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语言暴力行为教学工作分析
2022-03-25梁仪
梁仪
[摘 要] 教师语言暴力是对学生精神层面造成伤害的教师语言行为,这是对教师语言暴力后果论式的理解。从美德伦理学视角来看,教师语言暴力是教师不仁慈的表现,是教师不正确的行为。把避免语言暴力变成自己的职责,并把这种职责转化为信念,成为一个有美德的教师,有利于最大限度地防止教师对学生的语言伤害。
[关 键 词] 教师语言暴力;美德伦理学;行为分析;信念
[中图分类号] G64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2)12-0148-03
近20年来,教师语言暴力得到了学界的广泛关注,在CNKI以“教师语言暴力”为主题进行搜索,从2000年到现在,检索到文献141篇,其中有52篇期刊文献、22篇硕士论文,许多文献探讨了语言暴力的内涵,这些文献多从教师自身和社会环境两个方面来分析中小学教师语言暴力的成因或提出相应的对策,但从美德伦理学视角深入探讨教师语言暴力的论文还较缺乏。对此,本文将从美德伦理学视角来对教师语言暴力这一行为进行若干探讨。
一、从后果论到行为发生:教师语言暴力的定义方式
(一)教师语言暴力的经验观察定义
邓志祥、徐航飞两位学者在2009年发表的《中小学教师话语权的缺失与滥用》一文中将教师语言暴力定义为教师话语权滥用的一个表现,那究竟什么是教师语言暴力呢?
桑青松教授在《小学教师语言暴力成因及消解对策》一文中从表现和造成的后果角度对教师语言暴力下了定义。同样,张雪梅教授把教师语言暴力的不同类型和对学生造成的后果来进行定义。金生鈜教授从教师的教育权力角度进行总结,是从教师语言暴力的不同表现来进行定义,这也是对教师语言暴力的经验观察。总的来说,已有研究对教师语言暴力的定义方式,大多数是对教师行为的经验观察,从教师语言暴力的表现或后果进行定义。
综合一些学者的观点,笔者把教师语言暴力的定义重新概括为:把教师语言暴力与“对学生的精神层面的伤害”建立起本质性的联系。这是对教师语言暴力的后果论式的理解,用教师语言暴力造成的直接后果来对教师语言暴力进行定义。
(二)教师语言暴力的行为发生定义及成因
一些学者对教师语言暴力的定义方式关注的是教师的言语行为对学生造成的伤害。学生是教师语言暴力的承受者和受害者,可把教师语言暴力分为教师有意识的语言暴力和教师无意识的语言暴力。教师有意识的语言暴力指教师有意识辱骂、挖苦、讽刺学生,对学生进步不予以肯定,而是讽刺、挖苦的语言进行“教育”。
从教师行为的发生来看,教师语言暴力是一种教师行为,它是在具体教育情景中,教师因语言的不当,从而造成对学生精神层面的损害行为。一方面教师是行为的发出者,学生是行为的接收者。美德伦理学是以美德为基础,强调美德对行为的作用,期望有美德的人做出正确的行为。从美德伦理学角度来看,教师语言暴力首先表现的是教师美德的缺失,做出不正确的行为。另一方面表现出教师对学生的不尊重与不关爱,下面详述之。
成因分析:教师语言暴力是作为教育机构的学校对其基本职能把握上的偏離,是作为教育者的教师对学生的发展不负责。任何教育失误的原因都是多方面的,是社会、学校、家长、教师以及学生的某些方面滚起来的大雪球,不宜简单归结为教师的职业道德问题。语言暴力,追根溯源,其背后折射出我国学校教育中方方面面的匮乏与缺失,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教师综合素质与人文精神方面的问题,也有我国教育制度与教师心理健康、传统文化的师道尊严等方面的问题,要想消除教师语言暴力这一教育顽疾,理应在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深入分析各方面的原因,革新现有不合理制度,需要全社会同心协力。
二、从规范到美德:教师语言暴力的视角转换
已有文献多把教师语言暴力视为教师综合素质和人文精神的缺失,即教师师德的缺失。这种思考方式还有什么不足吗?对教师语言暴力的理解还有什么别的角度吗?本部分将讨论这些问题。
(一)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视角
“师德规范”规范着教师的行为,是教师行为的外在要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教师关爱学生。那么,什么是“关爱学生”呢?檀传宝教授在《论教师的良心》一文中认为关爱学生是教师良心的一种表现;具体要求教师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由此看来,教师语言暴力恰恰表现为教师对学生的辱骂、讽刺、挖苦,造成对学生不同程度的精神伤害,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要求教师“关爱学生”相悖,因此说教师的这种行为是有违师德规范的。另外,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教师“为人师表”,要求举止文明礼貌,教师语言暴力违反了对教师“行为举止文明礼貌”的要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教师“为人师表”,教师语言暴力显然没有成为学生的榜样。
从规范视角看,对教师语言暴力的规范性分析仅仅停留在外在的师德规范对教师行为的规约,并未从教师美德对教师语言暴力进行分析。教师尝试从美德伦理学视角来分析教师语言暴力,是本文分析的要点。
(二)以美德伦理学为视角
以中小学职业道德为视角对教师语言暴力进行分析,是属于外在规范对教师行为的约束角度,那如何从外在规约转化为内在美德对教师行为的影响?首先需要以美德伦理学为视角对教师语言暴力进行分析,探究在美德伦理学视角下,教师语言暴力的成因。F4885CA0-1B75-4953-BEAF-70CA38595B05
美德伦理学,关于具体的美德和正确的行为之间的关系,强调正义、善良、仁慈、慷慨等美德对行为的作用,主张做出正确的行为。对于什么是正确的行为,什么是有美德的行为者,新西兰学者罗莎琳德·赫斯特豪斯(Rosalind Hursthouse)在《美德伦理学》中认为一个有美德的行为者具有公正、诚实、仁慈等美德,也提出“诚实行事,与人为善”等正确行为的指南。美德伦理学认为美德是一种品质特征,“一位有美德的行为者,就是一位拥有并践行某些特定品质特征的人”,这突出表现以行为者为中心,行为者应该拥有某种美德并这样做,这才是正确的行为。在美德伦理学看来,应该对人仁慈,因为仁慈是一种美德;而对人使用暴力是不应该的,因为这样做不仁慈。
从美德伦理学视角看,教师语言暴力是一种不正确的行为。从教师角度看,教师语言暴力是教师做出的对学生的伤害行为,在美德伦理学看来,教师语言暴力是教师作为行为者由于自身的不仁慈而做出的行为,对学生身心造成伤害。另外,美德伦理学提供“与人为善”的规则,教师出于“与人为善”,从而与学生为善,这样的善表现在教师的仁慈,是美德。而教师语言暴力是教师用语言对学生实施的伤害行为,对学生而言,是教师语言暴力的受害者,在受害者看来,这样的行为造成了伤害,这与美德伦理学要求“与人为善”的美德相反,这也可以说教师语言暴力是不正确的行为。总之,从教师自身的行动看,教师语言暴力是错误的行动,这是出于不仁慈这一恶德而做出的行动,这违背了美德伦理学要求的与人为善的美德。教师如何做出正确的行为,需要进一步探讨。
三、从职责到信念:教师语言暴力的避免
教师的职责,是教师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履行的义务或责任,属于外在规约;教师的信念,是教师对某一观点持坚定的信任感,确认它是正确的,并积极践行该观点,这是教师行为的内在驱动力。教师语言暴力的避免,不仅仅需要教师遵循自身职责,时刻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来要求自己,更需要教师自身提高信念,将美德作为行事的依据。
(一)遵循教师职责
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儿童“不致受到任何形式的身心摧残、伤害或凌辱”,其中就包括语言暴力。教师语言暴力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失范现象,已有研究多把教师语言暴力的原因之一归于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不够。教师语言暴力的避免,需要从外在规约角度规范教师的言行,要求教师行为合乎既定的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其核心是教师要关爱学生,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尊严。教师应该身正为范,不断强化自己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应该尽力作为全体学生学习的榜样,以自己良好的言行举止、道德风范来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
(二)提高教师信念
美德伦理学对教师正确行为的期许,要求教师成为美德行为者,在自身言行中做出正确的行动。教师作为一个美德行为者,首先觉得这样做是正确的,教师自身选择进行正确的行为,从而形成一种出于责任感、诚实、关怀等的美德而做出的行为。这要求教师将美德作为自己行为的依据,在实践中形成自己的美德信念。
1.教师“因为觉得此事正确”而行动
“在特定情景中,人们能够基于原则或因为觉得此事正确或出于责任感而行动,但其实又没有考虑原则,没有考虑什么才是正确的或什么才是一个人的责任。”事实上,理想的行为者是基于美德而行动,而美德一旦形成,是一种持久的状态,不会轻易改变。那对于尚未形成美德信念的行为者,就能说他的行为不是正确的行为吗?若一个行为者认为这样做是正确的而采取行为,并且这种行为是符合美德的,就可以称之为正确的行为。教师在语言表达中,因为觉得对学生使用语言暴力是不正确的,从而采取行动,对学生的教育中避免使用语言暴力,这样的行为称之为正确的行为。
2.教师“因其本身的缘故”而选择该行为
教师在明确教师暴力是不正确的行为后,要选择正确的行为是基于教师“本身的缘故”。“美德行为者因其本身的缘故而选择美德行为,意味着美德行为者至少出于某种特定的理由类型或范围X中的一个理由而选择它们。”在此,某种特定的理由或范围X因具体情景不同而变化。具备某种美德的行为者会采取有美德的行动,如仁慈的行为者为了采取仁慈的行为而可能持有的理由包括“我需要这么做,不能让对方失望”,或者“对方希望我这么做”等。教师语言暴力是一种伤害、一种恶德,这是不被期望的,教师想避免语言暴力,明确语言暴力是不被期望的,学生不希望教师实施语言暴力,从而教师拒绝语言暴力。这是教师自身的选择,将避免对学生的语言暴力作为自己的一项职责。
四、构建民主的师生关系
教育从本质上说就是教师和学生以语言为中介实现交互作用的过程,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教师和学生处于平等的地位,教师不把学生当作客体去改变,而是共建师生之间的共同话语情景,也不是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学生,而是通过交换看法进而寻求共识。教师要养成良好的语德,就必须更新教育理念,树立后现代教师观和平等民主的教学观,即师生双方都拥有思考的权利、表达观点的权利以及与他人展开观点争鸣的权利,教师要鼓励、支持学生参与教育教学活动,师生共同探讨,让学生畅所欲言,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教师要从外在的权威走向内在的权威,通过自己的学识、德行、人格树立自己在学生心目中的威信,通过语言展示教师的内在修养,倡导对话式师生关系,不仅是语言上的对话,更是师生心灵上的交流,通过对话进入彼此的心灵深处。
五、施行以人为本的管理制度
创设以人为本的管理、评价机制,缓解教师压力。教师是一种压力较大的职业,当今以教师业绩为导向的教师评价制度,加之评价过程和结果运用的不合理,给教师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因此,我们需要另一种评价理念来改善教师评价中现存的问题,发展性教师评价制度目的在于激发教师的自我发展需求,帮助教师制订发展目标,它不以评价结果作为奖惩依据,主张在和谐环境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这有助于缓解教师压力,且其对被评价的教师进行心理辅导,引导教师以正确的心态对待评价结果。其次,师范教育要增设“心理咨询与健康”課程,使师范生在步入教师岗位之前,就有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避免参加工作后出现心理问题。在教师继续教育的课程中设立有关心理咨询和教师心理健康的必修课,使教师从根本上树立“心理健康”的观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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