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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民国陕西方志中的方言资料概说

2022-03-24王宝红

咸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5期
关键词:县志风俗方志

王宝红

(西藏民族大学 文学院,陕西 咸阳 712082)

自明代始,在陕西地方志文献中,设置方言卷目或述及零星方言资料的,约占方志文献总数的一小半。现存的较早集中记录陕西方言词语的方志文献是明代天启年间的《同州志》,此书卷二“风俗”条记录了三条词语:“其乡语,谓又明日曰后日,再后一日曰外后日,雨沾足曰烂雨。”清代民国县志记录方言内容的逐渐增多,有近40 部,记录方言资料近3 000 条。方言材料独立成卷的较少,大多是设在“风俗志”“地理志”“人口志”“民族志”下的一个小节。方志记录方言资料,仅汇集一地的部分方言词语,并标音、释义或溯源;有的甚至没有独立标目,仅在某志之后附带提及。进入20 世纪,方志中的方言资料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的关注。1963—1972 年,日本学者波多野太郎把我国274 种地方志中记录的方言材料收集起来,整理成《中国方志所录方言汇编》陆续出版。2021 年2 月,中华书局出版了曹小云、曹嫄辑校的《历代方志方言文献集成》第10 册《滇藏陕甘青宁新台》,收录清代雍正至民国三十三年约200 年间35 部陕西地方志中的方言词语。2021 年9 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了李蓝的《中国方志中语言资料集成》(全42册),其中第28 卷收录陕西方志。这些资料汇编本的问世,为陕西方言及其历史的研究提供了便利。清代民国陕西各县志的方言资料是几百年来陕西方言的实录,对这些资料进行探讨,有助于弄清陕西方言近300 年间的发展变化。

一 清代民国陕西方志记录方言概况

(一)陕西方志记录方言的情况

清代民国陕西方志包含嘉靖《陕西通志》、雍正《陕西通志》及民国《续修陕西通志稿》三部省志,另有府、州、厅、县志若干部。通过检索《四库全书》、中国数字方志库,以及《历代方志方言文献集成》第10册中辑录的陕西方志中的方言材料,对方志中以专门卷目记载方言的情况说明如下:

1 清代方志记录方言的情况

康熙《延绥镇志》卷六附“方言字义”,列举词语37条。

雍正《陕西通志》卷四十五“方言”,撮录汉代扬雄的《方言》及汉代史书、唐宋笔记等文献中的陕西方言词语74条,汇集《临潼县志》方言词语52条、《延绥镇志》方言词语36 条、《同州志》方言词语1 条,以及《李因笃集》中5条有关气象的谚语,共计168条。

乾隆《府谷县志》卷五“方言”记录府谷方言词语109条。

乾隆《永寿县志》卷四“风俗·方言”记录方言词语64条:6条记录方言语音;8条词语前冠以“永俗”,标明其为永寿方言,出自《輶轩琐记》①应是当时熟悉永寿习俗的文人撰写的笔记,该书目前未能检索到,可能已经散佚不存。;其余几组词语前冠以“又云”,内容抄自省内其他县志。

乾隆《华阴县志》卷二“封域·方言”记录华阴方言词语20余条,加以双行小注,或注音,或注明出处,或解释词语的理据。

乾隆《同官县志》卷四“方言”记录同官(今铜川)方言词语104条,并有释义。

乾隆《临潼县志》卷五“方言”记录临潼方言词语52条,其中9条记录方言读音。

乾隆《延长县志》卷五“风俗·男女”记录方言称谓词17条。

嘉庆《洛川县志》卷十四“风俗·方言”记录“并采《通志》及各县志”方言词语21条。

道光《安定县志》卷一“方言”记录安定(今子长)方言词语30条,其中以表示陕北地形名称的单音节词居多。

道光《榆林府志》卷二十四“风俗志·方言”记录方言词语48条。

道光《增修怀远县志》卷四“方言字义”记录怀远(今横山)方言词语92条。

道光《重修延川县志》记录方言词语73条。

咸丰《澄城县志》卷五“风俗”后附“乡语”40 条,源自《同州志》及《陕西通志》。

光绪《米脂县志》卷四“谚语方言”收录方言词语69条,下有双行小字释义。所收方言词语与道光《增修怀远县志》卷四“方言字义”有重复。

光绪《定远厅志》卷五“地理志·方言”记录定远厅(今镇巴)方言词语39条,俗字及注音3条。

光绪《蓝田县乡土志》“方言”记录家庭称谓6条、畜虫别呼9条、日用琐语41条,共计56条。

2 民国方志记录方言的情况

《镇安县志》卷九“风俗·方言”记录词语18条。

《续修蓝田县志》卷十一“方音”讨论方言音转、合音、两读、误读等现象13条。

《临潼县志》卷一“地理风土·方言”记录方言词语51条。

《石泉县志》卷九“风俗志·民风·俗语土音”记录32条“乡谈之语”。

《宜川县志》卷二十四“方言谣谚志”分为四部分:一是方音谱,列表说明声母、韵母、声调系统,其次列举同音常用字汇(即宜川方音字谱),采用注音字母注音;二是方言分类词汇,分名物、动静、助词三大类,下辖若干小类,收录方言词250 余条;三是罗列俗谚;四是记录歌谣,收录歌谣杂曲,并附故事举例。

《同官县志》卷二十七“方言谣谚志”分方音谱、方言分类词汇、俗谚类征、歌谣小集四个部分,收词约260余条。

《洛川县志》卷二十四“方言谣谚志”的第二部分为“方言分类词汇”,收录实词及虚词412条。

《米脂县志》卷四记录谚语37条、方言词98条。

《葭县志》卷二“风俗·方言”记录葭县(今佳县)词语114条。

《西乡县志》卷四“方言”记录方言词语65条,“谚语”记录谚语31条。

《潼关县新志》卷一“方言”记录方言词语6条,并称“潼关俗语多存古音……盖地处周秦汉唐之旧,犹有先民之遗风焉”[1]18。

《澄城县附志》卷三“方言”记录方言读音33条、方言词语39条。

《岐山县志》卷五“方言”记“本地特别土语”18条,“谚语”条记谚语33条,“俗歌”条记歌谣3首。

《新西安》第五章“西安之风俗·语言”记录方言词语38条、方言读音6条。

以上各方志记录方言词语约2 600条(含重出条目)。

(二)县志采录方言的原因

“志书鲜有摭取方言者,意谓近于琐屑也。”[2]140基于这一认识,古方志集中记述方言的甚少。对于方志设立方言卷,修志者也持有不同看法:“凡志多有方言一门,不过传其土音俗语,盖无庸也。官话通译,可以达四方、诏万国,何事于齐登楚谷、南北黄王而效之?”[3]194即认为社会上有通行的官话,方志记录土音俗语是无用的,也不必仿效。但大部分编纂者逐渐认识到了方言的重要作用,开始把方言纳入方志的编纂范围。总体来看,清代方志编纂者对于方言入志有以下认识:

(1)下情上达的需要。从方言与地方治理的关系来看,熟悉当地方言,是了解民情的第一步。乾隆《华阴县志》卷二“风俗·方言”末尾按语:“夫四方之音不同,呼鼠为璞,谓乳云谷,不谙乡语,将入其国而惘然矣。”[2]140地方官了解、熟悉当地方言,有助于问政、听讼。乾隆《府谷县志》卷五“方言”:“中三十三年六月初至任,讯一酗酒斗事,曰:‘夜里饮酒。’心疑有别情,细询夜里何时刻,曰:‘晌午时。’乃知俗以昨日为夜里,夜为黑夜。因细咨方言,开单粘之书房,恐误听致冤。且胥役得面,以土语肆左袒情弊云尔。载入邑乘,俾继牧斯土者详览焉。”[4]442又乾隆《同官县志》卷四“风土·方言”末尾按语:“邑多西北官话,无难解者。然乡村鄙俚之语,不通其音,则下情不透。今止就听审时所闻记之,亦初筮者之须知也。”[5]97道光《重修延川县志》中说“各处土风,听民辞者所当辨也”[6]6956。方志记录方言语音、词汇,可供地方官“听民辞”,以便下情上达,并非为作乐猎奇而设。乾隆《镇安县志》卷六“风俗”载,镇安县方言“声音清亮,语多空字,与西安之咸宁相同,原其地本系咸宁所分,又流寇之后,居民离散,自咸宁未迁者为多也,间有方言亦同。或邑居官者平时就其方言而审究之,听讼时自可迎刃而解。记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夫岂谨为作乐而言”[7]116。这是前人对于方言与政治关系的初步认识。

(2)为了交际方便。经历明清易代,人口迁居变动,也带来方言的变化,不通方言,就会产生误会。县志的修纂者看到了方言间的语音差异,并在方志中展示了方言土音的差别,以便外地人了解当地方言。如乾隆《临潼县志》卷一“风土”载:“境绵百里,邻迩七邦,语言之别,殊难悉载。撮举数条,以见土音各殊,盖不独临邑为然也。”[8]7110再如民国《米脂县志》卷四“谚语方言”末尾按语:“方言土语各处为有,穷乡僻壤为尤甚。习焉不察,遂成风俗之一者,往往音太鄙,意尤晦。虽邻封接境,尚多不解,甚为交际上之障碍。且相沿既久,相习成风,即言之,皆亦莫名意义之所在,殊堪失笑。”[9]158又民国《华阴县续志》:“语言不通,诸多误会。故同文之世,每命輶轩采访异俗鄙言,藏之秘府。此即十五国风编诗遗意,所谓政不易俗教不变宜也。金元谊主每禁种人华言不忘土语之戒,均重方言也。若概鄙为谚俚,虽同邑尚有语言不同之处,何论远方?此前贤所以有方言之著也。”[10]201看重方言土语并将其入志,是为了解除语言交际上的误会,是人际沟通的需要。

(3)方志收录的方言资料带有示范性,可作为学僮读书识字的补充材料。如民国《续修蓝田县志》卷十一“方言附方音”有“特就夙昔所闻与所及知者略具一二,以为学僮读书识字之补助”[11]7115。

明末以来,方志编纂者逐渐认识到了方言的重要作用,方言在方志中有了一席之地。不过编纂者是把方言土语当作风俗或土产的一部分来看待的,是一地民风民俗的点缀。在收词上带有举例的性质,并不全面系统,有的列举无分类,有的只是按内容简单分列。收词方面,选择常见的、当时活在人们口头上的词语,去掉了“鄙俚之语甚者,足以污齿颊、秽耳目者”[11]7115。抗战时期黎锦熙等学者编纂或修订的新志,专列方言谣谚一志,大大提高了方言在方志编纂中的地位。

二 清代民国陕西方志记录方言材料的特点

清代民国陕西方志记录的方言材料,专列条目记录者是大宗,也有见于风俗、物产条目的。从记录的内容来看,分为方音、词汇、俗字几个方面。

(一)记录方言语音

1 讨论方言语音总体特点及成因

论及陕西方言语音特点的方志,宋代已见。宋敏求《长安志》卷一“风俗”载:“秦地……音中商,其言舌举而仰,声清而扬。”[12]12明嘉靖《陕西通志》中称西安府(含今陕北地区)“人多晋语”[13]2010,陕北与山西毗邻,方言多受晋语影响,自明以来一直如此。乾隆《绥德州直隶州志》中称“绥德语言类太原、代州等处,与汾阳、永宁等处虽接壤,却不相似也”[14]6943。光绪《绥德直隶州志》中称“绥德方言多宫商之音,而少唇齿轻音,故口语稍缓,与榆林语言相近,与长安口音不同也”[15]6943。可知陕北方言划归晋语是有历史依据的。民国《临潼县志》卷一“方言”在列举方言词语之后,结语曰“境绵百里,邻迩七邦,语言之别,殊难悉载”[16]7111,也注意到方言受邻近语音影响而产生差异的现象。民国《同官县志》中说:“同官地虽褊小,而方言较复杂:东区近蒲、富,舌音多入浅喉;南区混耀而北羼宜君,耀音富唇齿,而宜君则读棍为贡,而人为绒者也。”[17]7041-7042清人还认识到了方言与水土的关系,如乾隆《府谷县志》卷五“土音”条:“大抵秦地水深土厚,声气亢浊,而边境尤甚。”[4]444

2 用同音或音近字记录方言语音

清代民国陕西方志中记录了一批方言读音。如乾隆《临潼县志》中“韦姓为御,惠姓为戏,睢姓为徐,常姓曰偿,以我为偯,以咱为偺,以大为垛,以地为剃”[8]7109。前四条记录的是“韦、惠、睢、常”等姓氏用字的俗读,后面分别是人称代词“我、咱”及形容词“大”、名词“地”的方言读音。此外,方言的形成过程较为复杂,期间几经变化,来源逐渐模糊,就会产生有音无字的现象,修志者也常提及这种现象。

3 辨析方言语音具体特点

方志修纂者记录方言语音时,对方言语音现象的具体特点也予以了辨析。如民国《续修蓝田县志》提到此地方言声母“多混疑为喻”;也存在一字两读的情形:“如渭读若位,乃正音也,故渭南、渭城,皆以位读。独泾渭之渭,则曰御也。苇读雨,韦曲为余曲,防此内外之外亦读位,如外家及外婆、外爷、外孙是也,余则不然。”[11]7113修志者还注意到合音现象:“又不知合声实字之反切,如曲连为圈,青羊为戕,不来为拜之清平声,木碗(读如顽)为满之清平,不要为包,十分为甚,阿堵为兀(去声)答,直恁为震之类(直字澄母,土人读为知之入,故以直恁为震,宋《语录》又省直字,谓直恁为恁地是也)。”[11]7113散见的方言语音现象如《府谷县志》卷五“土音”:“学,习音。则、子,纵、总,皆一音。又秦曰曾,程曰池之类,音胥岐出。”[4]444又如《宜川县志》中说宜川方言“棍、鬼不分,门、煤无别”[18]6959。这类辨析方言语音具体特点的零散资料,在陕西方志中有不少。

(二)记录方言词汇

1 列词体例

一种方言的词汇数量是比较大的,方志所记词语只是撮举性质,一般是把意义相关的排列在一起,内容涉及天文、地理、称谓、名物、动作、形状等类,多采用“呼某曰某”“某曰某”“某,某也”的形式列举方言词语并释义。有些在所列词语之下以双行小字进行注音、释义或考源。民国时的《同官县志》《宜川县志》,由于有黎锦熙等语言学者参与,修志宗旨和志趣与前代大不相同,列举词语分类较细密。

2 收词上的雷同现象

大致来看,相邻地区的方志所收词语有雷同之处。如康熙《延绥镇志》的方言词语全部见录于后出的雍正《陕西通志》,道光《榆林府志》的46 条词语是在康熙《延绥镇志》的收词基础上增补10 条而来。咸丰《澄城县志》、光绪《永寿县重修新志》所录方言均是在《临潼县志》基础上稍事增补而来。这种现象说明,几个地区方言用词是一致的,故方志收词时有仿照、传抄。民国方志中的方言资料大多是在原有材料的基础上加以扩充。总体来看,关中相邻各县志所记词语内容接近,陕北相邻各县志所记词语内容接近,这是地理位置所导致的方言用词上的显性差异。

3 记录俗字

康熙《延绥镇志》、乾隆《府谷县志》、道光《榆林府志》、道光《安定县志》、道光《增修怀远县志》侧重收录俗字,辨析其读音并释义。如乾隆《府谷县志》卷五“方言”所收俗字:(音格喇)、坔(水流土上,与漫同)、竧(能自立身,音挣)等,这些字又见于《龙龛手鉴》或《康熙字典》、明清笔记,说明其曾经在民间有着一定的使用度。

也有记录地方杂字的。如光绪《定远厅志》卷五“地理志·方言”:“俗字隐入为,读如钻。越占为,读为卡。锯截之木为不,读墩上声,往往见诸文牍。”[19]129-130又如民国《同官县志》卷二十七“方言谣谚志·分类词汇”:“田外余地曰。”[17]7098后附有注音字母ㄒㄧㄝ(阴)ㄕㄢ(阴),音xiē shān。这些记录为明清俗字的研究提供了宝贵资料。

4 记录谚语

谚语能够反映一地的民情风俗。方志集中记录谚语的,如《增修怀远县志》卷四“谚语”记录42条,光绪《米脂县志》卷六“风俗志四·谚语”收录34条,民国《同官县志》卷二十七“方言谣谚志”也收录了一批地方谚语。此外,各县志“风俗”卷中也保存了谚语的零散资料。

5 记录江湖隐语

光绪《凤县志·风俗》:“山内匪徒有红钱黑钱之分。黑者换包设骗,行踪诡秘,以术愚民。红则拜把结党,绺窃市㕓,兵役获其夥犯,中途拦截,名曰打炮火……”[20]165这些词汇成分属于社会方言。

此外,民国以来的方志,开始涉及方言语法现象,如《新西安》中提及“小物件均说重叠字”[21]7109,《洛川县志》《同官县志》论及方言虚词的用法,说明志书修纂者开始全面关注方言现象。

三 清代民国陕西方志中所记语言接触情况

受地理位置、行政区划等因素影响,明清以来陕西方言可划分为陕北、关中及陕南三大区域,相邻地域人们的密切接触带来方言的接触,形成方言词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现象。清代民国陕西方志记录的境内方言接触情况显现出以下特点:

(一)陕北话中的蒙古语词

府谷“邑为陕北极边”[4]615,府谷边市是当地人“与北人互易处也。每月初十、二十、三十日,土人能习蕃语者,合伙持货往市”[4]25,“麻地沟边市……与蒙古互易处也。每月逢十日集场……而土人亦多习番语,蒙古颇知汉音”[4]202-203。陕北府谷与蒙古接壤,边界贸易频繁,造成陕北方言与蒙古语的接触借用现象。乾隆《府谷县志》中记录了272条鄂尔多斯蒙语词,如“天曰帖哥立,风曰洒立恳”[4]444。今人编写的《陕西方言词典》中也收有蒙语汉化词汇[22]47。将二者所记进行比对,部分词的读音是一致的,可知这些蒙古语词在陕北边地使用了很长时间。

(二)关中话中的南音成分

陕西关中方言内部也存在语音差异。“各边界毗连之处,即与毗连处土音不异,此自然之理。如舌上、正齿近商洛处,则得其呼,余则不能。近长安处,则亲为钦,前为虔,在西原一带则然,如读书之书,水火之水,泄湖以上及东乡则得其正,以下则以近长安而书为福,水为甫尾切矣。”[11]7114蓝田靠近省府西安,又与陕南毗邻,境内五方杂处,使得其方言杂有南方方音的特点。“首字,土音读收酉切转麻韵之平声,则失嗟切,豫鲁燕冀等处方音是也。若读似酉切,则如数之上声,南省之音是也。又如八九字,俗转为邦坚,亦其类矣。蓝音密迩长安古都会之地,五方杂处,故属北省,而南音居多,如称之为趁,辛之为辛,贞之为真,及亨为痕,孕为印,馨为欣之类,皆南音也。”[11]7113如此看来,蓝田县由于地理位置的缘故,其方言杂糅南北,而以南音为主。

(三)陕南话中的川鄂皖豫方言与苗语成分

1 陕南话中的川、鄂、皖、豫方言

陕南与湖北、四川等省毗邻,五方杂处,语音各别。道光《宁陕厅志》卷一“风俗”载:“厅之山疆辽阔,地土亦广……所以川楚各省民人,源源而来以附其籍。有赀本者买地典地,广辟山场;无赀本者佃地租地,耕作谋生。”[23]32川楚移民进入陕南山区定居生活,也将其方言带入陕南。光绪《定远厅志》中记录了陕南山区外省流民聚居的情形:“定远老林未开辟之先,地旷人稀……因招集外省流民……流民之入山者,九、十月间,扶老携幼,千百为群,到处络绎不绝……山内之民,五方杂处。”[19]131各地人口聚居一处,带来语音的变异。清代宁羌州辖境相当于今宁强、略阳两县地,“风气兼南北,语音杂秦蜀”[24]737。《有泰日记》也记录了蜀人流寓陕西凤县山区的情形:“凤县……面每斤十六文,无怪蜀中贫人投此处者多矣。”[25]336西乡县位于大巴山西南,南接四川巴县,又与石泉、洋县接邻,“居川边者多杂川音,邻石泉者多杂楚音”[26]63。

陕西方言词汇里也杂有四川方言。如光绪《定远厅志》卷五“地理志·方言”:“爱粉饰曰假哥,曰战翎子,亦曰假斯文。”[19]129其中“战翎子”一词今四川话仍存。麟游县自清末以来常有四川游民来麟游山区谋生,由此带来方言的接触与融合,麟游话里有“赞灵子”[27]374的说法,就是借用的四川方言。

民国时期的镇安县地处陕西秦岭山区,境内“五方杂处,名称各殊,声音之别,终不能改。鄂人呼父曰爷,呼祖曰爹,皖豫人呼父曰爹,呼祖曰爷,土著人呼父曰大……其他呼父曰■曰爸曰爹……皆各从其本籍,非习尚所能变也”[28]7116。来自不同地区移民的方言与当地方言共存,使这一地区的方言呈现出复杂性。民国时期的石泉县“蜀楚汴鄂陕甘人居多数,赣晋豫黔亦有之”,“伊始各方语言声音,大致随其原籍而别,迄后土著日久,耳濡口习,渐与本地人口吻相同”[29]7117-7118,记录的是外来方言被本地土语同化的现象。

2 陕南话中的苗语词汇

据民国方志记载,遵义苗民的一支于乾隆五十年(1785)迁居于定远厅(今镇巴),“有贵州遵义府迁来苗民熊、陶、李、吴、杨、马六姓,属厅治之黄村,六年分居大楮河……语音啁啾,怪异难辨。谓食曰捞,早曰差,午曰夫,夜曰毛,酒称久,肉称挨,男称东,女称钗,妻称媌,语辞称㕧(米平声)。亦能学土语……六姓互为婚姻”[19]130。黄村即今镇巴县凉桥乡。道光二十三年(1843),另一支苗民迁居陕南佛坪,“有苗民李、吴、熊、马、王、陈六姓,系道光二十三年由贵州遵义府迁至”[30]28。定居陕南的苗民仅内部通婚,说苗语,也学说当地话。清末四川人张金鉴的《竹枝词》记录了陕南苗民的生活状况,也记了一些苗语词,如:捞差吃早饭、捞夫吃午饭、捞毛吃晚饭、捞久吃酒、捞挨吃肉,还有㕧东、㕧差、㕧苗,㕧是称谓词中的前置成分。200多年后其语言汉化,但如今镇巴话里仍保留个别苗语汉化词,1996年出版的《镇巴县志》采录了48个苗语词,其中的久酒、米咧大米、秧羊等词与汉语词的发音接近,是借用汉语的词[31]658-659。

综上,清代民国方志中记录的方言现象,有些见于汉代,已有很长的使用历史;有些是唐宋时期出现的;有些是明清时期才进入文献的。随着社会的变迁以及近年来城镇化的推进和农村聚居人口的减少,这些两三百年前的方言,在离乡的年轻一代中已很少使用。清代民国陕西方志中保存的方言资料是几百年前陕西方言口语的实录,其中记录的大部分方言俗语在今天的陕西话里仍保持活力,发挥着交际作用。搜集整理明清至民国方志中的方言资料,对于研究陕西方言的历史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对于新时期方志语言篇的编写也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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