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乡村善治 实现乡村振兴
2022-03-23赵成新
赵成新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乡村治理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要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等等。习近平总书记之所以如此重视乡村治理,是因为在乡村振兴中这是一项外部性很强的基础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政治工作、社会工作、群众工作。为探索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有效方法,我们组织开展了专题调研。
乡村治理的湖南实践
党中央高度重视乡村治理工作,将乡村治理纳入治国理政的总体格局进行部署。中办、国办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为推动乡村治理指明了方向。近年来,湖南省委、省政府坚持把加强乡村治理作为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统筹推进,建立全省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若干措施》,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和示范创建,有力推动了乡村治理的“湖南探索”。
坚持党建引领。各地将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根本原则,健全乡村治理工作体系,汇聚各方力量,做到“一盘棋”下到底。永州市零陵区创新推出一名农村党员帮扶三户群众、抓好“七到户”工作的“137”包户责任制,打通乡村治理“最后一公里”。会同县羊角坪村党支部牵头,发动“两省三县四乡镇六村”组建湘黔朝阳联合党总支,实现“党建统一抓,经济统一管,矛盾统一解”。
夯实基础工作。聚焦乡村治理重点、难点、痛点,推动治理重心和资源配套向乡村下沉,激活治理“末梢神经”,实现乡村治理力量配强、保障到位、机制搞活。蓝山县毛俊村通过实施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由昔日“失控村”蝶变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新华社记者报道说:“毛俊村的变化是一个因‘依法善治’而走向小康的时代缩影。”
激发多元共治。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紧紧围绕群众需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加快实现以法治为保障、以德治为引领、以自治为核心的差异化治理,确保广大农民群众成为乡村振兴的真正主体。平江县梅仙镇以家风建设引领乡村振兴,评定“家风优良”997户,“家风基本合格”426户,“家风不合格”170户,评出了民主、评出了“辣味”、评出了实效。冷水江市铁山村连续三年组织以“美丽乡村、欢乐铁山”为主题的春节晚会,让村民在活动参与中受到启示和教育。
乡村治理面临的困难和堵点
近年来,湖南乡村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十四五”期间是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过渡期,乡村治理承载着新使命,也面临一系列新的堵点和难点。
乡村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还需完善。一方面,由于目前还处于机构政策转型“窗口期”,乡村振兴系统“三定”方案尚未明确。党委农办、农业农村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职责分工还没完全厘清。另一方面,有的村组自我管理能力较差,村民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职能部门服务管理力量下沉不够,条块分割和管理职能碎片化影响行政效率,村级组织、村民、家庭、社会组织协同联动的乡村治理格局尚未真正形成。
乡镇在乡村治理中陷入权责不相匹配的困境。作为我国最基层的政权组织和党执政的基础层级,乡镇一头连着县、一头连着村,在乡村建设发展中居于“龙头”地位。然而,从基层实际看,当前乡镇建设面临诸多瓶颈。一是权责不对等。对很多工作“欲管无权,不管是责”“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从而形成“有限的权力,无限的责任”。二是职能界定不够清晰。有的县直部门将相关任务全部落到乡镇,乡镇疲于应付;有的上下级间职能界限不清,互相推诿,给农民群众办事带来诸多不便。三是人才活力不够。受待遇低、压力大、成长空间不足等因素影响,乡镇干部、农村教师、医生等乡村公共服务人才外流现象严重,制约了乡镇功能的有效发挥。
乡村治理法治化建设不平衡。在实地调查中,发现个别村在制度整合、完善和落实上还不到位,各地乡村法治化建设发展不平衡。一是制度落实不到位。当前农村普遍制定了村规民约、自治章程、村民参事议事机制和村级民主决策议事程序等,但部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群众知晓率不高、执行打折扣、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二是乡村法治运行不够高效。乡村行政执法不够到位,一些违法占用土地、乱搭乱建、破坏生态等违法违规行为未能得到有效遏制。诉讼审判、治安防控、公共法律服務同村民的需求还有差距。三是少数群众“信访不信法”,导致了一些人解决纠纷首选信访。
少数道德失范乱象侵蚀传统乡村秩序。一是先进文化阵地引领还不够。一些地方存在封建迷信、低俗愚昧等落后文化。调查显示,在一些乡村仍有47%的群众在一定程度上相信风水,搞算命等封建迷信活动。二是宣传思想工作方法创新还不够。不少乡村宣传思想工作主要依靠办宣传栏、写标语、拉横幅等传统方式。调查显示,一些乡村有66%的村民主要娱乐活动是刷手机,有52%的青年农民每天刷手机超过4小时。三是陈规陋习破除的力度还不够。一些地方打牌赌博买码之风比较盛行。调查显示,一些乡村结婚彩礼达5万元以上的占比60%,借债结婚的尚存不少。少数偏远地区甚至存在“骗婚”“跑婚”现象。
找准工作切入点,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
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需要在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发挥乡镇“龙头”作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着手,通过找准切入点实现有效治理。
完善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建设。根据乡村治理特征,树立并坚持系统观念,从乡村治理全局的角度统筹规划自治、法治、德治各领域工作,包括制度体系、监管机制、公众参与等内容,进而通过对具体领域的合理规划部署来实现整体目标。同时不断完善沟通协调机制,按照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推动构建党政合力、部门协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乡村治理的工作格局。
充分发挥乡镇在乡村治理中的“龙头”作用。做好顶层设计,以“放管服”为抓手,持续优化和整合政府职能,需要乡镇负责的工作,应赋予相应的办事权限,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凡是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县直部门的权责,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给乡镇,更不能将权力留在县直部门,而将责任推给乡镇承担。进一步清理对乡镇的“一票否决”事项和评比达标的项目,坚决取消各种脱离实际的考核评比、升级达标活动。同时,建立健全符合乡镇工作特点的干部管理制度,畅通岗位聘用、职务职称晋升渠道,形成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良性机制。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把广大农民作为普法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把农村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攻阵地,加强农村普法教育。进一步整治乡村少数人私自占用土地、破坏生态等行为。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力度,务求高效便民。结合乡村实际,制定村规民约,明确权利和义务,使村内社会治安、村民风俗、婚姻家庭等方方面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理清上访与诉讼之间的界限,明确信访受理范围、程序及规范,做到有规可循。
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倡导科学文明生活方式,提升农民精神风貌,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巩固拓展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激发广大农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高效运用公共服务设施,把现有的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党员活动室用活用好。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机制,既加大对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人才的培育、引进,又做好必要的物质保障,确保思想道德建设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作者系湖南省乡村振兴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