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速览
2022-03-23
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做好“十四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十四五”增殖放流区域和物种进行了统筹规划,确定适宜增殖放流水域410片,确定适宜放流水生物种286种;提出加快体系建设、强化规范管理、加强宣传交流、加强组织领导四方面重点任务。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推动各地落实《指导意见》重点任务,引导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科学、规范、有序开展,不断提升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水平。
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专班印发通知,对2022年长江禁渔系列专项执法行动进行部署。2022年专班将坚持通盘考虑、系统谋划,以打非整治为主线,聚焦长江流域非法捕捞风险隐患重点区域、时段,针对非法捕捞新情况、新变化、新动向,注重与“中国渔政亮剑2022”行动方案相衔接,组织沿江15省市共同开展长江口禁捕管理区整治、重点水域巡航检查等5大类专项执法行动和13项具体工作任务,铲除非法“捕运销”滋生土壤,推动“禁渔令”落地落细,切实守护好一江碧水。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渔业主管部门牵头指导、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具体实施、科研教学单位全面配合、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各方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要明确“五大行动”各项目标任务,推进行动落实;要强化宣传示范,总结梳理经验做法,遴选一批先进典型,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农业农村部会同公安部在北京市联合召开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视频推进会。会议指出,2021年以来有关部门开展9次流域性同步执法行动,形成良好态势,基本实现目标。会议要求,各省市各部门要深刻认识长江“十年禁渔”的极端重要性,提升渔政执法能力水平。推进涉渔风险隐患排查,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行动,斩断非法“捕运销”黑色链条。统筹推进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和水生生物保护修复,坚决打赢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水产技术推广部门提高认识,将“五大行动”摆上重要工作位置,并与其他相关工作相衔接;抓点带面,加强“五大行动”骨干基地建设,提升骨干基地绿色健康养殖技术的质量和水平;细化措施,落实“五大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发挥本辖区组织实施“五大行动”主力军作用。
国务院正式发布《“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部署了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七方面发展任务,增强农业农村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和“压舱石”的稳定作用,持续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日 农业农村部召开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2021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2022年重点任务。会议指出,2021年,渔业安全事故起数和人数“双下降”,尤其是重特大事故“零发生”,商渔船碰撞事故下降近一半,但渔业安全的漏洞、盲点、隐患依然突出,任务仍然艰巨。会议要求,各级渔业渔政部门要加强精准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以两个专项行动、两个专项整治、两个能力建设及两个监管端口为重点,扎实做好2022年渔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促进“十四五”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十四五”远洋渔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发展目标、区域布局和重点任务,对推进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总体安排。《意见》提出,以推动远洋渔业全产业链、规模化、集聚发展,健全远洋渔业发展支撑体系,提升远洋渔业综合治理能力,加大远洋渔业发展保障力度等四方面为重点任务,推进“十四五”远洋渔业高质量发展。
农业农村部发布通告,对黄河禁渔期制度作出调整。根据通告,黄河河源区及上游重点水域从2022年4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实行全年禁渔,黄河宁夏段至入海口禁渔期延长一个月,禁渔期内禁止除休闲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同时鼓励地方实施更严格的禁渔期制度。与2018年相比,本次调整延长了禁渔时间、扩大了禁渔范围,此外还加强了对禁渔期内增殖渔业资源起捕活动的规范管理。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正式发布。这是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9个中央一号文件,全文共8个部分。针对渔业,文件在第一部分提出,要稳定水产养殖面积,提升渔业发展质量;在第四部分提出,要巩固长江禁渔成果,强化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加强常态化执法监管,强化水生生物养护,规范增殖放流。
农业农村部召开渔业渔政工作部署会,分析研判形势,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会议指出,2021年,渔业渔政工作扎实推进,渔业经济稳定向好。会议要求,2022年,要稳定和拓展空间,立足养殖保障水产品供应;抓住种质、设施和防疫等关键,加大科技攻关力度;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促进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加快转变生产方式,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加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渔政执法水平;强化风险防控,守牢渔业安全底线;深入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持续推动渔业“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