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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阴德阳报”说与汉代儒释道三家思想的交互影响与融合
——兼论先秦汉传世文献相关文字的可信度

2022-03-12

邹 旻

(安徽理工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安徽 淮南 232001)

“阴德阳报”说是一种宣扬现世行善即可造福自身乃至后世子孙的福报理论,在今本两汉史书及先秦汉诸子著作中经常可见,例如《汉书·隽疏于薛平彭传》中于公说:“我治狱多阴德,未尝有所冤,子孙必有兴者。”[1]3046“治狱多阴德”,所以“子孙必有兴者”,正是“阴德阳报”说的表现。今本《淮南子·人间》说“夫有阴德者,必有阳报,有阴行者,必有昭名”[2]1254-1255,更为清楚地表达了“阴德阳报”的思想。汉代以后,“阴德阳报”说更是成了一种普及性的福报理论,在历朝历代文章辞赋、戏曲小说里都随处可见。关于“阴德阳报”说的具体内涵及其理论来源,现存古籍中罕见记载,当代学者也少有提及;而确定这一思想的确切涵义和理论根据,对于深入掌握汉代官方思想乃至民间思潮的发展细节,以及帮助判断传世文献相关文字的可信度,都有一定的学术意义。

一、“阴德”的涵义与释教的“隐善”思想

“阴德阳报”说中的“阴德”一词,在两汉史书子书中都没有确切注解,意义不明;在宋人编撰的《太平广记》中“阴德”又称为“阴功”。南朝梁代陶弘景注释《鬼谷子》“故远而亲者,有阴德也;近而疏者,志不合也”一句,说“阴德谓阴私相得之德也”,也就是“私下相得、私下相好”的意思,所以今人郑杰文在注释中说这里的“阴德”是指“暗中合于君心”[3]。当代学者钟盛在《汉代阴德观的建构及其在司法领域的展开》一文中说,“所谓‘阴德’,顾名思义即指暗中有德于人的行为”[4],并引陶弘景注语为证。“阴私相得之德”与“暗中有德于人的行为”,应该说还是有区别的;钟盛对“阴德”涵义的判断或许另有依据,但引陶弘景注语为证,则似乎不够充分。“阴德”一词在先秦汉古籍中还有别的涵义。《周礼·春官·大宗伯》记载:“以天产作阴德,以中礼防之;以地产作阳德,以和乐防之。”郑众注释说“阴德,谓男女之情,天性生而自然者……情性隐而不露,故谓之阴德”,郑玄以为,“阴德,阴气在人者”,孙怡让认为,“此阴德即谓昏礼”,并引《礼记·昏义》“后治阴德”注语“阴德,谓主阴事、阴令”为证[5]。以上不论哪一种观点,都是在用传统的阴阳理论解释“以天产作阴德”的“阴德”;与“阴德阳报”说中的“阴德”,不是一个概念。另外,“阴德”在汉代还是一个星名。《史记·天官书》:“前列直斗口三星,随北端兑,若见若不,曰阴德,或曰天一。”[6]1290汉代以阴阳、八卦、星历之学等为基础的各类择吉术很昌盛,这个“阴德”可能和择吉术有关,但与“阴德阳报”说没有什么关系。

《弘明集》卷三载有晋人孙绰《喻道论》,其中有“故立德暗昧之中,而庆彰万物之上”[7]171一句。《广弘明集》卷八载有东晋沙门释道安《二教论》,其中《教指通局》一章写道:“若造善于幽得报于显,世谓阴德。”[8]148《广弘明集》卷三十记有梁武帝萧衍《述三教诗》,其中有一句“密行遗阴德,显证在长龄”[8]365。从“立德暗昧之中”“造善于幽”“密行”的说法来推断,“阴德阳报”说中的“阴德”,是指“隐秘的、不为人知的德行、善事”。《隋书》记载隐士李士谦说:“所谓阴德者何?犹耳鸣,己独闻之,人无知者。”[9]与“造善于幽”“密行”的说法正相符合。显然,这种“阴德”概念的提出,与汉代儒家主流的德行观念有所不同。《礼记·大学》开篇“大学之道,在明明德”,郑玄注文说“‘明明德’,谓显明其至德也”[10],这与“阴德阳报”说中“阴德”的隐秘涵义明显是矛盾的。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卷九《身之养重于义》中写道:“圣人事明义,以照耀其所暗,故民不陷。诗云:‘示我显德行’,此之谓也。先王显德以示民,民乐而歌之以为诗,说而化之以为俗。”卷十一《阳尊阴卑》:“恶之属尽为阴,善之属尽为阳,阳为德,阴为刑。”卷十四《郊语》:“王者有明著之德行于世,则四方莫不响应,风化善于彼矣。”[11]265所谓“圣人事明义”“善之属尽为阳”“王者有明著之德行于世”,都是在说德行的“显明”属性。《白虎通》卷四《封公侯》:“善恶比而易知,故择贤而封之,以著其德,极其才。”卷六《封禅》:“五帝禅于亭亭之山。亭亭者,制度审,道德著明也。”卷十《绋冕》:“绋者……有事因以别尊卑,彰有德也。”[12]所谓“以著其德”“道德著明”“彰有德”,都是在说德行必须彰显在外,与“阴德阳报”说中隐秘的“阴德”有着显著区别。“阴德阳报”说中的“阴德”,不应源自于汉代的儒家学说。《弘明集》卷十三载有晋人郗超《奉法要》一文,其中引《异出十二门经》“人有善,恒当掩之;有恶,宜令彰露”,并评论说:“是以行道之人,必慎独于心,防微虑始,以至理为城池。常领本以御末,不以事形未著,而轻起心念。岂唯言出乎室,千里应之,莫见乎隐,所慎在形哉?……夫君子之心,无适无莫,过而无悔,当不自得,宜其任行藏于所遇,岂有心于隐显?……原夫天理之于罪福,外泄则愈轻,内结则弥重,既迹着于人事,必有损于冥应。”[7]903-904“人有善,恒当掩之”,否则“必有损于冥应”,所以“必慎独于心,防微虑始”,做了好事也就不能显露出来,必须加以掩盖,成为“阴德”。一般认为,佛教在两汉之际传入中国,而晋朝距离汉代不远,佛学在晋代又是处于特别昌明的时期,所以晋代的文献对于分辨汉代思想,尤其是佛学思想方面,很有参考价值。这种源自释教的“隐善”思想,应该说正是“阴德阳报”说中隐秘“阴德”的理论根源。

“阴德阳报”说中“阴德”的具体内容,可以从现存古籍的相关文字中窥见一斑。《论衡·福虚》记载楚相孙叔敖小时候杀了一条两头蛇,“其母曰:‘吾闻有阴德者,天必报之。汝必不死,天必报汝。’叔敖竟不死,遂为楚相。”[13]267孙叔敖虽然迷信见到两头蛇就会死掉,但为了保护其他人,不惜牺牲自己而杀蛇掩埋,这样的“阴德”是不容易做到的。但是,从另一些材料里可以发现,“阴德阳报”的“阴德”,也可以指一些普通人力所能及的事情,例如《后汉书》卷八十一《独行列传》记载广汉新都人王忳埋葬了一位旅途中病死的书生,并且不贪图财物,把书生的钱财也埋葬在棺材下面;其后机缘巧合得到一床绣被和一匹马,又见到了书生的父亲,“主人怅然良久,乃曰:‘被随旋风与马俱亡,卿何阴德而致此二物?’忳自念有葬书生之事,因说之,并道书生形貌及埋金处。”[14]2680在这段文字里,尽管不贪图钱财、帮人收尸,也都是很高尚的品行,但毕竟是普通人可以做到的,广汉新都人王忳也不像孙叔敖那样有名气。所以总结起来,“阴德阳报”说的“阴德”可大可小,而且往往与善待生命有关,这一点又恰恰与释教“十善”的理论相对应。据郗超《奉法要》,“十善者,身不犯杀、盗、淫,意不嫉、恚、痴,口不妄言、绮语、两舌、恶口”,又称为“十戒”,“具十善则生天堂”;“何谓不杀?常当矜愍一切蠕动之类,虽在困急,终不害彼。凡众生厄难,皆当尽心营救。随其水陆,各令得所”“何谓为盗?凡取非己有,不问小大,及莅官不清,皆谓之盗。”[7]900-901。对照上文所引的阴德故事,孙叔敖杀死两头蛇,犯了“不杀”中“虽在困急,终不害彼”的戒条,但他又是为了解救他人,所以是更大的阴德;王忳为书生收尸,符合“不杀”中“凡众生厄难,皆当尽心营救”的要求,不贪图钱财,符合“不盗”的要求。

二、“阳报”的涵义与儒家“德报”及道教“承负”理论

“阳报”一词,《弘明集》等佛家典籍中无处寻觅。前文引孙绰《喻道论》“故立德暗昧之中,而庆彰万物之上”一句,对应到“阳报”一词上,似乎“阳”字有着“彰显”的涵义。一代名僧释慧远《明报应论》中谈到“远寻影响之报,以释往复之迷;迷情既释,然后大方之言可晓,保生之累可绝”[7]353,对应到“阳报”一词上,似乎“阳”字又有着“阐明”“探明”的涵义。而在汉代儒家学术思想里,这种福祸报应有时是可以暗中应验的,例如《论衡·福虚》中说“阳恩,人君赏其行;阴惠,天地报其德”[13]261,把人间君王对德行的奖赏称为“阳恩”,天地鬼神对德行的奖赏称为“阴惠”;《春秋繁露·郊语》说“不畏敬天,其殃来至暗。暗者不见其端,若自然也”“而吉凶利害在于冥冥不可得见之中”[11]396-397,与“阳报”的讲法有很大区别。所以“阳报”既不是根源于释教理论,也不是出自儒家学说。综合判断,“阳报”说“阳”字的使用,应该没有确实的理论依据,更大的可能性还是出于汉人“阴”“阳”二词连用的习惯,而对“阴德”之说的一种附会。

“阳报”的具体涵义,从现存秦汉古籍的零散材料中能够总结出以下几点:1.“阳报”可以惠及自身。前引孙叔敖除去两头蛇而终为楚相,王忳埋葬书生最终名显当世,就体现了这样的特点。2.“阳报”可以惠及后世子孙。前引王贺“后世其兴乎”的感叹,体现了这个特点。3.实施“阳报”的主体,是“天”或“鬼神”。前引孙叔敖的母亲说“吾闻有阴德者,天必报之。汝必不死,天必报汝”,实施“阳报”的是“天”;《后汉书》卷四十三《朱乐何列传》注引《何氏家传》记何敞六世祖父比干“日中梦贵客车骑满门,觉以语妻。语未已,而门有老妪可八十余,头白,求寄避雨,雨甚而衣履不沾渍。雨止,送至门,乃谓比干曰:‘公有阴德,今天锡君策,以广公之子孙。’”[14]1480这里实施“阳报”的是“鬼神”。

释教理论有“报应”说,但释教的“报应”是不包括子孙后代的。释慧远《三报论》:“经说:业有三报,一曰现报,二曰生报,三曰后报。现报者,善恶始于此身,即此身受。生报者,来生便受。后报者,或经二生、三生、百生、千生,然后乃受。”[7]355郗超《奉法要》引《泥洹经》:“父作不善,子不代受;子作不善,父亦不受。善自获福,恶自受殃。”[7]906不论是现报、生报还是后报,除了有着现世或轮回转世的区别,受报的始终是行善或作恶的自己,这是佛家的因果论。“阳报”说是可以惠及后世子孙的,在这一点上,它更接近传统儒家学说里的“德报”观念。儒家经典《诗经·大雅·抑》说“无言不讐,无德不报。惠于朋友,庶民小子。子孙绳绳,万民靡不承”[15],《孟子·梁惠王下》记载孟子说:“苟为善,后世子孙必有王者矣。君子创业垂统,为可继也。若夫成功,则天也。”[16]“无德不报”而“子孙绳绳”,“为善”而“后世子孙必有王者”,这都是先秦儒家“德报”观念的内容,而施报的主体也正是“天”。汉武帝之后盛行天人感应及鬼神之说,“天者,百神之大君也”[11]398,凡是人间有什么善恶德行,“天”就相应降下灾异或瑞祥。所以在汉代儒家的“德报”观念里,“天”和“鬼神”是施报的主体,惠及的对象可以是后世子孙。《论衡·福虚》中说“世论行善者福至,为恶者祸来。祸福之应,皆天也,人为之,天应之。”[13]261这是很典型的基于天人感应理论的儒家“德报”观念。《汉书》卷七十四《魏相丙吉传》记载太子太傅夏侯胜说:“臣闻有阴德者,必飨其乐以及子孙。”[1]3144反映的就是这种观念。

除了汉代儒家的“德报”观念和释教理论中的“报应”说之外,汉代道教经典《太平经》中又记载了“承负”的思想,这是一种与儒释两家都不尽相同的报应理论。任继愈《中国佛教史》指出,“承负”说认为“一个人的善恶行为可带来两种不同结果:一是决定自己是不死成仙,还是死而为鬼;宣称有神鬼在空中持簿籍记录世人的善恶……二是会给他子孙后代带来或好或坏的影响”[17]132。因为在“承负”思想中,前人的行为会影响到后代子孙,在这一点上,“承负”说与儒家“德报”观更为接近。任继愈还认为“承负”说“有报应而无轮回,不能认为是受佛教因果论影响,它是中国固有的一种宗教思想”[17]133,而汤用彤则认为“佛家之因果,流及后身。《太平经》之报应,流及后世。说虽不同,而其义一也。经中言之不只一处,为中土典籍所不尝有。吾疑其亦比附佛家因报相寻之义”[18]81。应该说,汉代道教逐渐发展的时期,也正是西方佛教大规模传入中国之际,道教理论很大可能受到相对完善的佛教理论的影响,“承负”说自然也不例外。与儒释两家不同的是,道教“承负”学说特别重视行善反得恶果或行恶反得善果的不公平现象。《太平经钞乙部·解承负诀》:“凡人之行,或有力行善,反常得恶,或有力行恶,反得善,因自言为贤者非也。力行善反得恶者,是承负先人之过,流灾前后积来害此人也。其行恶反得善者,是先人深有积畜大功,来流及此人也。能行大功万万倍之,先人虽有余殃,不能及此人也。”[19]22在这一段话里,就特别指出了“或有力行善,反常得恶,或有力行恶,反得善”的反常现象,并把这种现象归结为后世对于前世的“承负”。这种特别重视“承负之厄”的倾向,可能与道教创世之初与底层民众关系十分紧密有关。总结起来,道教“承负”思想的产生,既有和汉代儒家思想一脉相承的地方,也受到了佛教理论的启发,同时又有着自己独特的一面,本身就是儒释道三家思想融合的产物。“阳报”说与之相比,二者除了在“不死成仙”或“死而为鬼”,以及在重视“承负之厄”等方面有所不同之外,其他的内容也都相近。

综上所述,汉代以来逐渐流行的“阴德阳报”说,其中“阴德”的概念源自释教的“隐善”思想,“阳报”的理论接近于儒家“德报”思想和道教“承负”观念,体现了儒释道三家思想在汉代的交互影响与融合。

三、“阴德阳报”说的传入时间与《史记》相关文字的可信度

一般认为,“佛教传入中国的可靠年代,是在西汉末年和东汉初年的时候”[17]67,而“最初佛教传入中国之记载,其可无疑者,即为大月氏王使伊存授《浮屠经》事”[18]36,时值汉哀帝元寿元年(公元前2年)。任继愈《中国佛教史》还指出,“博士弟子景庐之所以愿意接受大月氏使者伊存口授《浮屠经》,说明这种宗教信仰已引起当时社会上某些人们的注意”[17]90-91,也就是说,汉哀帝元寿元年之前,佛教可能已经流入中国并在民间口耳相传。前引夏侯胜说“臣闻有阴德者”,大约发生在汉宣帝地节三年(公元前68年),可能说明了当时佛家思想已经流传到了宫廷阶层。汤用彤根据《汉书·西域传》“谓大月氏共禀汉使者”判断,“是则张骞之后,汉颇有使者至大月氏”[18]38。张骞第一次出使西域归来是在汉武帝元朔三年(公元前126年),而“大月氏至迟在公元前一世纪已开始信仰佛教”[17]78,也就是说,当佛教在大月氏开始普及之前,汉朝已经建立了与大月氏的联系。根据这些材料作一个最粗略的推测,有可能在公元前100年左右,随着佛教在大月氏的流行,其中的一些思想就开始零星传入中国,此时正值汉武帝天汉元年,上距张骞第一次出使归来26年,下距伊存授《浮屠经》88年。据此判断,先秦汉传世文献中涉及“阴德阳报”说的时间上限,最早不会早于汉武帝天汉元年;在此之前,凡是关于“阴德阳报”说的文字,可能都是出自后人的增入或改写。

今本《史记》中明确涉及“阴德阳报”说的文字共有6处,分别是:1.示眯明为赵盾搏杀恶狗,“盾曰:‘弃人用狗,虽猛何为。’然不知明之为阴德也”[6]1674,见于《晋世家》。2.“太史公曰:韩厥之感晋景公,绍赵孤之子武,以成程婴、公孙杵臼之义,此天下之阴德也。”[6]1878见于《韩世家》。3.“田釐子乞事齐景公为大夫,其收赋税于民以小斗受之,其禀予民以大斗,行阴德于民,而景公弗禁。”[6]1881见于《田敬仲完世家》。4.《李斯列传》记载赵高说:“严法而刻刑,令有罪者相坐诛,至收族,灭大臣而远骨肉;贫者富之,贱者贵之。尽除去先帝之故臣,更置陛下之所亲信者近之。此则阴德归陛下,害除而奸谋塞,群臣莫不被润泽,蒙厚德,陛下则高枕肆志宠乐矣。计莫出於此。”[6]255255.《淮南衡山列传》:“淮南王安为人好读书鼓琴,不喜弋猎狗马驰骋,亦欲以行阴德拊循百姓,流誉天下。”[6]308266.《太史公自序》:“韩厥阴德,赵武攸兴。”[6]3310另外,《索隐述赞》有一处:“绾无他肠,塞有阴德。”[6]2774见于《万石张叔列传》。《史记》自问世以来,“乃《汉书》已云其缺,于是续者纷起,见于本书者曰褚先生,见于《七略》者曰冯商,见于《后汉书·班彪传·注》及《史通》者,有刘歆等十六人……至若年代悬隔,章句割裂,当是后世妄人所增,与钞胥所脱。其幸免乎此,又有误衍、误倒、误改、误解诸弊”[20],有许多经过后人修改的文字。仔细加以揣摩,可以发现今本《史记》上述六处文字,多少都有一些疑问。首先就是司马迁作《史记》的年代与“阴德阳报”说可能传入中国的年代无法对应。司马迁作《史记》开始于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基本完成于汉武帝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而释教思想开始传入中国,最早也是汉武帝天汉元年之后的事。加上从民间流传到为学界所熟知,也需要一段时间,所以从知识背景的角度来看,司马迁是不太可能把“阴德阳报”说写进《史记》的。

具体分析起来,今本《晋世家》示眯明为赵盾搏杀恶狗一事,又见于《左传卷二十一》和《吕氏春秋·报更》。清人梁玉绳《史记志疑》引《索隐》“又《左氏》桑下饿人是灵辄,示眯明是嗾獒者,眯明斗而死,今合二人为一人,非也”,指出“误从《吕览·报更篇》来”;又引《滹南集辨惑》说:“(示眯明母)存否且不知,顾安所遗乎?《左传》有‘今近焉’三字,于理乃通,迁卤莽而失之耳。”[21]《左传》中与恶狗相斗的人叫“提弥明”,《索隐》认为司马迁把《左传》中的“灵辄”与“提弥明”“合二人为一人”,梁玉绳认为“误从《吕览·报更篇》来”,《滹南集辨惑》认为司马迁“卤莽而失之”。司马迁写《史记》,不根据《左传》而根据《吕氏春秋》,又因为“卤莽”而搞错了人名,漏掉了几个关键字,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更有可能的是,《晋世家》里的这一段经过了后人的改写。《左传》《吕氏春秋》都没有提到“阴德”;《左传》说灵辄“不告而退,不望报也”,《吕氏春秋》说“此书之所谓‘德几无小’者也。宣孟德一士犹活其身,而况德万人乎”,“不望报”“德一士”“德万人”,正是传统“德报”说的讲法;而提弥明“斗而死”,灵辄和示眯明“亡去”,也都没有得到“阴德阳报”说应有的福报,今本《晋世家》“然不知明之为阴德也”一句,无疑经过了后人的窜改。今本《韩世家》说“韩厥之感晋景公……此天下之阴德也”,《太史公自序》又说“韩厥阴德”,这里也存在逻辑问题。韩厥全程参与了保护赵氏孤儿的过程,又当着晋景公的面“称赵成季之功”“于是言赵武”[6]1866,其作用是尽人皆知的,并不符合“阴德”隐秘的要求。《田敬仲完世家》田釐子“行阴德于民”而“由此田氏得齐众心”,《淮南衡山列传》“行阴德拊循百姓”而“流誉天下”,与“阴德”隐秘的内涵也都矛盾。而秦二世听从赵高的建议,“于是群臣诸公子有罪,辄下高,令鞠治之。杀大臣蒙毅等,公子十二人僇死咸阳市,十公主矺死于杜,财物入于县官,相连坐者不可胜数”[6]2552,这样杀人无算而惊动天下的事情,既不符合“阴德”善待生命的要求,与“阴德”隐秘的特点也相去甚远。综合起来判断,今本《史记》这些涉及到“阴德阳报”说的文字,可信度都有问题,出于后人改窜的可能性很大。

四、“阴德阳报”说与《淮南子》《文言》相关文字的可信度

《淮南子》的写作时间大约为汉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到建元二年(公元前139年),远在汉武帝天汉元年之前,本不应该包含任何佛家思想,但今本《淮南子·人间》中有一段文字却涉及“阴德阳报”说:

圣王布德施惠,非求其报于百姓也;郊望褅尝,非求福于鬼神也。山致其高,而云起焉;水致其深,而蛟龙生焉;君子致其道,而福禄归焉。夫有阴德者,必有阳报;有阴行者,必有昭名。古者,沟防不修,水为民害。禹凿龙门,辟伊阙,平治水土,使民得陆处。百姓不亲,五品不慎,契教以君臣之义,父子之亲,夫妻之辨,长幼之序。田野不修,民食不足,后稷乃教之辟地垦草,粪土种谷,令百姓家给人足。故三后之后,无不王者,有阴德也。周室衰,礼义废,孔子以三代之道教导于世。其后嗣至今不绝者,有隐行也。

其中“有阴行者”一句,王念孙注文说“‘阴行’本作‘隐行’”,根据是“阴与阳相对,隐与昭相对”[2]1254。今本《说苑》《文子》中也有类似的段落,其中“有阴行者”一句均作“有隐行者”。除此之外,今本《淮南子》再没有提到“阴德”一词。对比“阴德阳报”说的涵义和这一段文字的内容,可以发现这里同样存在自相矛盾的情况。今本《淮南子》对于“三后之后”和“孔子”的“阴德”都有具体的描述,大禹治理天下水害,契教给大家伦理秩序,后稷令百姓吃饱肚子,孔子传播教导三代之道,这些都是世人皆知的大德显德,怎么会是“阴德”“隐行”呢?推测起来,很有可能是窜入这些文字的人,自己并没有搞清楚“阴德”的确切意义,把“阴德”“阴行”误认作儒家的“显德”“明德”,又附会“阴阳”的观念,制造出“阳报”“昭名”的说法。王念孙说“‘阴行’本作‘隐行’”,其实这段话里的“隐行”应作“阴行”。写作“阴行”,还有可能是窜改者对于“阴行”概念的误会;如果写作“隐行”,那与“三后之后”和“孔子”的显德明德就肯定对不上了。今本《说苑》《文子》的订正者修改《淮南子》的“阴行”为“隐行”,恐怕也是出于和王念孙同样的考虑,而没有考虑到“隐行”与“显德”的矛盾。

此外,从整体来看,这段文字旨在强调福报的水到渠成,隐含着对“求报”“求福”的批评,这与晋代佛学的观点很相似。孙绰《喻道论》写道:“夫佛也者,体道者也。道也者,导物者也。应感顺通,无为而无不为者也。……阴行阳曜,自然之势。”[7]170-171释慧远《明报应论》写道:“恶积而天殃自至,罪成则地狱斯罚。此乃必然之数,无所容疑矣。”[7]347-348所谓“自然之势”“天殃自至”,就是在说福报是水到渠成的事情,而不是“求报”“求福”的结果。孙绰、慧远是公元三、四世纪时的人物,距离《淮南子》已有四、五百年,从思想发展的角度来考虑,孙绰、慧远仍在反复阐明的道理,不应该出现在《淮南子》那里。综上所述,《淮南子》的这一段文字,也应出于后人的改窜,可信度不高。

晋人谈佛,经常引用《易传·文言》里的一句话:“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22]87《易传》又称《十翼》,“其下限似当在杨雄法《易》以著《太玄》前”[22]3。杨雄开始写《太玄》是在公元前3年,这时候《浮屠经》已经传入中国了,所以《文言》里的这句话,是有可能受到释教影响的,反映出的未必是传统经学固有的思想。儒家也讲“善”,但主要集中在探求“善”的本质属性,例如《春秋繁露·深察名号》:

天生民有六经,言性者不当异,然其或曰性也善,或曰性未善,则所谓善者,各异意也。性有善端,动之爱父母,善于禽兽,则谓之善,此孟子之善。循三纲五纪,通八端之理,忠信而博爱,敦厚而好礼,乃可谓善,此圣人之善也[11]303-304。

董仲舒总结了孔子、孟子关于“善”的学说,目的是阐明内在之“性”与外在之“名”的关系,所谓“性比于禾,善比于米”“善与米,人之所继天而成于外,非在天所为之内也。天之所为,有所至而止,止之内谓之天性,止之外谓人事”[11]297,把“善”归结为内在天性的外在表现;戴震《原善》开篇写道:“善:曰仁,曰礼,曰义,斯三者,天下之大衡也。”[23]“仁”“礼”“义”,这是儒家“善”的具体内容,与释教的“十善”有着根本区别。荀子虽然讲“积善成德”[24]7“积善不息”[24]443,但重点是在“积”字上,所谓“积善而全尽谓之圣人”[24]144“圣人者人之所积而致矣”[24]443,立论的角度在于“劝学”,与福报没有关系。而在佛家思想里,与“隐善”思想相联系,有着明确的“积善”“劝善”的说法。《奉法要》:“天殃物累,终必顿集,盖由不防萌谋始,而匿非扬善故也……意始虽微,渐相资积,是以一善生巨亿万善,一恶生巨亿万恶。”又引《正斋经》:“但得说人百善,不得说人一恶。”[7]906“顿集”“资积”,这是“积善”;“说人百善”,这是“劝善”。这种“积善”“劝善”的说法,与释教弘法的需要是一致的,所以晋人戴安《释疑论》质疑说:“然则积善积恶之谈,盖施于劝教耳。”[8]229总之,与福报相联系的“积善”,与释教思想更为接近,《文言》中出现“积善”一词,很有可能是受到释教的影响,或是出于后人的窜改。

五、余论

东汉王充在《论衡·福虚》中说“有阴德天报之福者,俗议也”[13]267,且只字未提佛教影响,可见在王充的时代(公元27年—约公元97年),“阴德阳报”说仍然主要在民间流传,传统的学者对于这种理论仅有耳闻,并不熟悉。从《福虚》的文字来看,其中既有“阳恩”“阴惠”等儒家“德报”说的内容,又有“修善”“阴德”等“阴德阳报”说的内容,说明王充也没有意识到源自释教的“阴德阳报”说与儒家“德报”说之间的区别,这可能也代表了当时普遍把这两种报应理论混为一谈的情况。晋代名士经常与释教僧人辩论“阴德”问题,大德高僧也反复阐明“阴德”道理,见于前引孙绰《喻道论》、道安《二教论》、郗超《奉法要》等,说明晋代学界仍没有完全接受这一学说。《史记》三家注只在《索隐述赞》有一处提及“阴德”,而《索隐》的写作已是唐代。《宋史·天文二》:“阴德二星……谓施德不欲人知也。”[25]把星名“阴德”与“阴德阳报”的“阴德”混淆在了一起。直到明末清初学者王夫之那里,“阴德阳报”说才得到学界关注,他在《读通鉴论》里说:“乃流俗复有阴德之说……而先为此说者史氏也,则王贺阴德之说是也……史氏以阴德称之……”[26]但王夫之以后,尽管“阴德阳报”说在小说、戏曲乃至诗词歌赋里早已铺天盖地无处不在,但是学界的见解依然罕见,这可能和“阴德阳报”说的理论根据主要源自释教,而一般学者往往关注的重点在于儒学有关。

《读通鉴论》说的“王贺阴德之说”见于今本《汉书·元后传》,在今本《资治通鉴》列在《汉纪十三》,都只记载了王贺“后世其兴乎”的叹语,而没有王夫之说的“史氏以阴德称之”。今本《汉书·张汤传》赞语中有“贺之阴德,亦有助云”一句,但指的是张汤之子张贺,与王莽之祖王贺不是一个人。今本《资治通鉴》“阴德”二字共出现四次,只有两次是在汉代以前。一次是赵高以“阴德”进谏秦二世,又见于今本《史记·李斯列传》;一次是夏侯胜说“臣闻有阴德者必飨其乐,以及子孙”,又见于今本《汉书·魏相丙吉传》。其余今本《史记》《汉书》中涉及“阴德”的内容,例如淮南王“以行阴德拊循百姓”,于公说“我治狱多阴德”,都不见于今本《资治通鉴》。王夫之读的《资治通鉴》,恐怕和今本之间又有许多差别。今本《史记》中涉及“阴德”最早是在春秋时期,而王夫之把“先为此说者”定位在王贺那里,可见他读的《史记》也和今本不同。古人妄改前书,又有根据错误的文本相互订正的情况,以任何一条单一的材料作为立论的根据,可能都会存在问题,给今天判定古籍文本的可信度带来很大难度。但是文字可以改窜,反映出的思想观念却是可信的,而一种思想观念的生成和发展,有着一定的规律可寻。通过深入研究“阴德阳报”说的发生发展情况,可以给先秦汉文献厘正带来一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