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农村垃圾分类治理路径研究

2022-03-19刘洋

农村农业农民·A版 2022年3期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

刘洋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的整体生活水平也逐渐提高,垃圾产量与日俱增,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重。政府和非政府组织是环境治理的两股强大力量,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近年来,村民作为垃圾分类治理的直接参与人,成为大家的关注对象。他们成为垃圾分类的基础性力量,能从源头上对垃圾进行分类,降低垃圾处理难度,减少环境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本文通过考察浙江省T县村民参与垃圾分类治理的困境,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农村垃圾分类治理要以村民参与为主,政府、环保组织为辅,形成一个主体突出、多元参与的治理模式,降低垃圾分类处理不当对人体与环境造成的危害,从而改善农村村容村貌,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响应持续发展的号召。

关键词:垃圾分类治理;可持续发展;村民参与

社会的快速发展让农村各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其中,垃圾分类治理问题备受关注。目前,我国还未形成有效的垃圾治理体系,而农村地区更是较为落后,在前端分类和后期处理上都存在着问题,难度系数较大,垃圾处理技术有待提高,政府层面缺乏引导,村民层面参与度不高,环保组织层面参与度不足。要想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建设美丽乡村,就必须重视垃圾的分类治理问题,做好源头分类与末端处理,让村民参与、政府引领、环保组织协助成为一种治理常态。

一、农村垃圾分类治理的困境

(一)政府引导力度不够

首先,缺乏可操作的具體法律规章。在访谈中得知,浙江省T县的相关规定大多只是指导条例,比如对于村民参与只是倡导而不是强制参加,缺乏具体目标、分类标准、完成指标和奖惩措施等条例,可操作性不强。其次,缺乏有效管理机制。T县虽然在垃圾治理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缺乏对垃圾分类与处理两个阶段的管理和监控,很多地方依旧没有做到垃圾分类。政府虽然倡导群众进行垃圾分类,但是大多只停留在表面上,没有全方位细化落实。最后,环境信息公开不到位。政府有时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等利益,往往对环境问题报喜不报忧。这使得政府与外界的信息不一致,侵犯了村民了解环境的权利,影响了村民的有效参与,阻碍了垃圾治理的进展。另外,有些企业为了自身利益也会给出虚假数据,这都给村民和社会传达了不准确的环境信息,误导政府做出错误的治理决策。

(二)村民参与不够充分

T县的垃圾分类治理宣传虽然在持续开展,但一方面村民环保意识不够,欠缺相关知识。如日常使用的电池常为碱性锌锰干电池,其中会将汞作为添加剂,充电电池常为镍镉电池,汞和镉均对人体和环境有害。油漆中含有HCHO、苯、甲苯等有毒物质,这类垃圾随意丢弃或填埋会污染土壤和水源,必须单独处理。村民大多对这些不了解或不重视,缺乏环境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另一方面,村民参与度不高,即使政府开展了宣传教育,可在日常生活中仍将不同种类垃圾混装混放,参加公益环保活动的人更是占少数。而且在环境政策的制定修改、政策执行中的监督、政策执行后的跟踪维护等方面,村民并没有发挥主人翁作用,也没有付诸行动。

(三)非政府组织未发挥作用

随着社会的进步,非政府组织即社会组织在垃圾处理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但由于政府对其干预过多或者由于其自身的发展受到了各种内外部条件的限制,阻碍了社会组织的发展空间和前进道路,使得T县一些非政府组织发展比较艰难,没有发挥作用。而且和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的社会组织起步较晚,其内部治理结构、运行模式、人员组成等都还不是很完善,存在诸多纰漏,不是很成熟,导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不太顺利,在垃圾治理上发挥的作用自然也会受到限制。

二、农村垃圾分类治理的可行路径

(一)加强政府的引导作用

第一,政府要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让垃圾分类与治理有法可依。政府要明确规章制度的内容,完善执法过程,严格执法程序,主动公开当地的垃圾治理情况,并采取责任制。第二,政府要优化管理体制,提高治理效率。完善的管理体制能够保证村民参与的有效性和积极性,也能降低环境被破坏的程度,从而降低垃圾分类的成本,提高治理效率。第三,政府可以实施激励政策,积极引领村民广泛参与垃圾源头分类和末端治理。对于驻村企业,要引导企业及其员工参与到垃圾分类治理中,将垃圾治理市场化,并激励企业研发改进垃圾处理技术。

(二)突出村民的主体地位

第一,村民要自觉培养环保意识。垃圾分类治理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和公共利益,是长期存在且不可避免的系统工程,需要几代人的努力,所以环保意识和习惯的养成就非常重要。村民要自觉学习环保知识,把环保教育当成必修课,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第二,村民要积极参与垃圾治理。首先要从源头减少垃圾制造量,如减少一次性物品的使用;其次要与当地政府保持良性互动,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相关情况;最后还要对村民的行为和政府工作进行监督,助推农村垃圾治理提质增效,保障垃圾治理体系有效运转。

(三)发展非政府组织,形成合力

非政府组织作为第三方组织,能够发挥政府、村民都难以发挥的协调作用。有时第三方组织比政府更容易号召村民参与公共事务,集中地、有针对性地专注于解决某一类生态环境问题,对农村垃圾治理很有帮助。因此,政府要为其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降低环保组织的门槛,吸引更多的人士组建环保组织,参加到农村垃圾治理中来。政府要加强与环保组织的沟通,及时了解其困难与需求,提供实际帮助,克服其成长路上的障碍。非政府组织自身也要完善内部结构,注重外在发展,协调政府与村民的关系,联系基层,深入群众,做好垃圾分类治理的宣传,以点带面,提高村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正确率,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四)推动技术发展,创新治理体系

技术在垃圾分类治理中也很重要,它支持正确的垃圾分类和无污染处理,提高资源再利用率。因此,政府要加大创新资金投入,招揽培养技术型人才,积极鼓励各企业和组织进行技术研发。企业要抓住机遇,响应政府号召,加强垃圾分类治理技术研发。村民也应该重视技术教育,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丰富自身本领,为公共卫生事业发展贡献力量。社会在前进,技术也要跟上节奏。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垃圾分类治理都要不断创新技术,这是一个永久性工程。

三、结 语

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的垃圾分类治理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垃圾分类治理技术不完善,村民参与不够充分,政府体制不健全,社会组织发展不健全等。政府、村民、社会组织要分别发挥好引导、主体和协调作用,要以村民参与为主,政府、环保组织为辅,形成一个主体突出、多元参与的治理模式。完善法制建设和管理体制,拓宽村民参与的形式,突出村民的主体地位,帮扶发展非政府组织,推动科技创新,形成垃圾分类治理的合力,提高我国农村地区垃圾分类治理的水平和效率,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打造和谐美丽新农村。

参考文献:

[1]博克斯.公民治理:引领21世纪的美国社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2]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3]黄森慰,唐丹,郑逸芳.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中的村民参与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17(03):55-60.

[4]王园妮,曹海林.“河长制”推行中的村民参与:何以可能与何以可为——以湘潭市“河长助手”为例[J].社会科学研究,2019(05):129-136.

[5]李子豪.村民参与对地方政府环境治理的影响——2003-2013年省际数据的实证分析[J].中国行政管理,2017(08):102-108.

[6]郑思齐,万广华,孙伟增,罗党论.村民诉求与城市环境治理[J].管理世界,2013(06):72-84.

[7]张橦.新媒体视域下村民参与环境治理的效果研究——基于中国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J].中国行政管理,2018(09):79-85.

[8]沈坤荣,金刚.中国地方政府环境治理的政策效应——基于“河长制”演进的研究[J].中国社会科学,2018(05):92-115+206.

[9]龚文娟.环境风险沟通中的村民参与和系统信任[J].社会学研究,2016,31(03):47-74+243.

(作者系南京理工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公共政策与社会治理)

1387501186230

猜你喜欢

可持续发展
生态文明视角下中国光伏产业的发展研究
我国对外贸易促进经济发展的研究
江苏省出口产品结构优化升级
中小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研究
建筑节能新材料应用探究
全球资源治理中的中国角色与愿景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