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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水利建设质量监督工作优化方向的研究

2022-03-04邵华泽裴启梦

江苏水利 2022年2期
关键词:监督优化工程

张 鹏, 邵华泽, 裴启梦

(连云港市水利局, 江苏 连云港 222004)

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治水工作重心转移,积极转变治水思路,加强风险管控,守住安全底线;强化系统思维,树立全面系统观点,科学统筹,从注重“量”的积累,到注重“质”的提升,不断深化水利建设质量管理的广度、深度和力度[1-3]。质量监督工作作为质量工作重要关口,有必要创新质量监督工作思路,实施质量监督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及时掌握工程质量动态,提高工程投资效益。通过优化质量监督工作思路、引进先进技术手段,对工程进行全景式、“旁站式”质量监督,达到有力促进水利工程质量提升的目的。

在新的形势下,质量监督工作的任务量趋向增加,迫切需要优化质监资源调度分配,以适应“量”的增加;强监管背景下,质量监督工作要求也越来越高,迫切需要优化质监资源管理与技术结构,以适应“质”的提高;同时,在“放管服”政策背景下,也迫切要求优化调整市县两级工作范围,以发挥政策、制度优势。

1 研究背景和解决思路的提出

1.1 质量监督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迫切需要优化质监资源调度分配

水利建设质量监督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表现在监督对象数量和监督对象难度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监督对象绝对数量大幅提升,近五年来,连云港水利建设累计投资90.92亿元,实施了蔷薇湖、东门五图河等69项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年均质监数量为13.8项,考虑到每项工程平均工期1.5年,因此年均在监数量为21项。可见,从监督对象绝对数量上看,质量监督任务是非常繁重的。另一方面,水利建设市场进一步开放,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检测等单位素质与能力水平参差不齐,引发了一系列规划设计不够优化、工程规模或设备选型效率低下、工程质量达不到使用年限、质量检测不规范等问题,造成工程投资效益下降,也客观上增加了质量监管难度。有些检测单位因检测收费价格恶性竞争,主观上忽视检测人员、检测仪器配备问题,可能导致虚假检测、减少检测项目、不合格取样、检测质量不高等问题。在这类问题发现后,往往工程已经进入新的施工阶段,如分部工程已经成型或被下道工序覆盖,已无法补检,造成质量隐患、投资效益低下。

可见,质量监督工作在监督对象绝对数量大幅增加的背景下,在市场开放中监督对象整体质量水平下降的情况下,把控难度越来越大,迫切需要调整、优化现有的质量监督资源力量,在有限的资源下进行最优化规划。

1.2 质量监督工作要求越来越高,迫切需要优化质监资源管理与技术结构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对水利建设质量及工程质量监督提出了新要求,既要注重质量的提升,又要突出水利投资效益优先。同时,“强监管、补短板、提质效”的治水要求,也对质量监督工作提出监督强化和质效提升的双重标准。水利工程投资巨大,还包括日常维修、岁修、大修等修缮费用。当规划设计不合理、设备功效低下、混凝土耐久性差、工程使用寿命达不到预期,就出现了质量问题,其应对措施之一就是加强监管,强化质量监督。简单地说,规划质量高,优化工程布局,就能在更少的投资下取得同样的使用功能;同样地,工程本身质量过硬,就能抵御设计风暴潮工况,保证正常使用,不至于年年损毁、年年修,增加每年修缮费用;混凝土抗碳化能力强,就能保证结构耐久性长,延长工程使用寿命,在同样的投资条件下,发挥更持久的效益,让投资回报更大;工程基础处理形式选得好,或在更低的投资费用下,取得更好的工程效果,从而节省投资,增加收益。

可见,强化质量监督管理,从规划设计理念,工程布局、施工工法、质量管理手段等各方面提升工程质量,确实是挖掘水利基础设施投资收益的途径。要实现上述效果,及时优化质量监督自身的管理与技术结构,以适应更高的技术水平,能在监督工作中以更宽广的视野、更科学的理念,引导、规范工程参与主体的质量行为,从而引导水利投资走向效益优先的道路。

1.3 “放管服”政策背景下,迫切需要优化调整市县两级工作范围

“放管服”改革,围绕“监管提效”目标,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行政权力下放、权力事项精简工作,工程质量监督相应下放权力,为水利“放管服”改革的纵深发展开好头、铺好路。随着质量监督县级站机构实体不断完善,新政策赋予了县级站较大权限,市级站在相对数值上减少了工作任务比例。原则上,由县级成立项目法人的建设工程,由县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质量监督工作,同时,也要兼顾一个时期内县区的任务繁重程度、县级站实际建设实力等实际情况,进行优化调整。如对于跨行政区域工程,县域内的流域性工程、重大骨干工程等,充分考虑到县级站的技术、管理力量,决定是否交由市级站主导质量监督,如组建市县联合项目站。根据上述原则,当前连云港对跨行政区域的鲁兰河治理工程、重大投资的灌南县武障河闸扩建工程、重大民生工程的全市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等由市级站主导质量监督。

可见,在新形势下,一方面要简政放权,加大质量监督权限的下放力度,确保水利“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另一方面,也要考虑权限下沉的承受力,评估下放质量监督的工作可行性,由此需要在“放管服”政策背景下,优化调整市县两级工作范围,对重大骨干工程、跨区域工程、重点民生工程等,综合评价工程影响、县级站承载能力,由县级主管部门申请,可以交由市级站负责质量监督工作,或由市县两级成立联合项目站,共同负责其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2 质量监督工作优化方向

2.1 市县两级站分工优化

统筹规划安排一个时期的工作内容,对连云港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任务进行划分、落实。考虑到东海、灌云、灌南、赣榆具备质量监督能力,具有质量监督实体,因此,其行政区域内的水利工程一般由其县级站负责质量监督。对市本级工程,因区级未设质量监督机构,一般不具备质量监督能力,均由市级站负责质量监督。但对个别大型骨干工程,如灌南县武障河闸扩建工程,跨区域工程,如东海县、海州区鲁兰河治理工程,重大民生工程,如各地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等,经评估县级站质量监督能力后,经县级主管部门申请,由市级站牵头,与相应县级站组成市县联合项目组,共同开展质量监督工作,保证了重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质量。要想在市县两级中更加合理地划分任务,可引入运筹学中的层次分析法,对方案进行定性与定量综合分析,科学决策。任务分工优化见图1。

图1 任务分工优化

2.2 市级站责任体系优化

对现有资源—目标进行定量规划,优化资源调度分配,能在有限的资源限制下,取得最好的管理效果或最大的效益。按“分立—融合”原则划分工作责任体系只是定性规划中的一个简单优化,即在站长统筹下,划分为2个小组,即质量监督一组和质量监督二组,分别开展各项工程的监督工作,如质量监督一小组负责监督工程i1、i2、i3等,质量监督二小组负责监督工程j1、j2、j3等,从而在责任体系上获得了划分和落实。市级站共设专业工程师5名,5名工程师除掌握综合质量监督技能外,各设主攻专业方向,分别为岩土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电气设备工程、金属结构制安工程、水力机械工程。在上述责任定组、定人的前提下,开展技术资源融合,即在责任分立后,二次打破分组壁垒,实现质监资源充分利用,开展每项工程的深度质量监督。如当质量监督一组负责的第in项工程分别处于基础处理阶段、水下工程实施阶段、电气设备安装阶段时,即可调用质量监督二组的岩土工程师、土建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等专业资源参与到相应专业的工程质量监督中去,实现技术资源优化调配的再融合。责任体系优化见图2。

2.3 标准化质量监督工作流程优化

推行质量监督“标准化”,就是让质量监督的工作程序、评价监督对象优劣的尺度等有一根准绳,能让质量监督工作本身更加规范、更加有助于水利建设高质量发展。连云港通过推行《连云港市质量监督检查清单销号表》《连云港市质量监督档案标准目录》等,规范质量活动及质量监督档案建设。其次是用好两个“清单”。 两个“清单”是《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清单》(简称《工作清单》)和《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常见问题清单》(简称《常见问题清单》)。质量监督工作包括一系列检查、确认、核备、复核、参加、列席等工作程序,它紧跟项目节点工期,互为逻辑,程序性、时效性强。如监督计划交底活动须在开工前完成、隐蔽工程检查须在覆盖前结束、质量结论核备限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等。借助《工作清单》的工作流程和标准开展质量监督,非常好地解决了监督程序错乱、工作标准难以把握的问题,从而推动质量监督工作标准化。此外,质量监督工作涉及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门类繁多,需要较高知识能力,利用好《常见问题清单》,能够全面、快速地发现质量问题、认识质量问题,为提高监督工作水平,促进监督工作标准化带来捷径。为提高质量问题检查效率,避免重复查验,对查验过关的问题“打勾销号”,通过一系列的精细跟进措施,实现“问题不整改到位、监督不结束”的“闭环”管理。

图2 责任体系优化

2.4 更高层次的质量监督优化方向展望

突破现行质量监督工作认知思维,深化体制、机制、技术、管理、模式、手段上的革新,以水利工程“投资—产出”为目标,调整质量监督工作思路。一是拓展质量监督工作链条。现行的质量监督工作主要集中在施工建设阶段,一般不涉及设计质量、项目进度、投资控制,为狭义下的质量管理。广义质量管理应该是对整个项目质量、进度、投资3个方面全面干预,从而提高整个项目的建设质量,产出效益。如拓展对项目进度的质量监督,避免设计、施工进度滞后,导致建设资金空置,回收期延后,无法按期复产,发挥效益的问题等。二是加强“大数据”建设。升级全省质量监督手机应用软件,增强信息化采集、追踪、分析功能,建立工程类型、问题严重程度、易发问题提醒等数据库,有针对性地指导质量监督工作,提升工作效率。三是强化质量监督成果运用。构建质量监督与企业切身利益相关的信用评价联动处罚机制,将质量监督问题纳入责任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建立质量监督红黄牌长效预警机制。四是对质量监督职能进行优化改革。对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深化改革,升级为水利基本建设行政管理职能,也可考虑与水行政执法机构进行融合,提升监督执法力度[4-6]。

3 结 语

对质量监督工作的认识是一个持续发展的过程,要不断总结经验与教训,在必要性与可行性综合评价的基础上,不断推陈出新,取得实效。要以水利投资效益最大化为总方向,以防洪除涝、生态环境、水土保持、经济效益为总目标,通过体制、机制、技术、管理、模式、手段等突破,获得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的科学规划与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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