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对董仲舒“正其谊不谋其利”内涵的阐释
2022-03-27乐爱国
乐爱国
关键词:朱熹;董仲舒;正其谊;明其道;功利
摘 要:朱熹推崇董仲舒“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既讲“正其谊,则利自在;明其道,则功自在”,又讲“无欲利之私心”,既就心性而言“仁义未尝不利”,又就现实而言“仁义未必皆利”,既反对把义与利对立起来,又反对把利与义混为一谈,对后世影响很大。但是,董仲舒所言以及朱熹的推崇多被误解为把义与利对立起来而否定功利。康有为赞同董仲舒“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并进一步提出“取利而和,则谓之义”,超越了朱熹,但仍需作更为深入的理论贯通和阐释。
中图分类号:B24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2435(2022)02-0010-07
Zhu Xi's Interpretation of the Connotation of Dong Zhongshu's "Seeking Righteousness Is not for Benefit"
LE Ai-guo(Department of Philosophy,Xiamen University,Xiamen Fujian 361005,China)
Key words:Zhu Xi;Dong Zhongshu;seeking righteousness;understanding the way;merit and benefit
Abstract:Zhu Xi highly praised Dong Zhongshu's claim that "seeking righteousness is not for benefit;it is essential to understand the way and neglect the merits". Its connotative meaning is "there is benefit in seeking righteousness;there are merits in understanding the way". Also,Zhu Xi once said "benevolence and righteousness are not disadvantageous"and "benevolence and righteousness are not always beneficial",which opposed the opposition between righteousness and benefit and the confusion between them,thus exerting a great impact on later generations. However,Dong Zhongshu's words and Zhu Xi's praise are often misunderstood as the opposition between righteousness and benefit and the negation of merit and benefit. Kang Youwei agreed with Dong Zhongshu's idea that "seeking righteousness is not for benefit;it is essential to understand the way and neglect the merits",and further proposed that "to obtain benefits and to be harmonious is the righteousness",which surpasses Zhu Xi,but it still needs more in-depth theoretical analysis and interpretation.
董仲舒講“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经朱熹的推崇,对后世影响很大,直至现代。蔡元培《中国伦理学史》说:“仲舒之伦理学,专取动机论,而排斥功利说。故曰:‘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此为宋儒所传诵,而大占势力于伦理学界者也。”1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批评董仲舒所言,说:“儒家只注意行为的动机,不注意行为的效果。推到了极端,便成了董仲舒说的‘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只说这事应该如此做,不问为什么应该如此做。”2认为董仲舒所言是只讲道义动机,而不讲功利效果。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也说:“董仲舒谓:‘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即‘正其谊‘明其道也;至于道之果行与否,其结果也,‘利也,‘功也,不必‘谋,不必‘计矣。”1不过,冯友兰肯定董仲舒说的是一种道德境界。贺麟说:“我们做事最先考虑的,……是理想和目的,先问应该不应该,其次再问有用无用。做事应以道义为重,实用其次。所谓‘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就是这个意思。”2认为董仲舒所言不是不讲功利效果,而是“以道义为重,实用其次”。李泽厚引董仲舒《春秋繁露》言“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并说:“董的这句原话比最早见于《汉书》董传并流传广久的‘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要高明一些。”3最近,仍有学者撰文,认为“正谊明道是董仲舒针对仁人而言”,“而不是对于所有人的要求”。4然而,这些讨论大都忽略了朱熹对于董仲舒所言之内涵的阐释,而有所缺憾。当今社会,功利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儒家义利观也日益受到关注。应当说,董仲舒讲“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以及孔子讲“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孟子》讲“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5,《易传》讲“利者义之和”6,是理解儒家义利观的基本经典,需要作更为深入的解读,从而推动儒学的发展。
一、“正其谊,则利自在;明其道,则功自在”
孔子罕言利,而最有影响的是讲“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与此不同,墨子则大讲“兴利”“除害”,说:“仁者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墨子·兼爱下》)与墨子一样,董仲舒说:“圣人之为天下兴利也,其犹春气之生草也,各因其生小大而量其多少;其为天下除害也,若川渎之泻于海也,各顺其势,倾侧而制于南北……是以兴利之要在于致之,不在于多少;除害之要在于去之,不在于南北。”7又说:“天常以爱利为意,以养长为事,春秋冬夏皆其用也。王者亦常以爱利天下为意,以安乐一世为事,好恶喜怒而备用也。”8同时,董仲舒又认为义与利二者不可或缺。他说:“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义者心之养也,利者体之养也。体莫贵于心,故养莫重于义,义之养生人大于利矣。”9这里既讲义与利二者不可或缺,又讲“义之养生人大于利”,讲义重于利,所以他的《春秋繁露》又说:“仁人者,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10而据《汉书·董仲舒传》载,董仲舒说:“夫仁人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11应当说,对于这里所谓“正其谊不谋其利”的理解,不能与董仲舒言“圣人之为天下兴利”、王者“常以爱利天下为意”以及“体不得利不能安”之类相互冲突。
程颐赞赏董仲舒“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说:“此董子所以度越诸子。”12朱熹推崇董仲舒所言,并以孔子所言“先难而后获”“先事后得”予以阐释。他的《论语集注》解“仁者先难而后获,可谓仁矣”,曰:“先其事之所难,而后其效之所得,仁者之心者。”1《论语或问》也说:“为是事者,必有是效,是亦天理之自然也。然或先计其效,而后为其事,则其事虽公,而意则私,虽有成功,亦利仁之事而已。若夫仁者,则先为其事,不计其效,惟循天理之自然,而无欲利之私心也。董子所谓‘仁人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正谓此意尔。然正谊未尝不利,明道岂必无功,但不自夫功利者而为之耳。”2朱熹《论语集注》还注“先事后得,非崇德与”,说:“先事后得,犹言先难后获也。为所当为而不计其功,则德日积而不自知矣。”3朱熹还说:“‘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正其谊,则利自在;明其道,则功自在。专去计较利害,定未必有利,未必有功。”4这里对于董仲舒所言的阐释,有两层含义:其一,“正其谊”则利自在,未尝不利,“明其道”则功自在,并非无功,这是“天理之自然”;其二,“正其谊不谋其利”讲的是“惟循天理之自然,而无欲利之私心”,“明其道不计其功”讲的是“先为其事,不计其效”。
在朱熹看来,董仲舒“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并不是不要功利,而是先要“正其谊”“明其道”,并且“不自夫功利者而为之”,避免“专去计较利害”,也就是要“无欲利之私心”。实际上,这与朱熹解《孟子》“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而讲“仁义根于人心之固有,天理之公也。利心生于物我之相形,人欲之私也。循天理,则不求利而自无不利;殉人欲,则求利未得而害己随之”5完全一致,讲仁义是天理之公,利心是人欲之私,讲“不求利而自无不利”“求利未得而害己随之”,讲的是仁义与利心的对立,而不是把义与利割裂开来,只讲义而不讲利。
朱熹特别强调《易传》“利者义之和”,并作了深入的解读。他说:“利者,义之和也,惟合于义,则利自至;若多言利,则人不知义,而反害于利矣。”6又说:“胡氏曰:义固所以利也,《易》所谓‘利者义之和者是也。然自利为之,则反致不夺不厌之害,自义为之,则蒙就义之利而远于利之害矣。”7应当说,朱熹推崇董仲舒“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既讲“正其谊,则利自在;明其道,则功自在”又讲“无欲利之私心”,要求“不自夫功利者而为之”,避免“专去计较利害”,与他解《易传》“利者义之和”既讲“惟合于义,则利自至”又反对“多言利”、讲“自义为之”而反对“自利为之”相吻合。
需要指出的是,朱熹解董仲舒“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不仅讲“正其谊,则利自在;明其道,则功自在”,就义利关系而言,与董仲舒讲“兴利”“除害”不相冲突,与其讲义与利二者不可或缺、义重于利相一致,而且正如朱熹解《孟子》“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讲仁义是天理之公,利心是人欲之私,特别强调“无欲利之私心”,就心性而言义利,因而与董仲舒就“仁人”而言“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也是相符的。也就是说,董仲舒说“夫仁人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其中“仁人”以及“正其谊”“明其道”是就心性而言,“不谋其利”“不计其功”,并不是不要功利之实,而是不能有功利之心,都是就心性而言。在朱熹看来,只有在心性上做到“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不仅“正其谊”“明其道”,而且去除功利之心,“惟循天理之自然,而无欲利之私心”,就能实现“不求利而自无不利”,否则“求利未得而害己随之”。
二、“仁义未尝不利”与“仁义未必皆利”
朱熹推崇董仲舒“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而讲“正其谊,则利自在;明其道,则功自在”,是根据程颐讲“仁义未尝不利”而来。程颐解《周易》“元亨利贞”之“利”,说:“凡顺理无害处便是利,君子未尝不欲利。然孟子言‘何必曰利者,盖只以利为心则有害。如‘上下交征利而国危,便是有害。‘未有仁而遗其亲,未有义而后其君。不遗其亲,不后其君,便是利。仁义未尝不利。”1明确讲“君子未尝不欲利”“仁义未尝不利”。朱熹解《孟子》“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也讲“仁义未尝不利”2,因而可以说明“正其谊,则利自在;明其道,则功自在”。
需要指出的是,朱熹在《孟子集注》讲“仁义未尝不利”的同时,又在《孟子或问》批评把仁义看作“求利之资”,说:“曰:子谓仁义未尝不利,则是所谓仁义者,乃所以为求利之资乎?曰:不然也。仁义,天理之自然也,居仁由义,循天理而不得不然者也。然仁义得于此,则君臣父子之间,以至于天下之事,自无一物不得其所者,而初非有求利之心也。《易》所谓‘利者义之和,正谓此尔。曰:然则孟子何不以是为言也?曰:仁义固无不利矣,然以是为言,则人之为仁义也,不免有求利之心焉,一有求利之心,则利不可得而其害至矣,此孟子所以拔本塞源而救其弊也。”3在朱熹看來,“仁义未尝不利”是“天理之自然”,“循天理而不得不然者”,但不可由此而把仁义看作“求利之资”,以仁义而求利,不可有“求利之心”,这就是《易传》所谓“利者义之和”之意。为此,朱熹又认为,“仁义未尝不利”虽然是“天理之自然”,但不可“以是为言”,以避免“求利之心”的产生。这就是朱熹所说:“利最难言。利不是不好。但圣人方要言,恐人一向去趋利,方不言,不应是教人去就害,故但罕言之耳。盖‘利者义之和,义之和处便利。”4
朱熹不仅继承程颐而讲“仁义未尝不利”,而且又认为“仁义未必皆利”。据《朱子语类》载,在浙中见诸葛诚之千能云:“‘仁人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仲舒说得不是。只怕不是义,是义必有利;只怕不是道,是道必有功。”先生谓:“才如此,人必求功利而为之,非所以为训也。固是得道义则功利自至;然而有得道义而功利不至者,人将于功利之徇,而不顾道义矣。”5诸葛诚之不赞同董仲舒所言“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认为“若是利成,则义自在其中;功成,则道自在其中”,6强调功利中自有道义。应当说,诸葛诚之讲“是义必有利”“是道必有功”,与朱熹讲“正其谊,则利自在;明其道,则功自在”多有相似之处,都是讲“得道义则功利自至”。但是在现实中,朱熹又强调“有得道义而功利不至”,因而就会有人只追逐功利而不顾道义,惟利是图,甚至把利与义混为一谈,正如诸葛诚之“直说义理与利害只是一事”。7
朱熹还说:“孟子说‘未有仁而遗其亲,未有义而后其君,便是仁义未尝不利。然董生却说‘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又是仁义未必皆利,则自不免去彼而取此。盖孟子之言虽是理之自然,然到直截剖判处,却不若董生之有力也。”8在朱熹看来,孟子言“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未有仁而遗其亲,未有义而后其君”,讲的是“仁义未尝不利”,而董仲舒所言“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则进一步讲“仁义未必皆利”;由于在现实中“仁义未必皆利”,就会有人“去彼而取此”,逐利而害义,所以,虽然孟子之言讲的是“理之自然”,但面对现实中“仁义未必皆利”,需要对义利做出分判时,董仲舒之言要比孟子所言更为直接有力。
在朱熹看来,讲义利,既要讲“仁义未尝不利”,又要讲“仁义未必皆利”;“仁义未尝不利”讲的是“理之自然”,就心性而言,而“仁义未必皆利”是就现实而言;董仲舒“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既与孟子讲“未有仁而遗其亲,未有义而后其君”一样,讲“仁义未尝不利”,又在面对现实中“仁义未必皆利”,比孟子更为有力。可见,朱熹推崇董仲舒“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讲“不谋其利”“不计其功”,反对诸葛诚之“直说义理与利害只是一事”,更多的是针对现实中“仁义未必皆利”、义与利相互分离而专注于利,所作出的应对,是要反对惟利是图,见利忘义,既反对把义与利对立起来,又反对把利与义混为一谈。
董仲舒讲“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不仅就“仁人”而言,就心性而言,而且就现实中义与利相互分离而言,是要批评只讲功利而轻视道义。所以他说:“夫仁人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是以仲尼之门,五尺之童羞称五伯,为其先诈力而后仁谊也。”1认为“仁人”应当“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因而要反对“先诈力而后仁谊”,反对逐利而害义。应当说,朱熹解董仲舒“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既就心性而言“仁义未尝不利”又就现实而言“仁义未必皆利”,反对把利与义混为一谈,与董仲舒所言是一致的。
三、后世的争议与发展
朱熹解董仲舒“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从心性层面讲“正其谊”“明其道”,讲“仁义未尝不利”,并强调“无欲利之私心”,因而讲“正其谊,则利自在;明其道,则功自在”,反对将义与利对立起来,同时又从现实层面,讲“仁义未必皆利”,反对把利与义混为一谈。应当说,无论董仲舒还是朱熹,他们都没有把义与利对立起来而否定功利,而只是强调仁义与“欲利之私心”的对立,他们甚至还把功利与“欲利之私心”对立起来,所以,“不谋其利”“不计其功”指的是不能对功利有所“计谋”,不能有功利之心,而不是排斥功利。
然而,就字面上而言,董仲舒“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很容易被误解为是把义与利对立起来;而朱熹对于董仲舒的解读,虽然讲“正其谊,则利自在;明其道,则功自在”,但又要求“无欲利之私心”,“不自夫功利者而为之”,反对“专去计较利害”,也会被草率地看作是对功利的否定。与朱熹同时代的叶适说:“‘仁人正谊不谋利,明道不计功,此语初看极好,细看全疏阔。古人以利与人而不自居其功,故道义光明。后世儒者行仲舒之论,既无功利,则道义者乃无用之虚语尔!”2在这里,叶适是以道义与功利的不可分割,批评董仲舒所言将道义与功利对立起来而不讲功利。问题是,在朱熹看来,董仲舒“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并没有将道义与功利对立起来而不讲功利,而只是强调“无欲利之私心”,反对功利之心,同时又反对将道义与功利混为一谈。
清初颜元对董仲舒“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有过深入思考。他说:“以义为利,圣贤平正道理也。尧、舜‘利用,《尚书》明与‘正德、‘厚生并为三事。利贞,利用安身,利用刑人,无不利。利者,义之和也。《易》之言‘利更多。孟子極驳‘利字,恶夫掊剋聚敛者耳。其实,义中之利,君子所贵也。后儒乃云‘正其谊,不谋其利,过矣!宋人喜道之,以文其空疏无用之学。予尝矫其偏,改云:‘正其谊以谋其利,明其道而计其功。”3又说:“这‘不谋、不计两‘不字,便是老无、释空之根;惟吾夫子‘先难后获、‘先事后得、‘敬事后食三‘后字无弊。盖‘正谊便谋利,‘明道便计功,是欲速,是助长;全不谋利计功,是空寂,是腐儒。”4与叶适一样,颜元也认为儒家讲功利。其实,这与董仲舒、朱熹并无二致。如上所述,朱熹赞同“不谋其利”“不计其功”,并不是否定功利,而只是不赞同对功利有所“计谋”,反对功利之心。然而,颜元批评朱熹对于董仲舒“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推崇,而提出改为“正其谊以谋其利,明其道而计其功”,既讲“正其谊”“明其道”,又讲“谋其利”“计其功”。这看似做了修正,但是又有所顾忌,因此又讲“盖‘正谊便谋利,‘明道便计功,是欲速,是助长”,认为“‘正谊便谋利,‘明道便计功”是“欲速则不达”,是“揠苗助长”。颜元门人李塨则认为,董仲舒《春秋繁露》言“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本自可通,《汉书》说成是“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是因为“误易‘急为‘计”。1把董仲舒《春秋繁露》所言与《汉书》所言区别开来,赞同“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而不赞同“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其实就语义而言,“不急其功”与“不计其功”都反对对于功利的急于求成和主观计谋,并没有否定功利,二者没有根本的不同。
清中期心学家马时芳2说:“古之仁圣贤人,大都正谊以谋利,明道以计功。斯功利悉归道谊之中矣。后儒云:‘仁人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此徒为大言耳。不谋利,利与何有?不计功,功与何有?功利者,道谊之载也。离功利而言道谊,则道谊虚而无所措。尚虚辞而藐实务,究其害,至于破家亡国。”3显然是赞同颜元之说。
后来,严复说:“孟子曰:‘亦有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董生曰:‘正谊不谋利,明道不计功。泰东西之旧教,莫不分義利为二涂。此其用意至美,然而于化于道皆浅,几率天下祸仁义矣。”4梁启超也说:“儒者动曰:‘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又曰:‘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庸讵知义之与利,道之与功,本一物而二名,去其甲而乙亦无所附耶!……初未尝以正谊明道之教而易其俗也,宜其富力甲天下,财竞雄五洲。”5在严复、梁启超看来,董仲舒所言与孟子所言一样,都是将义与利对立起来。
与此不同,王夫之推崇董仲舒“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并且说:“心有可信之实,而立以为事物之准者,必有质焉。君子则酌乎事之所宜,而裁以其心之制,不谋利,不计功,执其当然而不可挠,唯义而已矣。”6还说:“初学之始,正义而不谋利,明道而不计功;及其至也,义精仁熟,当为而为,与时偕行,而所过者化矣。圣功之始基,即天德之极致,下学上达,一于此也。”7肯定董仲舒所言为“圣功之始基”。
刘宝楠《论语正义》解“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既讲“君子、小人以位言”,又引述董仲舒所言:“夫皇皇求利,惟恐匮乏者,庶人之意也;皇皇求仁义,常恐不能化民者,卿大夫之意也。”8认为庶人之求利,如同卿大夫之求仁义,更多的是就庶人和卿大夫各自的本分而言,并不存在道德上的君子与小人的对立。由此亦可看出,在董仲舒那里,求仁义与求利在道德上并非对立。
清末何良栋编撰的《皇朝经世文四编》有《西国富教合为一事说》,认为孔孟并非“仅言仁义而不言利”,还说:“董仲舒曰:‘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盖谓当尽吾分之所当为,而不必专以利为事。后儒于言语畸轻畸重之间失其大旨,遂谓儒者不言利而专言仁义。”9认为“正其谊不谋其利”是就卿大夫的本分而言,并非“不言利而专言仁义”。
康有为赞同董仲舒“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他注孔子“君子谋道不谋食”,说:“耕所以谋食,而未必得食;学所以谋道,而禄在其中。然学也者,明其道正其谊,而非为谋利也。”1而且他还说:“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日日讼过忏罪,惩忿治怒,皆学者自修之要。”2肯定“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为学者修身之根本。应当说,康有为对于董仲舒所言的推崇,与朱熹多有相似之处。
同时,康有为解“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又引述董仲舒所言“夫皇皇求利,惟恐匮乏者,庶人之意也;皇皇求仁义,常恐不能化民者,卿大夫之意也”,并且解“放于利而行,多怨”,说:“利者,从刀刈禾,假借为以力有所取益之谓。《易》曰:义者,利之和也。人不能无取,取利而和,则谓之义,不谓之利;取利不和,则谓之利,不谓之义。盖人己之间有一定之界,取不侵人之界,则谓之和,和则无怨;取而侵人之界,则谓之利,利自多怨。盖己益则人损矣,损则必怨。故人人皆取于己之界,而不侵人之界,则天下平。”3这里解《易传》“利者义之和”而言“取利而和,则谓之义,不谓之利;取利不和,则谓之利,不谓之义”,对“取利”有较多的肯定,与朱熹讲“惟合于义,则利自至”多有不同,应当是对儒家义利观的新阐释。4当然,康有为既赞同董仲舒“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又讲“取利而和,则谓之义”,仍需作更为深入的理论贯通和阐释。
应当说,朱熹解董仲舒“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讲“正其谊,则利自在;明其道,则功自在”,既强调“正其谊”“明其道”,又讲道义与功利的相互联系;他把“不谋其利”“不计其功”解为“无欲利之私心”,只是反对功利之心,并非排斥功利,甚至反对功利之心,也是为了功利,这就是所谓“循天理,则不求利而自无不利;殉人欲,则求利未得而害己随之”。然而,朱熹的这一解读只是就“仁义未尝不利”的“理之自然”而言,就心性而言,并不能回答在面对现实中“仁义未必皆利”、义与利相互分离的状况时如何由“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而实现功利;也就是说,当现实中“仁义未必皆利”时,“正其谊”“明其道”如何能够“利自在”“功自在”。康有为既如朱熹从心性上肯定“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为学者修身之根本,又讲“取利而和,则谓之义”,实际上就是要通过“正其谊”“明其道”,“无欲利之私心”地应对义与利相互分离的现实,并通过“取利而和”,从而实现义与利的统一。这就是康有为对朱熹解董仲舒“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新发展。
责任编辑:钱果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