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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天下”观与现代国家建构

2022-03-23允春喜

关键词:家国秩序

允春喜,赵 宇

(中国海洋大学 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 山东 青岛 266100)

2017年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日内瓦万国宫“共商共筑人类命运共同体”高级会议上掷地有声地指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共享。”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开始为解决人类所面临的共同困境提供了文化化解的新思路。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因来源于中国自古以来的“天下”情怀和“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文化包容传统。《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也将“坚持胸怀天下”作为我党百年奋斗的十条历史经验之一。“天下”理念作为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的来源,对于中华民族的形成发展、中国现代国家建构有着路径意义上的文化作用。那么“天下”到底包含着什么?这对于理解当代中国国家认同和国际形象塑造无疑产生着巨大影响。

一、胸怀天下的家国认同

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指出:“《易·大传》:‘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涂。’夫阴阳、儒、墨、名、法、道德,此务为治者也。”古代思想家各自的政治思考虽然不尽相同,但却无不是以“天下”作为反思对象。“天下”一词最早是作为地域概念使用,《尚书·大禹谟》有:“皇天眷命,奄有四海,为天下君。”但从出现伊始就内涵着超逾特定部族的空间想象,并在历史发展进程中逐渐被赋予一定的人文情怀,“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梁惠王上》)明末清初思想家顾炎武更是将“国”与“天下”进行了区分,“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日知录·卷十三·正始》)从而赋予“天下”以文明文化角度的新内涵。但不管在哪个层面而言,“天下”观念都成为古代中国政治认同和合法性的思想来源,对于古代中国的政治进程产生着重要影响。

中国古代自始就将“自我”与“天下”紧密相连,《大学》里有“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从这样两个相互的逻辑进程里,“每一个自我都镶嵌在从国家到天下的等级性有机关系之中,从自我出发,逐一向外扩展,从而在自我、家族、国家和天下的连续体中获得同一性。”[1]个体在四维逻辑的层层递进下,实现对家国天下的秩序认同。在这样的思维逻辑下,中国古代向来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忧患意识传统,无时无刻不是将国家和民众的利益摆在首位,为国家繁荣昌盛的前途命运、民众幸福和谐分忧解难,从而将天下秩序理念、个体的价值关怀与家国认同的实践紧密关联起来。诚如马克思所说:“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而献身;那时我们所感到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默默地、但是永恒发挥作用地存在下去,而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2]中国古代向来不缺乏“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志士仁人,时刻以国家和民众作为价值选择标准,“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对于胸怀天下的士大夫来说,“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这种执著无悔与大爱无疆为个体生命的意义和尊严指明了方向。

《尼克马科伦理学》里说:“德性分为两类,一类是理智的,一类是伦理的,理智德性大多数是由教导而生成培养起来的,所以需要经验和时间,伦理德性则是由风俗习性熏陶出来的。”[3]这种胸怀天下的家国认同也是通过教导和熏陶在一代一代中国人中所习得和传延。所以中国古代强调通过“修养品德、对知识与经验的学习和在具体事务中践行所学”[4]这三种途径,培育民众对于家国天下的政治认同。中国古代向来注重“学”,《论语》第一句就是“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论语·学而》)这里不仅仅是对传统文化知识的传承学习,还包括感悟体验人伦德性的“学道”,更重要的是能通过“下学而上达”从而实现对社会、人生道理的理解和把握。与西方的“爱智”传统不同,中国胸怀天下的家国认同在心智满足之外还更讲究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学而优则仕”是古代士大夫孜孜以求的价值目标,这并不是为了权力和财富的享有,而是因为时代赋予士大夫“内圣外王”的价值取向和责任担当。因此,“邦有道则仕,无道则隐” ,(《论语·泰伯》)正是怀着强烈的匡时济世理想,政治家才选择积极投身政治实践之中,从而实现自己的价值诉求。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无条件为万民“兴公利除公害”,而不是未来君主一姓的兴亡。“我之出而仕也,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明夷待访录·原臣》)这种臣道是天下秩序框架内的心理约定,臣不事君而事天下,万民忧乐才是士大夫更高的人生理想。

虽然“仕”是一条实践天下秩序理想的道路,但并非所有的个体都有机会和能力参与其中。当有人问孔子为什么不参与政事时,他回答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政?”(《论语·为政》)在日常生活中处理好家庭孝悌之道,也能够算得上是参与政治实践的一种具体表现。家庭是社会的基础细胞,家庭稳定与否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国家的稳定运转状态,从而动摇胸怀天下政治认同的基础,正是就此意义而言,治国就一定要先齐家,这是家国天下认同的内在逻辑。“孝”在古代中国也就逐渐超越个人道德的修养,从而上升为社会的普遍行为准则,成为“天下之大经”。《明道先生行状》指出:“知尽性至命,必本于孝弟。穷神知化,由通于礼乐。”因此,“孝与忠相辅相成,成为社会伦理道德体系的核心,‘以孝治天下’在家国一体的思维模式下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成为此后社会治理的理论前提。由此出发,孝成了元德,也几乎成了全德。”[5]“学而优”与“孝于亲”这两种途径就将天下理念层层传导,最终凝聚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和实践标准。

中国古代胸怀天下的家国情怀,任何人都必须在共同体中才能更好地实现自身价值,这是国家认同的逻辑起点。这种义务优先于权利的责任伦理,是中华传统文化中深层次的优秀基因。“家国认同”是个体对国家和人民所表现出来的责任与使命,是对国家富强、人民幸福所展现出来的孜孜追求。在社会发展的新时代,用胸怀天下的家国认同思维来激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的豪情,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讲话中指出的那样:“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家庭的前途命运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我们要认识到,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不是抽象的,最终要体现在千千万万个家庭都幸福美满上,体现在亿万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上。同时,我们还要认识到,国家好,民族好,家庭才能好。”

二、天下为公的治理之道

天下观在政治生活中最基本地取决于思想家对“天下”归谁所有的认知。早在《礼记·礼运》中就提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吕氏春秋·贵公》中更明确地表达“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因此,在古代中国思想家的观念中,天下是完全不能够被私相授受的,君主也不能将一己私意参杂其中。虽然三代以降不复传贤不传子的传说,但天下为公的理念已经深深植入古代中国的文化内核之中。这种治理理念和实践就是要将家国天下逻辑,通过差序方式逐步过渡到全社会成为整体共识和治理之本。天下为公体现出对执政者的道义要求,又代表王朝合法性的来源。君主在国家治理实践过程中必须要秉承一颗公心,“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大学》)以公心作为执政的核心理念,才能赢得天下人的政治认同,“得民心者得天下”,这也是家国天下秩序的主体要求。

公平是“天下为公”理念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尚书》有云:“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偏无党,王道平平。”公平的价值尺度就在于“仁”和“义”,将仁义引入公平范畴,政策执行过程中便会更具有可操作性。孔子杀身成仁、孟子舍生取义在本体论意义上做了价值引导。“人而不仁,如礼何?”(《论语·八佾》)形是心之外化,行仁须以仁心始,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仁政,从而避免仁政的形式化。仁政在治理实践进程中就是要自觉践行德治与礼治,“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即使如商鞅、韩非子等法家强调用法来规范一切事物,以法律作为衡量事物的准则,将百姓的权利与义务公示于天下,但其“明法”的意义仍然在于君主不可逾举,“法分明,则贤不得夺不肖,强不得侵弱,众不得暴寡”,(《韩非子·守道》)法的规定性本身也成为“天下为公”实践的可行途径。

平等是“公”在社会实践中的价值诉求。孔子云:“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论语·季氏》)典型如孟子“制民之产”的思想,按等级划分田地,既可以满足流动性带来的心理慰藉和现实需求,又能在一定程度上实践天下为公。“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孟子·梁惠王上》)让百姓享受相对平等的社会利益分配,从而有助于在物质意义上深化政治认同。“以礼分施,均遍而不偏”,(《荀子·君道》)对于均分的标准也逐渐细化。平等成为家国天下秩序制度运行的框架,只有将所有个体与财富进行合乎情理的划分,以礼制规范社会等级要求,天下秩序才有延绵生息的空间。作为治理社会的基本问题,“公平和公正被儒家视为帝王、圣人、官吏、君子所应具备的基本道德;而坚持社会的公平公正,在儒家看来就是效法天地之大德,是天经地义的事情”[6]。

天下为公作为价值准则,只是一种应然性的判断。即使是最好的价值理念,如果没有合理的制度安排,也不可能使现实生活中的政治变得优良。思想家除了希望君主能够均平天下以外,政治过程的执行主体也同样不可忽视。历朝历代都把人才作为立国之本和执政之基。从孔子提出要“举贤才”,古代思想家对于政策执行者的总体要求无外乎德和才两方面。如果对于官员素质能力的重视力度不够,那对于“天下为公”治理之道的实施实在是一个不小的打击。选拔人才过程中不仅要考虑治理政务的具体才能,更重要的还必须听取德行情况,以便官员在处理事务的时候可以在国与民之间保持良好沟通。官员德行与百姓的利益息息相关,如果官员有才而无德,即使能够做出政绩也可能是建立在损害百姓的利益之上,从而影响民众对国家的认同。

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如何才能防止私欲的泛滥,最大限度地接近于“公”,就成为思想家反复思考的一个问题。贤人可以举荐,但更要防止贤人变恶。古代中国对于官员的监察力度是逐步全方位、常态化的过程,制度适应性也逐渐贴近社会实际。“监察权在规范官员行为,监察机构在保障地位独立的情况下实现对官员的有效监督”[7],也成为天下为公不被偏离的制度性保障。另外,古代中国所论及的“天谴”理念也对统治者的私欲起到了谶纬神秘的限制作用,屈君以伸天,“王者承天意以行事,与天同者,大治,与天异者,大乱”。(《春秋繁露·玉杯》)如果君主危害百姓利益过了度,天就会降下惩罚“天象”予以警示。因此,君主必须要时刻加强个人的内在道德修养,不断完善自身品质才能担任好家国天下逻辑中的一环。吾日三省吾身的日常要求,格物致知的理念探索从而发明本心获得主体性价值存在,这对执政者的道德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只有道德素质高的人才可以为政,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弘扬“道”。所谓“仁政”就是要严以治吏、宽以待民,用德和礼来教化百姓,从而推而广之在社会整体形成良知风范、人人和睦的状态。“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以着其义,以考其信,着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礼记·礼运》)如果人人都能秉持良好的操守和德行,那么“天下为公”就有了现实意义上的可行性。

法制在政治生活中有着极为重要的地位,这一点除道家的老庄另有别论外,没有人提出过疑义。“至于无法,则民无以有其生,而上无以有其民。”(《读通鉴论·卷十八》)统一法制可以把混乱的社会纳入有秩序的境地,从而减轻民众的困苦。因此,“择人而授以法,苟有法以授之,人不得以玩而政自举矣。”(《读通鉴论·卷十》)法制作为施行政事所遵循的原则,有可能使政治走上制度化轨道。“天理”与“王法”也成为遭难受屈者的虔诚呼救对象。但中国古代思想家同时也认识到,如果不是秉持“天下为公”理念所制定的“一家之法”,则“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所谓非法之法也。”(《明夷待访录·原法》)正是在这个意义来说,如果“一倚于法,天下皆重足而立。”(《读通鉴论·卷二十六》)毫无疑问,即使是最好的法律,也是要由人来执行,执法者的素质如何,必然影响法治实践的质量。因此,“有乱君,无乱国;有治人,无治法”(《荀子·君道》),在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更需要德才兼备、有责任有担当的善治之才。既要“法立于画一”,又要“宽之以其人”,法治和德治应该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多次谈及“天下为公”, 面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始终坚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人民福祉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而致力于提高人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站立在九百六十多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土地上,吸吮着五千多年中华民族漫长奋斗积累的文化养分,拥有十三亿多中国人民聚合的磅礴之力,我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无比广阔的历史舞台,具有无比深厚的历史底蕴,具有无比强大的前进定力。”[8]

三、天下一家的世界秩序

据统计,“《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史中所出现的天下总数为3375例,其中单指中国的有2801例,达83%。与此同时,指中国并加上其他异民族之天下的,有64例,不过1.9%。”[9]由此可见,中国古代“天下”一词在具体使用时虽然大部分指中国,但也可以用来指代世界。中国所希冀构建的秩序是“以天下为一家,以中国为一人”。(《礼记·礼运》)但这并不是意味着天下实际或应当统一进行治理,而是意识到并强调应该处理好华夷之间的关系,“凡居民材,必因天地寒暖燥湿,广谷大川异制……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礼记·王制》)在相互理解尊重的基础上来匡正和维持天下秩序的和谐稳定。由此可见,“以天下观天下”的观念“在逻辑上排除了不可化解的死敌、绝对异己或者精神敌人的概念”,“无人被理解为不可接受的外人,没有一个国家、民族或文化被识别为不可化解的敌人。”[10]7

这种超然“无外”的天下秩序原则,无疑是一种文明发达的结果。从这种意义来说,“‘天下’比通常意义上的‘世界’有着更丰富的深度含义,它是自然世界、社会世界和政治世界三者合一的世界”[10]63。古代中国所理解天下秩序内部关系的处理方式是以礼为基础,具体国家治理实践进程中则体现为“德化”。“天下之无道也久矣,天将以夫子为木铎。”(《论语·八佾》)天下一家的世界秩序在运行实践中强调“礼”和“德”的运用,各国之间的往来需要有具体的行为规范,在此基础上能够以和平的方式“和而不同”“美美与共”。“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尚书·尧典》)这成为中国文化核心价值,促进了古代中国的民族融合和国家认同。“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论语·季氏》)在这种思维模式下,“天子只有以德治国,才能使国家富裕强大,进而安抚诸侯,怀柔四夷”[11]。因此,只有将德行进行远播,通过文化软实力的影响才能让天下秩序更具有持久性和吸引力。

天下秩序并不完全局限于血缘和种族,而是强调文明之间的相互认同。世界各个国家和民族只要认同天下文明之义,文化内部逻辑转换为理念,就可以成为加入天下的共在秩序。“在中国文化之中,没有绝对的‘他者’,只有相对的‘我者’。”[12]双方之间并没有隔绝的鸿沟,而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进行转化。天下秩序以文化尊重作为基础,给予一定程度的包容,对于国际行为体之间政治文明的形成具有重要的促进意义。明朝开国时期朱元璋就曾经下令不应过度干涉周边国家的政治生态,实质是体现出天下秩序具有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吾恐后世子孙,倚中国富强,贪一时战功,无故兴兵,致伤人命,切记不可。”(《皇明祖训录·箴戒》)从这个意义来说,“天下秩序是一种复合型相互依存模式,是中国与周边互动中形成的博弈结果。它在本质上是中国原创(但不限于中国单方面维持)的一种国际公共产品”[13]。这昭示着一种“和则共生”的现代理念,“王者无外,进而天下一家,世界大同”[14]。这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形成,使得近代中国的民族认同和国族建构联系更为紧密,也为之后的政治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文化遗产。

天下一家的秩序观念深刻地影响着中国与周边地区的秩序安排与政治互动,在“全球性问题的两大现实困境下”[15],或许在理论上可以给予新的解决思路。“在文化层面,中国人又不丧失自身的文化资源与独特性。”[16]必须承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价值观念始终在现代国家建构和治理之路上发挥着深层次、不可替代、具有根本支撑力的“精神命脉”作用。天下观念的现代转化也具有跨时代和超民族的意义,“中国坚持对话协商,推动建设一个持久和平的世界;坚持共建共享,推动建设一个普遍安全的世界;坚持合作共赢,推动建设一个共同繁荣的世界;坚持交流互鉴,推动建设一个开放包容的世界;坚持绿色低碳,推动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17]这是在新时代背景下,利用中国传统的天下资源,创造性提出的中国方案,体现着中国传统天下观和平、包容、共享的精神特征。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维是致力于对国际秩序进行补充和改善,世界各国人民应该秉持“天下一家”理念,彼此理解,求同存异,进而达到全球化的一种最优解。

2013年习近平主席在莫斯科发表演讲,第一次向世界提出“命运共同体”理念。随着全球化日益发展,世界各国和人民之间的交往已经越来越紧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持胸怀天下。中国共产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党,也是为人类谋进步、为世界谋大同的党。我们要拓展世界眼光,深刻洞察人类发展进步潮流,积极回应各国人民普遍关切,为解决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作出贡献,以海纳百川的宽阔胸襟借鉴吸收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推动建设更加美好的世界。”[17]这是将天下观念超脱出原有民族国家的范畴,覆盖整个世界和全体人类,从更高的层次上寻找解决现实矛盾、实现全球和平的中国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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