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历程、问题与完善对策
2022-03-18柯文涛
◎柯文涛
2020年10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明确指出:“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将家校联合情况纳入教师考核。”[1]“落实”意味着在现实的教育生活中,各地中小学并未严格执行教师家访制度。诚如石中英教授所言:教师家访是亟待重新重视和加强的教育工作。[2]由此引发疑问:为何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在实践中不被重视、落实不到位,该制度本身及其实践存在哪些问题?弄清这一问题,对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为此,我们先对该制度的由来及发展历程进行梳理,然后剖析该制度的相关问题并提出完善对策。
一、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的发展历程
(一)教师家访制度的雏形
1949年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明确指出:“有计划有步骤地施行普及教育”。[3]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指明了我国教育工作的方针,即“普及与提高的正确结合,即在提高的指导下普及,在普及的基础上提高;而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应以普及为主”[4]。该方针实际上是对《共同纲领》“文化教育政策”第四十七条内容的具体化。于是,普及教育成为新中国成立初期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
当该工作任务下达至学校层面时,各地学校又会将其分派给各个教师。于是,教师就成了该工作任务的基层落实者。由于新中国成立初期通讯方式落后,教师只能通过走街串户的方式深入适龄学生家中与其监护人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劝说他们送子女去上学。所以,开展普及教育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为教师家访制度的建立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我们可以将这个时期落实普及教育工作的实践视为教师家访制度的雏形。
(二)教师家访制度的初步建立
1952年颁布的《小学暂行规程(草案)》和《中学暂行规程(草案)》提出,要在中小学班级采取教师责任制,并设立班主任。[5]班主任制度的建立,的确有利于学校教育管理工作的开展。此后颁布的《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和《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则指出:“学校应采取家庭访问或者举行家长会等方式,同家长取得联系……互相配合,教好学生。”[6]
上述文件的正式颁布,标志着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以下简称“教师家访制度”)的初步建立,为其在学校教育中确立了合法的席位。此后,全国各地的中小学校纷纷开展教师家访。于是,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教师家访成为中小学校的一项重要的教育工作。
(三)教师家访制度的停滞与衰落
教师家访制度建立与实行后不久,我国学校教育进入了一个相对特殊的阶段和时期,该时期的学校教育处于一种非正常状态,学校教育管理工作几乎停滞。教师队伍也非常不稳定。此种情形下的教师家访制度、招生考试制度等均处于停滞状态。
随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教育工作逐步迈入正轨。但因为当时我国的教育政策更加侧重另外一种家校合作育人方式——家长学校,这一时期教师家访制度的发展开始走向衰落。家长学校在很大程度上代替了教师家访,进而造成了教师家访逐渐减少。事实上,家长学校并非是我国教育者的原创,而是受到苏联教育影响的中国应用型产物。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就曾指出,“没有家长学校, 我们就不能设想有完满的家庭——学校教育”[7]。很多人认为,父母是学生最为重要的教师,他们的综合素质和教养方式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学生,所以对他们进行教育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正如潘士君所言:家长学校具有成人教育、师范教育和业余教育的属性,其任务是“提高家长的教育能力和自身修养,促进子女健康成长”[8]。
(四)教师家访制度的回归与争议
2000年颁布的《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提出:“学校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访等形式同学生家长建立经常性联系……学校要对班主任、任课教师的家访提出具体要求。”[9]至此,教师家访制度被再次提及,并且家访的实践主体已经从过去的班主任扩大至班主任与任课教师。
我国相继颁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关于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体系的意见》等文件也不断地提及家访,指出教师要“坚持进行家访”[10],认为家访不仅有助于“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11],而且也能够进一步“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和择业观,掌握科学教育子女的方法”[12]。随着系列教育政策的颁布与实施,全国各地的教育部门陆续出台了一批关于中小学教师家访的地方文件。各地的中小学则广泛开展教师家访活动,形成了各式各样的家访活动方案。比如,福建省厦门市、江西省上饶市等地开展的教师家访活动就曾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力,赢得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好评。《中国教育报》更是将家访称为“最具‘质感’的家校联系方式”[13]。可以看出,正是由于教育管理者不断强调教师家访的重要性,才得以让家访重新回归教育生活之中。
但是,近年来教师家访制度的落实逐渐陷入了争议之中。因为随着科技的发展,很多教师开始通过社交软件、教育类APP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家校合作的方式逐渐多元化,电子家访开始流行起来。而社会各界对教师应该采取何种形式进行家访议论纷纷。陶西平先生就曾专门撰文参与讨论,认为家访的形式可以多样化,而且要做到三个(因人、因事、因地)“制宜”。在陶西平先生看来,家访具有重要的意义,他主张教师应“以实效为原则,采取以‘上门’为主,多种形式结合的‘家访’方式”[14]。在具体实践中,家长逐渐发现:传统教师家访虽然费时耗力,但也有电子家访无法取代的优点。
随着《总体方案》的颁布,教师家访制度再度被拉回到人们的视野之中。“《总体方案》对落实家访制度作出明确要求,可谓纲举目张,抓到了家访缺失的根本。”[15]从《总体方案》的文件精神来看,其所提及的中小学教师家访主要是指传统教师家访,因为此种形式的家访才是我们丢掉的优良传统。诚如王国平所言:“家访到家才是家访的真实含义,家访也只有‘到家’才能体现出家访的真实目的。”[16]因此,该项制度的落实在互联网技术日益发达的时代面临一些新问题。
二、当前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的问题剖析
(一)家访制度本身缺乏顶层设计
制度意义上的顶层设计是指制定者站在一个较为宏观或全面的角度,对制度的各个重要方面进行系统规划。然而,我国至今未专门颁布过关于教师家访制度建设的国家文件,而是在德育、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等其他教育文件中略微提及该制度。可以说,与教师家访制度有关的文件均来自地方层面。而这些地方文件大都侧重于教师家访的行为规范要求等,且具体规范要求也存在较大差异。
从家长学校制度的建设和落实层面来看,家长学校之所以能够发展得好,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当初全国妇联和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国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这样一份具有顶层设计意味的、国家层面的文件。该文件不仅阐明了“家长学校在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中发挥着重要作用”[17],而且对家长学校的性质与任务、指导与管理、组织与领导、检查与评估进行了全方位的说明与要求。此后相关部门还相继颁布了一些与之相关的文件,这为家长学校制度的运行提供了政策依据。
因此,尽管我们不断地呼吁、提倡中小学教师应该要家访,但如果对家访制度的认识和落实缺乏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工作便会很难开展。此外,缺乏顶层设计还引发了一些较为关键的问题,比如,教师家访制度的定位问题,即学校到底该如何去认识和落实教师家访制度。制度的不同定位,会直接影响到人们对制度本身的重视程度。再如,教师家访的内容涵盖问题,即教师家访到底应该访问哪些内容、教师家访的目的是什么等。这些问题均因为缺乏顶层设计而无法言明或各有说辞,从而导致教师家访无法真正得以落实。
(二)管理部门对家访制度的重视程度不够
就教师家访制度而言,它是一项较为微观的教育管理制度。因此,很多教育管理部门对教师家访制度的重视程度不够。
首先,明确提及开展教师家访活动、制定教师家访规章制度的省份并不多,广泛、普遍、持续地开展教师家访活动的地区也很少。较之这些少数,绝大多数的省市往往是忽视或者视而不见。
其次,由于各级管理部门不重视教师家访制度的建设,因此配套措施也不够健全。例如对于家访在落实教师评优、评先等方面并未有所倾斜。此外,监督管理机制也不完善,无法保证教师家访制度的正常运行,更不能收集教师在家访实践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和教师的反馈意见,进而优化、完善制度。
最后,管理部门对家访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深。现实中不少教育管理部门对教师家访制度本身的认识就存在歧义,更不能很好地理解和认识家访对家校合作育人的重要作用。在没有官方文件或者说缺乏顶层设计的情况下,地方教育管理部门难以重视家访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此外,各级管理部门不重视教师家访也有着较为深刻的现实原因,即受应试教育的裹挟。相比教育作用更加隐蔽、隐性的教师家访,人们则更加关心学生的升学率、成绩和分数。在很多教育管理者看来,教师家访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工作。
(三)教师和家长对家访制度的认识不足
教师是家访制度的实践主体,他们对家访制度的认识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家访的作用、效果,而且也会影响到家长对家访的认识。教师家访制度常因为熟知而被教师一笔带过或略讲,作为准教师的师范生,在接受师范教育的过程中,并没有对家访制度有很深的了解。所以,对新手教师来说,他们对于教师家访制度的认识,一方面来自他们曾经的学生经历,另一方面来自大学时期的学习和教育实践中的自我体会。然而,当后者缺失时,他们对家访的认识也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有的家长反映:部分教师上门家访,其目的在于“告状”,向他们指出自家孩子在学校里的种种问题行为,进而劝说他们在家庭中要好好教育孩子。也有家长指出:教师在家访的过程中,体现出绝对的权威,他们及孩子只能接受教师的批评。
当然,也有很多家长对家访制度认识不足。由于学生家长的教育水平、社会地位等存在较大的差异,这也影响他们对教师家访制度的客观认识。有的家长指出:教师家访会让家长有一种紧张感,生怕招待不周,以至于教师以后会给孩子“穿小鞋”。此外,家长还存在着诸如“教育孩子是老师的事情,没有必要家访”“家访没有用”等观点。凡此种种,都是家长没有准确理解教师家访制度的表现。
三、完善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的对策
(一)国家亟须对家访制度进行顶层设计
在缺乏顶层设计的情况下,要想很好地实行一项教育制度绝非易事。仔细研究诸多国家层面的政策文件,不难发现这些政策在不同程度上体现了国家对教师家访制度的重视和认可。所以,对教师家访制度进行顶层设计也是合乎理性和逻辑的。这有助于该制度更好地发挥家校合作的育人作用。
要想对家访制度进行顶层设计,至少须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家校合作须进行一定程度的调研,进而对全国各地教师家访制度的总体现状有一个较为宏观的把握,为顶层设计奠定现实基础。第二,广泛听取一线教师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为顶层设计提供实践和理论支撑。第三,参考其他微观教育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充分吸取微观教育制度顶层设计的经验。事实上,顶层设计是一个系统工程。类似于家长学校制度,教师家访制度的顶层设计也应该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和指导原则、制度的性质与功能作用、制度的定位、制度的实践者与受众范围、制度的监督与管理等较为重要的内容。
(二)管理部门应制定配套措施,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制定配套措施和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是管理部门重视教师家访制度的重要体现。配套措施是为了确保制度能够有效运行,因为教师是家访制度的重要实践者,所以教师自然也就成为该制度在实践中成效的重要判定者。制定配套措施,于教师而言,是对那些进行家访的教师进行肯定和激励;于制度本身而言,是为了确保制度能够生效,从而发挥育人功能。当然,配套措施所包含的内容也应该经过研究和论证,坚持物质奖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既通过将其纳入工作量计算和绩效考核,在提升教师的经济收入等方面予以倾斜,又通过荣誉称号等方式对教师予以肯定。
此外,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也尤为必要。监督有利于教师家访制度更好地运行。而在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的过程中,须充分考虑到学校与教师、家长与教师、学校与学校、管理部门与学校等不同主体之间的相互监督。
(三)学校应加深教师和家长对家访制度的认识
教师和家长对家访制度的认识,影响着他们的行动。《总体方案》提出中小学校要落实教师家访制度,意味着基础教育界在过去一段时间里对家访较为忽视、没有较好地落实该项育人制度。事实上,“‘做家访’是我国中小学教师工作的光荣传统,重新提出加强这一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18]电子家访虽然是更为便利的家访形式,但传统教师家访仍然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从教师家访的基本内涵看,家访最初指的就是传统教师家访。可以说,教师通过家访获得的与学生成长和发展有关的重要补充信息是无法在学校获取的,也无法通过网络媒介全面了解,只有进入学生家里才能够对学生的家庭状况、性格特点等进行全面、综合的了解、分析和判断,这说明传统教师家访具有不可代替性。
从教师专业发展的角度看,加深教师对家访制度的认识应该从师范教育开始。在师范生的课程和教学中,教师可以采取专题性的方式为师范生系统而全面地讲解“三好学生”评价制度、“班干部”制度、少先队制度、教师家访制度等教育生活中常见的教育制度,以此来增加师范生对这些制度的全面认识。在教师职后教育中,学校也应该通过培训、讲座等方式进一步加深教师对于家访等制度的认识,尤其是要让教师认识到这些制度的重要性及其育人功能。
对家长来说,要想进一步增强他们对家访制度的认识,可以从以下方面着力:首先,教师在家访过程中须进一步规范流程,以实际行动消除家长对家访的错误认知,并且在家访中为家长普及家访制度的具体内容及相关政策;其次,学校也可以通过家委会、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讲座等方式,进一步加深家长对家访的认识;最后,学校教师可以通过班会课、实践活动课等为学生讲解家访制度的相关内容。这既能够帮助学生更加清晰地了解教师家访制度、降低对家访的担心和焦虑,也能够使他们为中介,帮助家长更好地了解家访制度,支持教师家访工作。
(柯文涛,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