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申遗时期江苏“小热昏”的活态传承
——以常州“小热昏”为例
2022-03-17刘廷新
刘廷新
(常州工学院师范学院,江苏 常州 213022)
一、后申遗时期与活态传承
“后申遗时期”又称“后申遗时代”①,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普查和申报为主的阶段之后,以普查成果为基础,对立项项目进行科学保护和有序传承的一段时期。“后申遗时期”具有显著的阶段性特征,注重对前一阶段“非遗”工作进行重新审视和反思。始于21世纪初的中国“非遗热”唤起了人们重新认识和传承传统文化的热情,但人们的主要关注点为申报“非遗”项目、获取立项资源。经过1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大约在2015年,我国基本完成了“非遗”资源的普查工作,并建立起了“非遗”项目的保护体系,“非遗”工作转为普查、申报为辅,保护传承为主的“后申遗时期”。
“活态传承”②是指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成发展的环境中对其进行的保护和传承,其关键点是将“非遗”的保护传承融入大众的生产生活过程当中,“活态传承”是当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最佳方式,与用文字、音像、视频等手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静态传承”有着本质的区别。业界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主要包括“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培养与扶持、“非遗”生态保护区和传承基地的建设、“非遗”的生产性保护3个方面。
二、江苏曲艺类“非遗”的代表——常州“小热昏”的传承现状
自21世纪初我国兴起“非遗”保护热以来,江苏省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非遗”的保护与传承工作,各地先后挂牌成立了省级和市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近年,各市的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又设立了新的职能部门——“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尤其是后申遗时期以来,各地相继成立了“非遗”的保护和研究组织,这些机构和组织承担起了江苏省各级“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具体工作,如:组织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咨询展览和展示活动;开展培训教育,加强“非遗”保护工作队伍建设;开展“非遗”的传播、展示和宣传交流活动等,为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活态传承起到了关键作用。
江苏省曲艺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价值高、影响大,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具有很高的地位。江苏省也是国内“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以江苏“小热昏”的代表性曲种——常州“小热昏”为例,其后申遗时期的生存现状与活态传承工作值得总结和深思。
(一)营造了较好的传承环境
常州“小热昏”又称“小锣书”或“卖梨膏糖的”,主要流传于江浙沪一带,是随着梨膏糖艺人卖糖表演而产生的一种马路说唱形式。“小热昏”于清光绪年间起源于苏州,民国初期传入常州,20世纪30至60年代曾盛极一时。早期的“小热昏”以说唱时事新闻和笑话故事为主,内容多讽刺当时社会的黑暗现象。“热昏”在吴语中的意思为“因高烧、头脑发昏而胡言乱语”,是卖糖艺人为了避免惹出麻烦和官司的一种托词。常州“小热昏”因其卖糖方式不同可分为“文卖”和“武卖”:“文卖”是指卖糖艺人在固定地点摆摊做梨膏糖并吆喝卖糖;“武卖”则是卖糖艺人背着糖箱四处游动叫卖梨膏糖。常州“小热昏”是常州市乃至江苏省最具代表性的传统曲艺之一,是常州人民最喜爱的文化艺术精品,但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逐渐萎缩,到本世纪初几近消失。2006年以来,在常州市各级政府的重视和关心下,常州“小热昏”得到了重点保护与扶持,并积极申报“非遗项目”。2009年6月,常州“小热昏”入选江苏省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1年6月,常州“小热昏”入选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成为江苏省少有、常州市唯一的国家级曲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随后,常州“小热昏”的系列保护与传承工作相继展开。
自本世纪初国家启动“非遗”保护工程以来,常州市已先后建立了7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创建了“常州非遗”的专门网站,常州市所属各区市的门户网中均建有“非遗”专题。2009年10月24日,常州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常州市各有关部门精心准备了一台常州本土的曲艺专场,在中国艺术研究院为相关专家和首都观众进行了展演,精彩的演出给在场专家和观众留下了深刻印象,很好地宣传了常州“小热昏”等曲艺。在有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下,常州市先后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会”等“非遗”组织;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规和政策,如常州市政府颁布了全国首个地方性非遗保护办法——《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并于2018年1月1日开始施行。常州市各级文化部门联合奉献的每年一届“文化100大型惠民行动·非遗展演”“文明社区天天乐·文艺演出”“我们的节日·系列非遗展演”等文艺活动,为曲艺类“非遗”搭建了便利的展演平台。有关部门还创新工作机制,构建了“互联网+非遗”传承传播模式,探索以短视频+直播的形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互联网有机融合,同时配合“非遗”讲座、展览和展示活动,尝试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播新格局等。
上述“非遗”工作的开展和实施,多途径地尝试进行常州市曲艺类“非遗”的活态传承,其中的部分工作内容领跑全国,有效地改善了常州曲艺类“非遗”的传承环境,扩大了“常州非遗”的影响,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传承人的扶持与培养初见成效
传承人保护是后申遗时期“非遗”活态传承的核心内容,也是当今“非遗”保护的重点工作。常州市的各级“非遗”保护部门比较注重和强化曲艺类“非遗”传承人的扶持与培训。如:遴选和确立了数批市级和区级曲艺类“非遗”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并对其加以重点保护和扶持;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设立了传承人扶持专项基金,并基本落实到位;有序召开传承人座谈会,听取传承人的意见和建议,商讨传承方法,解决传承工作遇到的问题;不定期地对传承人进行培训,提升传承人的综合素养;组织传承人编排新曲目并外出交流、展演,扩大宣传。
常州“小热昏”现有国家级和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叶莉莉,市级传承人范兆余、洪平、芮红、马枕霞、袁小春、芮佳等,另有区级传承人和民间艺人10余人。其中范兆余、叶莉莉是常州“小热昏”第四代传人,其余为第五代传人。为了提升传承人的综合素养和技艺水平,常州市的市、区两级文化部门不定期地聘请省内外“非遗”专家和曲艺专家对传承人进行业务培训;有计划地组织传承人外出交流和展演,学习外地经验,取长补短,开阔艺术视野,创新艺术思路;鼓励和支持专业团体的青年演员拜师学艺,充实曲艺类“非遗”的传承人队伍。马枕霞和袁小春分别是常州市滑稽戏团和武进区文化馆的专职文艺工作者,说、唱、演样样在行,二人均喜爱“小热昏”艺术,先后拜叶莉莉为师学唱“小热昏”,由于具有说唱基础,二人很快就能登台表演。他们多次随叶莉莉老师在省内外演出,成了叶老师的得力助手和常州“小热昏”的骨干。由于马、袁两位弟子还懂得道情、滑稽戏、锡剧、评话等地方曲艺和戏曲,常常将这些艺术的精华融入“小热昏”之中,唱说有序,表演自如,既丰富了常州“小热昏”的内容和形式,提高了表演水平,也增强了常州“小热昏”的观赏性和趣味性,赢得了观众的肯定和好评。
(三)传承基地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目前,常州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多设在学校,针对青年一代开展“非遗”教育,培养新的观众群体和未来的传承人。文化生态保护区和“非遗”传承基地建设可以为“非遗”提供生存土壤和空间,让民众在“非遗”保护中受益,通过整合多方资源可形成“活态传承”的合力。
天宁区是常州市的核心城区,人文历史积淀丰厚,历来是常州“小热昏”的主要传承区域,“小热昏”传承人和民间艺人多集中在这里,如今尚有一定的老年观众群体,是建立“常州小热昏生态保护区”最理想的地区。不过由于诸多因素的制约,“小热昏”保护区建设暂未列入常州市的“非遗”建设规划。但值得庆幸的是,由“小热昏”研究专家、常州“小热昏”国家级传承人叶莉莉和新北区飞龙中学三方联动达成一致,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创建了“飞龙中学常州小热昏传承基地”。目前,建在飞龙中学内的“常州小热昏展示馆”一期工程已建设完成,该校的“常州小热昏”校本课程已经开课,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立项的“常州小热昏校本课程建设与实践”已进入研究收尾阶段,一批常州青少年正在叶莉莉老师的悉心指导下学习“小热昏”技艺,常州“小热昏”的小传承人正在茁壮成长。
三、常州“小热昏”活态传承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传承人的扶持与培养不均衡,队伍逐年萎缩
据笔者统计,常州“小热昏”现有国家级和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各1人,市级传承人6人,其他民间艺人14人。但政府只注重少数代表性传承人的扶持与培养,在资金、培训、展演、交流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获得“养分”的传承人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与发展。其他传承人和民间艺人则未能得以“滋润”,他们既得不到扶持、培训,也没机会展示和锻炼,导致其技能逐渐生疏,难以达到登台展演的水平,不能满足观众的欣赏需求,艺人自己也不敢当众展示“小热昏”。长此以往,这批“小热昏”艺人的技能就会逐渐退化,从而导致十分宝贵的“小热昏”艺人队伍逐年萎缩。
(二)文化生态保护区与传承基地建设相对滞后
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并经各级政府设立的特定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是指以某一村寨、社区、单位为中心,设立的以开展传习活动和培养新人为主,交流、推广和宣传为辅的保护传承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和传承基地建设是“活态传承”的重要标志。一直以来,常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十分注重另外一项国家级“非遗”——常州吟诵的保护传承,先后在常州市文化馆建立了“常州吟诵传习所”,在常州市的高校和中小学校建立了多处“常州吟诵传承基地”,培养了一批业余爱好者和“小吟诵者”,使常州吟诵得到了较好的传承与保护。这种“厚此薄彼”的做法却忽略了同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常州“小热昏”,政府既没有建设“小热昏”文化生态保护区和传承基地的规划,也没有建立系统的保护措施。好在自2019年开始,由“小热昏”研究者、“小热昏”传承人和新北区飞龙中学三方联动,合作打造了“飞龙中学常州‘小热昏’传承基地”。现在,设在飞龙中学内的“小热昏”传承基地获得了政府授牌,“常州小热昏展示馆”一期工程已建设完成,“常州小热昏”特色校本课程已获得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立项,一批小“小热昏”正接受国家级传承人叶莉莉老师的授课与培训。但遗憾的是,群众基础最好、“小热昏”艺人最集中的天宁区却没有设立“小热昏”文化生态保护区。我们知道,在中小学校设立传承基地、培养潜在“粉丝”和未来的传承人固然重要,但设立区域性的文化生态保护区,既利于保持“非遗”的原生性和鲜活性,又可以稳定和培养观众群体,保持民间传承空间,作用更为重大。
(三)生产性保护机制尚未形成
生产性保护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通过生产过程得到活态保护和发展,在“非遗”产品的生产、流通、销售过程中产生经济效益,并得到合理利用,使“非遗”在生产实践中得到传承。曲艺类非遗的生产性保护,一是通过民间的日常展演,凝练、打造好作品和经典曲目,扩大宣传和影响,巩固观众群体;二是作为文化产品与旅游、文化惠民活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等结合起来,以文化产业模式加以开发利用,在传承常州“小热昏”、体现其文化价值的同时,还能产生应有的经济价值,同时激发常州“小热昏”可持续传承的动力。
受组织引导、展演队伍、观众群体、经费资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平常很难见到常州“小热昏”的展演,民间售卖梨膏糖已与“小热昏”脱离,现在的卖糖人既不吆喝也不说唱,梨膏糖的经营者大多生意惨淡。在常州市的中华恐龙园、淹城春秋乐园、东方盐湖城等代表性景区,以及每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日”和“文化惠民活动”中,偶尔出现的“小热昏”表演都由叶莉莉师徒担任,其表演的曲目基本相同,少有变化,而其他传承人和民间艺人几乎没有展演的机会。由此可见,常州“小热昏”既无日常展演的机制,也没有与当地的文旅等文化产业有序联动,尚未形成完整的生产性保护机制。
四、后申遗时期常州“小热昏”活态传承的对策
(一)完善法律法规,健全保障制度
进入21世纪之前,我国对传统文化的认识还不足,从国家到地方都不够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直到2011年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才得以颁布实施。之后《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修订)、《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常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估暂行办法》等一批法令法规相继出台,给常州的曲艺类非遗的活态传承提供了较好的法律保障。但从“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法律法规建设来看,从国家到江苏省再到常州市,相关法规制度都不健全,常州“小热昏”的传承人以往曾遭遇到侵权却没有办法维权,故亟待完善和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加以保护。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关键要素和核心资源,通过立法对其加以保护显得尤为必要。从中央到地方必须通过完善“非遗”法律法规,来明确和设定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传承人各自的职责和义务,通过立法来体现、落实政府和社会对常州“小热昏”传承人的尊重,保护传承人的权益,监督传承人履行其义务。
(二)落实扶持资金,健全保障体系
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和“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工作原则。目前,我国每年投入的“非遗”保护资金达数十亿元,但具体投入到每项“非遗”及其传承人的扶持资金相对较少,这些资金加上有限的地方财政补助,难以满足“非遗”项目活态传承的需求。常州“小热昏”也曾因经费问题影响了传承工作的开展。
为了解决扶持力度不足的问题,我们可以借鉴前人的做法,从3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对政府扶持资金的管理,依据常州“小热昏”的传承实际确定扶持金额,并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二是积极引入民间资本,政府应鼓励企业和个人对常州“小热昏”进行有序开发,加快常州“小热昏”项目的产业化步伐。三是政府鼓励银行开发与常州“小热昏”项目产业化相关的金融产品,通过多渠道引入资金,解决经费不足的问题,发挥市场运作在“非遗”传承中的活力。江苏省内的苏州评弹、扬州清曲、南京白局等曲艺类“非遗”,都进行过引入民间资金和融入旅游开发的尝试,也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常州“小热昏”在筹措资金方面应该借鉴其经验,深入研究,科学规划,扩展活态传承资金的来源和结构,与中华恐龙园、春秋淹城乐园、东方盐湖城等景区深度合作,积极融入文旅等产业开发之中,灵活引入扶持资金,健全常州“小热昏”活态传承的资金保障体系。
(三)重视传承人培养,引入“团体”或“群体”机制
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最重要的活态载体,“非遗”传承的关键是传承人群体的永续传承。为此,我们首先应完善扶持传承人群体的传承机制,将“非遗”技能纳入社会和学校教育,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传承后继有人。其次,应建立适合传承人个性发展的保护制度,在技能传授、生活补贴、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给“非遗”传承人扶持资助,解决传承人的福利待遇,鼓励他们收徒授艺,培养新一代传承人,在社会地位、经济保障、专业技术资格等方面给予传承人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最后,要建立合理可行的传承机制,帮助建立传承和培训基地,通过授课等方式培养接班人,提高他们的知识技能和文化自觉,使其技艺能够得到完好的传承。
可参照日本和韩国“非遗”传承人的认定和扶持经验,借鉴其“团体”或“群体”传承模式来强化和巩固“非遗”传承的成效。江苏拥有丰富的曲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但江苏省现有的传承项目和传承人认定制度,不利于曲艺类“非遗”的传承。以常州“小热昏”为例,其扶持对象往往针对少数代表性传承人,常州“小热昏”大都由这几名传承人来演绎和传承。然而,常州“小热昏”的技艺因传承人不同而存在一定差异,少数代表性传承人并不能代表和反映常州“小热昏”的全部内涵。如果只重视和认定个别传承人,就割裂了具有群体属性的常州“小热昏”与传承人主体的实际联系,导致活态传承的质量和完整性受到影响。为此,我们应该引入“群体”或“团体”项目及传承人的概念,将“群体”或“团体”项目及传承人作为认定主体,建立多种形式的常州“小热昏”项目及传承人的认定方式,使具有“群体”或“团体”属性的常州“小热昏”得以完整地传承。
(四)打造生态保护区,让“小热昏”活在民间
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设立,对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和传承发展,维护文化生态系统的平衡和完整,提高文化自觉具有重要意义。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有与特定的生态环境相依存,才能以“活”的形态传承下来。近年来,由于经济全球化、社交网络化、城乡一体化的不断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环境正急剧恶化。由于生活方式和环境的改变,“非遗”渐渐失去“活性”,“非遗”的观众群体逐渐萎缩,从业人员流失,艺术创作停滞不前,生存境况面临困境与挑战。2011年原江苏省文化厅下发的《关于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打造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实施生态化保护工程的意见。此后,省文化厅与各地密切协作,积极吸纳社会力量,从凝聚共识、制定规划、出台措施、建章立制等方面入手,先后建成10个江苏省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极大地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发展。2019年3月,《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颁布,为系统梳理江苏曲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经验、进一步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保护提供了新思路。
常州“小热昏”应在继续打造完善“飞龙中学传承基地”、“常州小热昏展示馆”、“常州小热昏”特色校本课程建设的基础上,从政府的层面在群众基础较好的天宁区设立常州“小热昏”文化生态保护区。同时出台保护措施和传承政策,鼓励“小热昏”传承人在保护区内开展传播和传承工作。尝试在青果巷内设立固定的“小热昏”展演场地,每晚免费为市民和游客表演常州“小热昏”等常州传统艺术,使常州“小热昏”贴近人们的日常生活,使其深入人心。这样则既利于保持常州“小热昏”的原生性和鲜活性,又可以稳定和培养“小热昏”观众群体,保持民间传承空间,真正达到活态传承的目的。
注释:
①高小康的《走向“后申遗时期”的传统文化保护》(《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2期),杨文艺、顾晓辉的《“后申遗时代”的反思: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论争》(《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3期),杜再江的《谁来保护“后申遗时期”的文化遗产》(《中国民族报》,2011年11月4日)等,他们在文章中对“后申遗时期”均有与本文基本一致的解读。
②“百度百科”对“活态传承”有专门解释。另外,李江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体验价值体系、测量与检验》(《旅游学刊》,2020年11期)、祁庆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魂在于“活态传承”》(《三峡大学学报》,2009年2期)等文章中,对“活态传承”也有相近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