性虚构行为,经常发生在文学文本写景、状物、抒情或描摹人物形象的时刻。由于语言表达的局限性,有限的词汇和通用的表达方式似乎总是无法穷尽自然奇妙的造化,无法淋漓畅快地传达人类复杂的思想情感。于是,在词不达意的时刻,作者就会求助于各种修辞手法(最常见的就是比喻、夸张、比拟等)来重构对象——赋予对象以其自身所没有的或与之不相适应的特征,使之更加形象化更加接近人们的感知经验。这个过程,即是虚构。在每一种修辞格中,我们都能看到这样的虚构行为:

比拟修辞,直接赋予事物以其自身所没有的特征,其虚构性不言而喻。例如“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虚构了花具有人的交往能力,继而用花的交往反应来展现人的心理与情感;一问一不语,看似自然交往,实则纯属虚构。夸张则把事物的特征放大或缩小到与其自身不相适应的程度,从而完成了对事物的虚构。“燕山雪花大如席,片片吹落轩辕台”,用夸大的修辞手法虚构了雪花的形体,拉开了燕山雪花与现实的距离,让人在虚构的景象中体验到了北方大雪带给人的震撼与惊叹。比喻格本体和喻体之间,原本是没有任何直接关联的——它们之间的关联是由作者的主观联想撮合起来的。换句话说,本体和喻体的这种关联是由作者虚构的。“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这个比喻格中“愁”和“一江春水”本无直接关联,但由于作者的虚构,读者就把这二者密切关联起来了,并经由“一江春水”的具体情状体会到了作者的“愁”这种不可具体感知的情绪。中国古典的文学批评实践中,把这种手法叫作“虚笔”“虚写”,倒是一语道出了其虚构的本质。

在文学文本中,修辞性虚构的“虚写”,不但没有妨碍读者对其表现对象的把握,相反,由于这个虚构过程给予了读者另一个更加熟悉的更加具体的感性对象,于是,虚中生出了实——读者能够通过后者的具体形象,更生动地感知、体会前者。

当然,修辞性虚构不只包括具有特定格式的修辞,也包括一般的语言修饰行为。其中最微观也是最普遍的修辞性虚构是通过用词的褒贬来实现的。比如,形容一个人聪明机灵,可以用“足智多谋”,也可以用“诡计多端”。很显然,这种近义词的褒贬色彩,是作者强烈的主观倾向性的表达——以主观倾向性认知去描述客观对象的行为,必定不可避免地偏离对象的本质,呈现给读者的并非对象的原貌,而是虚构的面目。正是由于作者的主观倾向性差异,聚集梁山的同一群人,在《水浒英雄传》里被褒扬为“侠客”“英雄”“绿林好汉”或“义军”;在《荡寇志》里则被贬称为“乱民”“草寇”“流匪”“逆贼”。这种微观的修辞性虚构在文学文本中俯拾皆是,此处就不再赘述。

虚构在文学文本中无处不在。文学文本的虚构不是单一层面的,而是从宏观结构到微观修辞的系统性虚构。也正是文学文本的系统性虚构行为,创造了一个个远离现实的审美世界,并以此引领人们超越现实从审美之维观照现实,从而更深刻地认识世界,更生动地感知世界。恰如米勒所说:“文学通过离开现实而返归现实(Literature returns to reality by leaving it)”。[15]

参考文献

[1](美)韦勒克、沃伦:文学理论[M](刘象愚译).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10.

[2]谢肇淛:《五杂组》[M],上海:上海书店,2001.

[3][4]郭绍虞:《中国历代文选论》第四册[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5][6][7](德)沃尔夫冈·伊瑟尔:虚构与想象[M](陈定家等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11.

[8]王先霈、孙文宪:文学理论导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

[9]张新军:虚构离现实有多远——文类理论新视角[J].外国文学,2011-01.

[10][11][12](美)多里特·科恩:论虚构性的标记:一种叙事学的角度[J](刘丹译).广州:《叙事(中国版)》,2011-00.

[13](美)布鲁克斯,沃伦:小说鉴赏[M].冯亦代,等译.北京:世界图書出版公.2006.

[14](爱)泰特罗:本文人类学[M].王宇根,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

[15]Miller,JHills .The Form of Victorian Fiction: Thackeray,Dickens,Trollope,GeorgeEliot,Meredith and Hardy.

本文为2020年度江西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项目《文学修辞的虚构性研究》(ZGW20107)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九江职业大学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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