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科技创新全链条服务模式对河北省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启示★
2022-03-14佟林杰孙禄军宋春红
佟林杰,孙禄军,宋春红
(1.燕山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河北 秦皇岛 066000;2.河北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河北 秦皇岛 066000)
引言
以色列是世界上最高产的经济创新体之一,也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硅谷技术中心之一。以色列在短时间内达到高科技创新水平与其科技创新体系是分不开的。而河北省传统产业占比较大,科技创新行业发展较为迟缓,在科技强国的背景下推进科技开放合作是必然趋势和当前的重点任务,但如何借鉴以色列的科技创新全链条服务模式推进河北省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进而实现产业升级,提高科技产业发展水平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1]。
1 以色列科技创新全链条服务模式的关键要素
1)科技人才队伍是基础。以色列培养科技创新人才一个关键措施是移民政策,该政策基于专门针对散居犹太人,结合移民吸收制度,帮助其返回到以色列。以色列当局意识到,在新犹太移民中存在不少受过高等教育、具备熟练技术的专业人士,为了充分利用这些移民的知识和技能,以色列在移民吸收部门建立科学吸收中心。这个特定的机构主要促进将移民高科技人才吸收到以色列研发系统和学术研究机构中。除此之外以色列为引进高端人才的Shapira计划(为移民科学家提供研究补贴)、Gvahim青年引进计划(吸引海外青年于就业以色列)、60年归国计划(吸引海外以色列人才)等举措极大的扩充了以色列科技知识和技能的人才队伍。可见以色列通过一系列政策吸引海外高端人才移民以色列,为以色列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了人才基础。高校作为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基地,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以色列人口虽然不足千万,但是在《2021时代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中就有6所大学入榜。以色列高校科研实力反映在以色列学者在著名期刊上发表的文章数量上。以色列科学家在科学引文索引、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和艺术与人文引文索引中发表的文章数量在过去50年里呈线性增长。以色列高校聘请世界科学家和学者以支持学科建设,并在各高校建立研发基地,国家高等委员会还设立了专门科研基金支持高校科学研究。高校在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助力科研项目转化上发挥着关键作用。
2)完备的法律法规是保障。以色列创新政策的法律框架是按照一定战略规划制定的。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在推动以色列进行的高科技革命中发挥着关键作用。1959年颁布的《资本投资鼓励法》鼓励招商引资的同时制定拨款资助及税收优惠计划,1984年颁布的《工业研究与发展促进法》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相关的国家合作,2010年《天使法》为孵化企业解决融资困难的问题。在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初期,以色列就已配置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但这并不意味着以色列科技创新相关立法是一成不变的,它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中,这些变化不是革命性的而是进化性的。例如1984年通过《工业研究与发展促进法》,在制定之后经多次修订。法律的变化是为了解决目前高科技行业所面临的内部和国际挑战,通过为其发展创造最佳条件。除了促进科技创新的立法外,以色列也形成了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最大程度保障知识技术所有者的权益。20世纪60年代起,以色列在继承英美发系和欧盟法系中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的基础之上结合本国国情开始对相关法律进行修订。1967年制定的新《专利法》、1972年开始实施的《商标条例》、2007年新《版权法》等,其立法保护对象包括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版权、工业设计、植物品种、电路设计等等。除了本国立法外,以色列还积极参与《世界版权条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条约》《与贸易有关相关知识产权协定》等世界重要知识产权国际条约,为知识产权流动扫清国内国际流动障碍。时至今日以色列已逐渐形成了具备本国特色又与国际接轨的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3)成熟的转化模式是途径。以色列已经形成了完整的、成熟的科技项目转化模式,政府引导形成的企业孵化器覆盖了项目研发、项目运营、资金支持、市场调研整个环节。以色列孵化器分为政府型、企业型、高校型及合资型,其中高校型孵化器是最主要的科研阵地,高校型孵化器大多分布在高校附近,以大学科学园的形式存在。企业孵化初期,政府的技术转让工作室为高校与企业搭建起桥梁,将高校科研项目转化为生产力,政府的支持极大的提高了科技成果转化效率。除了为企业提供技术外,在企业发展初期高校还为企业提供科研基础设备、专家咨询甚至是员工,以降低其运营成本。运营期间,政府鼓励孵化器利益相关者之间共享非正式技术知识或信息,在项目运营初期往往获得的是显性知识,而隐性知识往往不能以直接或编码的方式传播,获取隐性知识的方法是采取一种非结构性的方法,比如经验。孵化企业之间直接和间接的共享,为孵化提供了企业运营所需的知识。通过这种方式,孵化企业可以降低成本,更快地进入市场。为解决孵化企业资金问题,以色列政府于1991年启动了Inbal计划,该计划的核心思路是通过担保收益下限来激活公开交易的风险投资基金,1992年以色列成立第一只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Yozma。Yozma为投资以色列早期高科技初创企业的以色列风险投资行业创造了坚实的基础,这对其高科技行业产生了重大影响。在20世纪90年代,以色列风险投资行业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上第二大的风险投资行业。为了鼓励投资者使用符合条件的风险投资基金,以色列政府制定了免税政策,例如2016年的《鼓励资本投资法》,根据公司的性质,将高科技公司的公司税从25%降至6%~12%。以色列孵化器同样帮助企业进行市场定位,孵化器通过监测孵化者是否按照孵化者预定的商业计划和时间表帮助其进行市场定位。以色列孵化器每一到两周就会定期举行一次会议,以保障孵化器对企业的密切管理监督。
4)国际间合作是驱动力。以色列科技创新国际化将以色列经济与全球创新产业联系起来,主要通过与各国或跨国公司建立国际协议实现的,这有助于以色列与世界强国间建立双边关系,以色列与美国、加拿大、韩国、新加坡四个科技强国建立了跨国合作基金,在和美国的科技创新合作中,美国州政府与以色列成立两国工业研究和发展基金会,旨在刺激、促进和支持对美国和以色列都有利的工业研究项目。自1977年成立该基金以来,该基金协会已经批准了950多个美国领先公司的项目(例如:拜耳制药、通用动力、IBM、摩托罗拉、宝洁等)。之后成立的美以科学基金会、美以农业研究与发展基金和美以科技基金会也促进了以色列和美国在更多领域的合作。部分以色列学者和研究机构还加入国际研究团队和联盟。其实早在1996年,以色列就是第一个加入欧盟框架方案的非欧盟国家。此后,以色列实体提交的3 000多个项目获得批准,涉及4 435名参与者。除了建立跨国基金以外,以色列与各个国家在不断探索新的合作形式,例如与印度Shapoorji Pallonji集团合作建设波浪能发电站,与中国合作建立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等。国际合作也在于为以色列科技创新发展吸引外国投资。融资模式直接影响到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以色列新技术产业融资主体包括商业企业、国际投资、政府部门及高校,其中仅国际投资部分就达49%,可见以色列科技创新产业在一定程度上依赖跨国公司和国际投资者。事实上,由于以色列政府的激励政策和高水平的人力资源因素,相当多的跨国公司已经将目光投向以色列,在以建立科技研发中心,这些跨国公司就包括IBM、西门子、苹果、谷歌、通用汽车。可见以色列与其他国家开展合作除了技术项目共同开发外还获得了海外的科技创新资金支持。
2 对河北省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借鉴与启示
从以色列全链条科技服务模式的实践经验可以看出,以色列通过创建教育与文化,实施科技战略和科技行政体系,重视高质量科研成果,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科技转化模式、产业技术孵化、风险投资和国际合作网络,推进多层次产学研联合的全链条科技服务模式,具备了世界级科技水平的国家创新体系。当前,河北省要建设高水平全链条科技创新模式,参考从以色列在构建创新体系、科技发展等方面的经验,可以得出以下启示:
1)健全科技创新的制度保证,完善科技管理体制。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突破科技创新发展的制度障碍,不断探索利于科技发展的新机制和新模式,是推进河北省全链条科技服务的重中之重。首先,应不断完善有利于企业科技创新的激励与保障机制,包括市场快速反应机制、科学决策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和资金保障机制等,加快推进有利于科技创新的金融投资政策,加快推进全链条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技术、资本和人力等要素的循环结合,形成制度机制带动下社会各要素积极科技创新的新局面。其次,完善合理的科技管理体制,维续我省科技创新发展全局。借鉴以色列的完善的科技行政体系之成功经验,我省必须完善科技行政管理体制。一方面,要加快全链条科技服务的法规进程。完善我省科技创新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风险投资、科技成果转化等的说明与章程。另一方面,建立适应全链条科技服务要求的行政管理体系。强化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对科技工作的总体规划、政策引导、资金支持等职能,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领导重视—层层扎进—严格考核—政策扶持的体系。
2)重视人才开发、利用与储备,推进实施人才战略。重视我省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储备,开放性吸收各类人才,同时,充分调动科技型企业家的作用,努力提升科技型人才的整体素质。首先,积极鼓励优秀人才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并将企业直接纳入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计划以资鼓励。吸引带有技术、成果、团队、项目的国内外高水平科技型人才,合理纳入“巨人计划”“百人计划”等人才计划,并给予项目支持资金以留存人才。建立省份专门专业科技智力库,为我省发展全链条科技服务提供策划、咨询、指导、培训与资本对接等服务。其次,鼓励我省高校和科研院建立专门的科技研发中心,并所选派科技骨干和高水平教授为科技研发中心和企业提供技术支持。最后,建立以政府激励为主导、社会资助为辅助、用人单位奖励为再生的激励机制,并完善科技人才的多元化考核评价体系,对推进全链条科技服务的科技创新成果和有突出科技创新贡献的人才给予奖励。通过积极营造开放、宽容、合作的科技创新氛围,围绕全链条科技服务的各科技领域,加大加快人才、智力引进的工作力度和工作进度。
3)建立多层次产学研联合的科技体系,重视科技成果转化。首先,我省要建立多层次产学研联合的科技体系,满足全链条科技服务产业的多层需求。对于高层次的前沿技术,要积极引导企业、高校以及科研研究所进行产业联盟或建立技术研发联合体,在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的基础上,发挥“拧成一股绳”的力量,进行全方位合作创新;对于中小型企业的一般科技创新的技术需求,促进企业与高校或科研研究院建立一对一的合作创新机制,对于特别科技创新,省、市政府要给予适当资金支持。其次,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一方面,要加强产学研联合的网络建设,对于其联合网络,政府要提供必要的资金与政策扶持,引入社会资本和管理团队的,为其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加速科研成果的市场转化。另一方面,加快推进高校科技体制转变,鼓励个别高校建立自己的科研成果转化机构或公司,最快最好地进行科研成果转化。
4)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和技术孵化,推进科技创新的多元发展。借鉴以色列风险投资和技术孵化的发展经验,首先,我省要建立多元化风险投融资制度,积极调动多方资本,采取支持社会、企业和国际风险投资,科技创新过程的风险由多方共同承担,充分发挥科技投资和基金支持的重要作用,改善科技型企业科技投资引的方式,综合运用阶段参股、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等方式,引导科技投资机构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其次,大力发展技术孵化,充分发挥孵化器的作用,鼓励多方建立专业化的品牌孵化器,稳定地培育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