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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唯物史观意蕴

2022-03-14肖新发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11期
关键词:生产力结构性供给

肖新发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武汉 430205)

我国经济在快速持续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供给侧和需求侧的突出矛盾,而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以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于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整体跃升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党的十九大强调,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必须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关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无疑,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是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稳定经济增长的治本良药。从现实根据看,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必然选择,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历史任务。从理论依据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新时代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实践,也是新时代社会有机体变化的生动体现。揭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唯物史观意蕴,对于正确认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自觉性、坚定性和实效性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必然要求

社会基本矛盾是一切社会矛盾的总根源,也是理解一切社会实践的总钥匙。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贯穿于人类社会始终,自然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社会基本矛盾,但其具体内涵则发生了新变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新时代我国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必然要求,是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决定的。

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既有共同本质,也有个性特征。我国新时代的社会基本矛盾仍然表现为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发展要求的某种不适应,但它既不同于改革开放前计划经济体制下那种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超越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适应,也不同于改革开放初期探索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那种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变革滞后于生产力发展速度的不适应,而是已经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础上的新的不适应,即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领域的一些具体制度(体制机制) “还不是尽善尽美、成熟定型” ,从而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充分发挥。按照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无论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都要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否则,那就必然要发生调整和变革。习近平指出: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不断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调整生产关系,不断适应经济基础发展完善上层建筑” ; “我们提出进行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适应我国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变化来推进社会发展” ; “社会基本矛盾总是不断发展的,所以调整生产关系、完善上层建筑需要相应地不断进行下去。”[1]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全面深化改革是由我国现实生产力发展质量和水平决定的。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根本保障,经过长期努力,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已经进入世界前列,然而,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的某些具体制度则与已经深刻变化的生产力状况并不完全相适应。这就需要进行 “自我革命” ,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生产关系、调整上层建筑,更好推动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适应、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适应,从而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社会基本矛盾是一切社会变革的根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从解决供给与需求的矛盾提出来的,而归根到底是由新时代我国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新特点所决定的。我们知道,生产关系是两对社会基本矛盾的中介,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生产关系是指参与生产的人们在直接生产过程和再生产过程中的关系。广义的生产关系则是由不同要素、环节、层次构成的体系,包括直接生产过程的关系,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关系等等。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是生产力发展状况的集中反映,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处于基础性、主导性地位。供给与需求的关系体现的是生产与分配、交换、消费的关系,实质上也就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关系,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解决的正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

供给与需求的矛盾具有普遍性,贯穿于商品经济社会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而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供给与需求矛盾的突出表现是国内供给结构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按照一般规律,一个国家的发展从根本上说要靠供给侧推动。而从国内发展现实来看,解决我国当前经济运行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尤其是重大结构性失衡问题,关键是要把改善供给结构作为主攻方向,实现由低水平供需平衡向高水平供需平衡跃升,努力实现供求关系新的动态平衡。这是遵循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指向的是生产关系,就一定意义上说,解决供给与需求的矛盾也就是解决生产与消费的矛盾,尤其是生产(供给侧)存在的突出问题。马克思认为,在生产与消费的关系中,没有生产,就没有消费。生产 “给予消费以消费的规定性、消费的性质,使消费得以完成” ; “生产为消费创造作为外在对象的材料” 。[2]16-17也就是说,生产创造出消费的对象、方式和结构,也创造出消费的动力。如果出现供需结构失衡,说明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大环节都可能存在问题,但一般来说,生产环节中的所有制关系、劳动关系、治理体系以及竞争体系是问题的根源所在。审视现实,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生产环节的问题是导致供给与消费不相适应的主要原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通过调整生产关系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减少无效供给和低端产品供给,扩大有效供给,提升整体供给质量,使供给体系和产品结构更好适应需求(消费)结构的变化。

然而,供给与需求(或生产与消费)矛盾着的两个方面是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的。马克思用辩证方法分析生产与消费的关系,在强调生产决定消费的同时,高度重视消费对于生产的反作用。马克思指出,没有消费,也就没有生产,产品只有在消费中才能成为现实的产品。 “消费为生产创造作为内在对象,作为目的的需要。……没有消费就没有生产。”[2]17马克思的论述为我们理解供给与需求的关系提供了基本遵循,也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供给和需求是对立统一的,矛盾双方共处居于一个统一体中。一方面,没有供给,需求就无法满足,新的供给可以创造新的需求;另一方面,没有需求,供给就无从实现,新的需求可以催生新的供给。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非忽视需求,而是首先来自需求,并且要通过提高供给质量和水平以扩大和更好地满足需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强调供给又关注需求,既突出发展社会生产力又注重完善生产关系” ,而 “重点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3]252。其实,在供给与需求(生产与消费)的关系中,需求(或消费)并非消极被动,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在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的过程中, “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适当增加公共消费”[4],既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也对提升供给能力和质量具有积极意义。鉴于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逆全球化趋势加剧,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盛行以及传统国际循环明显弱化的外部环境,必须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 “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 “使国内市场成为最终需求的主要来源,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5]与此同时,也要面向世界,加大对外开放,更好吸引全球资源要素,形成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唯其如此,才能优化生产关系,不断促进生产力发展。

可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对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的准确把握和自觉运用,旨在根据新时代经济发展的新特点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新要求,在调整生产关系的过程中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实现整体跃升,从而形成在生产与消费或供给与需求的相互作用中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实践

社会主要矛盾影响社会发展全局,表征着人民生活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状况。社会主要矛盾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并对党和国家工作全局提出新要求,成为科学决策的重要根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了我国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现实要求,成为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一项重要实践。

毋庸置疑,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必须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与此同时,我们又必须准确地把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断变化的特点。经过长期努力,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个新时代的客观根据和主要标志是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变化,即不再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而是 “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6]如果从需求和供给的关系深入分析,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两个方面都具有不同于以往社会主要矛盾的新特点。从需求方面看,我国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但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从供给方面看,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升,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仅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以及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群体之间的发展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和短板,而且发展的层级和质量存在着结构性矛盾,有些方面仍然比较落后,创新能力和实体经济水平亟待提升。新时代供给与需求矛盾的变化,也就是过去那种较低层次的供需矛盾转化为中高层次的供需矛盾、数量短缺的供需矛盾转化为优质不足的供需矛盾,这种 “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 构成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许多新要求,也为科学决策提供了新的重要依据。必须清醒地看到,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人民群众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个性化的特点,如消费需求方面更加注重的是品质而不仅仅是数量,这种需求侧的转变势必引起供给侧的转变,如果企业忽视产品品质、个性化需求和技术创新,仍然满足于单纯的数量扩张或规模经济,就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现实表明,传统经济门类出现生产过剩,并不是因为没有需求,也不是需求不足,而是需求变了而供给结构没有变。由于供给的产品和服务不能满足人民需求的新变化,从而导致包括日常消费品在内的大量需求外溢。正确处理供给与需求的关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逻辑,其 “根本” 是 “使我国供给能力更好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不断升级和个性化的物质文化和生态环境需要,从而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3]252显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住了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中供给与需求这个主要矛盾及其主要方面,是适应我国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必然选择,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一项重要实践。

其实,供给与需求的矛盾是经济发展中的常态,至于何者在矛盾中的地位更重要,则取决于一定社会及其发展阶段的具体条件。在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过程中,供给方面的问题尤显突出,正如习近平所说, “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供给和需求两侧都有,但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3]253供给不能有效适应市场新需求,中低端产品过剩而中高端产品供给不足,传统产业产能过剩而新兴产业发育不足,制造业和房地产供给过剩而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由此导致供给与需求不相匹配,造成了产品质量、产品种类与多样化、个性化消费能力的结构错位。也就是说,过去那种面向低收入阶层的供给体系不仅不能适应中高等收入阶层消费结构的需要,而且是导致 “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 的重要原因。适应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切实解决好供给与需求不对称问题,既要坚决革除没有需求支撑的传统产业和中低端产品过剩的产能,又要大力发展需求旺盛但仍得不到有效满足的中高端产品和公共服务。这就既抓住了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 “牛鼻子” ,也抓住了解决我国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

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 “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发展质量上”[5],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 “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需要”[7], “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5]由此,不仅要求供给以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旨归,而且要求供给切实惠及全体人民,着眼于提高广大人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既要明确供给目的,也要实行分配正义,真正做到全体人民在公平分担高质量发展阶段义务的同时都能享有获取高质量发展成果的权利,如就业机会、教育机会、社会消费资料和公共服务资源等。换言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只是满足消费水平提升的中高等收入阶层需求,而是必须通盘考虑各阶层人民的具体利益,使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要切实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尤其要重视和保障低收入阶层的利益。综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系列政策举措,其不仅适应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也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的实质内涵和共享发展的价值取向。

三、社会有机体变化的生动体现

按照唯物史观,人类社会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一切关系在其中同时存在而又互相依存”[8]。马克思主义社会有机体理论反映了人类社会生产生活诸要素、诸环节之间的整体性和互动性特征,不仅揭示了人类社会构成要素和内在结构交互作用的规律,而且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不同环节和阶段相互联结的规律,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价值遵循。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社会有机体变化的生动体现,必将引起生产、生活等不同方面,经济、社会等不同领域的连锁反应,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及推进以生产关系为重点的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彰显出时代特征。

从优化生产环节看。生产力是社会有机体运动的基础或起点。列宁在谈论社会现象及其重复性和常规性时指出: “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水平,才能有可靠的依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作自然历史过程。”[9]生产力在社会有机体中具有基础性和前提性,分析社会有机体变化应该高度重视生产力发展状况之于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的价值意义。正因如此,习近平总书记就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向提出了 “从生产端入手”[3]254的明确要求。按照唯物史观,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供给结构实质上是生产关系的反映,表征着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适应状态。遵循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规律,必须把优化生产环节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起点。按照唯物史观,生产决定消费。在广义的生产关系体系中,生产环节是生产过程的开端,决定生产过程的运行。马克思说过,无论我们把生产和消费看作一个主体的活动或者许多个人的活动,它们总是表现为一个过程的两个要素,在这个过程中生产活动是实际的起点,因而也是起支配作用的要素,是整个过程借以重新进行的行为[2]18。显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生产关系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重要标志,必须统筹社会有机体的不同方面或不同环节,突出生产环节的优先地位和基础作用。基于我国当前经济发展形势,从生产端入手推进经济发展,就要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既要破除体制机制障碍,通过矫正扭曲的要素配置,化解过剩产能,降低企业成本,切实改变过去那种不顾需求盲目生产的局面;又要构建新的生产体系,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以适应需求结构的新变化。无疑,这是生产关系变革的过程,也是自觉把握社会有机体运动的过程。

从生产要素的关联看。社会有机体运动在经济领域表现为生产要素之间的彼此联系与互动。生产要素并非孤立存在,而是按照一定方式组合起来,从而协调发展、形成合力,否则就会处于无序状态甚至于相互冲突、整体窒息。生产要素的组合状态标志着生产关系的发展水平和整体效能,关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适应性以及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我国过去那种主要依靠资源、资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支撑经济增长和规模扩张的方式,虽然在一定历史时期产生过重要作用,但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则是不可持续的。按照一般规律,一个国家的中长期经济发展,应当综合考虑自然和环境资源、劳动力、技术进步、制度资源、管理水平等要素供给,实行生产资源优化组合,追求效益最优化、最大化。而我国现实的问题是,劳动力、技术和资本等生产要素的质量、水平提升缓慢且成本上升较快,生产要素的组合不够顺畅,中小企业和部分产业往往存在融资瓶颈,企业转产或改善生产要素遭遇融资困难,等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注重 “提高全要素生产率”[3]252,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现状调整和完善生产关系,真正实现劳动力、土地、资本、技术等要素资源合理配置,以保持较高的潜在增长率,从而带动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的整体提升,增强生产关系、生产力等社会有机体要素或环节变化的整体效能。

从推进科技创新看。科技是社会有机体运动的重要动力。近代以来,社会有机体的运动状态主要取决于科技的发展水平。当今时代,经济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创新更离不开科技创新。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我国一直强调科技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不仅全面阐述了科技创新的战略意义和主攻方向,而且具体揭示了科技创新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系,明确了供给侧结构改革的走向。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 “推进供给侧改革,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3]256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出发,进一步提出 “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中高端消费、创新引领、绿色低碳、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人力资本服务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6]30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要求:强化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重大举措,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健全创新激励机制和改革科技体制。从根本上说,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要靠供给侧推动,而供给侧的这种推动作用受制于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世界上一次次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带来一次次生产力提升,创造出难以想象的供给能力。一项高科技的诞生,可以带动一批高新产业的崛起。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创新是形成新增长的动力源泉,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经济的下行压力,供给与需求的不对称,说到底就是包括科技的创新乏力,科技建制、体制机制等与经济发展的要求不完全相适应。面临经济发展新常态尤其是结构调整、动力转换的新形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推进科技创新,通过整合科研力量和资源、创新科技体制机制,化解供给与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实现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为经济发展不断注入新动能。无疑,以科技创新化解供给与需求的矛盾,正是自觉运用社会有机体理论推动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具体体现。

从正确处理市场和政府的关系看。市场和政府的关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普遍问题,也是社会有机体运动的突出体现,涉及所有制关系、交换关系、法律关系、思想关系亦即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等方面,既有客体的自发运行,也有主体的自觉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的统一,既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强调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是因为,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互为补充的。基于历史辩证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原则。我们既要遵循市场规律、善用市场机制解决问题,又要让政府勇担责任、干好自己该干的事。”[10]这就告诉我们,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以市场的供求关系为出发点,以政府的调节功能为着力点,把 “看不见的手” 与 “看得见的手” 有机地结合起来,主要通过优化要素配置和调整生产结构来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其实,供给侧本来就是经济管理和调控宏观经济的一个基本手段,无论生产要素的调整,还是地区间经济利益的协调,都需要政府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和政策导向功能。只有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才能为市场运作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提供公共产品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和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共同富裕和共享发展,以及完善市场机制和弥补市场失灵。相反,忽视政府的作用,仅仅靠市场自发调节供求关系,那就势必导致产能严重过剩、企业破产倒闭、失业队伍扩大等社会问题,也势必导致市场行为无序、假冒伪劣商品泛滥、国内市场萎缩等严重局面。因此,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要加强政府的科学指导和整体规划,又要防止和避免政府越俎代庖、重蹈计划经济时代的历史覆辙。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 “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4]的规定,是对改革开放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对社会有机体运动规律的自觉运用。 “有效市场” 的重要特点是健全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 “有为政府” 的重要特点是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二者的 “更好结合” ,不仅是社会有机体运动的必然要求,而且也是理性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生动体现。

作为新时代经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遵循经济发展规律的必然选择,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举措,规定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主攻方向,对于解决我国新时代的社会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促进社会有机体合乎规律地运动,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从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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