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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收”并非合格认可

2022-03-19

文萃报·周二版 2022年10期
关键词:解释权商品质量纠纷案件

近日,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其中明确规定“签收商品即視为认可商品质量合格”“经营者享有单方解释权或者最终解释权”等格式条款应当依法认定无效。

商家将签收商品与质量合格画等号,是单方面制定游戏规则。最高法此次《规定》直指网络购物中的痛点,这无疑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明确的司法支持。  (摘自《经济日报》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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