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会计专业推行现代学徒制的建议
2022-03-17陈文渊
陈文渊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会计学院,江苏 南京 211168)
现代学徒制是源于德国双元制的现代人才培养模式,倡导理论与实践结合,兼具市场前瞻性与实际操作性,使学生在获得理论知识的同时,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更加适应社会对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高职会计专业推行现代学徒制具有积极意义:引优质企业入校,开启新型校企合作模式,提升学生的专业技能等。笔者探讨现代学徒制的特点、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旨在为高职会计专业实施现代学徒制提供参考。
一、高职会计专业推行现代学徒制的主要特点
(一)校企双主体育人
所谓校企双主体育人,是指高职院校教师和合作企业师傅共同教授学生。一般是高职院校教师讲授理论知识,企业师傅传授会计工作经验和岗位技能,校企共同培养,工学交替。但会计职业与其他职业不同,小单位对会计人才的需求较少,与高职院校合作兴趣不大;大公司的需求量较大,但对学历要求高,把高职学生排除在外,自然也不与高职院校合作。同时会计岗位往往涉及企业经营秘密,因此很难找到合作的企业。
(二)学生的双重身份
所谓学生的双重身份是指学生同时拥有高职院校学生和企业员工两个身份。但实际上,除非紧缺急需的岗位,否则要真正实现双重身份一般不容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企业必须为正式员工购买“五险一金”,但高职院校的学生在毕业之前仍以学业为主,无法全心全意为企业创造价值,即使毕业了也存在各种不确定的因素,企业经营者从绩效角度出发,一般不愿意让学生成为正式的员工。
(三) 灵活的课堂模式
所谓灵活的课堂模式是指课堂不仅局限于教室,局限于讲授法、案例分析法等授课模式,也可以通过网络课堂或岗位实训,由行业专家、企业师傅采用导师演练、学生模仿、分组讨论、技能竞赛等形式进行授课。如:财税技能通过互联网技术手段来传授,比传统课堂上的理论讲授更符合会计岗位实际工作,因此很多高职院校都在尝试现代学徒制的课堂模式。
二、高职会计专业推行现代学徒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政策法规缺失
关于现代学徒制,国务院、教育部分别颁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同时,相关部门出台了深化校企合作的一系列文件,但大多属于宏观方面的规范,缺乏针对现代学徒制实施过程的微观指导,尤其在操作性、稳定性、预见性方面还很不理想。比如:缺乏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激励机制和企业师傅传帮带学徒激励机制,企业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积极性自然不高。从成本角度看,会计主管、注册会计师的年薪都比较高,企业委派师傅指导学徒时,要保证承担的成本低于获得的收益必然委派业务水平低的人担任导师,学徒的培养质量难以保障。同时,高职院校在现代学徒制的实施过程中面临大大小小的具体问题,无细则可循,只能靠自己慢慢摸索。
(二)缺少合作单位
高职会计专业推行现代学徒制比工科类专业更艰难。由于单个企业对高职会计专业学生的需求相对较小,一个会计班要找几十个接收企业来落实学徒事宜,实属不易。企业对接纳培养周期较长的学徒兴趣不大,热情不高,因为在实施合作时企业需和校方共同商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标准,共同实施教学等,不但耗时耗力,而且要承担学徒毕业后另寻工作、培训成本无法回收的风险。同时,由于会计工作涉及企业的核心机密,企业往往不愿与校方合作,这些都是高职会计专业推行现代学徒制面临的现实难题。
(三) 师资力量薄弱
现代学徒制的师资团队由校企双方共同组建,形成双导师模式。目前,高校方的教师往往擅长理论教学,缺乏实践经验,导致书本知识与实际运用脱节;企业传授师傅往往实践经验丰富,但教学方法与能力比较欠缺,导致经验传授的效果不尽如人意。由于缺少合作单位,不少高职院校会计专业聘请企业师傅到校上课,而不是在企业现场传帮带,不仅没有实现校企双方优势互补,扬长避短,反而凸显企业师傅教法欠缺的劣势,不能发挥其经验丰富的优势。
三、高职会计专业推行现代学徒制的具体建议
(一)完善法规政策,构建多方协同育人机制
现代学徒制是落实国家职业教育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是从人才培养供给侧入手,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为了把现代学徒制落到实处,必须完善法规政策。
一是要完善立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对具体的校企合作行为进行规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增加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具体法律约束。利用法律对参与主体的职责、权利、义务进行规范,避免现代学徒制推行过程的浅表化、局部化、全异化和停滞化现象。
二是要出台具体的可操作的现代学徒制政策,让校企在推行现代学徒制过程中有章可循,能够按照政策要求妥善处理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职业教育政策源于职业教育研究和职业教育实践,职业教育实践为职业教育研究提供素材,职业教育政策和职业教育研究指导职业教育实践。因此,出台相关政策可以为现代学徒制工作提供有益指导。
三是构建多方协同育人机制,包括构建多方权益保障机制、激励机制、沟通交流机制、考核问责机制。现代学徒制的跨界特性决定了政府、学校、企业、行业协会等相关各方必须紧密配合才能圆满完成任务。其中最关键的是政府,政府是现代学徒制的责任主体,应负责制定学分制、弹性学制、学徒管理办法等制度,出台奖惩和保障措施,对学校的办学行为、企业的深度参与、行业协会的作用发挥等进行引导,形成可以满足各方诉求、能够调动各方积极性的长效保障机制,从而保障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成立职教联盟,搭建多种实践教学平台
现代学徒制的一大特点是寻找经验丰富的师傅来带徒弟。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途径。
一是成立财税职教联盟。以省会为中心设立联盟总部,辐射到各市、区、县,联合本省的代理记账行业协会、会计师协会、税务师协会和本省范围内的企业,共同组建财税职教联盟,以财税职教联盟为载体,搭建现代学徒制实践教学平台。
二是亲朋好友式的拜师。可以发动学生以及家长自找关系,寻亲觅友拜师傅,近水楼台先得月。既然是亲朋好友,传帮带往往更真心实意,实践效果也更佳。
三是到会计教学公司拜师。会计教学公司有教师承接的会计真实项目,能够承接真实项目的教师往往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实践经验,是最理想的师傅。四是引真账和师傅入校。学校与事务所、代理记账公司和大型企业进行业务合作,引入企业真实账务,并聘请企业师傅来校指导,以便学生在企业师傅和学校教师的共同指导下,进行纳税申报、报表编制等财务操作。通过引真账和师傅入校,提升了学生的实践技能,使学生更容易适应企业的会计岗位工作。真账和师傅可以同属一个企业,也可属于不同的企业。对于学校来说,这样的校企合作具有更大的灵活性,更容易获得成功,有助于把高职会计专业技能训练落到实处,把现代学徒制落到实处。
(三)重构课程体系,打造专兼职双导师队伍
课程体系是开展高职教育人才培养和实施教学的重要依据,直接影响着人才培养的质量。高职会计专业要改变课程设置和人才培养机制与企业需求不符的现状,必须重构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课程体系,以岗位技能为导向,结合企业实际,与企业对接,共同商定人才培养方案、研究课程设置与教学设计、安排实训、选择双导师、管控教学与实训过程等,实现工作过程和学习过程融合、职前与职后贯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一致、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结合、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接轨,以有效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会计人才,服务区域经济的不断发展。
打造现代学徒制的双导师队伍是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关键,是提高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为了改变选拔和培养机制缺失、学校教师缺乏实践经验、企业师傅缺少教学方法的现状,使高职会计专业的课程体系更具指导性、教学内容更具针对性、教学过程更具适应性、考核评价更具多样性,要在政校企多方协作下打造专兼职双导师队伍。政府应完善准入制度,建立统一的职教师资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出台奖惩措施,创造良好的环境;学校应完善师资队伍建设方案,鼓励教师到企业顶岗锻炼,着力培养既有较高理论水平又有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企业应不断提升师傅的岗位技能和教学技能,鼓励师傅去学校取经,探讨教法,提高理论水平。企业和学校应加强沟通和协调,建立双导师的选拔、培养、考核、激励制度,明确双导师的职责和待遇,真正发挥双导师的关键性作用,为培养具备工匠精神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