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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中环境伦理学的本土化转向

2022-03-15

江苏社会科学 2022年6期
关键词:伦理学伦理文明

章 诚

内容提要 生态文明建设是生态文明精神的现实化。作为生态文明系统中的伦理部分,环境伦理学是与保护环境相关的道德规范、内心信念和价值目标的总和。我国环境伦理学的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从而导致理论与现实的脱钩、理论自觉的缺失,始终没有建立起自己的话语和理论范式。环境伦理学的本土化呈现中西互鉴的特征,包括中体西用、西体中用、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等主要形态。环境伦理学的发展要秉持生命共同体这一生态文明的核心理念,借由“生命—生产—生活”的逻辑进路,基于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思想,实现对中国传统环境伦理思想和西方现代环境伦理理论的有机整合,最终构建面向当代中国现实的中国特色环境伦理学的伦理精神形态。

生态文明的理念来自生态危机,不断加剧的生态危机倒逼人类去探索新的文明形式。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我国的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年10月16日),《人民日报》2022年10月26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符合人类文明发展规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从我国实际出发的现实抉择。“生态”和“环境”经常连起来使用,前者指生物的、自然的系统联结,后者指(人类)周围的(自然)条件与状况。生态伦理和环境伦理可以替换使用,而生态文明则是更宏大的体系概念。概念的使用和普及往往是个运气性事件:当我们将“生态文明”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它就从一个生态学和经济学概念上升为政治哲学概念;当它在社会中广泛地使用之后,又从一个政治理念扩展为生活概念和文化概念。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伦理的本土化转向是基本同步的,而生态/环境伦理是生态哲学中的伦理学部分,因此,环境伦理学作为应用伦理学,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伦理的视角,致力于分析和解决生态环境方面的道德问题,面向人与自然的关系、生态中人与人的关系。环境伦理学的本土化需要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生长和展开。

一、生态文明建设的伦理维度

文明,是指人类社会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文明的分类,常见的有四分法和五分法。根据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文明可分为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生态文明等;根据社会历史基本领域,文明可分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等。生态文明是后工业文明,既可以把它看作对工业文明的解构/终结,也可以当作工业文明的一部分,是对晚期发达工业文明的改造升级。总之,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新形态,或者可以说是一种伦理形态。作为一种新的文明形态,生态文明具有超越性和革命性;作为一种伦理形态,生态文明理念是生命共同体之中的伦理精神的现实化。生态文明建设是以生态文明理念为依托,逐步成熟和构建起来的实践体系。

1.生态文明理念的演进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实践与理论互动的过程:在现实层面,不断累积和升级的生态危机是生态文明出现的直接原因,不解决这些生态问题就不能更好地开展现代化建设;在理论层面,生态事件的出现和生态问题的处理,为生态文明理论的建构提供了参考,理论的自身完善和生长又对实践提供了指导。生态概念和生态文明理论的生成是一种“事件”之后(类似黄昏起飞的密涅瓦的猫头鹰)的哲学理论。生态文明理论是人类认识发展的必然结果,生态文明建设是人类实践活动发展的最新成就。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年10月16日),《人民日报》2022年10月26日。面对资源过度消耗、环境污染严重、生态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努力建设美丽中国。作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部分,作为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并列的国家叙事,生态文明建设应与各方面融合,并贯穿于发展全过程。理想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文明成果包括物质和精神等方面,这也是人民美好生活的前提,而美好生活的条件也包括好的环境、好的身体和健康心理。因此,我们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形成绿色的生活方式和发展方式,从生产、生活和生态三个方面走好文明发展道路。

2.生态文明的伦理本质

作为一种“后工业文明”的文明类型,生态文明的性质在学术界尚未达成共识,主要的争论在于如何看待生态文明的历史地位,如何界定生态文明的超越性和革命性。这种争论实质上也是一次本体论式的追究,关乎生态文明理念的本质与内涵。

关于生态文明和工业文明之间的关系,主要存在超越论、修补论、融合论等几种观点。超越论认为,生态文明是超越工业文明的新型文明形态;修补论坚持,生态文明是对工业文明的修正和完善;融合论的论调则介乎两者之间。王雨辰指出,生态文明是对工业文明的批判性超越,在技术层面继承工业文明的成果,而在上层建筑方面否定、批判工业文明[2]王雨辰:《论生态文明的本质与价值归宿》,《东岳论丛》2020年第8期。。汪信砚则力主修补论,他认为,“生态文明并不是一种独立的文明形态;工业文明没有并且永远也不会过时,生态文明没有也不可能超越工业文明”[1]汪信砚:《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论审思》,《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3期。,生态文明是工业文明的自我修复和完善,人类在短时间内无法突破后者的瓶颈而彻底超越后者。张云飞的观点可称为融合论,他提出,生态文明概念是建立在对工业文明的反思和修复基础上的,但是“生态文明不是依附于工业文明的文明,而是一切文明存在的基础和条件”[2]张云飞:《面向后疫情时代的生态文明抉择》,《东岳论丛》2020年第8期。。此观点扩大了生态文明理念的适用范围,将古典时期的生态思想也纳入了生态文明的范畴。

上述三种论说从不同的视角揭示了生态文明的特质,其共识在于都认同生态文明具有历史和现实的先进性,其区别在于如何看待工业文明与生态文明的关系。超越论彰显对抵达“未来”的乐观精神,修复论致敬了“当下”的现代性,融合论则呈现出对“过去”的尊重。在笔者看来,超越论对于未来的允诺还为时尚早,修复论对当下的坚持略显保守,融合论则忽略了生态文明和生态思想的区别。大概念的普遍性需要在更长的时空跨度中得到检证,正如哲学总是后发的对于人类历史的总结一样,可以尝试提出一种“准文明”的概念。生态文明是超越了工业文明还是属于工业文明的范畴,需要未来社会的验证。准文明或者类文明的概念搁置了文明理念的冲突,同时也承认生态文明自身具有的先进性和革命性。生命共同体概念是对生态文明理念的高度凝练,这个伦理共同体不再局限于作为“类”的人,而是人和自然界的有机整体。它不是简单拼贴或零散集合而成的,而是一个协调、和谐的不可分割的整体。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对作为道德主体的人类提出的伦理要求。由此可见,生态文明是一种伦理型文明形态,是在生命共同体视域内生长和展开的活的文明理念。

3.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图谱

在我国“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生态文明是以融合的方式嵌入国家建设的宏观话语。于是就有生态经济、生态政治、生态文化和生态社会四个生态性维度,分别对应经济模式、政治理念、文化样态和社会生活的生态价值表达。

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改革开放之后的二十年,经济的增长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粗放的工业生产耗费了大量资源,并造成了非常严重的环境污染与生态损耗;政治方面,虽然政府意识到了环境问题和生态危机,但是尚未将其提升到国家整体格局的高度;审美方面也是一个告别乡土/自然、奔向城市/工业文明的过程,乡土社会因为更加趋近自然被认为是落后和丑陋的;生活方面,工业时代的流水线产品和远离自然的都市丛林充满诱惑,相较于更原生态的乡村生活,城市生活被认为更高级。21世纪初至今,生态文明得到更多重视,被纳入国家顶层设计。在政治方面,生态文明逐渐成为国家战略,生态政治走向成熟;在经济方面,更多的绿色经济被发掘和激活,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被重新定义,生态经济成为主流;在文化方面,大众重新恢复了对自然的热情,更多的人认识到生命与自然的美;在生活方面,在国家政策引导和社会价值规约的影响下,人民更好地认识到人与自然的关系,将生态因素纳入自身的美好生活诉求。

作为国家战略的生态文明建设,其内涵是不断丰富和扩展的;作为一个伦理概念,生命共同体是对生态文明理念的升级,体现了中国对于生态伦理的深度思考。传统伦理学主要关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环境伦理学则拓展了研究领域,它既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也观照在生态文明视域下的人与人的伦理关系。在生态文明建设视域中,环境伦理学应该秉持生态文明的核心精神,旨在建构一种超越二元对立的新型伦理学,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并达成可持续发展的人类目标。

二、环境伦理学本土化的内在逻辑

环境伦理学既离不开现实逻辑,也遵循自身学科发展的规律;既有深厚的中国文化基因,也应有丰富的西方理论资源借鉴。作为应用伦理学的分支,其理论资源来自传统哲学伦理学,其现实诉求指向生态问题的伦理治理,理论和现实的融合需要一种中国化的“实践智慧”。环境伦理学的本土化即“中国化”和“化中国”,“中国化”是因为我们有对西方理论资源的需求,“化中国”是指转化的成果必须适应中国社会且能够指导现实活动。但是,由于我国环境伦理学的发展长期以来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脱节,导致环境伦理学长期处于一种实践层面的“悬搁”状态和理论维度的“无根”状况。

1.环境伦理学本土化的现实逻辑

工业文明自身的运转逻辑导致了危机的爆发。其生态伦理逻辑是,人可以主宰自然界,人是自然的主人;其经济逻辑是,资本自我增值,生产不断扩大,技术不停革命。在这种虚幻的主奴关系中,人类的虚荣和欲望得到极大的满足,于是不断地发号施令,不停地索取资源。最终我们发现,高贵傲慢的人类其实不堪一击,生态危机足以吞噬所有人。人类开始重新走向荒野,审视自然与人的关系,进而开展全球性的公共活动。作为拥有漫长农业文明历史的后发工业国家,中国开启环境保护事业要晚一些,理论建设方面也相对滞后。理论方面,国内环境伦理学经历了“学着说”到“接着说”再到努力“自己说”的过程[1]李培超、李中涵:《我国环境伦理学的理论视域和未来建构》,《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1期。。

首次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于1972年6月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这是生态问题第一次被纳入全人类事务。我国的首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在1973年召开,拉开了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序幕。20世纪80至90年代,时值中国改革开放的早期,我国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也没有忘记生态环境问题,先后召开了三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但由于当时对于经济指标的诉求过于强烈,我们未能平衡好生态和发展的关系。自21世纪初至今,我国先后召开了四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第八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是在党的十九大之后,也是对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会议精神的拓展。这次会议将生态兴衰与文明兴衰关联,分析了我国的生态国情,总结了既往的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对以后的生态文明建设提出展望和要求。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六条:一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二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三是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四是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五是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六是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第一条是环境伦理规范,人与自然的关系应该和谐共生;第二条是经济理念,好的环境不仅具有生态价值,而且可以创造持久的经济价值;第三条是民生理念,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民美好生活的主要内容;第四条是对第一条的具体阐释,人与自然的相处方式是共同体生活,人类与天地万物结成一个生命共同体;第五条突出了制度规范的重要性,相较于伦理道德的规劝引导,法律显然具有更多的强制性;第六条将生态文明精神的视野推向全人类,人类是一个命运共同体,没有哪个国家和地区可以孤立存在并发展。

环境伦理学的本土化过程基本同步于生态文明建设过程。最初的理论资源来自对西方理论的引介与吸收,现实依据是我国生态危机以及环境治理;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国情和文化特质进一步展开讨论;最终形成拥有独立话语和完备体系的伦理学学科。目前,环境伦理学的本土化仍处在从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过渡的状态,本土化之“化”需要较长的时间,移植过来的理论需要磨合和试错,才能真正成为我们文化肌体的一部分。环境伦理学的本土化,既是理论的转化吸收,也是思想的创新生长,更是体系的建构完善。对于本土化的分析包括环境伦理学的边界与问题域、环境伦理的中国基因、环境伦理的西方资源、环境伦理的当代表达等。

2.环境伦理学的边界与问题域

许多时候,学科的边界和问题域是一个问题。作为应用伦理学,环境伦理和其他临近学科之间具有一定的分野,比如经济伦理、科技伦理,这种区分是相对的、后置的,毕竟学者在研究问题和从事学术写作的时候,脑中不会有一个学科定义的概念,更何况跨学科研究在这个复杂社会具有更强的实用性。但是这种划分仍然是有必要的,因为不同的学科所关注的核心问题不同。传统伦理学关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致力于解决社会伦理问题;而环境伦理学指向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解决的是生态问题。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伦理关系,这是环境伦理学成立的前提。在这种关系中,人和自然各自处于什么地位、扮演何种伦理角色等问题一直是环境伦理学内部的争论焦点。在人类文明早期,社会生产力和人本身的力量不够强大,人面对自然心怀恐惧和敬畏,同时将自然界的山川万物神圣化,以达到内心的安宁和灵魂的宽慰。近现代以来,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生产力得到了巨大的提升,人的力量不断地增强,人自身的欲望和野心也不断膨胀。人类觉得自己可以征服自然并成为它的主人,这种狂妄的想法和相应的粗野行动最终遭到了惩罚。人类对其他生命的伤害、对自然界的劫掠,都将迎来看得见或看不见的报复。人类中心主义对人类力量是乐观的,他们认为之前的错误在于过度地开发和侵犯自然,应该将人类力量更好地运用到生态环境的维护上面;非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则认为,恰恰是人类滥用自身的技术力量才导致了广泛的生态危机,人类作为自然界成员并不拥有比其他成员更高的地位,要最大可能地削弱人类对生态系统的影响。人类中心主义内部也有强与弱的分野,生态中心主义也拥有许多流派。强的人类中心主义由于过于凸显人类的主体地位而遭到诟病,弱的人类中心主义由于相对温和的立场而更容易被接受。生态中心主义号召我们走向荒野,回归自然,它的理想主义色彩具有很大诱惑力,但是有时候过于激进的环保运动也让人敬而远之。将这种分野与论证归结为西方传统的二元对立并不妥当,毕竟其具有一些基本的道德共识:尊重自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有理性的存在者,我们终究无法跳出人类的身体,从动物或者草木的角度反观人类;而作为当今地球生命系统的主导者,人类理应做出更多的积极行动,这是我们先天具有的伦理责任。

3.环境伦理学本土化的中国文化基因

现代性语境下的环境伦理学是我们从西方取经的产物,但前现代的中国传统社会同样不乏朴素的高明的生态哲学智慧,这是我们“化中国”的伦理营养液。先民在直面自然,与山川草木共处的过程中,在人伦教化的熏陶中,提炼出兼具生态美学和生态德性的话语。

《诗经》中有大量显现早期生态思想的诗篇,涉及生态认知、生态情感和生态审美等。“顺应天时,合乎地宜”的“时禁”生态敬畏观、“仁及草木,德及昆虫”的“同情”生态保护观、“乐山乐水,师法自然”的“自然”生态审美观,既是“天人合一”思想的肇始,也是中国传统儒家生态思想的起点[1]李营营:《〈诗经〉生态伦理思想对当代中国生态伦理学的建构意义》,《社会科学研究》2021年第6期。。制定和遵循时禁,是掌握了客观规律之后的生态理性;对于草木昆虫的仁爱,是生态情感和君子之德在天地之间的扩展;徜徉于山水之间,是健全和高级的审美表现。注入理性、情感和审美的生态伦理人格,才是更接近至善的理想人格。传统生态思想中的体悟性和整体性思维,也可以为当今环境伦理学的建构提供参考和支持。传统思想脉络中的儒、释、道三大主流思想都留下了丰富的生态思想文本,是先民的自然体悟。在道家的理论体系中,自然是非常重要的概念,它既是真实的自然界,也是具有超验性的存在。作为中国原生的宗教,道家对于自然的态度显示了他们的超然和克制。老子提出的“无为”“知足”“去奢”,对今天的生态伦理颇有启发。“处无为之事”体味着不妄为和克制,要求不做虚妄的价值判断;“知止知足”则是对现代社会的消费主义的警醒[1]孙晓喜、吕洋:《老子哲学思想语境下当代生态伦理理念的构建》,《社会科学战线》2021年第11期。。世间万事万物都处于界与域之中,它是客观和真实的,也是联动和共生的。界,“代表自然界万事万物所置身的边界”;域,“则是自然事物存在的场所及整体生态系统”[2]周国文、蔡昕佚:《界与域的环境伦理思考——基于道家自然观之凭鉴》,《云南社会科学》2022年第1期。。人类沉迷于自身取得的胜利,忘记了人类活动最终无法摆脱自然界中的界域之限。佛教伦理的核心概念是“不杀生、慈悲、众生平等和无情有性”,“众生平等”是其伦理基础,“无情有性”是道德情感规定,“不杀生”和“慈悲”则是具体的道德要求[3]侯传文:《佛教自然伦理及其现代意义》,《伦理学研究》2014年第6期。。佛教向来主张,对人要慈悲,要尊重生命,要保护自然,要珍惜物品。作为传统思想的集大成者,儒家在生态思想方面也贡献颇丰。有学者从生态责任的角度进行了挖掘,认为儒家在漫长的发展演化过程中建构起生态责任伦理体系,其义理结构包括“天人相分的伦理依据、天人合一的伦理前提、仁民爱物的伦理情感、取予有度的伦理行为和天人相参的伦理追求”[4]涂可国:《儒家生态责任伦理的义理结构》,《伦理学研究》2017年第2期。。以责任解释儒家生态思想,凸显了经典生态理论中的责任面向。还有学者以美德伦理注解儒家生态思想,认为儒家生态思想的核心概念是“有德之人”“万物一体”“爱有等差”等。一方面,“有德之人的福祉意味着宇宙万物的福祉,从而可以避免人类中心主义”;另一方面,“爱有等差”的概念可以扩展到人与人之外的存在者的关系[5]黄勇:《儒家环境美德伦理》,《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3期。。有德之人纵然心怀“万物一体”之心,但不会无差别地对待万物。

4.环境伦理学本土化的他山之石

西方发达国家最先开启工业和技术革命,而且更早进入后工业时代,所以环境伦理和生态思想走在世界前列。欧洲环境伦理学研究的显著特征是思想体系的建构具有较大的“包容性与开放性”。奈斯将自己的深层生态哲学分为四个层面,分别是终极世界观、最高纲领、一般原则、具体规范与政策;奥拓认为,当代环境伦理学为环境保护提供了多种依据,包括自然资源、审美价值、自然内在价值、代际责任、美德、生态世界观、宗教理据等[6]杨通进:《欧洲环境伦理学研究进展:回顾与前瞻》,《中州学刊》2022年第1期。。西方环境伦理学注重多学科和跨学科研究,强调伦理理论与环保实践之间的关联,同时关注环境伦理与生态政治、生态经济之间的互动,关注制度建设对环境伦理理念的影响与规约。其间产生了一些具有深远影响的哲学理论,比如史怀泽的生命伦理学、利奥波德的大地伦理、罗尔斯顿的荒野哲学、洛夫洛克的盖亚假说、奈斯的深层生态学、约纳斯的责任伦理、阿特弗尔德的生物中心主义、辛格的动物解放论、米娅的动物权利论等。当今欧美环境伦理学的热点问题有动物正义与动物政治问题、气候伦理与气候正义问题等。动物正义争论的焦点是人对动物是否负有正义的义务;气候正义认为,在气候问题已经成为全球性伦理难题的今天,人类要携手解决代内与代际的气候不正义。不同国家的经济发展程度和社会文化结构不同,相应的生态伦理理论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所有国家可以达成的基本共识是,承认生物,尤其是动物的道德地位,强调人类自身的责任。

三、环境伦理学本土化的当代中国表达

中国环境伦理学在经历了“学着说”和“接着说”的过程之后,也开始了本土化的建构,当前呈现的特质为中西互鉴,其现实径路包括中体西用、西体中用和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等。

所谓中体西用,是指理论建构的核心思想是中国式的,比如对于中国道家“无为”思想、“道法自然”等生态观的回溯与挖掘,对佛教“慈悲”“不杀生”“众生平等”等理念的诠释与扩展,对儒家“天人合一”“万物一体”等思想的继承与超越。这些环境伦理的讨论虽然都是在西方生态思想的框架内展开的,但是核心概念和理论资源是中国式的。西体中用,则是指运用经典西方伦理学的核心话语进行面向中国的探索,比如人与自然的主客体地位、人的权利和义务、动物和自然界的权利、全球性的气候伦理和生态正义等。中体西用的模式需要解决纵向的历史难题,即经典思想如何更好地融入当代复杂的道德生活。西体中用进路则面临横向的现实问题,即西方理论何以顺畅地适应中国的伦理生态。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主要内容,同时也不能脱离其母体进行单独讨论,就像黑格尔的“精神”脱离了其体系就失去精神形态一样。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包括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中对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洞见,涵盖了马克思资本论思想体系中关于生产、生活和消费的经典论述,还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化的过程中对于环境伦理的创新与扩展。它是历史的,也是当代的,是正在发展的历史;它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旨在解决人类生态危机和环境难题。

中国环境伦理学的集大成表述是“生命共同体”,此理念的显著特点在于“它在对待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实现了从生产视界到生命视界再到生活视界的逻辑转换,并将生产、生命和生活有机地融为一体,从而实现了生态文明观的深刻变革”[1]于冰:《生态文明观变革的逻辑演进和实践意义》,《马克思主义研究》2022年第5期。。生态文明观的变革遵循了客观规律——自然和经济规律、社会发展规律和人类文明发展规律。生态文明观的逻辑链条可以表述为“生产—生命—生活”,它真实地反映了我国生态发展的实践逻辑和历史逻辑的统一。中国工业化进程开启较晚,最初是生产逻辑占据优势;在工业化发展过程中,生命和生态的重要性逐渐凸现,并被纳入国家战略规划中;美好生活是个复杂的概念,蕴含生产的财富和生命的质量。生态文明观的另一种逻辑方式为“生命—生产—生活”。纳斯鲍姆认为,政府有责任让民众能够追求一种有尊严的并且在最低限度意义上丰富的生活,正义的社会必须保障全体公民的十种核心能力满足最低限度。这份能力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生命,身体健康,身体健全,感觉、想象和思考,情感,实践理性,归属,其他物种,娱乐,对外在环境的控制[2]玛莎·C.纳斯鲍姆:《寻求有尊严的生活:正义的能力理论》,田雷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24—25页。,等等。能力理论作为健康社会的正义论,给我们提供了一幅从生命到生活的伦理图景,从身体和生命出发,最终回归生活本身。

环境伦理学的本土建构,需要克服几重困境,实现理论与现实的统一、问题意识和理论范式的塑造,以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思想整合中西理论资源。这一建构进程是在生态文明的框架之内展开的,秉持生命共同体这一核心理念,在“生命—生产—生活”的逻辑结构中实现环境伦理学的中国精神形态建构。

1.生命情感

万物有情,我对物生发情感,物与物之间、物与人之间亦有情感。广袤的兴安岭森林、丰饶的呼伦贝尔草原、辽阔的青海湖、无垠的塔克拉玛干沙漠、雄奇的喜马拉雅山、壮美的雅鲁藏布江大峡谷等等,这些世间的大美都会让我们产生由衷的爱,这种爱是一种自然情感,沉浸其中、徜徉其内让人忘却烦忧。人是地球生态圈的成员,回归自然会使人生出天然的认同和亲近感。人类在对自然进行驯化的过程中也培育和滋养了爱:农民对土地的情感灌注在日常的耕作和对庄稼的经营中,在农民看来,土壤和粮食都是有灵魂的生命;牧民对于草原的眷恋渗透在牧场的轮转与牲畜的饲养中,在牧民看来,牧草、羊群和狼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猫和狗越来越成为人类的家庭成员,人类与猫狗在共同生活的过程中建立了稳定的伦理关系和情感,这种伦理模式已经类似于人与人的关系。自然的损伤带来的情感反应是一种远距离情感,就像森林消失、草原退化、河湖干枯可以让人感到难过;动物伦理很多时候是从人类的日常生活中提炼和扩展的,其中爱与怜悯是人类情感的投射。生命情感显然是一种有远近距离的、分层次的伦理情感。

自然情感是本能的、原发性的,理性情感是具有反思和评价等元素的情感。自然情感需要上升到理性情感,生命情感的理性表达是生命责任。不管是审美的愉悦、野性的还原,还是悲悯与爱,都是未经反思的。而生命责任意味着,你认识到生命是一种责任,而且在内心认同和服膺这一道德律条。生命责任是一种天然的责任,这种责任在出生的时候就被给予,我们对自己的生命负有责任,对其他生命、对这个万物一体的世界负有责任。生命情感涵盖生命情和责任感两个层面,缺失爱的能力的人是可悲的,爱意匮乏的世界是灾难性的;同样,缺乏理性慎思的情感是不完整的,毕竟失控的情感有可能导致悲剧的发生。生命责任包括代内和代际两个维度,代内责任的原则是公平正义,代际责任的诉求是克制和可持续。生命情感的培养需要文化的引导、审美的熏陶,也需要制度的保障和人性的自觉。

2.生产理性

如果说生命情感是对生命的体悟和感受,那么生产逻辑的核心要素就是生产理性。理性是人类的一项核心能力,拥有理性使人类区别于动物。韦伯确立了现代意义上的理性二分法:价值理性接近早期启蒙对理性的理想设定,以人为目的,秉持自由平等的基本理念,缔造正义和良序社会,追求人类的好生活;工具理性是启蒙理性在资本时代的变种,以人为手段来建造有序的科学王国,坚持速度、效益、精确等原则,渴望抵达技术的乌托邦。启蒙固然释放了理性之光,同时也在开端处就预示了“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分裂。启蒙的危机恰恰隐藏于自身内部,祛魅最终倒向了复魅,其中的核心问题就是工具理性。

生产需要灌注理性元素,理性的生产是对生产中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平衡,工具性所包含的效率和速度固然重要,而价值性所指向的正义、自由和平等更是人类的财富。生产的经典定义包括生命生产和物的生产两方面。传统社会中最重要的生产就是人的生产,充沛的人口和高质量的人力是强大国家的基石。在工业革命之前,相对低下的生产力逼迫着人民以“内卷”的方式来积累和创造财富。物的生产在工业革命之后得到极大的诠释,借由机器和技术的力量,我们实现了物的几何倍数的增长,同时也陷入了技术和资本异化人类的漩涡。在信息时代和数字资本主义时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既给我们带来巨大便利,也制造出新的“上帝”。生产理性肯定了工具理性对世界财富的贡献,同时也呼唤人类重新正视生产中人的元素,生产应该被审视并被控制在生态的可接受范围内。理性的生产,既观照代内人类之间的平等和正义,也肩负对后代人和未来地球发展的责任。在国家层面上,要将生产理性融入中国社会发展和经济规划中;在社会层面上,要号召更多的经济理性主体加入对生态文明和环境伦理的践行。

3.生活精神

作为伦理实体的生命共同体是个体生命和生命实体的统一,不管是处在“群己之间”的人类,还是其他的共同体成员,都共享一些基本的伦理原则,比如平等、互爱、不伤害等。作为实体的精神具有人类性和行动性,是自我意识不断认识自己的全过程,也是主体意识现实化的实践过程。生活,是人们日常生产、交往活动的总和,生活精神是在生命共同体这一实体中展开的生态伦理精神,是有情感、有理性、有德性、有实践的人类活动。回归生活,不是回到已经逝去的故土,也不是回归已然消亡的生活方式,而是切实地观照生活、经营生活和拓展生活。观照生活,彰显环境伦理的在地性,不追求凌空蹈虚的理论,而是将目光探入生活世界的内部沉思;经营生活,即在观照生活的基础上描绘出一幅美好生活的图景;拓展生活,即人类主动连接世间万物的活动。

生命原则、生产准则和生活法则,由生命出发、在生产中实现自我超越和沉沦,最终回到生活本身。“精神是全人类的行动的一个不可动摇和不可瓦解的根据和出发点,是全人类的目的和目标,是全部自我意识的处于思想中的自主体。”[1]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先刚译,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70页。生态伦理精神,源于由人类出发扩展至地球这一生命共同体的实践活动,也是对生命概念、生产理念和生活观念的一次革命。

四、结语

环境伦理学的发展要秉持“生命共同体”这一生态文明的核心理念,一切从生命出发、从人民出发,生命是起点,地球滋养了包括人类在内的万物,人类需要重新捡拾对万物的朴素之爱,复苏对山川河流、草木虫鱼的爱。生命哲学也是关于爱的伦理学,凭着对生命的本真之爱,我们走向荒野、回归大地。生命之爱,也是有“差等”和道德距离的,我们无法否认对于更亲近的人和物具有接近天然的爱意,所以,关于生命的爱之伦理学需要道德理性的融入。生产是一种“人的条件”,生产带来了丰富的、复杂的现代生活,生产也具有强大的理性逻辑。古典意义的生产是一种诗学和生活学概念,现代性语境中的生产则是一种“自我计算”的理性体系。生产释放了前所未有的人类力量,同时也刺激了巨大的欲望和野心。生产理性和生产逻辑必须遵循“生命”原则,生产只是手段,而非目的,生产是为了生命共同体中的每一个人过上好的生活。好的生活是一种生态生活,它指向好的生态环境,其深层内涵包括生活之善和生态正义,生态生活是正当与善的统一。生活精神可以消弭物种之间的鸿沟,是生态文明精神的现实化,内在于发展中的人类历史。立足生产又跳出生产,才能实现美好生活的道德承诺。养育生态情感,包括对自然情感的滋养和理性情感的塑造;培养生产理性,要保持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平衡;追求生活精神,使“生命—生产—生活”统一于生态伦理精神的现实化。

生态文明和环境伦理学在“生命共同体”这一概念上高度融合,理想是生态伦理精神的建构。此精神,旨在破除中西方之间的文化壁垒,致力于弥合传统和现代的裂痕。环境伦理学的本土化应以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思想为抓手,“不断谱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伦理之鹄的,从生命出发,重塑生产,最终抵达美好生活。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的背景之下,立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环境伦理学的本土化建构尤为重要。中国社会需要生态文明建设的健康、持续、稳定推进,世界也需要中国实践的支持和中国智慧的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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