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环评在工业园区产业结构调整与提质升级中的作用分析
——以沈阳化学工业园为例
2022-03-04王菲
王 菲
(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沈阳 110011)
产业园区建设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对改善营商环境、引导产业集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1-2]。目前,随着沈阳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土地、劳动力、资金等要素成本增加,政策红利减弱,资源环境约束持续加剧,沈阳化学工业园发展面临的经济与环保矛盾更加突出,束缚了园区改革发展[3]。
国务院、生态环境部先后出台了各项促进产业园区改革的相关政策,要求创新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园区环境管理方式,完善环境管理制度[4]。自2006年成立以来,沈阳化学工业园相继在不同尺度、不同范围开展了园区改革。2020年开展的新一轮规划及规划环评,就是对化学工业园区进行优化分类管理,倒逼园区内高污染高耗能(简称“两高”,下同)产业提质升级,压缩项目落地时间和落地成本,全面深入推进环境管理改革,实现园区绿色低碳、可持续健康地发展[3]。
1 原规划背景及调整必要性
1.1 原规划背景
沈阳化学工业园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06年3月,沈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占地30 km2的沈阳化学工业区总体规划;2015年对化学工业园区总体规划进行了修编,修编后规划面积调整为30.8km2,规划范围为北至开发大道,南至沈西五中路和沈西九东路,东至四环路,西至细河二十三北街。化工园区规划的6个产业板块分别为基础原材料、化工新材料、高端专用化学品、橡胶加工、制药和涂料。
1.2 调整必要性
(1)沈阳化学工业园区在经历了15年高速发展后,整体上进入优化、调整阶段。未来,沈阳化学工业园区将不再片面注重数量、规模,而将重心放在促进质量提升和结构优化。
(2)“十三五”以来,沈阳周边形成了以大连、盘锦为代表的规模化的石化产业园区,由于其拥有港口运输、石化装置规模大、基础化工产品和原料产量大的优势,压缩了沈阳发展空间。
(3)2020年9月27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沈阳市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与环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园区区域布局,严格化学工业园区规划用地控制。
综上所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决定修订《沈阳化学工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满足新形势下该区域经济、安全、环保需要。
2 原规划园区内现存环境问题及解决对策
2.1 现存环境问题
(1)“规划”中再生资源产业区与《沈阳市再生资源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存在产业结构、布局不一致现象。
(2)浑蒲灌渠在化学工业园区中部沿东北-西南方向穿过,存在企业事故废水进入风险。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园区未设置事故池。
(3)园区地下水流向侧下游,有胜科水源三分厂4口水源井。当园区内化工企业出现地下水环境污染事故时,有污染4口水源井的环境风险。
(4)目前园区内部分“两高”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尚未达到一级水平或同行业先进水平。
(5)园区内已建企业尚未完全验收,目前验收执行率94.5%。
2.2 现存环境问题解决对策
(1)严格执行规划环评中的环境防护距离要求。以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再生资源产业园规划用地边界外800 m、其余区域规划边界外500 m设置园区环境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禁止新建环境敏感目标;园区边界设置防护绿地,尽可能减少工业生产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2)对浑蒲灌渠在化学工业园区出入口设置具有拦截作用的闸阀设施,并对灌区化学工业园区段进行防渗处理,确保事故状态下进入浑蒲灌渠的污水得到有效处置。
(3)化学工业园区做好园区内企业地下水防渗工作,督促沈阳胜科水务有限公司三分厂于2022年底前,完成4口水源井与大伙房水库地表水联网工作,并对该水源井热备封存。
(4)园区内入驻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得低于国内先进水平,“两高”项目应达到清洁生产一级水平或同行业先进水平,并满足“水十条”“气十条”“土十条”等要求。
(5)尽快完成现有企业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3 新“规划”概况及具体内容
3.1 新“规划”概况
(1)规划范围。《沈阳化学工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的范围北起开发大路,南到沈西九东路,东至细河六北街,西到细河十三北街,占地面积约9.4 km2。
(2)规划产业发展方向。大力发展新材料、生物医药和精细化工,适度发展再生资源产业。
(3)总体布局。园区用地分为产业区、公用工程区两类功能区。
①产业区。产业区划分为精细化工项目区、生物医药及配套材料项目区、新材料产业区、资源再生产业区。其中,精细化工项目区分2个组团,分布在规划区用地西部和东部。生物医药及配套材料项目区分布在规划区用地北部和中部。新材料产业区位于规划区用地东部。资源再生产业区位于规划区用地中部。
②公用工程区。包括变电站、污水处理厂等。
(4)规划时限。规划以2019年为基准年,期限为2019—2035年。其中,近期为2019—2025年;中远期至2026—2035年。
3.2 新“规划”的具体内容
(1)化学工业园区现状供水厂为沈阳水务集团九水厂,现状供水规模为10万m3/d,其中对主城区供水约6万m3/d;远期依托规划区外配水厂,设计规模10万m3/d。
(2)规划新建一座园区污水厂(3万m3/d,2022年底前建设2万m3/d,预留1万m3/d处理规模)替代现有园区污水处理厂(1万m3/d),污水处理达标后通过西部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排污口排入细河。同时,拟在污水厂内配套建设一座2万m3事故池。
(3)化学工业园区现状由沈阳亨通能源有限公司和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沈西热电厂承担,供热能力1 200 t/h,可以满足化工园908 t/h的热负荷。
(4)化学工业园区主要能源为煤炭、天然气和电。天然气主要为工业用气,规划远期5 000万m3/a。规划中石油秦沈线和大沈线为气源,管线引自大青储配站。
4 沈阳化学工业园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为了确保沈阳化学工业园内产业发展与资源环境条件相适应,规划环评参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辽宁省、沈阳市相关政策,提出了沈阳化学工业园产业准入负面清单[3]。
4.1 新材料板块
包括电池配套材料板块、医药配套材料板块、其他材料板块。
(1)禁止电池、电极生产中的煅烧、石墨化等高耗能前段工艺引入。
(2)采取高效措施,有效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收集、净化处理率不得低于90%。
(3)严格限制可能排放重金属工艺的引入。
(4)禁止使用非清洁燃料。
(5)新建和改扩建企业水性、高固份、粉末或者紫外光固化涂料等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替代比例不低于85%。
(6)非“两高”项目清洁生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两高”项目应达到清洁生产一级水平或同行业先进水平。
4.2 生物医药板块
(1)采取高效措施,有效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收集、净化处理率不得低于90%。
(2)禁止使用非清洁燃料。
(3)非“两高”项目清洁生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两高”项目应达到清洁生产一级水平或同行业先进水平。
4.3 精细化工板块
包括橡胶产业配套助剂板块、现有延伸和升级板块。
(1)新建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化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3亿元(不含土地费用);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以及危化品搬迁入化学工业园区项目,不受3亿元投资额限制。
(2)禁止高污染和以光气、氯气和氨气等有毒气体为产品的项目,严格限制新建以光气、氯气和氨气等有毒气体为主要原料的项目,高污染和剧毒化学品、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等生产企业只减不增。
(3)严格限制高污染、高风险企业引入。
(4)禁止新建超过重大危险源临界量的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项目。
(5)采取高效措施,有效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收集、净化处理率不得低于90%。
(6)禁止使用非清洁燃料。
(7)非“两高”项目清洁生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两高”项目应达到清洁生产一级水平或同行业先进水平。
4.4 再生资源板块
(1)禁止引入处置医疗废物、爆炸性废物、放射性废物等项目。
(2)禁止使用非清洁燃料。
(3)清洁生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5 结束语
在《沈阳化学工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全过程参与了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强了与规划编制单位、规划审批单位及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综合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了规划环评的“早期介入”[3]。
“十四五”期间,沈阳化学工业园将协调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充分利用本次规划及规划环评成果,对园区生态环境影响可控的项目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做好简化行政审批的“减法”;强化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排污许可核发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监管工作的“加法”;对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实行集中评估、集约审批、开辟绿色通道,优化营商服务的“乘法”[5-7]。同时,继续发挥沈阳化学工业园改革排头兵作用,理顺关系,创新模式,促进园区内产业优化和基础设施的提质升级[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