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破解“关键少数”监督难,淬炼“一把手”政治品格
2022-03-31曾勋黄凯
曾勋 黄凯
2021年4月,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通报:自贡市大安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大安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吴革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通报显示,吴革不仅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还在干部任用中收受财物,并为违法犯罪分子充当“保护伞”。
作为公安分局局长的吴革本应肩负打击违法犯罪的责任,他却和违法犯罪分子沆瀣一气,充当了他们的“保护伞”。调查查明,吴革违纪违法金额共计600多万元。吴革忏悔说:“自己的敬畏之心以及遵章守纪的意识越来越淡薄,以至于只要有人来送自己就敢收,所以就导致了自己越来越滑向犯罪深渊。”“如果我不是公安分局‘一把手’,那些商人也不会来找我,我也不会违法犯罪……”
2021年,自贡市纪委监委紧盯“关键少数”,着力攻坚“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取得了较大的治理成效和制度成果。吴革案件的查处体现了自贡市委、市纪委监委构建起“1+3+6”监督体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取得的成效。
2021年初,自贡市委召开以案促改暨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精选18个“一把手”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编写《自贡市有关单位“一把手”违纪违法典型警示教育读本》,以全市近年来查处的“一把手”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扭曲的权力》,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一名自贡的参会干部表示,为持续强化监督执纪、紧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自贡市纪委监委坚持制度先行,并深入剖析“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汲取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这样,抓住权力集中的“关键少数”,发挥了扭住“关键少数”、对症治疗顽疾、便于操作执行、层层示范带动的作用。
“办案也是最有力的监督。”自贡市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程林向记者介绍,在吴革一案中,专案组围绕其作为大安公安分局“一把手”的权和责进行分析研判,既彻底查清问题事实,又注重发现系统漏洞,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针对“权”,自贡市纪委监委紧盯“三重一大”和执法办案,在查实吴革违规选人用人、干预执法活动、徇私枉法等问题的同时,也发现了“一把手”操控决策、“八小时之外”监督存在盲区、执法审核和执法监督流于形式等方面的问题;针对“责”,则是紧盯吴革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重点看对党中央精神认识是否到位、工作是否到位、责任是否到位,查实了其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搞形式装样子、各项工作整体滞后,管党治警不力、队伍纪法松弛等问题。
在以案促改的过程中,自贡市纪委监委通过从思想、行为、危害等角度进行剖析,跳出了“就案说案”的局限,让大家更深刻地认识到加强“一把手”监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找准监督“发力点”提供了有效支撑。
大安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指出,全区深入开展吴革案以案促改工作,并推动“学查改做”一体落实,以案促改,以案促学,抓早抓小,落实“一把手”监督规范,做到以案促防。
“作为党委书记,要切实扛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落实重要工作‘四个亲自’要求……”前不久,针对中心组学习、年度述责述廉等制度的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荣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杨龙对4名单位“一把手”开展专题约谈,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纪委书记约谈党委书记,是荣县“抓书记、书记抓”压实主体责任、推进工作落实的实招硬招之一,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实施重大发展规划、推进重大项目、执行重要制度等情况,荣县纪委监委通过认真开展政治谈话、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开展专题会商等方式,与被监督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面对面溝通、互通研判情况、共同解决问题,进一步督促推动被监督单位查找履责行权、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推进问题整改工作有效落实。2021年以来,荣县纪委监委已开展政治监督专项督查328次,发现涉及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24个,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2件2人。
“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应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带头管班子、带队伍、严执行、保落实……”近日,沿滩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在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监督单位存在以主任办公会议的形式代替室务会对本单位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的情况后,纪检监察组随即对该单位“一把手”进行谈心谈话,要求其按照谈话内容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同时,向有关单位发放《监察建议书》,并以此为契机,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
2021年以来,沿滩区纪委监委牢牢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协助区委细化落实“1+3+6”监督规范的任务分工,明确12名责任领导和13个牵头单位,制定59项具体举措,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示范效应。
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较好地破解对综合监督单位情况不明、了解不够、聚焦不准等问题,富顺县积极推行派驻机构“驻点监督”制度,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日常监督“探头”作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2021年以来,全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23个单位开展综合驻点监督,发现问题64个。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各部门举一反三,对照问题进行整改,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一个单位、一个地区的工作起着统领全局的关键性作用。”自贡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在介绍出台背景时讲到,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多次提出明确要求。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要重点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
因此,自贡市委结合近年来管党治党实践探索,以问题为导向,以破解权力运行“出轨”“脱轨”难题为切入口,创新出台1个《意见》、3个《纪律规范》和6个《工作规范》,构建“1+3+6”监督体系。其中,《关于全面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意见》全文包括“总体要求、监督重点、监督措施、监督机制和工作要求”5个部分、共16条。结合近年来巡视巡察、日常监督、执纪问责、审查调查等发现的突出问题,分层分级列出正面明责9项清单和负面提示32项清单。
3个《规范》由市委常委带头执行,在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民间借贷,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等方面率先示范、廉洁用权,各级“一把手”及其班子成员对标执行,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
“1+3”监督规范,旨在从严从实抓好市委常委班子及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队伍建设,以上率下、层层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正确履职行权用权,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监督规范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进行总体谋划部署,着力构建针对性、操作性、示范性强的監督体系。
在此基础上,自贡市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摆在突出位置,细化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部门职能监督、引导群众监督、整合其它监督等5项监督措施,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和党委办公室、组织、宣传、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的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互通情况和分析研判,明确审查办案、“三责”约谈、“纪巡”联动、专项“体检”、班子成员相互监督、监督成果共享运用等6项监督机制,把“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落细落小到具体举措上。
2021年,党中央出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后,自贡市结合贯彻落实《意见》情况,对市委出台的全面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1+3+6”监督规范重点任务进行统筹谋划和整体推动。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将把‘严’的思想、‘严’的标准贯穿日常工作和生活始终,不断拧紧思想防线总开关。”自贡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高展如是说。
荣县纪委监委对单位“一把手”开展专题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