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陶:大力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
2022-03-05王俊梅
王俊梅
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加大对运行规范的农民合作社扶持力度。”为提升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质量,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菏泽市定陶区农业机械服务中心组织人员通过深入全区农机专业合作社实地查看、与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座谈等方式,对全区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情况
(一)发展现状。定陶区紧紧围绕提高农机服务的供给水平,不断培育壮大新型农机经营服务主体,积极探索“互联网+农机作业”“土地全程托管”“机农合一”和专业化植保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新模式和新业态,引领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截至2021年底,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达115个,具备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能力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达71家,其中,获得国家级示范社称号1家、省级示范社2家。农机专业合作社通过与农户签订农机作业合同,实行代耕、代播、代收等各项机械化作业,年作业面积达2.24×104hm2。
(二)服务模式。一是订单作业服务模式。按照农民的需要及作物种植特点,与农民签订“耕、种、管、收”订单作业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顺序、作业标准,实施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作业服务。二是统一作业服务模式。在作业过程中,合作社按照统一作业标准、统一机械调度、统一财务结算、统一车辆维护、统一油料供应,积极开展社会化服务,不仅规范了人员、车辆管理秩序,而且减少了作业成本,提升了合作社的信誉,打造了作业服务品牌。三是“一条龙”全程化服务模式。把“春耕”“三夏”“三秋”单项作业联系起来,形成“三夏”小麦联合收获——粮食运输——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玉米播种和“三秋”玉米机收——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免耕播种等一条龙作业模式,实现了耕、种、管、收、运一次完成。
(三)服务效果。农机专业合作社通过信息、技术、服务和利益的共享,给农民以农机技术指导,分担农业生产中的风险,提高了农机作业服务的组织化程度和专业化水平,促进了农机装备结构的进一步优化,推进了土地流转和农业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增加了农民收益,实现了农机户与农户的双赢,给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成为带动农民勤劳致富的领头羊。
二、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农机专业合作社能有效地将分散的农业机械、资金、技术、人力和市场等资源有结合在一起,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耕整地,统一播种,统一田间管理,统一收割,统一作业收费,统一机械维修保养等,为农业增效、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在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规范化程度不高。虽然每个合作社都制定了章程,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等必要机构,但有些还流于形式,很少组织活动。有的合作社还只停留于“能人”决策上,合作社整体运作随意性较大。此外,农机服务主体管理、技术人才缺乏等问题也较为突出,而其自身条件也难以吸引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导致经营管理水平相对较低,市场竞争能力有限。
(二)服务范围比较狭窄。农机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主要是对农作物进行机械化耕、种、收作业,农机社会化服务产业链完整度不高,特别是缺少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资源高度整合和对接,产加销一体化的大型农机服务主体,导致农机服务产业化水平不高。此外,在各类高性能农业机械装备大幅增长的背景下,农机维修服务组织建设滞后、农机维修服务能力不足问题愈发凸显,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机作业效率和水平。
(三)国家政策扶持力度仍显不够。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需要大量的固定资产投入(包括库房建设资金和大中型农机装备及配套设施投入)和经营性流动资金投入,而农业原本是个低收益的行业,合作社成员都是农民,收入偏低,投入普遍存在资金不足的问题;国家投入的扶持资金太少,奖励额度不足以调动农民入社的积极性,金融部门放贷资金额度有限,而且往往周期短、利息高,难以体现金融政策的扶持。
(四)规模小,经营管理水平较低。大部分农机专业合作社正处于起步阶段,管理上仍然呈松散型,缺乏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和运作经营理念,而且农机专业合作社规模偏小,服务功能不强。
(五)合作社机具库房等用地短缺问题未能很好解决。多数农机专业合作社由于土地问题无法建设机具库房、维修车间、粮食烘干等场所。
三、应对措施
(一)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农机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一方面,要以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农机社企合作以及星级化管理为抓手,按照“装备先进、设施配套、管理规范、服务优良”要求,鼓励农机服务主体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相关作业服务标准,购置先进农业机械装备,建设相应配套设施。特别是要确保相关制度、标准严格执行,做到既能挂在墙上,更能体现在实际行动中。另一方面,要以自愿为原则,积极引导条件成熟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共享和互助联合,组织成立合作联社,增强农机社会化综合服务功能。再一方面,要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树立品牌意识,支持帮助打造具有独特优势和社会影响力的农机服务市场品牌,切实提高农机服务市场竞争力。
(二)适应“大服务”格局,加快农机服务产业化发展步伐。要以农机作业为主要环节,先从劳动密集型环节抓起,再逐步发展到农业生产的全过程,努力培育建设覆盖全程的产加销一体化的农机专业合作社,配套机械化植保、粮食机烘、农机维修、产后加工等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提升农机服务产业化水平。
(三)大力引进培养高素质人才。充分利用农机职业技能培训、新型农民农机化技术培训等载体,着力培育一批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的复合型、精英型农机化人才。
(四)认真解决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大对农机服务主体的金融扶持力度,尽早研究出台贴息贷款等金融补贴政策;建议国家或省级主管部门出台相应政策:县(市、区)、镇(街道、乡)级政府及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在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中出台相关政策,切实解决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建设用地短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