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创新发展路径
2022-03-07王军
文/王军
一般而言,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通过为农民合作社提供注册登记、财务代管、项目申报、市场拓展、农业生产、金融保险、培训交流等专业化、综合性的服务,帮助区域内农民合作社提升规范化水平和经营实力。目前,北京、广东、重庆等地在推动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建设方面做了积极探索。
从实际效果来看,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解决了单个合作社做不了、做起来不划算,并且政府想做但直接做做不好的事情,在宣传合作社法律、指导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带动合作社拓展经营服务、帮助合作社管理创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可以认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是推进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政府支持合作社发展的有效路径,是合作社获取各种资源的有效载体。总体而言,目前我国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还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规模还比较小、农民合作社受益面不够,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拓展,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还不足等问题。为更好发挥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政府要在资金、政策、人才、金融等方面给予支持,但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更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第一,着力拓展服务功能和提升服务水平,努力成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发展的推动力量。要聚焦农业产业融合,在农资供应、土地托管、农产品品牌、市场营销等方面发力,帮助农民合作社延长产业链,实现标准化种养、品牌化经营,获得产后加工增值收益。这也是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价值链的同时实现自身收益,而不是一味地依靠政府的补贴。要拓展合作领域,主动与农技部门、供销合作社、农业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金融机构等合作,汇集更多的农业服务资源,为当地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综合性、多元化、一站式服务。
第二,着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服务方式创新,努力成为农民合作社数字化转型的推动力量。要充分利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电商服务,帮助农民合作社农产品上线销售。要积极推动管理信息化,在合作社档案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实现电子化。要充分利用为农民合作社代理记账的优势,通过数据积累和挖掘,科学评估经营主体的信用状况并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通过“增信助贷”的方式帮助农民合作社获得贷款。
第三,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成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发展的推动力量。要实现由点向面扩展,由产业服务向地域服务延伸,特别是要充分依托村“两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供销合作社、农技站等资源,加快构建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区域化服务网络。要积极推动实体化运作,鼓励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在民政部门注册民办非企业、产业协会,或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企业、合作社等经营服务主体,实现市场化运作。要注重吸引、培育农业技术、经营管理等各类人才,打造一批懂合作社法律、了解相关政策、会经营管理的专业人才队伍,积极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引导合作社规范运营。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快制订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标准,推动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建立服务制度、明确服务流程、明示经营项目收费标准、规范使用服务中心标识等,实现运营和服务规范化、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