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宣城市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调查研究
2022-03-04汪伟强
摘要:宣城市是革命老区,是全国红色旅游区之一。解放前,中共组织在这片热土上留下了数量众多的革命遗址。但目前这些革命遗址保护与开发还存在相应的问题,如自然和人为因素破坏严重、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红色资源开发机制不够到位等。宣城市在保护利用这些珍贵的红色资源方面可以做到以下几点。做好宣传教育,增强保护意识;不断探索研究,完善保护机制;积极拓宽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合理开发利用,多项措施并举。
关键词:宣城;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调查研究
革命遗址是中国共产党早期组织活动以及具有影响力的早期党员革命和生活的遗存,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共组织在这片红色热土上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留下了数量可观的革命遗址。近年来,宣城市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革命遗址开发不够充分、党史宣讲不够严谨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宣城红色旅游的开发利用。
2010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党史遗址保护,搞好纪念场馆建设。结合国家文物普查,组织开展党史遗址普查,重点摸清革命遗址底数,同时注重调查党史方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宣城市是皖南革命老区,是全国12个红色旅游区之一,从1919年五四运动以来,无数党的优秀儿女在这片土地上挥洒青春与热血,留下了数量可观的革命遗址,这些革命遗址是时代的见证者,又是当代的诉说者,是宣城市党员干部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载体。
根据普查,宣城市累计登记革命遗址256个,其他類遗址19个,合计275个。保护级别方面,属于国家省市县四级文物保护的革命遗址35个。利用级别方面,爱国主义教育基地30个。其中国家级12个,省级2个,市级1个,县级15个。遗址分布方面,宣州区37个,郎溪县43个,广德市52个,宁国市20个,泾县54个,绩溪县27个,旌德县41个。遗址所有权方面,属于国家、集体所有146个,属于私人所有77个,其他52个。遗址年代分布方面,党的创立时期23个,大革命时期8个,土地革命时期52个,抗日战争时期100个,解放战争时期52个,解放后兴建40个。遗址的使用单位,文物保护单位使用的28个,企业使用的2个,学校使用的18个,旅游部门使用的5个,个人使用的73个,其他149个。遗址保存状况方面,保存状况好的23个,较好的50个,一般的52个,较差的31个,差的94个,消失的25个。
长时间以来,在革命遗址保护开发上面,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集中利用革命遗址开展革命传统教育方面,大部分的遗址被打造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却未能充分认识到到革命遗址可以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文化支撑。宣城市地处皖南山区,潮气湿气较重,气候变化大,这些地理环境因素给革命遗址的保护带来了极大的难度。如位于绩溪县伏岭镇永来村蓝天凹的红军战壕遗址,是极具历史意义的革命遗址。宣城市有275处革命遗址,是安徽省拥有革命遗址最多的城市之一,但一直以来都缺乏专业化管理保护机制,目前这些革命遗址处于“三不管”现状。“无专门机构管事、无专项资金办事、无专人看护”是目前的遗址保护的真实状况写照。从目前来看,宣城市的红色资源市场开发明显不够,红色旅游模式单一化、简单化,基本上都是引导游客参观革命纪念馆、烈士墓和旧址建筑,宣城市上下的红色旅游景点构成模式基本一致化。革命遗址是珍贵的历史遗迹,但是它与文化旅游那种可玩、可见、可互动的模式还是有一定的距离,这也造成旅游市场不愿也不想和红色旅游接触,甚至有时产生排斥红色旅游的情况。
3.1 加强革命遗址宣传教育
宣城市革命遗址资源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皖南历史斗争的见证人,同时也是今天宣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人。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遗址保护意识。各级党委政府要统筹宣传、党史、文化、广播电视等多部门协调合作,通过网站、报刊、电视、微信公众号、抖音短视频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革命遗址的历史背景、历史意义,让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懂得保护革命遗址的重要性,提高全社会保护革命遗址的思想自觉性。要充分发挥革命遗址的教育作用,对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让他们明白革命先辈们抛头颅、洒热血的壮志情怀,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同时还要尽快做好革命遗址标示牌、警示牌制作,在革命遗址旁边广泛设置宣传栏或者宣传标语,张贴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提高人民群众对革命遗址的认识,增强全社会保护革命遗址的意识。
3.2 完善革命遗址保护机制
一是要建立健全管理保护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革命遗址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县各直属单位要尽快成立由宣传、文化旅游、教育、党史等多部门组成的革命遗址保护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全县革命遗址保护开发具体事宜。二是明确机构和人员。各级党委政府要成立革命遗址保护开发专门机构,配备专业人员1~2名,负责本辖区内革命遗址管理和日常维护。三是科学设计遗址开发总体规划。革命遗址保护开发领导小组要立足实际,充分吸收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编制切实可行的中、长期遗址保护开发规划。四是做好革命遗址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由于革命遗址不可再生的属性,所以现阶段要做好革命遗址的图片、文字等资料的收集工作,及时归纳整理成册,由遗址保护开发领导小组统一管理。
3.3 加快革命遗址等级评定
宣城市275个革命遗址中,明确为文物保护等级的只有35个,大部分的革命遗址没有被评定相关等级。没有评定级别的革命遗址在一定程度上也就没能够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相应的保护措施也就不能很好的到位,一些革命遗址在自然、人力的破坏下逐步开始消亡,所以革命遗址所在地主管部门要及时对本辖区内的遗址进行申报并推动遗址评定保护等级。
3.4 多措并举合理开发利用
革命遗址的保护与利用,二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依赖的关系。合理开发革命遗址,也是合理保护革命遗址。现阶段革命遗址主要作用于革命传统教育和红色文化旅游资源上面,因此,遗址保护开发要立足于这两个方面。在遗址开发的方式上面要有创新举措,把历史传统教育与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相结合,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提高遗址使用效果。要把革命遗址与红色旅游充分结合,革命遗址是红色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把遗址资源转化为物质财富,带动革命老区经济发展。合理利用安徽省“昔日根据地·今日新农村”示范点建设资金,整合部分涉农资金,结合乡村振兴“五百工程”百个景区村庄创建,围绕革命遗址保护、红色古道开发等要素,对宣城市红色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发展红色旅游做出合理规划,以“红色·美丽”村庄建设为载体,以点带面,连点成线,助推乡村振兴,让红色资源转化为发展优势。
作者简介:汪伟强(1993-),男,馆员。研究方向:中国古代史、徽州社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