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汽车法规体系解析
2022-03-08周小贞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周小贞(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0 引言
韩国汽车工业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发展很快,逐步成长为韩国制造领域的领头羊。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韩国参照国际汽车产品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并完善了自己的汽车产品法规认证制度,实现了对汽车产品在安全、环保、节能等方面的有效控制。
1 韩国汽车法规体系
韩国汽车监管相关的部门包括:国土交通部(MinistryofLand,Infrastructure,andTransport,MOLIT)、环保部(MinistryofEnvironment,MOE)、产业通商资源部(MinistryofTrade,IndustryandEnergy,MOTIE)、韩国科学信息通信技术和未来规划部(MinistryofScienceandInformationTechnology,MSIT)、韩国通信委员会(KoreaCommunicationsCommission,KCC)等。各部门分别对车辆的安全、环保、无线射频、零部件等进行监管。
韩国汽车法规主要有《机动车辆管理法》《大气环境保护法》《噪声和振动管理法》《空气质量和环境保护法》《能源合理利用法》等,包括安全、环保、油耗及油耗标签、电动车以及其他法规要求几方面。
2 韩国汽车认证制度
韩国对汽车产品在市场准入的管理上,基本采取美国的模式和经验,将汽车产品的安全和环保分开进行管理。因此,韩国汽车认证制度采用自我认证和型式认证相结合的方式。
2.1 自我认证
韩国汽车安全实行自我认证制度,制造商在进行内部试验后自行证明车辆符合韩国机动车安全标准(KMVSS),按政府要求提供所有试验报告,政府每年随机抽取车辆进行COP试验。主要步骤如下:1)厂家注册:针对韩国本土制造商(制造商及其安全测试设施应向MOLIT注册)以强制执行后续服务的责任,包括召回到进行自我认证的公司。对于进口车辆,如果指定了外国制造商的韩国代表,则默认相应的制造商具有自我认证能力。2)自我认证的标签:当制造商完成自我认证后,应在车辆上显示自我认证的标签。
2.2 型式认证
韩国汽车排放、噪声、油耗实行型式认证制度。政府每三年对排放和噪声进行一次检查,除此之外,政府每年还会随机抽取一些车辆进行COP试验。
3 安全法规
1986年12月31日,韩国政府颁布《机动车辆管理法》,对机动车辆的注册、技术法规(安全标准)、汽车产品认证、车辆检验、汽车维修保养等事项都做出了法律规定。韩国《机动车辆管理法》结构图见图1。
图1 《机动车辆管理法》结构图
MOLIT进一步制定了《汽车管理法实施规则》和《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的性能与基准相关规则》,前者作为汽车管理法实施依据,详细规定了汽车管理各方面要求,包括登记流程、各类文件提供、检查规定等;后者提出了车辆及零部件性能要求,即KMVSS,主要为车辆安全方面要求。
3.1 KMVSS法规体系结构
韩国的汽车安全技术法规即KMVSS,该技术法规在体系上参考借鉴了美国汽车安全技术法规体系即FMVSS制定,在结构上分为如下几大部分:
1)一般规则,包括法规指定的目的、定义等;
2)汽车整车方面的安全法规;
3)汽车零部件安全法规;
4)补充规定。
3.2 出口韩国的等效法规
美国制造的车辆满足美标的直接出口韩国,按照 FreeTradeAgreement(FTA) 执 行, 无 须 考 虑KMVSS标准;其他车辆出口韩国按照MemorandomofUnderstanding(MOU)执行,具体见图 2。法规等效清单在“执行细则Table4”有明确规定:可选 FMVSS+KMVSS 或者 ECE/EEC+KMVSS 或者仅KMVSS(不能FMVSS+ECE混合);当然,KMVSS法规不限于“执行细则Table4”的条款,还有其他RF、标签等法规。
图2 韩国等效法规模式
3.3 部分与中国不同的法规
3.3.1 车辆分类:排放、噪声、安全的分类均有差异;排放法规按排量和/或座位数和/或GVW分,其中电动车按照续驶里程分;噪声法规按排量、座位数分;安全法规,按排量、长宽高分。中国按照国家标准GB/T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将车辆分为M、N等类型。
3.3.2 三角警告牌:韩国对三角警告牌性能要求、尺寸、颜色有规定,是车主的责任,但一般主机厂在销售时提供;中国要求出厂标配,尺寸也不同。
3.3.3 e-Call(紧急呼叫系统):韩国参考ECER114.00制定,计划只针对乘用车的新车型;目前正在制定中,并于2019年11月公布了初稿。但自2019年以来,政府对该标准的讨论一直停滞不前,预计该标准在几年内不会被提上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但也没有取消对e-Call的讨论。中国目前还无e-Call标准,计划起草中。
3.3.4 自我认证标签:每辆车上都要有,包含制造年份和月份(以前没有月份要求),制造年份/月份应表示为出厂交货的年/月或者出厂交货日期之前的年/月;标识文字(车辆编号和名称除外)为韩语;对标签的位置有规定(六选一);有模板要求。
3.3.5 牌照板:韩国牌照板的尺寸为520mm×110mm,比中国的长、窄,中国乘用车的牌照为;440mm×140mm。
3.3.6 EDR(汽车事件数据记录):韩国为选装,技术要求参考U.S.part563。中国已经强制实施EDR,采用了更多的记录参数并进行分级,具有更完善EDR系统的技术要求,制定了数据提取协议要求。
3.3.7 灭火器:韩国要求5座及以上乘用车、公共汽车、卡车和专用车辆应当安装/配备灭火器。2024年12月1日起,韩国要求至少配备一个容量单位的灭火器,安装或者放置在容易拿到和使用的位置;需要在销售和注册前提供,安装方式和安装位置(如行李箱)由制造商决定,不会引起安全问题即可。中国对乘用车无灭火器要求,但客车必备且只要求旅居车且灭火器在车上应安装牢靠并便于取用。
3.3.8 SBR(安全带提醒装置):韩国要求乘用车所有座椅配备SBR。中国目前的SBR只对驾驶员位置有强制要求,标准正在修订,修订后乘用车也会要求所有座椅配备SBR。
3.3.9 ESC(轻型汽车电子稳定性系统):韩国ESC标准采用GTR8,对ESC强制要求;中国对ESC非强制要求,但是C-NCAP的加分项。
3.3.10 VIN和发动机号:韩国要求VIN和发动机号均易见,且不能被轻易擦除或修改;标识位置:VIN要求在右侧车身位置(从驾驶座向前看);发动机号要求在缸体上;并要求在说明书中标明。
3.3.11 针对13个售后件[制动软管、安全带总成、大灯、后回复反射器、后下防护装置(乘用车不适用)、玻璃、三角警告牌、后反射板和薄膜(乘用车不适用)、制动衬片、轮胎、反射带(乘用车不适用)、低速车辆≤40km/h后打标板]:要求在零部件或者包装上标示KCmark,且应易见。
4 排放法规
韩国排放法规依据《大气环境保护法》及《大气环境保护法实施条例》,不同类型车辆(按照发动机排量、最大总质量来分)排放限值不同。韩国排放法规交叉参照了美国和欧洲法规。目前汽油车排放水平应满足美标LEVⅢ;柴油车的排放水平应满足欧6d。中国的排放标准整体上借鉴欧洲标准,不区分柴油车和汽油车,目前轻型车实行的是国六排放标准。
为防止人们和环境受到大气污染造成的有害影响,并以适当和可持续的方式管理和保护大气环境,创造健康和愉快的生活环境。韩国引入低排放车辆(LEV)的供应和交易制度,规定了LEV年度供应目标及计算方法。从2021年开始,在现有的低排放车辆的基础上,引入零排放车辆(ZEV),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满足该地区指定的LEV供应率和ZEV要求,LEV供给率和ZEV供给率超额的部分互相进行转换;供给率超额部分可以转结3年;车辆制造商可以将供给率超额部分进行交易。
5 噪声法规
韩国噪声法规整体参考ECER51,规定了不同类型车辆(按照发动机排量、最大总质量来分,与排放的车辆类型稍有差异)的加速噪声/定置噪声/喇叭噪声限值。国家标准GB1495—2002《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也是参考的ECER51,M1类乘用车的噪声限值与韩国一致。
基于ECER117,韩国新增汽车轮胎噪声标准,规定了汽车轮胎噪声检测方法、报告程序、处罚办法和轮胎噪声等级鉴定标准/方法,不同种类轮胎,限值不同。
6 能耗法规
韩国MOTIE规定了韩国油耗的计算和处罚方法;不同类型车辆的油耗标识样式不同;针对“环保汽车”(混合动力和电动汽车)有税收优惠。
韩国环保部还发布了《机动车企业平均燃油经济性标准CAFE、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及其应用和管理规定》,汽车制造商在2021—2030年应达到的车辆平均温室气体和油耗标准,分别加严到70g/km和33.1km/L。规定了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轻型汽车等低碳环保汽车的计算方法,将SuperCredit延长至2026年。对循环外技术积分有规定(非强制性),通过循环外技术实现机动车温室气体减排和燃油经济性改善,可以获得一定积分。
目前中国油耗标准对单车限值和CAFE进行了规定。在“3060”的“双碳”目标下,中国将陆续出台碳排放相关标准。
7 ELV法规
韩国 ELV(EndofLifeVehicle)法规参考 2000/53/EC制定,明确四种重金属(铅、汞、六价铬、镉)限值(Pb 铅 ,Hg汞 ,Cr6+六价铬低于 0.1%;Cd 镉低于0.01%),同我国现行国家标准GB/T30512—2014《汽车禁用物质要求》一致,中国还有对多溴联苯(PBBs)、多溴二苯醚(PBDEs)的要求。GB/T30512目前正在修订,会增加对石棉、多环芳烃的要求。
韩国对整车的可再利用率应不低于85%,可回收利用率应不低于95%,与我国一致。
韩国要求挡风玻璃清洗液的甲醇含量应在0.6%或以下。
如违反以上规定,将接受韩国政府罚款。
VIAQ(车内空气质量):韩国有如下规定:
1)受检车辆要求小于等于80km且在(28±5)d内;
2)对以下污染物有限值要求:甲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丙烯醛/乙醛。中国目前对车内空气质量还是推荐性,后续将修订成强制性标准。
8 电动车法规
韩国纯电动乘用车市场年规模增长迅速,2018年销量28723台,预计2022年达到15.35万台,占整体汽车市场的9.9%,市场前景巨大。为推广电动车普及,韩国出台了一系列电动车的法规。
针对纯电动汽车,明确了纯电动汽车享受政府补贴所需评估的细节。不同类型车辆(乘用车、客车、卡车)其评价项目和评价标准不尽相同。电动乘用车的续驶里程分为常温和低温,低温续驶和常温续驶里程有比例要求,逐年加严。满足条件的电动汽车可以享受如下政策:购买补贴、税费减免、公共停车场停车费和交通拥堵费优惠等。
在韩国属于“环境友好型汽车”的混合动力(包括普通、插电式,其动力电池的额定电压应超过60VDC)和纯电动汽车(其中乘用车续驶里程不少于150km,最高车速不低于100km/h)的符合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油耗限值,可享受税收优惠。
同时,韩国参考ECE法规,对电气系统、高压电气装置、动力蓄电池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都做了规定。
9 智能网联法规
韩国政府已经于2020年完成了L3级自动驾驶汽车商业化,计划在2024年引入全自动驾驶汽车。为达成此目的,韩国政府开展相关法规的制定及技术开发,建立支持自动驾驶汽车基础设施等相关工作。
9.1 自动驾驶车辆安全法规规定了自动驾驶系统的定义(基于SAEJ3016);自动驾驶系统的分类(L3/4/5级)和要求;自动驾驶汽车安全要求(含DSSAD数据存储要求,数据提供方法)及试验程序。设置自动驾驶系统的操作设计领域;部分自动驾驶系统的安全要求;用户手册应说明配备自动驾驶系统时的安全使用说明,如系统功能失活、运行设计域和过度需求响应程序等。
为了支持自动驾驶汽车的商业化,为样车试驾提供制度支持,为量产做准备,韩国还发布了自动驾驶车辆的临时操作法规。
9.2 L4级自动驾驶汽车安全指南:通过该指南就自动驾驶汽车的安全运行、设计和制造所必需的事项提出建议,从而促进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该指导方针包括3个领域的13个安全项目,“系统安全”用于确保自动驾驶系统的安全,“驾驶安全”用于开展安全互动和对情况的反应,“安全教育和道德考量”用于增加社会接受度。
9.3 网络安全法规参考ECER155制定,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网络安全车辆,目前还在草案阶段,发布后强制实施。该草案规定制造商应有组织体系(网络安全管理体系CSMS)来管理网络安全,并对车辆进行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的各种流程,如识别、评估、分类和管理安全威胁并采取安全措施(①网络攻击检测与防范措施;②风险监控支持措施;③网络攻击分析“数据取证”支持措施等。)。
9.4 ADASS(高级驾驶辅助转向系统)法规参考ECER79.03制定,选装;规定了为确保车辆转向稳定性和安全操作而安装的专项设备的详细标准和测试方法。
9.5 AEBS(高级紧急制动系统)法规正在制定中,参考ECER152,要求所有车型强制安装。预计实施日期:新车型2023年1月1日,在产车2025年1月1日。
9.6 LDWS(车道偏离警告系统)法规参考ECER130制定,已经发布实施。规定了GVW≥3.5吨的客车(轻型客车除外)、货车和专用车辆上应安装LDWS。
10 结语
总体来看,韩国市场法规体系完善、准入门槛高,市场监管严,竞争压力大。随着中国汽车走向世界的步伐逐步迈动,如韩国、欧盟、日本、美国这一类高标准、高监管的市场也逐步走入了各主机厂的视野,必将给企业带来全新的、更大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