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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人生价值论研究

2022-03-23刘敦俊李世芬

商洛学院学报 2022年6期
关键词:价值论总书记价值观

刘敦俊,李世芬

(商洛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商洛 726000)

党的二十大审议并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决议指出:“‘两个确立’是党在新时代取得的重大政治成果,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决定性因素”[1]。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是“两个确立”的重要内容。二十大召开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广西代表团讨论时强调,要“深入领会党的创新理论的道理学理哲理,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切实把党的创新理论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2]。研究和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道理学理哲理,是在实践中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地位的认知前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了丰富的哲学因子和元素,习近平人生价值论则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最富于哲学思辨的理论板块。习近平人生价值论的形成,凸显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的哲理性和深刻性。研究习近平人生价值论,对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坚持“两个确立”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近五年来,国外关于习近平人生价值论的研究成果较少。仅有少数学者,如Lutgard Lams[3]和Michael Gow[4]提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了时代性与民族性相统一的品质,蕴涵儒家道德价值观。他们认为,这一思想除了有抽象的社会主义话语,还有具体的儒家道德价值观表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与儒家价值有着内在一致性。可见,国外的研究主题与“习近平人生价值论”相关度很低,尚没有正面、系统的习近平人生价值论的研究成果。国内涉及“习近平人生价值论”的研究成果丰富多样,总体上可分为三类:第一,“习近平人生价值论”的相涉研究,如罗丹[5]、张慧[6]等的研究。由于习近平总书记的青年观和青年成才重要论述中寓涵了丰富的人生价值论的因素,罗丹、张慧的论文必然与“习近平人生价值论”相涉。罗丹、张慧的论文实现了论文主题制约下的文题相符和逻辑周延,为习近平人生价值论的正面、系统研究提供了线索,但不属于“习近平人生价值论”的正面研究。第二,“习近平人生价值论”的应用研究,如冀建峰[7]、姜松梅[8]等的研究。突出强调习近平人生价值相关论述的实践价值,属于习近平人生价值论应用研究的范畴。冀建峰、姜松梅的论文同样完成了论文主题制约下的研究任务,但并不属于“习近平人生价值论”的基础研究。第三,“习近平人生价值论”的细分研究,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有严顺东的《习近平关于青年人生价值的重要论述研究》[9]等。严顺东的论文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人生价值重要论述的理论基础、现实依据、科学意涵、实践要求四个方面展开论证,逻辑层次明确、结构合理,完成了论文主题制约下的研究任务。但是,“青年人生价值”是“一般人生价值”的下位概念,是“一般人生价值”中的具体类别。因此,严顺东对“习近平青年人生价值”的研究属于“习近平人生价值论”的分类研究,不属于总体研究。上述研究现状说明,对“习近平人生价值论”展开正面的、系统的、总体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学术新意。

1 习近平人生价值论的涵义

厘定“习近平人生价值论”的涵义对于本文的意义在于,强调本文研究指向于“习近平人生价值论”,而非“习近平人生价值观”。从逻辑层面上看,“习近平人生价值论”是“人生价值论”的下位概念;“习近平人生价值观”是“人生价值观”的下位概念。厘定“习近平人生价值论”的涵义,首先需要通过“人生价值论”与“人生价值观”概念关系的辨析,以确定“人生价值论”的涵义。

价值观的内涵与外延的界定,在价值哲学研究领域得到了普遍的认可。我国高校使用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在界定该概念时,做出了这样的表述:“价值观是人们关于什么是价值、怎样评判价值、如何创造价值等问题的根本观点。价值观的内容,一方面表现为价值取向、价值追求,凝结为一定的价值目标;另一方面表现为价值尺度和准则,成为人们判断事物有无价值及价值大小、是光荣还是可耻的评价标准。”[10]70其中“价值观是人们关于什么是价值、怎样评判价值、如何创造价值等问题的根本观点”确定了“价值观”的内涵。“价值观的内容,一方面表现为价值取向、价值追求,凝结为一定的价值目标;另一方面表现为价值尺度和准则,成为人们判断事物有无价值及价值大小、是光荣还是可耻的评价标准”,则明确表述了“价值观”的外延。基于教材内容固有的成熟性特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给定的价值观定义应该不存在争议和分歧。因此,“人生价值观”的涵义则可相应表述为:人生价值观是关于什么是人生价值、怎样评判人生价值、如何创造人生价值等问题的根本观点。它包括价值确定(价值取向、价值目标)和价值评价两个方面。

但是,“人生价值论”的涵义一直没有得到认真、严谨的界定。人生价值论是价值哲学的核心内容,国内学者对人生价值的研究起步于上个世纪40年代,产生了邓公玄的《人生价值论》等研究专著[11]。改革开放后,随着价值哲学研究热的出现,内在于价值哲学体系的人生价值论也成为学术研究的热点问题,人生价值问题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出现了大量的涉及人生价值的价值哲学研究成果,如王玉樑的早期著述《价值哲学》[12]、张立文近年的论文《和合人生价值论——以中国传统文化解读机器人》[13]等。从上个世纪40年代开始计算,人生价值论研究迄今已有70多年的研究历史,产生了大量的著作类和巨量的论文类研究成果。但到现在为止,即便在主题中内嵌“人生价值论”的论著、论文中,也很难找到一个合乎种属差定义法的、具有典型定义形态的“人生价值论”定义。

这种现象的出现和存在,可以归因于研究者的一种“不屑”的态度;这种态度的建立以“人生价值观”与“人生价值论”的因果关联为基础——因为“人生价值观”的涵义是确定的,所以“人生价值论”的涵义不言自明。这种思维所依据的逻辑显然不够严谨,“人生价值观”涵义的确定并不必然导致“人生价值论”涵义的确定,因为“人生价值观”与“人生价值论”是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两个概念。“不言自明”的说法,无疑只关注到了二者之间的共性和联系,忽略了二者之间的差别和个性。

人生价值论是关于人生价值观的论证体系,是关于人生价值观的思想或者学说,是人们通过人生价值观研究产生的理论成果。所以,人生价值观只是人生价值论的研究对象,而不是人生价值论本身。人生价值观与人生价值论的区分,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人生价值观是事实存在,人生价值论则是一种价值存在。人类中的每一个个体,都拥有属于自己的人生价值观,丰富多样的人生价值观的共存,构成了人生价值观的事实世界。人生价值论是人生价值观的论证体系,它从人生价值观的事实世界中提取某种人生价值观,并对这种人生价值观进行强调和倡导。所以,在这个意义层面,人生价值论是一种被强调、被倡导的人生价值观。人生价值观体现了价值追求的实然,而人生价值论则体现价值追求的应然。

第二,人生价值观具有自发性和经验化的特征,人生价值论则是人生价值观的论证体系,拥有典型的理论形态。个体的人生价值观基于个人的人生经历而建构,受制于个人经历的时空范围的有限性,个体的人生价值观必然呈现碎片化、经验化的特征。人生价值论则超越了基于个人亲历形成的直接经验,经过对人类总体经验的遴选、整合等理性分析活动的加工而成,是理论形态的人生价值观。

“习近平人生价值论”与“普通人生价值论”构成了“个别”和“一般”,“特殊”和“普遍”的关系。在确定了普通人生价值论的涵义之后,借助演绎推理,不难得到“习近平人生价值论”的涵义。显然,不能将“习近平人生价值论”简单理解为“习近平人生价值观”。“习近平人生价值论”是习近平总书记建构的人生价值观的论证体系,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生价值观的思想或者学说。“习近平人生价值论”研究人类价值追求的应然,具有典型的理论形态。本文的旨趣并不在于习近平人生价值观,而在于习近平人生价值论。“习近平人生价值论研究”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生价值观的思想的研究。

2 习近平人生价值论的结构架设

习近平人生价值论的结构架设是指习近平人生价值论得以建构的逻辑进路及其主体框架。

习近平人生价值论内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之中,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习近平人生价值论与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构成了“部分”与“整体”的关系。然而,这种“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并不能被机械地理解为几何意义的“部分”与“整体”,即若干界限分明的互补板块(部分)构成整体。因为习近平人生价值论采用有机融合的方式介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渗透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体框架中,并不以现成板块的方式存在。如果习近平人生价值论是以现成板块的方式独立存在的,那么,对习近平人生价值论的研究就将变得十分简单,只需要将“习近平人生价值论”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整体迁出即可。因此,研究习近平人生价值论的构成,必须采用分析和抽象的方法,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析出习近平人生价值论的内容,并将其纳入习近平人生价值论的主体框架中。

2.1 基于对价值观外延的既有认知,人生价值确定论和人生价值评价论是习近平人生价值论不可或缺的两大板块

实现“有秩序有层次呈现”的应然要求,习近平人生价值论主体框架的建构必须遵循普通人生价值论的既有规定。前文已述,普通人生价值论是关于人生价值观的论证体系,是人们通过人生价值观研究产生的理论成果,人生价值观成为人生价值论的研究对象。作为人生价值论的研究对象,人生价值观的构成理应为人生价值论的结构架设提供依据和范式。由此,人生价值论的结构架设必须立足于人生价值观的结构。习近平人生价值论结构架设也必然遵循人生价值观结构提供的范式,唯此才能去化“习近平人生价值论”的特殊性,将其升华到人生价值理论的理论一般,提升习近平人生价值论的理论品质,凸显习近平人生价值论的普适价值。

基于价值观外延的既有认识,能够可靠地递推人生价值观的外延,即:人生价值观包括人生价值确定和人生价值评价两个层次。以人生价值观的构成为依据,习近平人生价值论必然包含“人生价值确定论”和“人生价值评价论”两个层次。

2.2 价值观外延的既有认知存在“怎么样”问题的缺位,习近平人生价值论以“人生价值实现论”进行了补位

通过对研究对象的“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问题的追问,以达到建构某一理论体系的目的,是认知科学早已揭示的普遍存在的规律。这三个问题涵盖了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的全部诉求,是任何一项研究得以展开的基本遵循。对人生价值观外延的既有认知却并未一一回答这三个问题。人生价值观两层次论中的第一层次“人生价值取向”体现了对“人生价值是什么(在于什么)”“为什么要确定这样的人生价值”问题的回答,但并没有回答“怎么实现这样的人生价值”。人生价值观两层次论中的第二层次“人生价值评价论”,表面上具有回答“怎么样”问题的属性和品质,但它实际回答了“怎么样评价人生价值”的问题,依然不能回答“怎么样实现这样的人生价值”的问题。由此可见,价值观外延的既有认知存在“怎么样”问题的缺位,习近平人生价值论以“人生价值实现论”进行了补位,回答了人生价值如何实现的问题。

综上所述,人生价值确定论、人生价值实现论、人生价值评价论构成了习近平人生价值论的主体框架,分别回答了“人生价值是什么(在于什么)”“为什么要确定这样的人生价值”“怎么实现这样的人生价值”,以及“如何评价人生价值”的问题。

3 习近平人生价值论的主要内容

理论框架需要具体内容的填充。没有理论内容的填充,唯有理论框架支撑的理论体系将是扁平的、空虚的。研究习近平人生价值论,必须研究该理论的主要内容。

3.1 基于社会价值的人生价值确定论

人生价值确定是人生价值由模糊逐步变得清晰,由笼统逐步变得具体的过程。它首先包括人生价值的方向性、区域性确定过程;经历这个过程后,人生价值得到了模糊和笼统的确定。在一般人生价值理论中,这一过程被称作“人生价值取向”的确定。不过,对“人生价值取向”的确定因其模糊和笼统,显然不能满足主体对人生价值精准确定的需要。因此,必须将人生价值确定在一个方位能够被准确描述的“点”上。对人生价值“点”的确定成为人生价值确定的第二个过程。人生价值所在的“点”即是人生价值目标。因此,第二个过程在一般人生价值理论中被称作“人生价值目标”的确定。可见,人生价值确定包括人生价值取向的确定和人生价值目标的确定。不过,由于人生价值目标被价值主体的人生经历、能力和环境等个体差异因素决定,人生价值的具体目标呈现出千差万别、丰富多样的特点,一般人生价值论不能回答也无需回答“人生价值具体目标是什么”的问题,人生价值确定问题在很大程度上转换为人生价值取向问题。

人生价值取向的确定过程受到认同和否定、吸纳和排除等理性思维力量的支持,具有显著的选择性特征。人生价值的两分法为人生价值取向的选择提供了候选项。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是人生价值最常见的二分法[10]12。自我价值是个人具有的能够满足自身需要的属性,它的实现需要一定程度的对外索取。社会价值是个人具有的能够满足社会、他人的属性,它的实现需要自我的对外奉献。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涉及到人生价值流转的两个向度,前者是从外向内的获得,后者是由内向外的付出。由此,二分法的存在为人生价值确定提供了两个待选项,为人生价值的取向性选择提供了条件,即人生价值在于自我价值,还是社会价值。

对“人生价值是(在于)什么”问题的回答,是人生价值确定论的必有内容,但回答“为什么确定这样的人生价值”,也是人生价值确定论的本有之义。只有分别回答了这两个问题,才会形成完整且严谨的人生价值确定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正是通过对前述两个问题的回答,建构了完整而严谨的人生价值确定论体系。

习近平人生价值确定论回答了“人生价值是(在于)什么”的问题。在习近平人生价值论中,相对于“社会”概念,“国家”“祖国”“人民”是高频出现的价值主体,是宏大叙事背景下的集体主义范畴。习近平总书记在给高校毕业生的回信中写道:“希望全国广大高校毕业生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为党、为祖国、为人民多作贡献。”[14]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15]27上述两段引用中,“国家”“祖国”“人民”等价值主体范畴多次出现。这里的“祖国”“人民”等概念在逻辑层面等价于“国家”。这些论述表明,习近平人生价值确定论认定:人生价值在于对国家的奉献。

根据社会学的相关原理,社会是人类生活的共同体,是以共同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相互联系的人们的有机总体[16]。国家是地缘关系维度下的社会,是以一定领土为界限的大社会,而且,国家也最终回归于社会[17]。可见,社会与国家是两个具有诸多共性的概念,“中国社会”等“国家名称+社会”的提法的流行,也说明了在国家回归社会之前,国家与社会两个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具有高度重合的特征。既然如此,对“国家”价值主体的确定,凸显了习近平人生价值确定论的社会价值取向。

综上可见,习近平人生价值确定论通过“人生价值在于社会价值”的强调,确认了人生价值之所在。不仅如此,习近平人生价值确定论又从“社会价值”的对立面出发,对自我价值进行了淡化处理。这一点集中体现在习近平总书记的“无我”论中。“无我”其实是一种对“自我价值”从轻、从淡的人生态度。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海南广大干部群众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保持历史耐心,发扬钉钉子精神,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征程上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18]其中的“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深刻地论述了“有我”“无我”的辩证关系。“无我”是无小我,淡化了属于自我价值的功名利禄;“有我”是有大我,强调了个人的社会责任和家国情怀。在会见意大利众议长时,习近平总书记又谈到“我将无我,不负人民。我愿意做到一个‘无我’的状态,为中国的发展奉献自己”[19]。其中的“我将无我,不负人民”,也是通过“无我”论淡化了自我价值,强化了以人民为主体的社会价值。

其次,习近平人生价值确定论回答了“人生价值为什么在于社会价值”的问题,即人生价值在于社会价值的依据问题。习近平人生价值确定论为“人生价值为什么在于社会价值”提供了两个方面的原因。第一,个人的自我价值离不开社会条件的支持,社会价值的实现有利于自我价值的充分实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青年的人生目标会有不同,职业选择也有差异,但只有把自己的小我融入祖国的大我、人民的大我之中,与时代同步伐、与人民共命运,才能更好实现人生价值、升华人生境界。离开了祖国需要、人民利益,任何孤芳自赏都会陷入越走越窄的狭小天地。”[20]在给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学生的回信里,习近平总书记写到:“中国梦是国家的梦、民族的梦,也是包括广大青年在内的每个中国人的梦。‘得其大者可以兼其小。’只有把人生理想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才能最终成就一番事业。”[21]第二,拥有崇高的人生境界,是个人自我修养的需要;将人生价值确定于社会价值,有利于提升人生境界。习近平总书记讲过,“只有把小我融入大我,才会有海一样的胸怀、山一样的崇高。你们心中总要怀有一个远大的目标,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你们这一代人的历史贡献。”[22]所谓“小我”,即是自我价值,体现一种局限的狭隘的人生境界,“大我”则是社会价值,体现的是以国家情怀、民族福祉为内容的崇高境界。习近平总书记认为,把小我融入大我即可以将局限的狭隘人生境界,升华至崇高人生境界。

马克思说过,“人类的天性本来就是这样的:人们只有为同时代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才能使自己也达到完美。”[23]马克思的人生价值确定指向于“同时代的人”,也即社会价值。习近平总书记的“强调社会价值,淡化自我价值”的人生价值确定论具有鲜明的马克思主义属性。

3.2 基于奋斗论的人生价值实现论

人生价值之所在被确定以后,需要进一步回答的问题是“人生价值如何实现”,其实质是人生价值的实现条件问题。通过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形成人生价值实现论。一般人生价值实现论认为,人生价值实现的条件由主观和客观两方面构成;主观条件主要包括主体的精神能动和能力,客观条件指向于主体面对的社会环境。习近平人生价值论同样也需要回答“人生价值如何实现”的问题,从而建构习近平人生价值论的人生价值实现论。“奋斗”是习近平人生价值实现论的核心概念,通过对“奋斗”这一核心概念的全面论述,形成了习近平人生价值实现论——“奋斗论”——回答了一般人生价值实现论要求回答的问题,即人生价值的实现条件问题,具备一般人生价值实现论的典型结构与形态。

首先,习近平总书记的“奋斗论”描述了价值主体的精神姿态,是价值主体实现人生价值必需的主观条件。在古代汉语中,“奋”有鸟振动翅膀即欲起飞的含义,所以“奋斗”是指价值主体的积极向上的精神姿态,是指积极进取、努力拼搏的主体精神和意志。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幸福不是毛毛雨,幸福不是免费午餐,幸福不会从天而降。”[24]“‘人生在勤,勤则不匮。’幸福不会从天降,美好生活靠劳动创造。”[25]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两段话,以主体在人生价值实现时产生的幸福感指代人生价值,告诉人们:不思进取、消极坐等,便不会有人生价值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我们面临着难得机遇,也面临着严峻挑战。在这个关键当口,容不得任何停留、迟疑、观望,必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一鼓作气、继续奋斗。”[26]“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中每个个体的共同价值,“轻轻松松”的精神姿态无法支持这一共同价值的实现。什么样的精神姿态才能促进人生价值的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春节团拜会上讲到,“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奋斗本身就是一种幸福。只有奋斗的人生才称得上幸福的人生。”[27]习近平总书记的答案是“奋斗”。除此,习近平总书记还在2018年春节团拜会的讲话中论证了奋斗过程所具有的特点,“奋斗是艰辛的,艰难困苦、玉汝于成,没有艰辛就不是真正的奋斗,我们要勇于在艰苦奋斗中净化灵魂、磨砺意志、坚定信念。奋斗是长期的,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伟大事业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几十代人持续奋斗。奋斗是曲折的,‘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要奋斗就会有牺牲,我们要始终发扬大无畏精神和无私奉献精神。”[28]习近平总书记对奋斗过程艰难性、长期性、曲折性的论述,进一步丰富了他的“奋斗论”。

其次,习近平总书记的“奋斗论”强调社会环境等客观因素对奋斗者的影响,主张为奋斗者创造有利于奋斗的社会环境。“奋斗论”对有利于奋斗的社会环境的论述可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论述了奋斗者所需要的社会氛围,也是奋斗者所需要的“软”条件。“创新之道,唯在得人。要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加快形成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使用机制、激励机制、竞争机制,形成天下英才聚神州、万类霜天竞自由的创新局面。”[29]这里的“万类霜天竞自由的创新局面”即是指有利于奋斗者的社会氛围。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全社会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培育时代新风新貌。”[15]46也意在强调培育奋斗者所需要的社会氛围的重要性。第二个层次论述了奋斗者所需要的物质性环境,也是奋斗者所需要的“硬”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向全党全社会指出,“要主动走近青年、倾听青年,真情关心青年、关爱青年,悉心教育青年、引导青年,尊重青年天性,照顾青年特点,关注青年所思、所忧、所盼,积极为青年创造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发展条件”[30]。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全社会“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引导广大人才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服务人民。”[15]36通过这些论证,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全党、全社会积极创建奋斗者需要的物质性环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奋斗者的人生价值提供坚实支撑。

3.3 基于奉献论的人生价值评价论

“奉献”和“索取”是人生价值论的一对重要范畴。奉献有奉上、献出的意味,是指个人对社会的贡献和付出;索取则是指个人向社会索要的收益。价值确定理论决定价值评价理论,如果在价值确定过程中,坚持“人生价值在于社会价值”,那么,在评价一个人的人生价值时,就必须坚持“奉献论”的观点,即一个人的人生有无价值,取决于个人是否对社会做出了奉献。习近平总书记的人生价值确定理论确认了“人生价值在于社会价值”,这就决定了在人生价值评价理论中,必然坚持“奉献论”的观点。习近平总书记的“奉献论”主要包括以下基本观点:

第一,有奉献就有人生价值,要实现人生价值就必须奉献社会。在这个层面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了奉献的绝对性。习近平总书记说过,“有信念、有梦想、有奋斗、有奉献的人生,才是有意义的人生。”[31]在普通的话语环境中,“意义”和“价值”拥有相同的蕴涵,所谓“有意义的人生”也就是有价值的人生,习近平总书记的这段话内含了“有奉献就有人生价值”的价值判断。习近平总书记在对王继才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指示时强调:“王继才同志守岛卫国32年,用无怨无悔的坚守和付出,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了不平凡的人生华章。我们要大力倡导这种爱国奉献精神,使之成为新时代奋斗者的价值追求。”[32]在这段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清楚地表述了由“付出”到“奉献”再到“人生价值”的逻辑理路,再次确认了判断人生价值有无的“奉献”标准。

第二,做出奉献也需要一定的条件。在这个层面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了奉献的相对性。马克思主义的奉献观认为,奉献实质是奉献与收获之间的差额,所谓的“有奉献”即是指奉献与收获之间的差额为正。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33]人的存在,必须以获取衣食住行等基本物质生活资料为条件,即便是作为“奉献者”的人,也需要拥有一定的物质生活资料。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体会议时讲到,“谁是最可爱的人,不要让英雄既流血又流泪,让军人受到尊崇,这是最基本的,这个要保障。”[34]这里的“英雄”,无疑可以广泛地推及于所有的奉献者,不能让奉献者为了奉献而流血、为了生活而流泪,奉献者依然需要衣食住行等方面的生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对王继才先进事迹作出批示时指出:“对像王继才同志那样长期在艰苦岗位甘于奉献的同志,各级组织要积极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在思想、工作和生活上给予更多关心爱护。”[32]也意在强调对奉献者物质生活资料的基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的奉献论富含付出与获得的辩证法。

第三,强调奉献的动机和奉献的过程。毛泽东在评价文艺作品的好坏时说:“这里所说的好坏,究竟是看动机(主观愿望),还是看效果(社会实践)呢?唯心论者是强调动机否认效果的,机械唯物论者是强调效果否认动机的,我们和这两者相反,我们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动机和效果的统一论者。”[35]马克思主义的人生价值论认为,奉献是一种奉献动机、过程、效果相统一的行为,在评价一个人的人生价值时,也应该坚持动机、过程、效果相统一的标准,而不能以“效果”作为一个人奉献大小的唯一标准。习近平总书记的“奉献论”也体现了奉献动机、过程、效果三者之间的统一,以及人生价值论和历史唯物论的统一。首先,习近平总书记极其重视奉献的动机和过程。2013年,在与首都各界青年代表座谈时,他说:“选择吃苦也就选择了收获,选择奉献也就选择了高尚。”[36]在机械唯物论者看来,“吃苦”只是一个过程,并不必然带来“收获”的结果;奉献的动机,也不必然带来奉献的实效。但作为辩证唯物论者的习近平总书记认为,选择吃苦、选择奉献的行为,本身蕴含了高尚的价值。其次,习近平总书记不仅高度肯定了杰出人物的巨大奉献(如老一辈革命家的历史贡献),也高度认同普通群众在平凡工作岗位上做出的奉献。他在给学雷锋爱心团队的回信中,高度赞扬了学雷锋爱心团队默默无闻的志愿者的奉献精神,信中写到“雷锋精神,人人可学;奉献爱心,处处可为。积小善为大善,善莫大焉。”[37]在这段话中,“善”就是具有奉献性的善举,就是奉献。习近平总书记通过对小善与大善之间的质量互变关系的论述,阐明了小奉献的积累可以达至大奉献的辩证规律。

至此,通过对习近平人生价值论的涵义、结构架设和主要内容的研究,已经回答了本文主题制约下理应回答的基本问题。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提出:“我们要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愿望、尊重人民创造、集中人民智慧,形成为人民所喜爱、所认同、所拥有的理论,使之成为指导人民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15]19通过对习近平人生价值论的研究和解读,使之成为人民所喜爱、所认同、所拥有的理论,不仅可以凸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浓厚的哲理色彩,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实践中也必将转化为指导人民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触发人们报效国家、奉献社会的行为动机,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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