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优化营商环境研究
2022-03-13满腾
满 腾
(中共伊犁州委党校 新疆 伊宁 835000)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生存和发展的土壤,“土质”的优劣直接影响市场主体的成长。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当前政府推进改革的一个着力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出要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并在2021年10月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壮大,为新疆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一、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
(一)是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良好的营商环境既是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过去很多地区吸引投资主要靠提供各种优惠的政策,但是现在各地区政策具有趋同性,企业在各地区的投资布局所享受的政策基本是差不多的,再加上随着经济和科学技术快速发展,我国的交通网络的日益完善,物流便利性大大提高,信息网络愈加畅通,资源的丰富程度、市场的就近性等不再是企业在决定投资布局时首要考虑的因素,于是是否具有良好的营商环境就成为了一个地区是否具有综合竞争力的一个衡量标准。好的营商环境可以在审批流程和时间、耗费的成本等方面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让企业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产品研发、市场拓展等生产性经营活动;否则会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导致企业的满意度下降、导致企业投资意愿下降。当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优良的外部环境,是吸引投资、发展地方经济、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二)是赋能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当前,立足我国新发展阶段的基本国情,优良的营商环境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首先,经济的高质量发展需要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平等进入的市场环境,政府要减少对市场和企业以及各类微观经济的直接干预,消除自由进入的隐性壁垒,营造稳定的宏观环境、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和自由进入的市场环境。其次,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为适应经济结构战略转型、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大量的新兴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成长与发展都需要破除各种不合理的门槛和限制,需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便利高效的市场准入条件,而产能过剩的僵尸企业也需要有合理、可执行的破产与退出机制,这些都需要良好的营商环境作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本质上是创新驱动的发展,创新要依靠市场的力量,而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是推动创新创造的生力军。良好的营商环境能够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吸引资金、技术、人才等各类发展要素的流入与集聚,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二、新疆营商环境的现状
(一)新疆优化营商环境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新疆制定并落实了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放宽市场准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着力“减证照、压许可、优服务”,下放审批权限,持续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和专项整治,新疆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持续深化改革,市场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在市场化方面,新疆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一是持续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不断简政放权。完成了100 项“证照分离”改革任务,实现了营业执照等“二十六证合一”;废止了部分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简化了行政审批。这些举措大大减少了投资兴业的“脚底成本”和“时间成本”。二是不断优化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近年来,新疆持续放宽市场准入,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不断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4月底,全疆登记在册市场主体总量达220.5 万户,同比增长5.67%,市场主体数量持续增长,活力持续释放。三是深化政府服务改革,满足市场各类主体的需要。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开展“最多跑一趟、最快送一次”改革,大力推行“马上办、一次办、网上办”,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异地可办,有效满足了各类市场主体和群众的办事需要。归并整合各类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使企业群众从原来的打多个号码变为打一个号码。复制推广阿克苏地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诉即办改革模式,企业群众反映的诉求问题都能及时得到处理解决。
2.强化法治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逐步构建。在法治化方面,新疆不断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的法治保障与行为规制。一是完善法规制度,合法权益保护不断增强。自治区层面制定并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自治区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方案》,各地州也纷纷出台各种政策措施,从疏通堵点、难点入手,确立了营商环境基本制度规范。二是不断创新和完善市场监管机制。近年来,新疆不断推进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已基本实现数据共享对接,形成全方位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监管平台,加强对失信市场主体的联合惩戒工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的市场监管基本方式。三是在全疆持续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和评价。大力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问题,积极开展营商环境专项评价,通过“以评促改”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
3.不断开放创新,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在国际化方面,不断开拓创新,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助力企业更好开拓国际市场。发挥区位优势,以“一港、两区、五大中心、口岸经济带”为抓手,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及时清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吸引和引导外资企业在疆扩大投资。持续优化出口退税程序,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2.58 天,信用等级高的重点出口企业基本实现“当日办”,着力将新疆打造成我国内陆开放和沿边开放的高地。
(二)新疆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
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新疆目前的营商环境与内地发达城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
1.思想观念有待提升,政府服务意识不足。从思想观念上看,随着学习型政党建设的不断推进,一些干部总认为自己已经学习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相关知识,并具备了市场经济的观念、发展意识、服务意识等,但事实上这些观念并没有入心入脑,没有被内化,习惯于用老办法对待新事物,保守的思想观念与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理念要求尚有差距。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仍然存在,对民营或小微企业服务意识淡薄,只对上级负责,缺乏责任心。还有一些干部认为不干事就不会出事,对于上级部门下达的有关营商环境的指示不够重视或者认为上级决策“雷声大雨点小”,工作推进缓慢,政府办公效率低、表面工程、形式主义依然存在。办事难问题突出,遇事“推绕拖”,工作人员“一张嘴”、企业“跑断腿”的问题仍然存在。
2.简政放权仍需深化,公平竞争仍待落实。近年来,新疆不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破除了很多束缚市场主体活力的障碍,但改革不深入、放权不彻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亟待突破等问题仍是新疆优化营商环境的瓶颈。企业在市场准入、生产经营以及退出的过程中,一些不必要的审批流程、隐性门槛、“准入不准营”等问题仍然存在;政府各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机制不足、审批标准不一、重复审批等现象仍然存在;少数部门仍然存在选择性放权、明放暗留、服务不高效的问题。为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新疆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对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仍有部分政策没有落实到位,或在执行时出现偏差甚至跑偏走样,还有一些政策主要向国有或大型企业倾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平等对待的市场环境尚未形成。
3.营商法治意识不强,法治化建设不完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必须要有法治作为保障。当前,新疆社会仍然存在一些企业家和政府官员法治意识淡薄,妄图以权力换取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这些行为影响了营商环境和政府的法治权威。究其原因,首先,传统的人情社会观念的影响,很多人习惯性找熟人办事。其次,法律体系不健全,一些与营商环境相关的立法滞后或调整不及时,对企业产权、利益保护力度不够,很多政策具有模糊性和缺乏稳定性。再加上市场监管中存在的标准不统一、监管不公、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导致各种“潜规则”泛滥。再次,法治观念淡薄和“看人下菜碟”,部分工作人员随意执法,执法效率不高,损害了政府形象,破坏了市场秩序,降低了企业发展的信心。再加上“新官不理旧账”现象仍然存在,订立合同不履行、拖欠款项不归还,政府乱承诺、乱表态,政府失信行为时有发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够健全。
4.引才机制尚不成熟,对人才的吸引力弱。近年来由于新疆的社会环境、经济发展等因素造成了大量的本地人才流失、外地人才不愿来的现象。整体环境对人才的吸引力较差,再加上薪酬待遇和城市的综合配套环境与内地城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导致高端人才大量流失。人才是驱动经济发展的第一要素。与内地发达地区相比,新疆的人才引进机制尚不成熟,人才引进的政策保障不足,市场与社会力量参与度不够,对人才的吸引力较差。人才引进工作中,行政主导的特点较为明显,引进的高层次技术型人才较少。给予的人才发展空间、福利水平、分配机制和激励制度等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才的去留,呈现出一种“引不进、用不好、留不住”的局面。政府在引进人才时投入大量的精力和成本,引进来就算完成任务,缺乏相应的后续管理和促进人才发挥作用的配套机制。同时,没有真正重视本地人才的保留与发展,未搭建好人才施展才华的平台,导致本地优秀的专业人才“一挖就走”。
三、新疆优化营商环境的对策
(一)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强化政府服务意识
新疆优化营商环境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切实推进干部作风转变,通过激励和约束机制倒逼干部,让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深入每一个干部的内心,树立从市场主体角度思考问题的理念。从根本上破除“无关紧要、无动于衷”的麻木思想,弘扬实干担当的精神,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让敢想敢干,敢于打破陈规改革创新,集中精力干事创业者尽责免责。各级部门要转变政府管理理念,跳出以往的行政命令思维模式,明确公共服务职能。发挥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强化政府服务意识,用心用情服务企业,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做到“有呼必应、无事不扰”。
(二)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功能
营造市场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是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把应由市场决定的事情交给市场去决定,减少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新疆优化营商环境要切实推动“放管服”改革和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深化简政放权改革,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取消不必要的审批程序,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公平对待。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站式”政务服务,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方式,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和数字政府建设,拓展网上政务服务深度广度,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2021年新疆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深化“最多跑一趟”改革,全面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持续推进审批事项简化流程、节省时间。政府在制定涉企政策时要多听市场主体意见,根据企业需求,不断破除各种体制机制障碍,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没有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就难有市场的活力与公平。新疆优化营商环境应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从立法和执法层面提供法治保障。首先,要健全法律体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多举措多维度保证立法质量,及时应对市场变化,加快法律法规废改立工作,对不符合当下市场情况的法律及时修订或废止,不适应改革需要的各种规定应改尽改。其次,实行公正监管和依法行政。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以公正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权益。再次,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健全工作机制,并加强对权力的约束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实现依法办事不用求人的工作目标。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加强政务诚信和政府公信力,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新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强化诚信政府建设,大力开展清理政府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现象。政府要强化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和规则意识,坚决纠正一些政府部门拖欠款项的问题,带头履行合同,兑现招商时的承诺,不能以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或人员调整等为由,不履行与企业依法签订的合同协议。对因形势变化导致的承诺不能按期兑现问题,及时制定可行的替代方案。同时要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公示制度,通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
(四)实施人力资源战略,完善人才引进政策
人才要素是支撑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生产要素中最有力的要素,引进一名技术型高端人才就能带来一项技术,给予其充分的支持,或许就能催生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百姓。当然,对于技能人才、本地人才的自主培养与保留也是必不可少的。新疆作为一个边远欠发达的地区,想要在全国“抢人大战”的大环境中占有一席之地,就要正确把握经济发展趋势,确定自身功能定位,构建符合新疆实际的更加积极、开放和有效的人才政策环境和完善的人才服务体系,全方位培养、引进和用好人才。深入实施“天山英才”品牌创建行动,借力人才援疆,加大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产业创新人才引进力度;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聚焦人才所关心的社会保障、创业政策、融资渠道、成果转化等方面的问题,精准制定人才政策,为人才搭建干事创业的平台,提供宽松的创业环境和基本的社会保障,让人才创业更有信心、生活上更安心,让有真才实学的人才有用武之地,为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