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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基础

2022-03-18胡春林巩永丹

关键词:人民出版社特色制度

胡春林,巩永丹

(1.西安交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西安 710049;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191)

制度自信源于对现存制度科学性、必然性、价值性和实践性的理性认同和心理确信,是社会主体对现存制度所持有的积极和肯定的态度。马克思曾对德国的旧制度批判性地评价道:“现代德国制度是时代错乱,它公然违反普遍承认的公理,它向全世界展示旧制度毫不中用;它只是想象自己有自信。”(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7页。也就是说,制度自信不是想象的自信,而是建立在“公理”之上的自信,它基于真理,源于人民,起于实践,是合历史规律与合人民意愿相统一的心理机制。进入新时代,我们的各项制度逐渐完善并趋于定型,制度自信的基础更加牢固。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进一步提升制度自信仍然面临很多挑战,这就需要从学理上全面分析制度自信的基础和依据,为更进一步确立新时代的制度自信找准持久的动力。

一、理论基础:科学社会主义的真理性

制度是人类特有的现象,是人的关系的表达,是人与人交互作用的产物,人类历史的变迁无不刻印着制度变革的烙印。马克思曾指出,人们“随着需要的改变而改变他们的社会制度”(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28页。。从理论上讲,制度是伴随着人类的存在和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的,任何社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都不能脱离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符合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制度设计,它以遵循人类社会发展趋势为思想前提,以实践科学社会主义为现实依据,是由历史必然性要素综合叠加所构成的必然结果。科学社会主义的真理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设计和实践的理论前提,也是坚定制度自信的理论之源。

科学社会主义以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基点,阐释了人类历史演进的客观规律性,制度自信在本质上就是基于遵循规律的自信。任何一个国家的制度选择和制度设计都具有客观性、必然性,这种客观性和必然性源于制度选择和制度设计所遵循的规律性。任何制度都是历史的产物,是否把握了历史发展的规律直接制约制度建设的成败,也直接影响制度自信的成效。科学社会主义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基于对“历史规律”的把握所得出的科学理论成果,它揭示了人类社会关系的总根源,并以现实的个人的吃喝住穿为历史事实和线索塑造了人类社会的存在方式和预测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趋势。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发展规律的理性认识使“历史破天荒第一次被置于它的真正基础上”(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59页。,这个基础源于人类生活的实践本质,它形成人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31页。。所以,历史变迁直接根源于生产方式的推动,“社会制度中的任何变化……都是产生了同旧的所有制关系不再相适应的新的生产力的必然结果”(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84页。,历史发展的趋势在总体上也必然符合先进生产方式替代落后生产方式的过程。科学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理论形态,“是从历史事实和发展过程中得出的确切结论”(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48页。,因而是超越了其他任何一种关于未来社会设想的真理性学说。中国制度作为科学社会主义的实践形态和具体运用,其承接和内蕴的科学性是坚定制度自信的根基。

科学社会主义以“人的逻辑”替代“资本逻辑”,旨在建立以维护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为目的的“自由人联合体”,制度自信在价值上就是基于掌握群众的自信。任何制度都不能脱离人的关系而存在,制度的生命力正在于维护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和满足绝大多数人的要求,以达到社会各方利益的平衡和良性互动。好的制度必然是以“人的逻辑”为出发点来调和社会关系的,而这样的制度恰恰是人们高度认同和充满自信的。马克思恩格斯说:“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7)《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25页。他们整个思想理论的主题和主线都是围绕“人的逻辑”而展开的。马克思恩格斯首先运用历史尺度揭示“商品拜物教”以及资本逻辑出现的历史必然性,认为资本逻辑一方面能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其“吃人”的本性把人当作价值增值的手段,使“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马克思恩格斯在此基础上运用价值尺度揭示了超越“物的依赖”而走向“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性和可能性,强调只有“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71页。。科学社会主义就是以人的逻辑替代资本逻辑并真正解决人的命运问题的“现实的运动”,它是超越了少数人而“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2页。,因而能够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信任。正如马克思所说:“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1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1页。所以,这种遵循人的逻辑的理论必然能够掌握群众,而以人的逻辑建构的制度也必然能够赢得人民的确信。

科学社会主义的总问题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并使社会主义理论“置于现实的基础之上”,制度自信在现实上就是实践导向的自信。马克思恩格斯终其一生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他们以历史事实来揭示未来社会的发展方向以及制度变革的经济动因。显然,科学社会主义“只限于批判地分析既成的事实”,“它考察的只是未来的制度所由以长成的那些现有的因素”。(11)《列宁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54页。它是建立在实践和事实基础之上的科学理论。任何一种理论和制度的科学性必然要经得起实践的检验,科学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理论的方案,“需要通过实际经验的大量积累才臻于完善”(1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37页。,苏联建设社会主义的成功经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成果都不断地使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更符合人民的利益和愿望,使社会主体更加有信心推动制度实践的发展。因此,制度自信不仅是主观的心理自信,更是基于实践的理性自信,只有基于实践检验而获得的制度自信才是最根本、更持久的自信。

二、历史基础:近代历史发展的必然性

“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1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2页。科学社会主义在中国的成功运用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适应了实践发展的需要。正是中国共产党把社会主义置于中国近代以来的社会现实,才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我们的制度理论成果和制度实践创新是党和人民在推进各项事业的历程中产生的,是中国历史上独特的革命道路、改造和建设道路的逻辑延续,是总结近代以来社会发展经验的结晶,它摆脱了传统制度模式的困境,回应了时代发展的呼声,在根本上适应当代中国生产力发展状况的要求,因而符合历史发展的必然性,这是坚定制度自信的深厚历史基础。

近代以来,为救国救民于水深火热之中,无数仁人志士前赴后继、饮恨寻路,或推行“器物变革”,师夷制夷;或主张“制度改良”,救亡图存;或发动革命运动,投枪御敌。事实证明,以上方案都不能为中国找到真正的出路。革命形势的发展迫切需要新的阶级带领人民另谋他路,最终,“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14)《毛泽东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471页。,使中国革命有了科学理论的指导和先进阶级的领导,从根本上扭转了革命的进程,为进入社会主义奠定了基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制度探索和实践层面建立了工农苏维埃政权,以工农兵代表大会为制度形式,有效推动了革命的发展。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制度实践的探索发生了变化,制度模式逐渐符合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要求,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基础上积极开辟敌后抗日根据地并加强政权建设,积极争取各阶级、阶层、党派和社会团体参与民主政治建设,巩固了抗日民主政权。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制度探索和制度实践为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提供了制度基础和实践依据,这些制度模式是我们党对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具体运用,也是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最初形式。坚定制度自信就需要从近代历史发展的必然性中认识制度选择的必然性。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探索社会主义改造道路,通过“一化三改”逐步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并在此基础上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其他体制,表明科学社会主义在中国取得了成功,进一步改变了世界政治经济格局,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的积极性。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制度促进了我国生产力的突飞猛进的发展,这一点,甚至连国外的敌人也不能不承认了”(15)《毛泽东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14页。。由于各方面的复杂因素,尽管我们在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中走了一些弯路,甚至出现了失误,但探索中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促使我们逐渐反思并摆脱了苏联模式的困境,这些成就、经验和教训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制度建构是我们党在探索中推进制度发展的重要尝试。改革开放后,中国彻底实现了从“走别人的路”到“走自己的路”的转变,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彻底将科学社会主义植根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具体实际,形成了符合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历史总是在超越中前进的,制度变革总要遵循历史发展规律,其建构形式总是取决于各国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和具体程度,这决定了每个国家在道路选择和制度设计上应该有不同的模式。正如邓小平所说:“中国有中国自己的模式。”(16)《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61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紧紧围绕“中国国情”这个根本问题,对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的各种具体形式进行突破性改革,对经济基础发展要求的上层建筑的各种具体形式进行大胆地调试,不断完善社会发展的各种社会制度形式,“从根本上解决摆脱贫穷的问题”(17)《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08页。,实现了制度的优化升级,体现了制度的内在特性,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身的规律。同时,我们在完善制度的过程中又充分考虑现实状况的影响,充分发挥制度作为上层建筑的能动作用,不断消除消极影响,促进制度趋向优化。坚定制度自信就需要从当代中国的具体国情中认识制度设计和完善的必然性。

三、政治基础:以人民为主体的价值性

历史是人的历史,制度是人的制度。人是制度建设的主体,制度建设以人为目的。制度的形成、发展和完善归根到底是由人的智慧和力量的汇集而推动的,是由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的积累而促成的。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主体推动制度建设并使制度为大多数人服务,才能达成制度共识,赢得人民对制度的认同,进而使人民产生制度自信的情感共鸣。以人民为主体的价值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红线,也是坚定制度自信的政治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满足人民群众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为生成动力和建构原则,“来自人民”构成制度自信的内在动因。人民群众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作为人的“内心意向”,构成了历史活动的原动力,具有推动实践创新的积极性质。马克思指出:“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1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5页。这就是说,需要决定生产,是人们进行生产劳动、建构生产关系和其他各种活动的内在的深层动因。新中国成立后,正是人民群众强烈追求民主、平等、公正的集体愿望,才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制度的优越性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人民生活仍然很贫穷,正是人民群众对温饱问题的强烈欲望,激发农民探索“大包干”,开启了中国改革和制度变革的序幕。改革开放后,正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一系列制度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入新时代,正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要,推动中国全面深化改革,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定型。所以,人民群众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及其满足是制度形成和发展的内生动力,也是坚定制度自信的内在动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发展和完善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实践、智慧和力量,“依靠人民”构成制度自信的主体要素。人是实践性存在,是社会活动的主体。在现实的社会关系中,进行积极的改革实践活动和制度变革活动的是人民群众。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人民实践活动的凝结。中国的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和调动了人民的积极性,人民的实践活动是制度变革的不竭动力和智慧源泉。人民群众在基层探索和交往实践中总会面临与他们的利益直接相关的新问题和新矛盾,这些矛盾往往错综复杂,需要以新思维新方法加以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的解决往往会带来积极的社会效果,引起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改变,而将这些鲜活的经验制度化、理论化就会形成新的具体的制度。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落实以人民群众为践行主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践中,人民群众按照自我意志和制度约束推动制度落实,使制度从理论形态走向实践形态。制度实践是制度的价值实现和生命力所在,只有通过人民的实践将制度转化为各领域的具体目标,才能保障国家稳定,促进社会秩序和谐,形成和善的人际关系。最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人民群众为检视和评价主体。任何制度都不是少数人的制度,而需要以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标准为检视和评价的尺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特质在于以人民主体性价值为追求,坚持人人参与制度、人人建设制度,这样的制度最终要以人民是否“拥护”“赞成”和“愿意”为评判尺度。所以,坚定制度自信就是坚持以人民为制度建构、实践和评价主体的自信,人民是制度自信的根本主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维护人民的利益和促进每个人的发展为价值追求,“为了人民”构成制度自信的重要保障。我们的制度是以人民为主体的制度,它的价值目标就是不断满足人的需要,维护人的利益,促进人的发展。人只有处在现实的利益关系中,才会形成现实的创造活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把发展生产力与维护人民利益相结合,强调个体利益与社会、国家利益相统一,形成了以人民根本利益为本的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文化关系、社会交往关系、法律关系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在经济制度的探索和改革中,形成了公正、有序的经济关系和效率观念;在政治制度的建设和改革中,形成了人民至上的政治关系和权利意识。在文化体制改革中,建立了以保障人民文化权益为目标的文化关系和文化为民的导向。在社会治理中,坚持以制度化的形式改善民生,完善了教育、就业、安全及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形成了共建共享的社会制度建设格局。在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中,建立了公开、透明、公正的法律关系和规则意识。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理顺了人与经济发展、资源环境的关系,形成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关系和环保理念。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将人从旧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赋予人的主体性价值,为人的能力的施展提供了机会,从而有力地促进了人的发展。所以,坚定制度自信要以“造福人民”为重要保障。

四、现实基础:党的事业变革的根本性

制度自信源于制度的实践及其现实效果,是基于制度推动所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根本性变革”的自信。如果一种合理的制度在运行中有效地推动了社会各项事业的成功,促使社会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并使社会发生了全方位的、根本性的变革,那么,这样的制度往往就得到人们的高度确信。

改革开放以来制度运行所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奠定了制度自信的现实基础。制度的实践效果取决于制度的科学性、有效性,直接表现为制度绩效。制度的有效性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制度认同和制度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效性体现为制度推动所取得的全方位的历史性成就,表现为中国经济的转型和腾飞、政治民主化的加快和提升、思想文化的繁荣和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持续跃升、生态治理的强化和生态环境的有效改善、军队政治生态的净化、党的自身建设的全面提升以及给世界发展带来的积极贡献。具体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对全球减贫的贡献率超过70%,被国际社会誉为‘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伟大成就’”(19)任理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世界贡献》,《人民日报》2016年5月19日。。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制度运行发挥了充分的效能,推动中国迈上了“大台阶”,使“党的面貌、国家的面貌、人民的面貌、军队的面貌、中华民族的面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20)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日报》2017年10月28日。。没有成就就没有自信,制度自信在一定程度上是基于制度绩效的自信。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的事业发生的根本性变革大大提升了社会主体对制度的确信。量变催生质变,成就推动变革。正是我们党“经过长期努力”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又在党的十八大以来“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才实现了从“新时期”向“新时代”的转变。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史性变革是根本性的,体现在以总目标、总布局、战略布局等宏观设计引领下的发展理念、发展方式、价值导向、国际战略等方面,是多维度、多层面、多要素综合叠加的变革。这样史无前例的变革在根本上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的结果,也得益于制度运行所产生的积极效应。

展望未来,以中国梦勾绘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建设蓝图成为新时代坚定制度自信的重要指引。制度自信既基于历史性的成就,也基于现实性的变革,还基于对未来发展蓝图的信心。党的十九大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部署了中国未来发展的方向,描绘了中国发展起来后的历史时期的“近景”和“远景”,以中国梦勾绘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景图”,让民心为之振奋。当前,为了实现中国梦,我们党以全面深化改革的勇气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为的就是充分发挥制度在推动现代化建设中的功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成熟、更完善、更持久。所以,习近平强调:“没有坚定的制度自信就不可能有全面深化改革的勇气,同样,离开不断改革,制度自信也不可能彻底、不可能久远。”(2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第106页。可以想象,当中国梦实现之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将如同邓小平所说的那样,“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22)《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37页。。

五、外部基础:国际制度比较的优越性

从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和趋势看,社会主义制度是超越资本主义制度的更高阶段的制度形态。诚然,社会主义社会不是故步自封和封闭僵化的制度形态,它与其他制度一样,“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2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08页。。社会主义制度在自我完善和发展的过程中,除了自身的优势外,还能有效借鉴和吸收其他制度的优势,通过比较、鉴别和吸收其他制度的积极因素而推动制度本身的优化。列宁曾提出一个著名的公式来阐释这一点:“乐于吸收外国的好东西:苏维埃政权+普鲁士的铁路秩序+美国的技术和托拉斯组织+美国的国民教育等等等等++=总和=社会主义。”(24)《列宁全集》第3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520页。当下,虽然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但同国际其他制度相比,我们的制度仍然具有独特而鲜明的优势,这为坚定制度自信提供了外部基础。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制度的优势来自党的领导,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制度的确立和发展,也就没有制度运行所带来的成就。党的先进性是制度优势的重要源泉和保证,集中体现为党所坚持的正确的政治立场、方向,党所制定的科学的思想路线、原则,党所代表的广大人民的意愿、利益。同其他制度相比,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制度得以持久运行和发挥效能的关键。正如邓小平所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干一件事情, 一下决心, 一做出决议, 就立即执行, 不受牵扯。”(25)《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40页这说明,我们的制度在党的领导下有很高的效率,能够大力协同,“能做到全国一盘棋, 集中力量, 保证重点”(26)《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7页。。

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特征。与其他制度相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把人民作为国家的主人,使人民真正成为各种关系的主体,享有更真实更可靠的民主权利。衡量一种制度是不是民主,在根本上要看最广大人民的意愿、利益及权利是否真正得到体现、维护和实现。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反映了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本质,它坚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主体推进大政方针的广泛商量,其中,协商民主具有独特形式和独特优势。“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27)《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第292页。。协商民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有效形式,已经形成了完整的制度程序,能够有效保证人民更广泛、更持续、更深入参与的权利。在新时代的征程上,我们需要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把我们的制度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制度自信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基于制度比较优势的自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一种发展模式,为其他发展中国家迈向现代化提供了示范和借鉴,拓宽了发展中国家实现现代化的道路,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秉承“以和为贵”“天下太平”的共同价值,以平等协商、互利共赢、开放包容的全球治理观参与国际事务建设,不搞唯我独尊的霸权政治,坚决摒弃强买强卖的强权逻辑,主动倡导和积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推动全球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具有积极的世界意义。历史和实践昭示:只有站在真理和道义的制高点上设计制度,才能充分展现制度的持久魅力,才能赢得世界人民的普遍赞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科学社会主义在21世纪中国的成功运用,其优越性必将随着人类发展的大趋势而得到彰显,其科学性也必然经得起人类改造世界的大实践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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