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美式家庭农场是我们的发展方向吗

2022-03-23吴彬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22年3期
关键词:约合农场面积

文/吴彬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农场发展。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第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提出“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随后,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对如何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做出了细致的任务分解,明确提出要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农户家庭农场。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还进一步指出,要把农业规模经营户培育成有活力的家庭农场。于是,在一系列政策措施的鼓励下,近年来家庭农场如雨后春笋般创建起来。可以认为,这些政策的背后逻辑是旨在扭转相对低效的传统小农生产模式,鼓励开展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

据农业农村部的最新统计数据,当前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已超过390万个,经营土地总面积达4.7亿亩,由此可以计算得出我国家庭农场的平均经营面积已达120.5亩。正如笔者在《家庭农场的适度经营规模是多大》(详见《中国农民合作社》2021年第10期)提到的,以粮食生产为例,面积100~120亩是家庭农场的门槛规模。可见,当前我国的家庭农场已基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的目标,农业生产方式正逐步朝着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方向转型,鼓励发展以家庭农场为代表的“大农户”已是大势所趋。

对此,有研究尖锐地指出,当前大力发展规模化农场的政策思路与20世纪80~90年代倾向依靠龙头企业发展规模经营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思路如出一辙,是想凭借规模化的家庭农场来牵引农业现代化发展,其背后的想象图景实际上是美国模式(黄宗智,2014)。需要指出,姑且不论我国主流的农业规模经营思路是不是要模仿美国农业的发展模式,在事实上,美国的农业经营主体并不是我国所谓的“家庭农场”。

美国农业部对农场的界定比较宽泛,任何地方只要在当年生产并销售超过1000美元的农产品,都可以被认定为农场。换言之,农场所在地并不区分城市和乡村。进而,只要农场的主要经营权(超过一半)属于拥有血缘或婚姻关系的家庭成员(包括并未一同居住的亲属),就属于家庭农场。同时,美国农业部将农场的年度总现金收入(Gross Cash Farm Income,简称GCFI)作为家庭农场的划分标准,GCFI包括家庭农场当年的种植养殖收入、政府补贴及其他相关涉农收入。基于此,美国将家庭农场划分为小型家庭农场(GCFI<3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22.6万元)、中型家庭农场(35万美元≤GCFI<100万美元)和大型家庭农场(GCFI≥1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636万元)。其中,大型家庭农场又可细分为普通大型家庭农场(100万美元≤GCFI<500万美元)和超大型家庭农场(GCFI≥5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180万元)。而在小型家庭农场中,除去自给自足为主的退休农场(家庭农场经营者已到退休年龄但仍然从事小规模涉农活动)和非农兼业农场(家庭农场的经营收入以非农收入为主),还可以划分普通小型家庭农场(15万美元≤GCFI<35万美元)和微型家庭农场(GCFI<1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95.4万元)。

依据最新的美国家庭农场报告《美国的多元化家庭农场(2021)》,截至2020年,美国共拥有农场约201万个,其中仍高达97.6%属于家庭农场。其中,小型家庭农场总数为179.3万个(包括退休农场21.9万个、非农兼业农场78万个、普通小型家庭农场11.1万个、微型家庭农场68.3万个),占全国农场总数的89.2%,占全国农业土地面积的48.3%,但仅占全国农业总产值的20.4%;中型家庭农场数量为11.2万个,占全国农场总量的5.6%,占全国农业土地面积的21.6%,占全国农业总产值的20.2%;大型家庭农场数量为5.8万个(包括普通大型家庭农场5.2万个、超大型家庭农场6124个),仅占全国农场总量的2.9%,但占全国农业土地面积的23.6%,占全国农业总产值的比例更是高达46%。此外,有非家庭农场(主要为公司农场、合伙农场、监狱农场等)4.7万个,占全国农场总量的2.4%,占全国农业土地面积的6.5%,占全国农业总产值的13.4%(详见下图)。

图 美国家庭农场的数量、经营面积和产值占比情况(2020年)

同时,从农场经营规模来看,根据最新的2017年美国农业普查结果,全美农场经营土地总面积约为9亿英亩(约合54.6亿亩)。由此可以计算得出,美国小型家庭农场的平均经营面积约为242英亩(约合1469亩)、中型家庭农场的平均经营面积约为450英亩(约合2732亩)、大型家庭农场的平均经营面积约为3662英亩(约合2.2万亩)。可见,在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上,美国与我国截然不同,两国所谓的“大农户”“大农场”根本不是同一回事。或许,从规模而论,美式“大农场”比较对应于我国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为承担国家使命而建立的国有农场。据《中国统计年鉴2021》,截至2020年,我国共有国有农场1828个,拥有耕地达9774.9万亩,可得出国有农场的平均经营面积约为5.35万亩,在规模上与美国的超大型家庭农场相当。

如果想理解中美两国为什么对家庭农场的规模问题会有不同认识,就需要深入理解农业生产的规模边界问题。在不考虑土地可得性的条件下,在一般意义上,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其生产规模的边界就等同于家庭劳动力的能力边界。然而,随着农业机械的引入,较为有限的劳动力能力边界转化为具有极大潜力的机械作业的实际边界。据美国农业普查报告,仅截至2017年,全美204万个农场的农机装备总估值就达2723亿美元,平均每个农场拥有13.3万美元(约合人民币84.6万元)的农机装备。其中,约160万个农场拥有农用卡车(包括皮卡车),总数约为334万辆,场均2辆;约162万个农场拥有农用拖拉机,总数约为404万辆(其中超过3/4为40马力以上的中大型拖拉机),场均2.5辆;约88万个农场拥有谷物收割机、牧场收割机、棉花采摘机、干草打包机等各式自动化农机约107万台(套),场均1.2台(套)。

据估算,以耕地播种机为例,美国在1970年所使用的耕地播种机日均作业面积已达40英亩(约合243亩),到了2005年,升级换代的耕地播种机日均作业面积可达420英亩(约合2550亩),到2010年更是达945英亩(约合5736亩)。与此同时,美国还拥有数量庞大的农业雇工,仅截至2017年,全国共有农业雇工241万人,其中具有美国公民或长期居留身份的长期工约97万人,还有主要来自拉美地区的外来移民工(短工或季节工)约144万人。

因此,得益于新大陆“得天独厚”的土地资源,一方面,作为美国农场绝对主体的谷物类大农场,主要凭借各种大型的自动化机械来实现规模化经营;另一方面,对于少部分的高价值农作物(主要是经济作物),由于必须使用一定比例的手工劳动(如收割、摘果、浇水、施肥、施药),无法完全依赖机械,但由于美国国内的劳动力相对稀缺,因此只能大量引进外来移民工(其中甚至有相当比例的“非法”移民)。

由于和美国在国情农情上存在本质性差异,我国应该审慎地借鉴美式家庭农场的发展模式。例如,对于大田农业而言,尤其是在地势平阔的平原地区,可以适当学习借鉴美式家庭农场的大机械化模式。但需要认识到,美国这种凭借丰富的土地资源,然后以机械和资本近乎完全替代劳动力的大田农业发展方式,我国目前还难以完全模仿。因为即便当前我国在大田农业领域已经拥有相当高的机械化水平,但与美国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而且我国的农业机械化尚未有效进入比较廉价的,可利用家庭辅助劳动力的那些生产环节。即便是在我国东北地区,看起来已经相当接近美式家庭农场的大机械化生产方式,但在一定程度上仍然较为依赖人力操作(尤其是在生产管理方面),表现为“资本密集+劳动密集”过渡性农业发展模式。另外,我国没有像美国那般丰富的土地资源,虽然可以雇用一些本地或外地的相对廉价短工,但不可能像美国那样引入与本国劳动力工资悬殊的国外劳动力,因此,在经济作物领域也很难模仿美国。

有鉴于此,应当合理把握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要认识到“适度”首先是“适”,其次才是“度”,“适度”应当是因时、因地、因人而制宜的“适度”。从中长期来看,随着我国农村分层分化日趋明显,通过土地转入逐步形成具有自耕农性质的“中农阶层”或许才是适度规模经营的主干力量,而非带有“资本下乡”意味的大农户或大农场。当然,需要认识到,在一定意义上,中农实际上只是体面的小农,是在农村劳动力外出背景下形成的“去内卷化”小农(与美国的中型家庭农场更是有着天壤之别)。从更长远来看,平均耕种面积四五十亩,属于自耕农性质的中农是一种不稳定的形态:一小部分中农会随着资金积累而发展成大农,更多的中农可能会因为无力支付日益高额的土地流转费而退出。如此,农民分化将是一个长期的持续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中农可能难以成为一种可期待的农业生产骨干和基层稳定力量。因此,应当赋予家庭农场更宽阔、深远的经济社会发展意义,在设计和实施有关家庭农场的公共政策时,应当充分考量家庭农场发展对于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影响。

猜你喜欢

约合农场面积
怎样围面积最大
农场假期
最大的面积
巧用面积法解几何题
农场
巧用面积求坐标
一号农场
2017款科迈罗ZL1年内上市 约合46万元起
丰收的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