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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技术多样性、实质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创新扩散

2022-03-17苗仲桢季桓永

科技进步与对策 2022年5期
关键词:实质性领域责任

丁 焰,苗仲桢,季桓永,万 君

(1.北京邮电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876;2.联通在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 100032;3.清华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北京 100084;4.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92)

0 引言

技术创新在社会系统中的广泛扩散是企业获取价值、提升竞争优势的重要体现。面对动荡的技术市场环境,企业需要不断进行创新投入以维持自身竞争地位。在此背景下,突破企业技术边界进行多元化研发布局,并从不同技术领域获取异质性资源,进而提升创新能力,最终促进创新扩散水平提升,成为企业技术战略实践的重点[1]。

然而,现有企业技术多样性与创新扩散关系研究存在悖论:基于战略管理视角的研究认为,企业技术多样性有助于提高其创新质量及经济价值,因而相较于聚焦单一技术领域的组织,更能够获得不同行业机构对其技术的认可和采纳[2]。相反,基于制度理论视角的研究认为,市场采纳者往往基于既定领域类别对组织或技术进行评估[3],企业在多个技术领域投入会造成自身与市场采纳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进而导致企业创新价值被低估[4],存在非合法性折扣风险[3],从而不利于技术广泛扩散[5]。研究表明,无论是新创企业还是在位企业,在践行技术多样性战略时,都会面临非合法性折扣风险[6]。上述悖论阻碍基于企业创新主体角度对创新扩散影响机制的理论认知,引发了本文研究动机,即通过向下挖掘与向上回溯两种途径对技术多样性特征要素及企业组织因素进行差异性剖析,以揭示悖论存在的原因,进而对企业技术多样性和创新扩散关系进行深入探讨。

按照特征要素差异性解释,企业技术多样性可以分为相关技术多样性和不相关技术多样性两种模式[2,7]。其中,相关技术多样性是指企业在相关领域的技术分布多样化程度;不相关技术多样性是指企业在不相关领域的技术分布多样化程度。现有研究表明,相关与不相关技术多样性在前置因素和作用结果方面存在显著差异[8]。相较于相关技术多样性,不相关技术多样性虽然能够促进企业创新水平提高,但也会增加研发及运营管理成本[9],并且会进一步导致企业价值难以被市场采纳者有效识别和评估[10]。然而,现有创新扩散文献通常将技术多样性作为整体构念探索其对创新扩散的影响,虽然这种处理方式有助于比较企业技术多样性水平的差异性作用效果,但不利于解析两者间的复杂关系,这可能是导致前述悖论的重要原因。

另外,基于权变理论分析,企业技术多样性与创新扩散的关系可能受组织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对此,过往研究认为,不同市场采纳者对跨领域类别组织或技术的偏好存在差异[11]。因此,市场采纳者异质性特征可能是导致企业技术多样性和创新扩散间存在悖论的重要原因[3]。然而,后续研究发现,当面对同一类市场采纳者群体时,二者间关系仍存在争议[4]。近期创新扩散研究指出,创新扩散过程中通常面临信息不对称,在新兴市场中尤为如此,而企业信号传递是应对该问题的有效手段[12]。信号传递理论认为,当企业自身价值难以被利益相关者有效观测时,可向市场传递其难以模仿的内部信息以降低信息不对称[13]。因此,从理论上推断,信号传递可以减少企业因技术多样性而与市场采纳者间产生的信息不对称,从而促进其创新扩散。然而,现有研究尚未对此关系进行深入探讨。

为解决上述研究不足,本文首先基于现有研究[7-9],测度相关和不相关技术多样性,并探索其对创新扩散的影响。紧接着,进一步结合近期信号传递理论研究[12,14],将实质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作为一种典型企业组织信号传递,探索其对上述关系的调节作用。本文以2008—2017年我国研发密集型企业为研究对象,结合企业专利信息、社会责任报告和财务信息等多源异构数据构建面板数据集,检验主要研究假设。

本文主要研究贡献在于,采用向下挖掘活动组成要素和向上回溯组织环境因素的差异性分析方法,区分并检验两类企业技术多样性对创新扩散的差异性作用机制,并将信号传递理论融入创新扩散研究,揭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在企业技术多样性与创新扩散间的调节作用,丰富创新扩散影响机制理论研究,为企业创新实践提供经验依据。

1 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1.1 技术多样性与创新扩散

企业技术多样性是指企业在相关和不相关技术领域的多样化发展程度,能够反映其在多个技术领域的探索和积累,是创新能力的重要表征[15]。基于战略管理视角的相关文献指出,企业对多个技术领域的研发投入有助于整合异质性知识,摆脱技术路径依赖,提高产品创新性,进而提升新产品开发绩效与企业竞争优势[7-9,16]。基于此,后续研究从实证角度检验企业技术多样性对创新绩效[17-18]、财务绩效[19]、组织间关系[16]和产品多样性[9]等要素的积极影响。沿着这一研究脉络,近期研究进一步关注企业技术多样性与创新扩散的关系,发现企业技术多样性不仅会提高创新质量,还会提升企业创新产品在多个技术领域的可见性,二者均能够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扩散和采纳[2]。

然而,对于企业技术多样性与创新扩散的关系,基于制度理论的文献却持相反观点。这类文献认为,类别有助于将具有相似功能属性的组织进行聚类,从而方便市场受众对特定组织进行比较和评价[3]。当某个组织不属于既定类别或跨越多个市场类别时,会提升市场受众认知门槛,进而造成对该组织技术、产品价值的低估,即非合法性折扣[3-4]。因此,企业在多个技术领域投入所反映的组织特征可能会加剧市场采纳者与其信息不对称,进而不利于企业创新的广泛扩散[5,10]。此外,企业技术多样性会增加其组织内部沟通和运营成本,造成研发规模不经济[20],进而导致创新质量下降,不被市场采纳者认可[7]。

对于上述关系悖论,原因可能在于现有研究没有区分企业技术多样性的异质性内涵。根据一般竞争战略理论,多元化战略可分为相关多元化战略和不相关多元化战略,前者是指企业以现有资源为基础,围绕核心业务进行战略布局;后者是指企业除在核心业务领域外进行的资源投入和拓展。相关多元化战略有助于培育新的战略资源[21],进而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有利于企业获得市场认同[22];不相关多元化战略有助于企业通过搜集和获取异质性资源,通过资源重组整合产生突破性创新,但相较于相关多元化战略,其往往给企业带来较高的运营成本和市场认知偏差[23]。基于该理论,技术多样性包含相关和不相关技术多样性两种[7-9]。本文认为,相关技术多样性对创新扩散具有积极影响。这是因为:第一,专注相关技术领域而不是扩展全新领域,有助于企业夯实自身专业技术基础,提升核心技术能力,从而提高其创新质量[24]。第二,企业在相关技术领域的积累有助于在创新过程中制定多样化解决方案,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突破现有行业领域技术瓶颈的可能性,从而提高市场认可度[25]。最后,企业在相关技术领域的投入并不会使其创新产品面临跨技术市场类别而产生的非合法性折扣风险,符合市场采纳者的认知规范。因此,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1a:相关技术多样性积极影响创新扩散。

本文进一步认为,不相关技术多样性会负向影响创新扩散。诚然,不相关技术多样性对于创新扩散的影响具有积极的一面:企业在多个不相关技术领域的投入有助于发现新的技术机会,如果企业涉及技术领域过于狭窄,则可能会面临核心刚性问题,无法有效应对竞争环境变化[26]。研究表明,在广泛技术领域配置研发资源可以缓解企业在其核心技术领域研发投入边际收益递减的情况[19]。通过不同技术领域的知识整合,不相关技术多样性有助于提升技术创新性和颠覆性[2],进而扩大创新扩散范围。另外,相较于涵盖少数技术领域的发明,由企业对不相关技术领域的研发投入而产生的创新产品,在理论上更容易被不同行业企业和个人发现并应用[25]。也就是说,由不相关技术多样性产生的创新产品更具可见性,有助于其更大范围的创新扩散。但其不利的一面也十分明显:一方面,不相关技术多样性更容易产生多样性折扣问题[20],即一家企业在不相关技术领域投入会提升研发活动复杂性,不仅会增加运营管理成本,而且会加大知识整合难度,很可能抵消由不相关技术多样性带来的积极效果,并削弱企业在其核心技术领域竞争力;另一方面,跨类别实体由于较高的市场认知门槛,往往存在非合法性折扣风险[3],虽然不相关技术多样性有助于提升技术创新性和颠覆性,但高创新性产品具有更高的认知偏差,进而导致其价值被低估[5],不利于广泛扩散。因此,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1b:不相关技术多样性负向影响创新扩散。

1.2 实质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调节作用

信号传递理论认为,为了减少信息不对称并更好地与其它机构加以区分,企业通常选择向市场释放有价值且难以被竞争对手模仿的信息以提升市场对自身价值的认知水平[13]。过往研究将治理结构[27]、高管团队特征[28]、早期业绩[12]、组织间关系[4]等组织属性特征作为信号,考察其在企业外部资源获取过程中的作用。近期研究关注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这一信号传递行为,原因在于:一方面,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可以体现其长期资源和运营成本投入,难以被轻易模仿,且容易被市场发现和鉴别[14];另一方面,随着学界和产业界对可持续发展的日益关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可以满足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有助于提高其合法性,进而获取有价值的资源,包括资金、人才、技术和政府支持等[29]。

基于战略管理文献,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可以分为两种,即实质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和象征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30-32]。实质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是指企业披露与社会责任(如环境、社会、公司治理)有关的客观量化指标;象征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是指企业披露与社会责任有关的政策及企业愿景。与象征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相比,实质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反映了企业在建构利益相关者关系中所付出的努力,具有难以模仿的特征,符合信号传递理论对有效信号的界定标准[13]。因此,本文仅关注实质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对企业技术多样性与创新扩散关系的调节作用。

本文认为,实质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有助于在企业面临非合法性折扣风险时,作为体现创新产品价值的补充性策略,能够强化技术多样性对创新扩散的积极影响。如前所述,市场受众通常使用基于制度规则/规范的类别对市场主体进行认知[4]。技术多样性使企业本身及创新产品往往跨越市场类别,能够提高市场受众认知门槛并增加信息不对称[3]。因此,创新产品价值可能被低估风险,从而影响其创新扩散。现有研究表明,在创新产品存在低估风险时,市场主体可以通过释放有价值信号改变市场受众认知[12]。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作为一种信号工具,不仅能够满足不同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增强其对企业的信任感,而且可以体现企业运营管理能力,使其与竞争者形成差异[14]。更为重要的是,作为一种合法性策略,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是获取与保持合法性的有效手段,有助于缓解因技术多样性引起的非合法性折扣问题[33]。因此,基于以上分析,本文进一步提出以下假设:

H2a:实质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正向调节相关技术多样性与创新扩散的关系;

H2b:实质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正向调节不相关技术多样性与创新扩散的关系。

2 研究设计

2.1 样本与数据

本文以2008-2017年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研发密集型企业作为观测对象,根据中国证监会2019年第三季度新修订发布的《上市公司分类指引》,包括信息技术、电子、机械、设备和仪表制造业,以及生物医药制品等行业。之所以选取2008年为样本观测起始年是受证监会指引,自该年起,我国上市企业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数量显著增多,便于观察实质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34]。之所以选择2017年为终止年是考虑到专利被引具有滞后效应,通常在授权后3年内接近总被引量[2,35]。因此,借鉴现有文献的做法,以2020年开始倒推算,自变量与因变量的关系接近其真实关联情况。在构建面板数据过程中,本文剔除标记为ST、*ST,以及数据不全企业,样本最终包含265家企业,1 553个观测值。面板数据集由企业专利信息、社会责任报告、财务数据以及企业所在省份创新环境指数等多源异构数据组成。其中,专利信息来源于德温特全球专利数据库(Derwent World Patents Index,DWPI)和德温特专利引用数据库(Derwent Patent Citations Index,DPCI);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来源于上市公司网站;企业财务数据来源于全球上市公司财务分析数据库(Osiris);创新环境指数来源于中国科学院大学每年发布的《中国区域创新能力评价报告》。

2.2 变量测度

(1)因变量:创新扩散。现有创新扩散测度研究大多采用专利被引用数量表征创新扩散水平[2],该指标体现了企业技术被市场采纳者的认可程度。借鉴现有研究[2,5],本文仅关注已明确获得授权的专利,即提出法律状态为“实审”的专利条目,采用企业在t年申请专利的总被引数表征其在t年的创新扩散水平,如式(1)所示。

(1)

其中,IDit为企业i在t年的专利总被引量,CITEj为企业在t年申请的某项专利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被引数,M是企业i第t年专利申请数量。

(2)自变量:相关技术多样性和不相关技术多样性。借鉴现有文献[7-9],本文基于国际专利分类号(IPC)对相关和不相关技术多样性进行划分。首先,计算企业技术多样性程度。IPC分类号一般包含“部—大类—小类—大组—小组”5个层级,具有相同前4位IPC分类号(属于同一小类)的两个专利可以认为隶属同一技术领域[7,36]。因此,技术多样性测度方式如式(2)(3)所示。

(2)

(3)

其中,TD是指企业技术多样性,PSikt是指企业i第t年属于k小类的新增专利申请数量占其第t年所有小类新增专利申请总数的比例;Pikt是指企业i第t年属于k小类的新增专利申请数量;Pit是指企业i第t年在所有小类新增专利申请总数;n为所有技术领域,即IPC分类号前4位。在此基础上,通过进一步分解企业技术多样性,测算相关和不相关技术多样性的值。其中,不相关技术多样性测度方式如式(4)(5)所示。

(4)

(5)

其中,UTD是指不相关技术多样性,PSijt是指企业i第t年属于j大类(IPC分类号前3位)的新增专利申请数量占其第t年新增专利申请总数的比例,M代表所涵盖大类总数。Pijt是指企业i第t年属于j大类的新增专利申请数量;Pit是指企业i第t年所有小类新增专利申请总数。相关技术多样性(RTD)的值为企业技术多样性与不相关技术多样性的差。

(3)调节变量:实质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基于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框架,实质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不仅包括公司治理信息,而且包括环境和社会等方面的举措。基于现有文献[30-32,37],本文从治理结构和管理体系、披露信息可信度、社会责任绩效指标及社会责任支出等4个维度测量实质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情况,相应题项如表1所示。本文对样本企业观测期内的社会责任报告进行研读和比对,收集与题项有关内容。例如,若某一题项在企业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中有体现则记为1分,否则为0(总分为10分)。通过验证性因子分析可知,该量表具有良好的信度和效度。

表1 实质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测度题项Tab.1 Substantive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disclosure measurement items

(4)控制变量。借鉴现有文献[2,5],本文进一步控制对创新扩散可能产生影响的其它因素,包括企业规模、研发费用、营业利润、专利申请数、技术知识储备及企业总部所在省份的创新环境指数。本文所涉变量定义、相应测度方法及数据来源情况如表2所示。

表2 变量定义、测度方法及数据来源Tab.2 Variable definition, measurement method and data source

2.3 分析模型

本文采用固定效应模型以避免潜在未观测变量对回归结果的影响。由豪斯曼检验可知,相较于随机效应模型,固定效应模型能够更好地检验本文所观测变量间的关系。相应过程通过Stata14.0软件实现,构建式(6)检验假设H1a和H1b。

IDit=B0+B1RTDit+B2UTDit+BkControlsit+ai+zt+εit

(6)

其中,i表示企业,t表示时间。ID代表技术创新扩散,RTD代表企业相关技术多样性,UTD代表企业不相关技术多样性。Controls代表表1中所有控制变量,ai表示企业个体固定效应,zt表示时间固定效应。考虑到不相关技术多样性对创新扩散的影响可能存在滞后效应,结合现有文献[38],本文进一步进行自变量为滞后期3年的实证检验,构建式(7)检验假设H2a和H2b。

IDit=B0+B1RTDit+B2UTDit+B3CSR+B4Interactions+BkControlsit+ai+zt+εit

(7)

其中,CSR是指调节变量企业实质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Interactions是指交互项,为避免多重共线性问题,交互项中所有变量均作标准化处理。

3 实证分析结果

3.1 描述性统计分析

所有变量描述性统计量和相关值如表3所示。由表3可知,大部分变量间的相关系数低于0.3。同时,为了避免多重共线性问题对实证结果的影响,通过计算各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VIF)值发现,所有模型中变量的方差膨胀性因子均低于10,表明不存在严重多重共线性问题[39]。

表3 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及相关系数矩阵Tab.3 Variable descriptive statistics results and correlation coefficient matrix

3.2 多元回归分析

本文利用层次回归方法,依次将控制变量、自变量和调节变量纳入模型以检验研究假设,表4模型1~5是以创新扩散为因变量的固定效应回归分析结果。

由模型1可知,当仅放入控制变量时,企业规模、研发投入、专利申请数量与创新扩散间存在正向显著关联。在模型1的基础上,模型2加入相关和不相关技术多样性,发现相关技术多样性回归系数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因此,假设H1a得到支持,说明相关技术多样性与企业技术创新扩散间存在正向关系。上述结果支持现有研究观点[2],即企业聚焦相关技术领域有助于提升市场采纳者对其技术水平的认可度。在模型2中,不相关技术多样性回归系数在10%的水平上显著为负。因此,假设H1b得到支持,说明不相关技术多样性负向影响创新扩散。这一结果支持现有文献的观点[3],即企业在不相关领域的技术投入可降低市场采纳者对其身份的认知水平,不利于其技术扩散。考虑到企业技术多样性对创新扩散的影响可能存在时滞效应,在模型3中,进一步以t-3期相关和不相关技术多样性为自变量,通过对t期创新扩散进行回归发现,不相关技术多样性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说明不相关技术多样性对创新扩散的影响存在时滞性。

表4模型4、5展示了实质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作为企业信号传递对技术多样性与创新扩散间关系的调节作用。由模型4可知,相关技术多样性与实质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交乘项回归系数不显著。因此,假设H2a没有得到支持。这一结论支持部分学者的观点,即当企业自身属性特征相对容易被观测时,信号传递在减少信息不对称方面的效用会降低[4]。进一步,在模型5中加入不相关技术多样性与实质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交乘项,回归结果发现,交乘项系数在10%的水平下显著。因此,假设H2b成立,说明企业实质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得越充分,不相关技术多样性对创新扩散的负向影响越弱。上述结论说明,实质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作为企业信号传递能够有效减少其与市场采纳者间的信息不对称,进一步降低非合法性折扣风险,提升后者对企业技术创新的认可度。

为降低遗漏变量对回归结果的影响,本文将企业创新水平纳入控制变量。考虑到相关和不相关技术多样性与创新扩散之间可能存在潜在反向因果问题,即创新扩散程度越高,企业越有机会和能力探索不同技术领域,借鉴现有文献[40-41],本文以t期创新扩散为自变量,分别对t期相关和不相关技术多样性进行回归。结果发现,两个回归系数均不显著(P=0.625 [RTD t], P=0.703 [UTD t])。因此,由技术多样性与创新扩散间可能存在的反向因果关系引致的内生性问题对本研究结论的影响可以忽略,实证结果具有稳健性。

表4 对创新扩散的固定效应回归结果Tab.4 Regression results of fixed effects on innovation diffusion

4 结语

4.1 研究结论

本文将企业技术多样性区分为相关和不相关技术多样性,考察其对创新扩散的差异性影响,以及实质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对上述关系的调节作用,并基于2008—2017年中国研发密集型上市企业数据进行实证检验,主要结论如下:

(1)相关技术多样性能够积极影响创新扩散。上述发现进一步佐证了基于战略管理理论视角的研究结论,即企业技术多样性能够通过提升创新质量拓展其扩散范围[2]。企业在相关技术领域的研发投入有助于其合理利用自身资源,优化核心技术[15],提升突破现有行业领域技术瓶颈的可能性[7,8],从而提高市场认可度。

(2)不相关技术多样性对创新扩散的影响存在时滞效应,即不相关技术多样性在当期负向影响创新扩散,但时间滞后的不相关技术多样性对创新扩散具有积极影响。一方面,上述结论与制度理论视角下的相关研究结论一致,即企业在不相关领域的技术投入可能会面临非合法性折扣问题,导致企业与市场采纳者之间存在显著信息不对称,进而不利于其创新扩散[3,10]。另一方面,说明企业在不相关技术领域的投入产出需要一定的时间积累[7],其在不同知识领域的学习、转化和融合过程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需要长期投入才能产生效果。

(3)实质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正向调节不相关技术多样性与创新扩散的关系。一方面,说明企业可以通过积极履行环境、社会和治理等方面的社会责任与外部利益相关者建立广泛联系,进而有助于组织间知识、技术传播[14,41];另一方面,突显出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作为企业信号的有效性[33]。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逻辑起点通常是基于合法性机制的制度理性,企业可见性程度越高,其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就越具有实质性,而实质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具有难以模仿的特征,能够体现企业合法性,彰显企业一致性与独特性,有助于企业在面临非合法性折扣问题时,减少自身与市场采纳者间的信息不对称,提升创新扩散程度。

总的来说,本文针对企业技术多样性与创新扩散间的关系存在悖论这一问题,在概念内涵上区分两类技术多样性,厘清异质性技术多样性与创新扩散的关系,并基于信号传递理论,探索实质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在两类技术多样性与创新扩散间的调节作用,有助于打开企业技术多样性对创新扩散作用机制的“黑箱”,进而深化对创新扩散影响机制的理论认知,也为创新扩散机理研究提供了新思路。

4.2 实践启示

(1)充分发挥企业相关技术多样性在创新扩散过程中的积极主导作用。当前正处于从工业经济向数字经济转型过渡的大变革时代,产业交叉融合不断发展,以新一代数字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兴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加速渗透融合,企业升级与转型范式加速演进,核心知识技术成为企业赢得市场竞争的关键因素。因此,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需要不断沉淀新知识,拓宽自身知识基础和技术领域。企业知识基础的多样性决定其涉及技术领域的多样性,企业基于广泛的技术多样性培育技术组合能力,进而产生具有开创性和影响力的交叉创新发明概率将更高[42]。企业在注重自身知识基础积累,提升技术多样性的同时,要把握好合理布局与技术多样性投入的平衡。一方面,企业对相关技术领域进行多元化投入,可以缓解其核心刚性和路径依赖,围绕相邻技术扩展其技术边界,有助于企业聚焦重点技术领域目标,不断强化和利用其核心技术,实现更高的增长目标。另一方面,企业对不相关技术领域进行多元化投入,不仅可能导致资源利用效率低下,还会提升研发活动的复杂性,并且在集成、协调和管理等方面产生较高的沉没成本,这种负面效应叠加非合法性折扣会抵消由不相关技术多样性带来的积极效果,从而降低企业在其核心技术领域的竞争力[43]。因此,本文从实践视角深入探讨和剖析不同类型技术多样性如何具体影响企业创新扩散过程,可以指导企业合理运用自身资源开展技术多样化实践,从而更好地提高创新绩效,促进创新扩散。

(2)充分发挥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在创新扩散过程中的信号桥接作用和媒介效应。一方面,企业应深刻地认识到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在企业价值创造与创新扩散过程中的积极作用,通过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全面提升企业实质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帮助企业建立良好的外部声誉,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吸引资金、人才、市场等优质资源,降低规制性、规范性及认知性等同构压力,减少自身与外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优化市场受众对企业价值尤其是不相关技术多样性价值的评估工作,进而反哺技术创新与产业变革。同时,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关注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方面的进展,鼓励企业主动进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通过制定相关监管政策,出台更多有效激励措施,引导企业进行实质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为后者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促进价值提升和创新扩散创造良好环境。

4.3 不足与展望

本文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仅考察了上市企业技术多样性与创新扩散的关系,缺少对新创科技型企业的考量。新创科技型企业普遍具有技术研发强度高、商业模式新等特点,在推动产业技术变革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29]。与此同时,新创科技型企业囿于资源约束与市场准入门槛等,往往会在内部资源匹配和外部资源获取之间陷入两难困境,也普遍面临合法性缺失及非合法性折扣问题[44]。因此,未来研究可进一步基于新创科技型企业验证本文提出的研究模型,提升结论的有效性。第二,为了更好地检验研究假设,基于现有文献[36],本文样本仅限于研发密集型企业,缺少其它行业尤其是传统行业的拓展。我国传统制造行业量大面广,在当前技术经济范式转型升级期,如何多元化自身技术领域是我国传统制造业普遍面临的问题。因此,未来可以进一步将研究情境拓展至传统制造行业,从而提升本研究结论的普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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