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麟趾金、褭蹄金文化意义探析
2022-03-22张建文
□张建文
麟趾金和褭蹄金是汉代黄金的一个重要研究方向, 前贤学者已对其进行了较深入的探讨,取得了丰硕成果。 随着近代科学考古的开展,汉代铸块黄金接连发现, 尤其是2015 年海昏侯刘贺墓大量黄金的出土, 使相关研究更加深入,但也存在分歧和未解决的问题。 从学术观点看,首先,名物之辩持续深入,但各家在定名和形制上未取得统一认识,未辨明汉武帝为何将其铸造成这样;其次,对麟趾金、褭蹄金性质的认识还不全面, 多就某一点发论, 未深入考察其历史背景,探析汉武帝将其更名的内在动机并“班赐诸侯王”的目的;再次,关于麟趾金、褭蹄金的铭文含义解析还存在较大争议, 学界虽观点众多,但多为推测性质,故仍需考证;最后,因上述三大问题的存在,关于麟趾金、褭蹄金文化意义的阐释存在进一步探讨的空间。 笔者草创此文,以就教方家。
一、协瑞与麟趾金、褭蹄金的形制与定名
麟趾金、褭蹄金是汉武帝在太始二年(公元前95 年)下诏更名铸造并班赐诸侯王的黄金,自近代科学考古至今, 其研究随考古的发现而展开。 为便于论述,参照张先得的分类[1],将西汉遗址考古发现中曾被定名为麟趾金或褭蹄金的铸块黄金按器型大体分为8 型。 (表1)
汉代铸块黄金的发现和研究最早始于唐人颜师古,他在注《汉书》时指出:“武帝欲表祥瑞,故普改铸为麟足马蹄之形以易旧法耳。 ”又基于“今人往往于地中得马蹄金,金甚精好,而形制巧妙”的所闻,开马蹄状铸块黄金名马蹄金之滥觞[2]206。 北宋人沈括与颜师古意见不同, 他撰文描述自己通过购买获得的汉代铸块黄金:“襄、 随之间, 故舂陵、白水地,发土多得金麟趾褭蹄。妙趾中空,四傍皆有文,刻极工巧。褭蹄作团饼,四边无模范迹,似于平物上滴成,如今干柿,土人谓之‘柿子金’……一枚重四两余,乃古之一斤也。 色有紫艳,非他金可比。 ”[3]对比表1 可知,他将“妙趾中空,四傍皆有文,刻极工巧”的铸块黄金定为麟趾金,其所指或含表列Ⅱ型、Ⅲ型、Ⅶ型、Ⅷ型等;将呈圆形的柿子金定为褭蹄金,当指表列Ⅰ型。
近代科学考古以来, 尤其是1949 年新中国成立后,相关研究大体可分成4 个阶段,各家学者持论从认同颜或沈,到海昏侯刘贺墓铸块黄金出土后进行了更加深入的探讨。
第一阶段:1949 年到20 世纪70 年代中期。赵人俊根据江苏省墓葬内所发现的随葬圆饼形陶块上的铭文“令”“一斤”和“令之金一斤”等提出Ⅰ型铸块黄金名麟趾金,开汉代铸块黄金的形制与定名讨论之先[4]。1973 年,安志敏系统整理研究了1949 年后汉代遗址内所发现的铸块黄金,将Ⅰ型至Ⅵ型统称金饼并分成五式(Ⅱ、Ⅲ型合为一式),又从定名上把这五式分成两类,认为浙江杭州老和山出土泥饼上“令”“令之”等文字可能是“麟趾”的简写,并进而推测Ⅰ型、Ⅳ型、Ⅴ型、Ⅵ型可能是麟趾金,Ⅱ型、Ⅲ型可能是马蹄金[5]。由此可以看出,他应是将发现实物和汉武帝太始二年(公元前95 年)黄金更名诏书相对应,同时对金饼的定义非常宽泛,各型间未做严格区分。
第二阶段:20 世纪70 年代中期至80 年代中期。 1974 年,杨焕成对郑州市郊区古荥公社古城村出土的4 块铸块黄金进行了整理。[6]对比该文披露的照片和文字描述①据杨文描述,这4 块铸块黄金都呈圆形,背面中间滴铸不规则的隆起面,周边有饰纹,正面中心呈凹形。分别重244.6 克、248.3克、248.5 克、250 克,约合汉一斤。, 这4 块黄金应与表列Ⅱ型相类。 杨文将之定名为麟趾马蹄金,未将麟趾金和马蹄金的概念区分开。 1977 年,李正德等将西安发现的铸块黄金Ⅱ型定为麟趾金、Ⅲ型定为马蹄金[7]。 首次把麟趾金和马蹄金从金饼内区别出来。 1980 年,王丕忠等将咸阳发现的铸块黄金Ⅱ型定为马蹄金、Ⅲ型定为麟趾金[8]②对比该文所披露照片可知,马蹄金底部近圆形,并非王文所描述的椭圆形,故该铸块黄金当为Ⅲ型。。 显现出学界当时对马蹄金和麟趾金的概念认识分歧很大。 1981 年, 刘来成将河北定县40 号汉墓出土的Ⅰ型定名为金饼、Ⅶ型定名为马蹄金、Ⅷ型定名为麟趾金[9]。 但或是因为Ⅶ型和Ⅷ型出土数量太少的缘故,未能引起学界足够重视。 1985 年年初,黄盛璋定Ⅰ型名为饼金、Ⅱ型为麟趾金、Ⅲ型为马蹄金,并认为Ⅰ型、Ⅱ型可统称麟趾金,其发展源流为Ⅰ型到Ⅱ型,再到Ⅲ型[10]。 同年年末,张先得系统整理了表1 所列铸块黄金,并根据形状的差别,分为九型,定Ⅲ型名麟趾金、Ⅳ型名褭蹄金、Ⅷ型名掐丝贴花镶琉璃面马蹄金、Ⅸ型名掐丝贴花镶琉璃面麟趾金。他认为Ⅲ型和Ⅳ型为汉武帝太始二年黄金更名诏书中所提到的麟趾金和褭蹄金, Ⅷ型和Ⅸ型为象征祥瑞的马蹄金、麟趾金形的工艺品[1]。 他虽然已从协瑞的视角认识麟趾金和褭蹄金概念,但依旧是从考古学研究方法上对发现的实物进行形名的对应,未区别褭蹄金和马蹄金的概念。
第三阶段:20 世纪80 年代中期至2015 年刘贺墓发掘前。 2000 年,徐进认为Ⅰ至Ⅵ型广义上统称金饼或饼金, 按形制可分为圆形饼金和蹄形金两类,麟趾金是一个概称,含Ⅰ型、Ⅱ型、Ⅳ型、Ⅴ型、Ⅵ型[11]。即从类型学上进行了较科学的区分,但名实之辩的阐释依旧不足。尹夏清也从类型学上将Ⅰ型至Ⅷ型分成三大型,各两亚型。定Ⅰ型、Ⅱ型、Ⅴ型、Ⅵ型为一型,按形体大小分为两亚型;Ⅲ型、Ⅳ型为一型,按其底形状不同分成两亚型;Ⅶ型、Ⅷ型为一型,按其外观前壁形态区别分为两亚型。 其分型虽更细致和科学规范,但仍将三型统称为金饼并认同徐文的分型。 此外,她未就名实之辩进行更深入的探讨[12]。
第四阶段:2015 年至今。刘贺墓铸块黄金出土后,学界大受震动。 据刘慧中等人的披露,刘贺墓出土Ⅰ型385 件,Ⅶ型48 件(按器形大小可分为两型,大型17 件,小型31 件),Ⅷ型25 件,大大丰富了汉代铸块黄金尤其是蹄形金的实物资料[13]。相关新闻报道[14]、发掘简报[15]及部分专家学者[16]将墓中出土的金器分为四类,定Ⅰ型名金饼、Ⅶ型名马蹄金、Ⅷ型名麟趾金。杨君梳理了已发现的战国秦汉时期铸块黄金,结合文献和生物学知识,认为Ⅱ型、Ⅲ型为圆形中空金饼、椭圆形中空金饼,Ⅶ型、Ⅷ型为马蹄金、麟趾金,又按器形大小将Ⅶ型分成两亚型[17-18]。辛德勇基于历史文本的阐释对名物之间的对应进行了探讨, 提出不能将褭蹄金称马蹄金, 因为后者会淡化甚至模糊褭蹄金象征祥瑞的寓意[19]。 赵明也认为不能将褭蹄金和马蹄金的概念相混,并定Ⅰ型为麟趾金,定Ⅶ型、Ⅷ型为褭蹄金, 又据其口部不同的花丝纹样命名为套珠纹褭蹄、椭圆底褭蹄和素丝纹褭蹄[20]。 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等[21]和张烨亮等[22]都对海昏侯墓中出土的铸块黄金进行了形制描述并按铭文或按重量进行了分类,张烨亮等认为Ⅰ型应名金钣或金版,Ⅶ型、Ⅷ型名褭蹄金、麟趾金。
通过对上文学术史的梳理可以发现,1949 年至刘贺墓发掘前, 相关研究成果呈现两大特点:其一,研究者以考古学者为主,研究方法也以考古学方法为主。 其二,从研究成果看,在形制与定名上,名物之辩的阐释不足,主要探讨考古发现实物与名的对应关系,呈现出名称、定义不清晰和泛称的特点。 如沿袭颜师古或沈括的观点,对马蹄金、褭蹄金概念不做区别;对麟趾金概念的泛化等。 此外,王献唐先生用其深厚的国学功底,通过对历史文本的深度阐释,对麟趾金和褭蹄金的研究做出了极大的贡献,可惜未引起学界的足够关注[23]1413-1496。 刘贺墓发掘后,有部分历史学者开始介入,学界基于历史文本的阐释开展了较深入的名物之辩,如杨君等已将Ⅶ型、Ⅷ型与汉武帝黄金更名诏书内的麟趾金、褭蹄金较明确地对应上,辛德勇等已较严格地区别开马蹄金和褭蹄金的概念,命名也更清晰规范。 学界已总体形成了以海昏侯刘贺墓出土的马蹄状铸块黄金 (Ⅶ型)名褭蹄金、截断面呈梯形铸块黄金(Ⅷ型)名麟趾金的主流意见,但分歧仍未消弭。
笔者认同学界将Ⅶ型、Ⅷ型定为汉武帝太始二年黄金更名诏书中所称褭蹄金、 麟趾金的观点,褭蹄金不能称马蹄金。 学界已对此从考古类型学方法上进行了较好的论证, 故此处不再赘述。 下拟从历史文本的建构和阐述视角分析汉武帝将麟趾金、褭蹄金铸成这般的原因,以继续论证该观点。
汉武帝在太始二年三月下诏:“有司议曰,往者朕郊见上帝,西登陇首,获白麟以馈宗庙,渥洼水出天马,泰山见黄金,宜改故名。 今更黄金为麟趾褭蹄以协瑞焉。 ”应劭指出:“获白麟,有马瑞,故改铸黄金如麟趾褭蹄以协嘉祉也。 ”颜师古说:“武帝欲表祥瑞, 故普改铸为麟足马蹄之形以易旧法耳。”[2]206即汉武帝是仿麒麟的脚趾铸造麟趾金和仿天马的蹄铸造褭蹄金以“协瑞”。
“获白麟”指汉武帝在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在雍郊祀时“获一角兽,若麃然”。 这只角兽被“有司”认为是上帝对汉武帝“肃祗郊祀”的“报享”, 因此上帝 “锡一角兽” 给汉武帝, 其乃是“麟”。 汉武帝听后极为认同,把它进献“五畤,畤加一牛以燎”,进一步认为这头“麟”是上天赐予汉的“符命”。 为此,他“赐诸侯白金”,向天下“风符应合于天地”[2]1219,以展示汉在他的治理下获得了和“三代之符”一样的政权法统。 此外,汉武帝还为之作《白麟之歌》,歌诗为“朝陇首,览西垠,雷电,获白麟。 爰五止,显黄德,图匈虐,熏鬻殛。辟流离,抑不详,宾百僚,山河飨。 掩回辕,鬗长驰,腾雨师,洒路陂。 流星陨,感惟风,籋归云,抚怀心”[2]174,较详细地说明了“获白麟”时的具体情况,并点出这头白麟之所以是汉的“符命”,是因为它“爰五止,显黄德”。 颜师古注《汉书》指出:“爰,曰也,发语辞也。 止,足也。 史称白麟足有五蹄。 ”[2]1068即白麟的脚有5 个脚趾,与黄德之数相合,彰显出汉朝的德运是“黄德”,也就是“土德”。太初元年(公元前104 年),汉“正历,以正月为岁首。 色上黄,数用五,定官名,协音律”[2]199,即在汉武帝太始二年(公元前95 年)黄金更名诏书之前确立了汉德。 是此,笔者认同王献唐之说①王献唐认为此诗写作年代应在太初元年(公元前104 年)确立汉德之后,麒麟脚趾有5 个,与黄德之数相符。笔者认为,这首诗的初创时间或应较早,有可能为元狩年间(公元前122—前117 年)所作,今所见的定稿或是于太初年间协乐时进一步修改完成。 汉文帝时贾谊便已指明汉应为土德,且有黄龙之应,此事后虽因为新桓平之事而罢,但汉为土德之说并非新论。 此外,汉武帝即位便欲“草巡狩封禅改历服色事”,而元鼎五年(公元前112 年)祭祀太畤时便已色上黄,故史书明载汉确立其德为黄德固然是在太初元年,但汉为黄德之论并依黄德行事在汉武帝时期或早即有之。,汉武帝仿麒麟脚趾铸造麟趾金的根本出发点和依据即源于此,其目的是为了“显黄德”[23]1422-1426。
史书记载“渥洼水出天马”一事发生于元鼎四年(公元前113 年)秋,即“马生渥洼水中”。汉武帝为歌颂纪念此事,作“《天马》之歌”[2]184。 元鼎五年(公元前112 年)十一月冬至,汉武帝在甘泉宫立泰畤,在亲自举行“郊见,朝日夕月”的礼仪后下诏书称“朕以眇身托于王侯之上……渥洼水出马,朕其御焉”,又引《诗》“四牡翼翼,以征不服”来表达自己将要“亲省边垂,用事所极”[2]185。 进而描绘出一幅汉武帝骑着渥洼水中所出的天马征讨四夷,踏碎匈奴的雄伟激昂画面。 至太初四年 (公元前101 年),汉取大宛汗血马归来后,汉武帝再次以《天马》为题写下“天马来兮从西极,经万里兮归有德。 承灵威兮降外国,涉流沙兮四夷服”[24]1178的诗句。 其中“归有德”“降外国”和“四夷服”等表明汉武帝认为其御“渥洼水出马”“以征不服”的目标基本得以实现。 故而,“渥洼水出天马”应是代表汉武帝的赫赫战功,汉武帝仿天马之蹄铸造褭蹄金是为了彰显这一雄伟的事业。 褭蹄金之所以会依天马之铸造,笔者认为,其一方面或是循麟趾金之例[23]1447;另一方面或与传闻中的天马之蹄坚利无比、踏石有痕有关②关于天马,应劭曰:“大宛旧有天马种,蹋石汗血。汗从前肩髆出,如血。号一日千里。”颜师古曰:“蹋石者,谓蹋石而有迹,言其蹄坚利。 ”见《汉书·武帝纪》“汗血马”注。,能展现出阳刚威武之气,进而从艺术上呈现汉武帝御天马所建立的赫赫战功, 亦与今日视霍去病墓“马踏匈奴石像”的艺术形象而联想出那个时代的非凡功业相类。
综上,海昏侯刘贺墓中出土Ⅶ型、Ⅷ型黄金应名褭蹄金、麟趾金,褭蹄金不能简称马蹄金。 麟趾金之所以会铸造成这般形状,是因为麒麟有五个脚趾,与土德之数相符,彰显着汉德,代表汉政权获得了接续三代的法统。 褭蹄金之所以会制造成这样,原因或有两点:其一是要和麟趾金相匹配;其二是天马为汉武帝坐骑,寄寓着他征服四夷的壮志,天马之蹄坚利无比,能彰显汉武帝御天马所建立的赫赫军功。
二、改制与麟趾金、褭蹄金的性质
学界对麟趾金、褭蹄金性质的认识,主要以其功用分成两派。 王献唐认为汉武帝太始二年更名的黄金可分为麟趾、褭蹄两品,都是金币,乃协土德之瑞[23]1415。杨君认为麟趾金、褭蹄金是汉武帝发行的新形制虚值货币,目的是为了掠夺社会财富,弥补财政亏空。 因不合于经济规律,所以在货币史上昙花一现[17]。 辛德勇认为:“像杨君这样借助新出土的金币来认定麟趾金和褭蹄金的真实面目,固然是海昏侯墓室新发现对研究这一问题的重要价值,但海昏侯墓室出土的麟趾金和褭蹄金对历史研究更大的价值,应该是通过论定麟趾金和褭蹄金的名实关系而梳理清楚战国秦汉间各种类型金币的源流演替关系。 ”[19]多数学者如戴志强等[25]、刘慧中等[13]、王显国[26]和黄今言[27]等认为麟趾金、褭蹄金不是货币,是纪念币性质的协瑞之物或工艺品, 主要用以赏赐、馈赠或祭祀等。
笔者认同学界主流观点,即麟趾金和褭蹄金都不是货币,乃汉武帝特制的协瑞之物。 于其时,有重大的政治价值,用意深远;于今日,有深厚的历史文化价值,乃中国古代政权法统建设之文化象征物。
如上文所引太始二年黄金更名诏书, 因为“有司”借这三件祥瑞向汉武帝建议黄金“宜改故名”, 所以汉武帝采纳并更之 “为麟趾褭蹄以协瑞”。 学界多借此结合发现实物发论,进而对汉武帝所改黄金的名和形的认识产生分歧。 日本学者关野雄开改名不改形制之说,安志敏[5]、黄盛璋[10]等认同。 王献唐从历史文献的阐述上指出,汉武帝所改包括名和形。 金币仍通称黄金,麟趾金和褭蹄金为新形制的金币, 是依其形而命的专名。可以达到名实相符,顾名思义,且能让人知晓它们是圣帝明王的“瑞应”。 这次的改制,为中国古代金银货币有专名之始,“只为协瑞,不以敛财”,麟趾应重于褭蹄,它们的币值依其重量换算。 这一制度只行于一时,不久便复用以前的黄金制度[23]1417-1421。 海昏侯刘贺墓的黄金出土后,王献唐的部分观点得到印证。 多数学者现认为该诏书改了黄金的名称和形制,其中辛德勇认为这是一种具有特殊缘由和重大政治象征意义的新创制[19],惜未进一步深入解析。
对比表1 所列诸型黄金,Ⅶ型、Ⅷ型与其余诸型黄金明显存在区别。 其不仅在制造工艺上更加讲究,还在装饰上尤为考究。 据刘慧中等[13]、黄希等[28]、杨一一等[29]、杨小林等[30]、张烨亮等[22]、刘晟宇等[21]的研究,麟趾金、褭蹄金制作规整,通体抛光,十分华丽。 其口沿处花丝种类有:赶珠丝、螺丝、码丝、巩丝、正花丝、反花丝、麦穗丝、立扁素丝等, 制作方法采用了花丝工艺中的掐、 攒、填、焊技法等,其内采用置于内壁四只抱抓上包镶的方式镶嵌,有透闪石软玉、蛋白石、铅钡玻璃和疑似高铅玻璃等4 种类型的贵重材料。 如此精致,在华美中呈现庄重,在典雅里彰显华贵,故其所耗费的成本自然会极高。 把它们和文献记载中的汉武帝所特制的“白金三品”相比较,自然就可明白它们不可能是作为一种虚值货币来使用的。所以笔者认为,汉武帝这般费心劳力地制作麟趾金和褭蹄金,必然是有更深层的内在动机,寄寓了他特殊的情志。
王献唐认为,麒麟、天马和黄金都是彰显黄德的祥瑞,汉武帝铸造麟趾金和褭蹄金是为了协土德之瑞[23]1414-1415。 其立意甚高,对理解汉武帝进行黄金更名的内在动机有较大的帮助。 但同时,笔者也认为,其论还可做进一步补充说明。 王先生将麒麟、天马和黄金这三者都解释为土德的佂应,固然有着中国古代文化视阈内的传统,但却也模糊甚至是抹杀了三者间的区别。 尤为关键的是,麒麟乃是被汉武帝视为与“三代之符”相同的汉之符命,而天马和黄金并未被汉武帝等时人认作汉之符命,所以它们在性质上并不相同。 祥瑞在史书中多有记载,乃是一种吉祥的征兆;而史书所载被明确作为一个中国古代王朝的符命之物,每朝仅一件,它代表着一个新生王朝的政权为天命所授的法统。 因此,要了解天马和黄金的特性,还应继续深挖当时的社会背景,从历史原境中认识其原本面貌。
史书对“渥洼水出天马”①“渥洼水出天马”的具体史实记载最早见于司马迁笔下,但颇简略,不过数语勾勒。 《史记·乐书》载:“又尝得神马渥洼水中,复次以为《太一之歌》。 ”《汉书·武帝纪》载此事于元鼎四年(公元前113 年),“六月,得宝鼎后土祠旁。 秋,马生渥洼水中”。一事的记载非常简略,文字里并未透出神异。 赵培引李裴注“暴利长欲‘神异此马,云从水中出’”认为,此事恰好与汉初德水呼应, 乃汉武帝将此事作为祥瑞的主因,褭蹄金是与汉初德水相合的协瑞之物[31]。 其实,“马生于水中” 之事在汉武帝时期最早发生于元狩二年(公元前121 年),即“马生余吾水中”[2]176。故此,笔者认为汉武帝将“马生渥洼水中”作为祥瑞应与其他原因相关,此说值得商榷。 饶建伟认为褭蹄金体现了汉武帝驱逐匈奴、创造盛世的功绩,具有神意和皇权交织在一起的宗教祭祀功能[32]。其论可采。 一方面,天马之事发生于元鼎年间,彼时汉朝正在建立国家祭祀体系,于元鼎五年(公元前113 年),确立“太一”神为国家最高等级祭祀对象;另一方面,由于连年对外作战,汉朝自元狩四年(公元前119 年)后开始陷入天下马少的贫乏状态,导致14 年内竟无力“复击匈奴”。 汉武帝为此连年推出多项政策,以期恢复天下马匹数量。 但从史料的记载来看,其收效在获“渥洼水中所出马”一事发生前并不理想。 或正是缘此,汉武帝在元鼎四年(公元前111 年)获得一匹自帝国西部疆域来的野马后,便将之神化为天马,一来这与“神马当从西北来”[24]2404的卜辞相合,有利于现实社会之需要。 二来这既能借此展示出汉武帝对马的重视, 为后续相关政策提供社会环境;又能借“太一”神将之化成祥瑞,寄寓他“渥洼水出马,朕其御焉……亲省边陲,用事所及”的雄伟壮志,昭示出如他诏书中所描绘出的“征服四夷”之美好愿景,进而激发天下蓄养马匹的积极性。 所以,天马寄寓着汉武帝的雄心壮志,代表着他所建立的赫赫军功!
史书虽未载“泰山见黄金”的具体经过,但透过其记载不难发现,汉武帝时期的泰山与黄金之间通过封禅有种神秘的关联,这与李少君、公孙卿等方士的宣传有密切联系。 李少君向汉武帝说:“祠灶皆可致物,致物而丹沙可化为黄金,黄金成以为饮食器则益寿,益寿而海中蓬莱仙者乃可见之,以封禅则不死,黄帝是也。 ”首次把黄金和封禅联系起来,并以古代圣王黄帝为例,将其作用神化为可以成仙不死。 汉武帝听后“始亲祠灶,遣方士入海求蓬莱安期生之属,而事化丹沙诸药齐为黄金”[2]1216-1217。 元鼎四年,公孙卿借宝鼎之事向汉武帝献“鼎书”,把汉武帝得鼎与“黄帝故事”建立关联,称武帝得鼎“与黄帝时等”,“汉兴复当黄帝之时”,“汉之圣者在高祖之孙且曾孙也。宝鼎出而与神通,封禅。封禅七十二王,唯黄帝得上泰山封”,“汉主亦当上封,上封能仙登天矣”。继续兜售封禅与成仙的故事。又说:“黄帝采首山铜,铸鼎于荆山下。 鼎既成,有龙垂胡须下迎黄帝。 黄帝上骑,群臣后宫从上者七十余人,龙乃上去。 ”令汉武帝神往,发出“嗟乎! 吾诚得如黄帝,吾视去妻子如脱躧耳”[24]1393-1394的感叹。 汉武帝于元封六年(公元前105 年)三月在河东郡祭祀后土,并下诏,称“朕礼首山,昆田出珍物,化或为黄金”[2]198,在黄金与首山间建立关联。 联系上文李少君和公孙卿所述成仙的方法,“祠灶”“化黄金”“黄帝铸鼎于首山”以及“封禅”,可以勾勒出一幅汉武帝效法黄帝的登仙法门图。 同时,也揭示出“泰山见黄金”应与“首山黄金”相类,或是汉武帝在元封六年(公元前105 年)至太始二年(公元前95 年)间某次修封泰山时的祥瑞。 据史书记载,汉武帝在太初三年(公元前102 年)[2]201和天汉三年 (公元前98 年)[2]204修封了泰山。 而元封二年(公元前109 年)夏,天下大旱,本该积极谋划救灾的汉武帝却听信公孙卿“黄帝时封则天旱,乾封三年”之说,下诏称:“天旱,意乾封乎?其令天下尊祠灵星。”[24]1400说明汉武帝此时已痴心于效法黄帝不能自拔,内心对成功封禅寄寓希望。 此外,太初元年(公元前104 年)五月,汉“正历,以正月为岁首。 色上黄,数用五,定官名,协音律”,基本完成了应天改制的系列举措。 因此,笔者认为“泰山见黄金”一事可能发生在太初三年,因为这时离“乾封三年”的时间较近,汉朝已基本完成应天改制,黄金的出现既能趁热打铁,极大地满足武帝内心的渴望;同时也将黄金和黄帝故事及封禅紧密关联起来, 一方面继续巧妙地证明了汉武帝已成功封禅,另一方面则投射出汉武帝成仙有望的虚影。
韦正认为麟趾金、 褭蹄金是汉武帝升仙的象征物,带着原始思维和巫术的色彩;汉武帝将麟趾金、 褭蹄金班赐诸侯王,“在蕴含着武帝对升仙企盼的同时,也暗示着武帝给诸侯王们的一个许诺,那就是带领他们一起升仙”[33]。辛德勇则认为:“麟趾金和褭蹄金的制作与汉武帝的升仙欲望或许存在相当程度的关系, 但这并不等于说汉武帝会直接用这两种金器象征其飞升于天的行为。 ”[19]60笔者认同辛说。彼时,儒者如倪宽等认为封禅最主要的意义是“昭姓考瑞,帝王之盛节”[2]2630,“接千岁之统”[24]3295,成功封禅代表了汉政权合法性直接接续三代的法统,开万世之新基。 此外,以汉武帝之薄性,能升仙则“视去妻子如脱躧耳”。 真到升仙时,他还会想着众诸侯王? 绝无可能! 所以,汉武帝铸麟趾金和褭蹄金的内在动机主要还是从政治角度出发。 黄今言认为,汉武帝铸麟趾金和褭蹄金之举“是面对社会矛盾,为了粉饰太平,挽救危局,以增强王侯对皇室的归附力,稳定民心,巩固统治秩序”。 将麟趾金和褭蹄金“班赐诸侯王”是为了赏勉,以“使他们世为汉代‘藩辅’‘保国安民’,悉心执政”[27]。 笔者认为,黄今言之说有一定的道理。 汉武帝将麟趾金和褭蹄金“班赐诸侯王”确有一定的怀柔目的,但更重要的目的或与元狩四年获麟后“赐诸侯白金”并“风符应合于天地”相类,是为了夸耀自身的赫赫军功,宣扬和展示汉的天命正统。
综上,麒麟乃汉之符命,代表汉政权的法统;天马寄寓汉武帝的雄心壮志, 代表其赫赫军功;黄金具有不朽的特性,在投射汉武帝求仙欲望的同时, 见证了汉武帝在泰山成功封禅的盛典,是强化汉政权法统的证物。 三者结合在一起,或可象征着政权、法统和军功的不朽。 麟趾金、褭蹄金不是货币,为汉武帝在太始二年所特制,是汉武帝时代重要的物质文化象征和中国古代政权法统建设之文化象征物。
三、麟趾金、褭蹄金铭文蠡测
麟趾金和褭蹄金的底部铸或贴有 “上”“中”“下”铭文,学界对其含义提出了多种假说。 戴志强、李君等认为,其为不同作坊的代号,是记作坊所在地的方位[25]。 陈静静认为,“中”“下”铭文的麟趾金和马蹄金应与其本身厚薄度、重量即黄金纯度有关,“上”“中”“下”反映了墓主人身份的特殊性,“上” 代表着皇权,“中” 代表着藩国王权,“下”更低一级[34]。 刘东瑞认为,其可看作麟趾金和褭蹄金原来(入土前)储存的位置[35]。 许宁宁认为,其与皇家“有差”的赏赐规则有关[36]。 辛德勇认为其可能是麟趾金和褭蹄金用于不同祭祀场合或先后次第的标志[19]。 张烨亮等通过对麟趾金和褭蹄金的实测认为,虽然这些黄金因“部分镶嵌物朽蚀严重及部分镶嵌物的缺失已无法对有“上”“中”“下” 铭文的器物重量进行全面系统的比较”,但可初步确定其为区别重量的标识[22]。
笔者认为,上述诸解除戴说有一定合理性外,其他都存在一定问题。 黄今言[27]、杨君[17]、赵慧群等[37]学者已就此进行了说明,故此不赘述。 而张烨亮、李文欢之说虽有实测数据的依据, 但矛盾之处也明显。因此,“上”“中”“下”铭文的内涵还要从新的角度进行分析。
从铭文与麟趾金、褭蹄金器型的对应关系来看,除其中一块无铭文外,“上”“中”“下”在大小褭蹄金和麟趾金上都位于器物底部,且均无明显区别,所以笔者认为“上”“中”“下”应作为一个整体来进行理解,其含义可能与器物的工艺技术和重量等无关联。 向斌[38]和郭志鸿[39]分别从书法角度对“上”“中”“下”铭文进行了研究,认为其具有美术字的特征,有很高的艺术欣赏价值。 此外,与其他汉代器物铭文相比,“上”“中”“下”铭文很突出,不像是简单的物勒工名,更符合一种艺术的表现,故其或有所特指,可能还是与协瑞有关系。如上文所述,麒麟为汉符命,彰显黄德。 而在汉人的思维认识里,“黄,中之色”。 循此将黄金见于泰山、 麒麟发现于上林苑和天马出于水三者相比较,其地形相对位置恰可与“上”“中”“下”相对应。 所以汉武帝将铭文书于其上,或是与仿其形铸麟趾金、褭蹄金相类,也是协瑞,以期使人一睹即明此乃“瑞应”之物。
四、结语
麟趾金和褭蹄金为汉武帝在太始二年所特制之物,其所协之瑞有麒麟、天马和黄金等,其名源于其所仿之形,其形和所用材质与所协之瑞有关。 麟趾金之形仿麒麟的脚趾, 是因为麒麟为汉的符命,其足有五趾,合汉黄德之数,代表了汉获得天命法统。 褭蹄金之形仿天马之蹄,一方面或是要与麟趾金相匹配,另一方面或是因为天马乃汉武帝“以征不服”的坐骑,其蹄坚利,阳刚威武,代表着汉武帝的赫赫军功。 黄金或是汉武帝于太初三年修封泰山时所发现,其虽然与汉武帝对成仙的渴望有一定的关系,但另一方面也证明了汉已成功封禅,对强化汉政权的法统有积极作用。 三件祥瑞合在一起,以黄金为材质,铸成麟趾金、褭蹄金或又象征着“政权法统和军功”的不朽。 又,麟趾金和褭蹄金制作精美华贵,其铭文“上”“中”“下”不似物勒工名,更符合一种艺术的表现,应与协瑞相关,或指黄金、麒麟和天马被发现地形的相对位置。所以,麟趾金和褭蹄金不是货币, 其不仅是汉武帝时代的重要物质文化象征,更是中国古代政权法统建设文化的象征物。 这既是麟趾金和褭蹄金的性质,也是其主要的文化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