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开展国家治理与社会行动的共生共在逻辑
2022-03-18杨志军徐琳航
杨志军,徐琳航
(中国海洋大学 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青岛 266100)
一、引言
从“以人民为中心、让人民过上好日子”到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学术上可以概括为“为了人的共生共在”。就像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奋斗目标一样,“为了人的共生共在”这个理论观点可以成为新时代开展国家治理与社会行动的目标选择。20世纪80年代以来,人类逐渐从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转型,工业社会所呈现出的低复杂性和低不确定性的社会情境也逐渐向后工业社会高复杂性和高不确定性转变。然而,面对这种变化,国际主流仍然沿用工业社会的治理模式和行动逻辑,导致国家治理危机和社会冲突频发,这是当今世界出现问题乱象的根源。同时,治理行动者们也沉浸在工业社会带来的物质繁荣和精神解放的欢愉之中,对于后工业社会的转型危机,要么视若无睹,要么避之不及,用工业社会的既有定理和模式对后工业社会的新气象加以排斥。
与之不同的是,思想理论界早就意识到此危机,国际上诸如贝尔、鲍曼等学者是先知预见者,国内亦有学者针对于此开展理性回应,深刻论证“为了人的共生共在”的理论意涵。他们的思想建基于后工业社会的未来走向,展现了后工业社会具有高复杂性和高不确定性特征,并作出后工业社会“风险与危机频发”的共识性论断。但是,诸多观念仍执拗于对问题状态的实然呈现,而对于问题解决与危机处置的应然面向却未作详细注解。从历史维度进行溯源,后工业社会风险与危机频仍的顽疾源自工业社会治理模式和社会建构方案的负熵作用,“开好的药方”难以对持续出现的治理问题和社会危机发挥疗效,亟须以一种批判性思维来对其负阻效应进行消解。“人的共生共在”作为新时代主题,不仅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理论指导,还为未来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方向。
二、工业社会治理模式与后工业社会现实情境的客观矛盾
(一)追求同一的分析性思维与社会情境多样化的矛盾
20世纪前期,受现代性的影响,工业社会形成了追求同一性、普遍性的定式思维,指导人类开展社会实践和国家治理。此类思维方式具备两种基本特征。其一,通过偶然事件和随机事件预测和把握其必然性。其二,通过人为添加规定的方式将不确定事物变得可以确定。分析性思维强调对规律的总结,通过主观规定对社会事物进行抽象理解,是一种“偶然到必然”“模糊到确定”的单链条式的线性逻辑。在工业社会低复杂性和低不确定性的社会情境之下,“同一性的思维方式让人们在纷繁的表象中去发现抽象的、普遍性的存在,从不确定性中去发现确定性,打通了已知与未知之间的逻辑通道,赋予了人们以极大的征服自然和驾驭社会的能力”(1)张康之:《为了人的共生共在》,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3页。。这种思维方式在解决社会治理问题时显得直接有效,从而铸就了可供后世沿袭套用的治理模板和行动准则,成为解决治理问题和社会风险的万能法则。但在后工业社会,高复杂性和高不确定性的客观情境显然不能由偶然变必然、不确定变确定的分析性思维创造条件,线条式的分析逻辑和思维方式亦无法应对充满差异、危机频发的社会常态。因为分析性思维中“一对一”或“多对一”的普适性解决方案不能满足后工业社会多元化和多样性的要求,二者的客观矛盾导致了分析性思维的失效。薛澜曾公开表示,当今社会风险具有“内生性、泛在性和系统性”(2)薛澜:这是一堂风险社会启蒙课,https://news.caijingmobile.com/article/detail/413442?source_id=40&share_from=moments&from=singlemessage.特征,过分强调对抽象化、普遍性真理的遵循势必造成人类在问题应对上显得滞缓低效。并且,如若一再固守分析性思维的统治地位必定会加剧社会风险和危机。“即使社会的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已经明确证明这种同一性追求是无法做到的和不可能带来秩序的,也依然抱定同一性追求的思维定式而不愿意丝毫放松,正因如此,将人类引入了风险社会,使人类遭遇了危机事件频发的困扰。”(3)张康之:《为了人的共生共在》,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5页。
(二)以权利为中心的社会建构方案呈现自反现象
权利作为工业时代社会建构的起点,指涉内容包括“民主、平等和自由”等诸多要素。然而伴随内涵的不断丰富,各类要素亦逐渐陷入自我矛盾和冲突的窠臼之中,并呈现三种自反现象:首先,民主自反。“近代早期的民主通过‘代表制’实现人的权利。在这种条件下,虽然人们通过选举代表去‘代为表达’,但在代表生成后,人们所拥有的基本权利并没有放弃。然而,代表制在自身的演进中逐渐地转型为‘代理制’了,虽然在形式上依然保留了代表生成的机制,并认为代表在社会治理体系中拥有更多的监督权和裁决权,而在实际上,公众的几乎所有权利都被代理了,而且,代理的前提就是公众必须放弃他们所拥有的基本权利。”(4)张康之:《基于权利的社会建构陷入了困境》,《新视野》,2016年第1期。一个普遍的治理现实是:不论是“代表制”的操作性民主,还是“代理制”的形式民主,抑或参与治理理论的参与式民主,都是一种选择性的民主形式,无法将民主实质化。对民主的解释和全体公民权利的表达都源自少数人的主观意志,权利表达和民主实现形式始终存疑。其次,平等自反。为满足政治权利、经济收入、报酬等方面的平等需要,各种外在安排和社会设置变得不可或缺,平等成了创制各种制度与法律的合理解释,社会个体被关入法律和制度所编织的“平等”牢笼之中。“自由主义国家强调作为公民和法律上的人,所有人在原则上来说都达到了形式上的平等,但是在经济与社会情景中的幅度相当宽广的那些不平等则被容忍了。”(5)罗伯托·曼戈拉·昂格尔:《知识与政治》,支振峰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17-218页。刻意运用制度和法律消除政治地位的差异,实现经济财富的均等是一种庸俗化的操作方案。(3)自由自反。主要表现为行为自由与观念自由的矛盾,也可以理解为“意识”与“行动”的悖论。个体的实际行动必然同他人产生联系,接受某些规则和规范的制约,意识中不受他人约束和干涉的观念自由是无法达成的。工业社会中的个体并未参与到权力的游戏之中,而是为权力所游戏。
(三)协作行动形塑的精英治理模式具有高度的反民主倾向
在工业社会,社会个体间的行动主要是依托某种契约关系建立起来的“协作”模式。而为维持这种协作体系的有效运行,严密控制性质的社会治理模式变得必要。在近代社会,由于道德理性的缺失,一种与民主精神相对立的精英治理模式逐步建立,以此契合了协作体系的控制导向。精英治理主张将人分为治理者和被治理者,少数精英被赋予更多的权力来控制和规范社会个体行动,期望精英承担更多责任,实现有序的社会管理和有效的社会行动。然而,精英为满足治理的需要不断创制秩序规范,采用惩罚、威慑等手段迫使社会个体展开协作。精英治理不仅没有带来有序的治理和高效的行动,反而携带着浓厚的反民主基因,形成了支配者与被支配者、控制者和协从者的角色划分。精英治理模式下的协作所反映的不再是集体意志的表达,而是集权意识的彰显,“协作”成为“协从”。裁量权和管理权的扩张导致社会逐渐形成以其为核心的“中心—边缘”结构。精英间的合作、共谋在社会治理过程中自动形成集权闭环,将社会中的群体、公民等规避在外,精英治理成为具有高度集权意识的反民主治理模式。对此,20世纪的管理主义对精英治理提出了“权责一致”的改造方案,力图在精英集权与岗位责任之间建立联系,以制约精英权力,但这种责任牵制往往在实际效果上显得不尽如人意,“权”与“责”难以保持平衡,精英垄断和控制社会治理的局面从未发生改变。“不管精英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也不管社会治理采用了什么样的形式,只要我们的社会还依然掌握在精英的手中,实行的还是精英治理,人类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平等,广大民众就依然会处于被统治和被压迫的地位,就会被迫接受少数精英的愚弄和玩弄。”(6)张康之,张乾友:《论精英治理及其终结》,《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
(四)官僚制组织的控制属性与专业化结构
“工业社会是一种组织化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组织成了社会控制的工具,而社会控制也反映在了组织之中。”(7)张康之:《为了人的共生共在》,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241页。对工业社会组织形式的描绘,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组织可谓典型。官僚制组织具备“专业化、层级化、规则化、非人格化、技术化、明确的方向”(8)何艳玲:《公共行政学说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第42页。等特征,虽然据此提高了组织效率,但也存在弊端。首先,官僚制组织具有高度的去人格化倾向。采取忽略个体差异的手段将人抽象化、原子化,组织成员被固定到组织系统中的某一位置,成为一种组织要素。诚如沃维特所述:“现代行政官僚制体系犹如一只巨大的铁笼,将人固定于其中,大大压抑了人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9)彭新武:《官僚制:批判与辩护》,《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5期。其次,官僚制组织具有规则化的控制导向。为保证组织机器的有序运转,各种创制秩序和社会设置成为控制组织成员的手段。“控制”多以规约、法律、条例等面目出现,合乎法律、合乎制度是组织展开行动的唯一标准,行动必须经由组织秩序的验证和许可才得以实施。显然,当社会个体不能为达成组织目的提供推力时,官僚制组织势必会通过诉诸法律制度的手段迫使其就范,个体行动始终遭受规避制约。最后,官僚制组织呈现专业分工、层级协作的结构体系。自成体系的运作模式、逐级上报的行事风格导致组织过分程序化,在行动上显得低效滞缓,难以应对复杂多样的社会风险。“官僚组织因专业隔阂造成了整体运行机制僵化,在分工和协作两个向度上都导致了灵活性的丧失。”(10)张康之:《走向合作制组织:组织模式的重构》,《中国社会科学》,2020年第1期。官僚制组织作为一种严密的控制体系,对组织成员的去人格化处理,为满足组织需要的各种创制秩序,逐级上报的行事风格都展现其控制导向,从而造就了一部没有思考能力的冰冷机器,组织丧失了灵活性和适应性。
(五)工具理性和技术理性夹杂着非理性因素
“理性是人的集体行动的必备特征,也是社会建构的基础,更是社会生活秩序的保障。”(11)张康之:《为了人的共生共在》,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271页。在工业社会,为简化和消除实践中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科学的、高效的和经济的”工具理性和技术理性逐渐占据统治地位,并排斥“感性”因素的介入。两种理性强调对社会事物的抽象理解,对其标榜以规定符号(主要是数字),通过符号的量化分析得出相关结论,具有“科学化”与“数字化”的基本特征。在此影响下,工业社会迎来了无限的经济繁荣和科学有序的社会管理。但是,繁荣有序表象下是对人性的压制和对社会的抽象理解,对整个社会具有空前的破坏力。首先,工具理性与技术理性在社会问题的解决上遵循“解构——重组——方案”的线性逻辑。第一步,将问题进行科学的指标量化,以此实现对问题的解构和碎片化处理;第二步,对碎片问题进行人为的拼凑整合,形成一种问题变体;第三步,针对问题变体,提出解决方案。显然,这种解决问题的路径往往导致根本问题得不到解决,这是因为人类所解决的问题是被建构起来的。换言之,工具理性和技术理性下对问题的科学分析是一种主观的建构科学。其次,工具理性和技术理性具有强力的控制导向。两种理性的科学特征在具体表现上是对人的同质性对待(如理性经济人),人被束缚于各种制度和法律之中,行动自由受到创制秩序的规避,人成了科学理性的屈从者。最后,“在工业社会中,理性所造就的是模式化的行动,对于这种行动而言,有一整套操作规程,只要遵循规则、程序等,就可以使行动顺利开展”(12)张康之:《论从科学理性到经验理性的转变》,《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3期。。工具理性和技术理性强调一种“复刻”的行动逻辑,注重模式、规则、程序的刻板套用,行动在创新、创造方面丧失了可能性。
三、后工业社会“人的共生共在”治理目标塑造
(一)思维转变:强调差异与道德的相似性思维
相似性思维作为针对分析性思维的调适策略,其积极意义在于对人的属性判断和治理方式选择上。“相似性思维尊重人的感知获得的自然方式,重视想象、直觉、感知等在认知过程中的运用,而不仅仅关注因果分析和逻辑推理,也不仅仅关注公式推导和模型建构。”(13)向玉琼:《从分析性思维到相似性思维:论政策思维方式的转变》,《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8年第6期。在对人的属性判断上,工业社会形塑的分析性思维尤其强调人的自利属性,将人抽象为一种为自我利益而不择手段的产物,他人是自我利益实现的工具,行动都是利益使然。而事实上,所谓的“经济人具有两种属性,一方面人是自利的,都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为行动目的,另一方面人的道德因素也会引发同情心和利他行为”(14)张昆仑:《从亚当·斯密的“经济人假设”到马克思主义的“自由人”思想》,《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0期。。因此,相似性思维认为人不应是抽象的理性存在和同质的自利产物,而应是兼备自利与道德双重属性的客观存在。自我利益的实现不应是开展行动的唯一目的,人的道德“公心”也能成为行动的诱因。在治理方式选择上,分析性思维的“抽象同质”做法导致其特别注重经验的运用,而相似性思维则是一种遵照现实的事实判断。例如,在行动逻辑上,相似性思维不再是对既有治理模式和经验的刻板套用,从理论到问题的先验式的线性逻辑,而是在批判继承基础上的合理运用,从问题到理论的差异式分析。在问题解决方式上,相似性思维是一种基于想象的非线性思维,以承认差异、尊重差异为基本前提对社会问题展开相关分析,承认问题的不定型状态,强调解决办法的因应性和灵活性。反映到社会治理活动中,亦即必须关注社会情境的复杂性、所处场域的差异性、治理问题的变幻性等特征,建立一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思维方式。
(二)治理重构:伴随领域融合步伐,走向合作治理
在工业社会,呈现出“地域合、领域分”的现象。一方面,社会个体逐渐从封闭地域中脱离出来,形成陌生人社会;另一方面,在地域融合的基础上又衍生出诸多分化领域,出现“公共领域、私人领域、日常生活领域”等封闭系统。私人领域带来的是个人主义的泛滥,公共领域的治理方案则直接形塑了强控制和强支配的精英治理模式。而在后工业社会,“再脱域化”使得公共领域、私人领域渐趋融合,领域融合的萌动与匿名化社会的现实成为治理模式选择的新面向。对此,针对领域融合的现实,催生于日常生活领域的“合作治理”是为有效出口。“无论私人领域中的生产经营,还是公共领域中不断生成的法律、政策以及社会治理行动,在终极根源上,都是来自日常生活领域的要求。”(15)张康之:《为了人的共生共在》,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158页。日常生活领域的原则、运行模式、观念等均可对社会事物加以分析,进行改造。相较于精英治理与参与治理,合作治理并非由“契约型信任”维系的协作行动,而是在多元治理主体基于理性与情感统一构建的“合作型信任”下展开的合作行动。工业社会控制与支配性质的行动逻辑将会被打破,“非政府的、非营利的以及众多的社会自治力量参与到了社会治理过程中来,从而打破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边界,改变治理者与被治理者分立的静态治理结构”(16)张康之:《地域、领域与领域融合:探讨人类社会治理的历史背景问题》,《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4期。。公共领域中的政府、私人领域中的自治组织以及日常生活领域中的社会个体被放置到同等位置,在自愿自觉的基础上展开各种合作和社会建构行动,实现多元共治。合作治理意味着“政府部门与私营部门、第三部门或公民个人等其他主体以平等主体间的自愿行为,通过权力共享与相互合作的方式共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是一种打破且超越公众参与政府过程的中心主义结构的行为范式”(17)颜佳华,吕炜:《协商治理、协作治理、协同治理与合作治理概念及其关系辨析》,《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2期。。
(三)行动重组:突破精英治理协作模式,倡导合作行动
精英控制的协作行动在工业社会带来了经济的无限繁荣,但将其放置到后工业社会高不确定性和高复杂性的社会情境中,法律和制度威压下的“协从”只会让整个协作行动体系显得低效滞缓。因此,亟须用合作体系来替代协作体系,实现协作行动向合作行动的转变。相较于协作行动,合作行动具有以下三种特征:其一,“合作行动天然地就是去等级化的,合作无非是基于平等关系的共同行动”(18)张康之:《为了人的共生共在》,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172页。。它打破了少数人控制的集权闭环,将所有人都视为行动者和合作者,没有所谓的等级制约,人人处于平等地位。其二,合作行动并不是自利性谋划的产物。合作行动天然地与个人主义相互对立,行动不再是基于精明的算计,而是从人的共生共在这一类存在出发,自私、消极、被动等因素得以遏制。因为在合作行动中,任何行动者必须以人的共生共在这一终极目标作为参照前提,私欲只能在“类存在”的实现过程中得到满足,经济人的自利倾向受到共利的制约。其三,合作行动强调道德规范的回归。社会个体不再是在制度设置和创制秩序的强力控制下进行被动协作,开展行动的动力不完全源自权力和法律的威压,一种根植于社会个体内心的道德规范也可促使其行动。通过“人的社会生命、人的道德存在和人的良心等”(19)张康之:《为了人的共生共在》,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179页。内在形式的规范来开展自觉、自主合作。合作行动展现的是一种充分的个体自觉,社会个体在“人的共生共在”时代主题之下开展行动,没有被动的胁从,只有主动的合作。可以这样定义,合作行动是为实现共生共在的终极目标,社会个体在以道德为核心的内在合作规范约束下,相互承认行动者身份的前提之下,基于平等关系展开自主、自愿的共同行动。
(四)组织转型:打破官僚制组织束缚,生成非控制导向的合作制组织
管理和控制作为工业社会官僚制组织的核心内涵,大大限制了社会个体在行为选择上的多样性,滋生出诸多同形化国家和同质化组织,人类社会笼罩在官僚制组织的阴霾之下。对此,“权变理论”以期通过控制环境这一组关键变量来实现对组织的控制,而“行为主义”则通过组织奖励和职位晋升的手段来引诱组织成员展开行动。但是,两种改造方案都是对官僚制组织提出的柔性方案,并未跳出“控制”的怪圈。因此,必须在变革方式上予以明确,打破官僚制组织的控制导向,建构非控制导向的合作制组织。在内部结构上,合作制组织是充分开放的,不允许自我封闭的倾向出现,不存在层级节制的领域界限,经验和信息得以充分分享流动。在人与组织的关系上,合作制组织强调要把人从组织结构中解放出来,人是行动者,而非组织,承认人的行动者身份。主张尊重人的差异性和独特性,而非对人进行抽象同质的去人格化处理。在组织控制和行动整合上,不再是制度秩序的强力规制和层级节制的结构化整合,而是强调一种根源于人内心的行为规范和非结构化的整合力量(道德因素)来组成行动系统。用组织任务、人的道德等非控制因素来替代法律、条例、规定等控制因素,强调组织的非控制导向。在问题的处理上,合作制组织不再强调对既有定理和惯例的刻板套用,偶然到必然和模糊到确定的单向转化,而是强调根据事件所处的特殊环境和具体特征做出差异反应。强调适用性和回应性,而非线条式的逻辑溯源。
(五)理性重建:挣脱工具理性和技术理性桎梏,倡导经验理性的回归
对于经验的运用,最早可以追溯到农业社会家长制组织结构下的经验总结和习俗惯例。然而农业社会的经验并未上升到理性层面,通常是非理性的和不可靠的。在工业社会,无论是公共领域还是私人领域,人类都对经验持有否定态度,在他们所认为的非理性的反面建立了具有科学性质的工具理性和技术理性。而到了后工业社会,工具理性和技术理性的诸多问题都昭示着理性重建的积极意义,呼唤日常生活领域中“经验”的回归。“经验理性来源于经验却不能等同于经验。这是因为,经验容易导向复制,而经验理性则寻求经验的启发意义,要求在既有经验的基础上引入想象,实现创新。”(20)弗兰克·奈特:《风险、不确定性与利润》,郭武军等译,华夏出版社,2013年,第288页。关于经验理性:(1)强调一种道德属性;(2)能够在创设目的中发挥作用;(3)政策形成方式是由点到面的路线;(4)推崇一种基于想象的相似性思维;(5)在日常生活领域发挥作用(21)张康之:《为了人的共生共在》,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258-289页。。对比来看,经验理性具有三点优势:(1)经验理性主张用道德规范来对工具理性的创制秩序进行置换,强调通过感性和道德因素实现对行为的规制,这种源于内心的软性约束往往比创制秩序的刚性约束更有效;(2)行动目的确立根植于经验理性中人的主观直觉,而工具理性和技术理性只是从属和服务于目的,为各种备选方案的论证提供手段和技术支持,二者之间呈现一种元与辅、主与次的关系;(3)经验理性归纳式的政策形成逻辑相较于工具理性演绎式的政策形成逻辑而言,差异性、独特性和特殊性是其特别关注和重视的,在应对变幻莫测的社会情境上更具灵活性和回应性。在这一点上,深圳、珠海等经济特区由点及线、以线带面的试点方案与经验理性由点到面的政策生成逻辑如出一辙,几座城市经济的迅猛发展也证实了经验理性可观的实践效果。
四、“人的共生共在”治理目标面临的现实情境
(一)自利抑或道德:人的道德属性能否克服自利属性影响
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两大历史阶段相伴随的制度是“权制”和“法制”这两种基本制度(22)张康之:《合作的社会及其治理》,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18页。。而在后工业社会则需要一种德制,即自利人向道德人的转变。诚然,抽象的自利人不符合后工业社会情境下的人性判断,一种具备公心与内化约束的道德人方可解释人违背常理(不谋求私利)的行为。后工业社会的客观情境迫使各方要把人的道德属性凸显出来,人在内心的道德规范驱使下展开合作行动。但是不可否认,人自始而终都具有自利和道德两种属性,尤其是在经济人和理性人的过分渲染下,人的自利本性被无限放大。时至今日,社会主流仍然将人开展行动的原因归于自我利益的实现,人的道德属性似乎仍然被忽略。现在,如若强调回归人的道德属性,主张人类出于公心和为人的类存在而展开行动,可谓困难重重。因为这不仅是对人定义和描绘上的进步深化,更是对整个工业社会行动逻辑和思维方式的挑战。“人”作为近代被发明出来的产物,一直带有浓郁的工业化色彩,抽象、原子、同质、自利等都是它的标签,而道德、利他等很少被用以形容人的特征,要将人的自利形象从整个人类的思想中清除出去或许需要很长的时间。当然,我们不能浅显地认为道德与自利是简单的零和博弈,而需明确道德引发的行动不应以自利属性的完全消除作为前提,而应是对道德和自利两种属性的兼顾。二者之间呈现的是一种类似于比例的权重关系,而不是谁取代谁的关系。可以这样理解,合作行动是在两种属性的混合作用下得以产生,但道德相较于自利或许发挥了更大作用。当然这仅是一种乐观判断,人的道德属性能否在权重关系中占优势仍待考究。
(二)封闭抑或开放:全球化背景下合作共同体打造能否实现
“民族与国家的分离已是必然趋势,民族格局会随着人口的流动而发生改变,甚至走向消失,而国家是以民族作为支柱,当民族被从国家中抽离出去,国家只有两个选择,其一是国家走向消亡,其二是国家转型为合作共同体。”(23)张康之:《为了人的共生共在》,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38页。在领域融合的背景之下,民族国家的边界逐渐变得模糊,人也不断在区域间进行差异性流动,民族国家所强调的边界主权和领土完整变得毫无意义。全球化和后工业化社会的任务就是终结民族国家,共建一个国际性的合作共同体。但是,观照当下,我们所看到的现实是众多民族国家对自我领土完整和边界主权的捍卫,民族国家界限似乎格外清晰。例如,当叙利亚的难民不断向欧洲国家涌入时,我们所看到的不是一个合作共同体所具有的责任和担当,反而更多是民族国家对主权的捍卫和对本民族利益的维护。种种社会现实告诉我们,某些民族国家受极端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荼毒已深,想要对其进行解构,倡导全球性合作行动,构建全球性合作共同体尤为困难。社会个体的差异性流动、危机和风险频发的社会现实是为构想合作行动、构建合作共同体创造条件,还是为狭隘的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提供庇护?“人的共生共在”的社会建构方案能否冲破某些民族国家自我封闭壁垒而被接受和认可?此类种种都是合作共同体构建需予正视的问题。当然,打造合作共同体的超前构想在理论上是可行的,尤其是在中国这片土地上,合作共同体的建构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战略部署不谋而合。尽管如此,国际社会仍然对此表达不满,认为这是中国为谋求话语霸权的手段,“中国威胁”论、“中国霸权”论等危言耸听之言不绝如缕。由此可见,实现民族国家向合作共同体转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宏伟目标仍任重而道远。
(三)控制抑或非控制:官僚制组织与合作制组织拉锯博弈
对官僚制的批判和反思,西方学术界早在20世纪中后期就已经开始。“从赫伯特·考夫曼的行政分权与政治权利,到弗雷德里克森的迈向新公共行政,再到塞缪尔的代表性官僚制,以及随后罗森布罗姆的公共行政理论与三权分立和刘易斯的公共服务的伦理挑战”(24)杰伊·M·沙夫里茨,艾伯特·C.海德:《公共行政学经典》,刘俊生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绪论。等都可为例证。但是仔细剖析诸多学者的核心内涵,不难发现其拥有一条明朗的主线,即在认可官僚制的前提下展开改革。新公共管理运动虽然力度最大、范围最广、影响最深,但是也仍然没有摒弃官僚制组织形式。整个20世纪以来几乎所有的被冠之以政府改革的运动,基本都是对专业高效、科学理性的官僚制组织的改革优化,只能算是一种社会建构行为,是为维护官僚制组织和精英统治而展开的查漏补缺行为。“近代以来,在官僚制组织的标准配置之外,无论作出何种改进,都无非是对一种更优的控制方式的寻求,总是出于控制的目的而去对手段加以改进。”(25)张康之:《寻找非控制导向的合作制组织》,《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14年第4期。“面对新的时代挑战,传统公共行政表现出低效、官僚主义、回应性低、轻视公共价值等特征,显得力不从心。”(26)全钟燮:《公共行政的社会建构:解释与批判》,孙柏瑛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35页。因此,需要非控制性的合作制组织来对官僚制组织进行根本的变革和扬弃,将去人格化的官僚制组织转变为尊重差异、强调人格的合作制组织,实现“控制”向“非控制”的组织性质转型。这显然是一种颠覆性行动,势必会遭受官僚制组织的坚实拥护者的猛烈抨击。同时,哪怕是对官僚制组织提出批评的政府改革运动者们,在本质上也难以对此提供思想上的支持,一场改革与变革、控制与反控制的拉锯战正在进行。
(四)中心抑或边缘:资本主义发达国家话语体系如何实现解构
“工业社会的基本社会结构就是中心—边缘结构,不仅在一国内部,而且在国际社会中,都普遍存在着中心—边缘结构。”(27)张康之,张桐:《世界中心—边缘结构与线性思维的关系》,《学习与探索》,2016年第1期。反映到话语体系上,世界也形成了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话语体系为核心的“中心—边缘”结构,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一直处于话语垄断的中心地位。而在后工业社会,“全球化、后工业化意味着人类社会又一次伟大的历史转型,在这场运动中,每个民族、每个国家甚至每个人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在探索走向未来的道路方面,是平等的”(28)张康之:《为了人的共生共在》,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356页。。对此,中国的科学研究亟待从西方话语体系中摆脱出来,建构中国的话语体系,解构世界话语体系的中心—边缘结构,实现去中心化。这无疑是一种超前的理论设想,为构建全球性的话语谱系勾勒出一幅完美图景。但是社会的现实告诉我们,实现这一构想的必要条件或许在短时间内无法具备。一方面,对于处于中心地位的资本主义发达国家而言,是否愿意放弃既有话语霸权地位,放弃对某些边缘国家的控制,共建一个新型的世界话语谱系,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当中国提出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方案时,某些西方国家就提出了强烈的反对和质疑,资本主义国家维护话语霸权地位的心理昭然若揭。另一方面,对于处于边缘地位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寻求西方先进理论和治理经验仍然是应对社会问题的主要选择。以人文社会学科为例,当我们进行论文写作或者对某个社会问题提出解释时,西方的理论模型和研究范式通常是必不可少的,阅读和引用外文文献是每一位研究者的必修课。由此可见,资本主义发达国家话语体系一直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发展中国家的话语建构,打破西方话语霸权、建构世界性话语体系道阻且长。
五、作为一种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的思考
科学研究作为理论的“原产地”,一直为社会提供实践指导,维持社会的有序发展。相应地,社会在发展的同时也反作用于科学研究,赋予其更多的内涵。在“全球化、后工业化的背景下,社会科学研究必须根据全球化、后工业化中的新的要求进行科学建构,从而担负起指导人的合作行为的责任,帮助人们在实践中去探索人的共生共在的新模式”(29)张康之:《为了人的共生共在》,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310页。。对此,中国的研究者们必须抓住机遇,理性分析中国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所具备的现实条件,对建构中国社会科学话语体系的具体路径展开思索与探讨。
(一)中国社会科学话语体系迎来新机遇
不可否认,中国社会科学研究一直处于世界中心—边缘结构中的边缘地带,中国式的话语体系仍未建立。纵观中国社会科学的发展历程,始终禁锢于西方社会科学话语体系之中。在解决中国实际问题时,更多地采取向西方学习和借鉴的方式,希冀在西方的解决办法和治理经验中寻求路径支持,但这种“拿来主义”往往收效甚微,西方理论不能直接成为解决中国问题的原动力。因此,中国社会科学研究必须打破这种思维禁制,立足本土发展,顺应中国情境,构建中国式的话语体系,在经济全球化不断推进背景下向全世界展现中国智慧。观照现实,构建中国社会科学话语体系迎来两大机遇:其一,现在正值全球化和后工业化的特殊历史时期,世界各国在探索未来社会治理的道路上被置于同一起跑线,谁能把握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转型的现实,以此展开社会治理模式和社会建构方案的变革,谁就能获得发展。其二,资本主义话语体系难以回应后工业社会的新要求。众所周知,西方社会科学话语体系是在工业社会低复杂性和低不确定性的社会情境下建立起来的,并逐渐形成了一套固定的思维模式和行动逻辑,指导社会治理和社会实践。而在步入后工业社会后,复杂的社会情境和危机频发的社会现实向西方话语体系提出了创新和变革的新要求。但在对这种要求的回应上,西方社会科学研究中的社会设置和思维方式早已根深蒂固,变革和创新往往难以实行。而中国社会科学研究则有所不同,中国不存在根基深厚的顽疾和固化的思维定式,变革和创新不会受到“传统”和“惯例”的束缚,一切皆可顺势而为,这赋予了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话语体系更多的可能性。西方话语结构的固化导致学术成果难以推陈出新,而中国则逐渐构建出社会科学话语体系的雏形,二者之间的此消彼长无疑给中国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二)建构中国社会科学话语体系需要借鉴与创新
福克斯和米勒提出:“一个有充足生命力的规范理论应该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它应该有一个认识论或本体论的立场,以思考后现代思想家据以反对基础主义、普遍主义、元叙事和物化的正典,并被我们当作摧毁性的批评武器加以接受的东西。第二必须具有建设性,必须是正面的,我们期望它有助于引导,而不是阻碍引导。第三,尽管要超越既定的模式,但一种规范理论还是应该建立在已存在的可能性基础上。”(30)查尔斯·福克斯、休·米勒:《后现代公共行政——话语指向》,楚艳红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72页。受此启发,有学者指出构建中国社会科学话语体系“只能走创新之路”(31)张康之:《为了人的共生共在》,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353页。。其一,中国的社会科学研究不仅要立足于全球化的背景之下,拥有全球视野,关注全球性问题(人的共生共在),同时也要在全球视野中建立本土化视角——中国视角,以解决中国发展的现实问题。其二,不拘泥于既有的发展成果,展开科学创新,建构新型科学共同体和科学范式,系统解决后工业时代存在的诸多病症。当然,创新并不意味着要与前人和西方经验割裂开来,而是要批判地继承,向前看的同时也要向后看和向外看。因此,“中国的社会科学研究应把着力点放在发现新型的行动模式建构方案方面,而在这样做的时候学习和借鉴是必要的准备”(32)张康之:《为了人的共生共在》,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359页。。狄泰尔也指出:“在成熟的科学中,新理论以及越来越新奇的发现不能从头诞生,相反,它们是从旧理论中涌现的,是在关于世界应该包含什么现象和不应包含什么现象的旧信念中涌现的。”(33)威廉·狄尔泰:《人文科学导论》,赵稀方译,华夏出版社,2004年,第26-27页。关于借鉴,包含“自身实践经验提炼总结”和“汲取西方科学研究营养”两层含义。从纵向历史维度出发,要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经验作为一种学术资源,在总结改革开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走出自己的社会科学研究之路。从横向国别情境出发,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西方治理范式和治理经验置于中国情境之下加以内化吸收,实现经验的本土化,以此适应中国社会科学研究发展。只有通过创新和借鉴的有机融合,中国式的社会科学话语体系才能建立起来,实现从自觉向自主的转变,最终在人的共生共在这一全球性主题上发出“中国之声”。成熟的思想不仅要有基于未来的前瞻,更要有着眼现实的谋划。“为了人的共生共在”目标选择无疑为人类社会的未来探明了方向,而作为中国的社会科学研究者,必须在此方向上共同发力,为构建合作行动、打造合作共同体出谋划策。如此这般,才能在探索未来的道路上为全世界、全人类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