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
2022-03-19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将全面开展新生儿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听力筛查工作。
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发文,要求各地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列为政府必保支出项目,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水平。
民政部已初步建成覆盖5700多万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并加强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
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消息,到2025年,全国至少有1000家县医院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水平。
国家衛生健康委发布指南,要求推进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配置,明确AED安装应不上锁、不扫码。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7部门联合发布了《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明确职业病严重的重点行业职工可获工伤保险保障。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正式实施,目录内药品总数达2860种,覆盖全部治疗领域。新增74种药品,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超60%,7种罕见病用药通过谈判方式进入新目录。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印发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将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决定,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纳入淘汰类产业。
据国家乡村振兴局消息,2021年全国脱贫人口务工规模达3145万人,超年度目标任务近126万人。
农业农村部印发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
《“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印发,提出将组织实施政府补贴性培训7500万人次以上。
水利部发布苹果、柑橘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用于指导全国苹果、柑橘等主要作物种植区开展农业用水总量配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节水评价和灌溉排水工程规划与设计等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文件,明确保健品坑老犯罪将从重惩处。
最高人民法院等十部门联合印发意见,规定利用寄递渠道非法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将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规定,明确在生态环境侵权案件中可采取禁止令保全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意见,提出建立办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的“绿色通道”。
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故意损害生态环境将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最高赔偿实际损失金额的2倍。
公安部将从4月1日起陆续施行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等9项交管便民利企新措施。
财政部等4部门联合发布通知,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30%。
财政部发布公告,明确2022年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
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国范围内普通话普及率达到85%。
教育部印发通知,提出到2022年5月底前,确保90%的公费师范生通过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学校。
国家网信办等部门联合发布办法,明确超100万用户网络平台赴国外上市须申报网络安全审查。
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征求意见稿,强调禁止非银支付机构开展贷款、理财等金融产品营销。
中国残联、中央文明办等12部门联合印发意见,鼓励有条件的省、市级电视台开播实时字幕和国家通用手语栏目。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固体饮料标签、说明书及宣传资料不得暗示产品适用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定人群。
山东省印发方案,提出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江西省印发意见,明确医保个人账户可支付配偶、父母及子女相关医疗费用。
江苏省明确,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吉林省印发措施,明确在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评选中,女性占比不少于30%。
辽宁省要求,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等服务的托育机构,应按规定办理登记和备案手续。
四川省发布通知,明确技工院校毕业生评职称、应聘事业单位、参军入伍与大学学历待遇等同。
湖北省印发通知,明确出生医学证明可在线上办理。
安徽省印发方案,提出到2022年年底,全省基本实现行政村快递服务全覆盖。
北京市发布通知,单位招用转移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农村劳动力,可申请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天津市印发意见,将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最低工资制度保障范围。
重庆市发布公共服务标准,明确每年应为辖区内常住0—6岁儿童提供13次免费健康检查。
(本刊编辑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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