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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民俗体育的发展流变与传承特点

2022-03-03杜鹏跃

民俗研究 2022年2期
关键词:民俗学民俗体育

杜鹏跃

民俗体育,“是由一定民众所创造,为一定民众所传承和享用,并融入和依附于民众日常生活的风俗习惯(如节日、礼仪等等)之中的一种集体性、模式化、传统性、生活化的体育活动,它既是一种体育文化,也是一种生活文化”(1)涂传飞、陈志丹、严伟:《民间体育、传统体育、民俗体育、民族体育的概念及其关系辨析》,《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7年第8期。。自20世纪初中国现代民俗学兴起,民俗体育便引起了国内学界的关注。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以及对健康生活的提倡,民俗体育在学界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讨论。2019年8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提出“加强优秀民族体育、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的保护、推广和创新”(2)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9年第26期。,使得“民俗体育”的价值获得国家层面的认定,由此引发了又一轮学术研究热潮。尽管如此,与民俗学所探讨的其他领域相比,关于民俗体育的研究至今仍然较为薄弱。有鉴于此,本文尝试对民俗体育的研究现状进行梳理和反思,在此基础上,就齐鲁民俗体育的发展流变与传承特点等问题进行讨论,希望对相关研究有所助益。

一、“民俗体育”研究之现状

在现代学术意义上,中国民俗学和体育学对于民俗体育这一事象的现实关注与概念认知,经历了一个较长的过程,亦由此形成了较为丰厚的学术积累。

早在中国民俗学诞生的20世纪初,“民俗体育”便经由域外民俗学著作的译介而引起国内学界的关注。1914年出版的英国民俗学家查·索·博尔尼的《民俗学手册》,将民俗分为“信仰和行为”“习俗”“故事、歌谣、俗语”三大类,而在“习俗”类中即有“游戏、体育和娱乐”一目。该书专列第十五章“游戏、体育和娱乐”,认为“大部分体育运动是带有对抗因素的娱乐活动,因此列为竞技之类。一切对输者有罚,对胜者有赏的游戏都是竞技”(3)[英]查·索·博尔尼:《民俗学手册》,程德祺等译,上海文艺出版社,1995年,第4、205页。。也就是说,“竞技”属于“娱乐”与“游戏”,是带有对抗因素、区分胜负的娱乐或游戏。书中列举的“竞技”项目,包括摔跤、拳击、击剑、刺枪、斗鸡、逗熊、斗牛、棒球、曲棍球、板球、捉迷藏、谜语、象棋、跳棋、莫利斯九人棋、十五子棋等(4)参见[英]查·索·博尔尼:《民俗学手册》,程德祺等译,上海文艺出版社,1995年,第206页。,并强调这些活动所具有的社会规约特色。

1918年2月1日,刘半农拟定的《北京大学征集全国近世歌谣简章》在《北京大学日刊》第61号上发表,并被视为中国现代民俗学的发端。查·索·博尔尼的《民俗学手册》,最先被介绍到中国,并为中国学界普遍接受,对我国现代民俗学的发展影响巨大。此后,我国民俗学界对“民俗体育”的分类,大都以这本《民俗学手册》为基础进行,将作为民俗现象的体育活动划入“游艺竞技”或“游戏竞技”一类。如乌丙安就提出了“游艺民俗”的概念:

从口头文艺的“讲”、“唱”,到民间游乐的“表演”,从少年儿童的“游戏”到男女成人的“竞技”,都有多彩多姿的活动,很值得民俗学去加以探讨。它们在民间的视听生活中占据很重要的民俗地位,几乎垄断了民间全部娱乐。考虑到这种状况,比较恰当的、大体上能概括民间文娱体育活动的词语,以“游艺”为好。(5)乌丙安:《中国民俗学》,辽宁大学出版社,1985年,第313页。

那么,具体有哪些民俗内容属于“游艺民俗”?乌丙安为此提出了划分“游艺民俗”范围的四个“基点”:

非宫廷化的广大民间层的表演活动;非宗教信仰的世俗生活表演活动;非剧场化,非大舞台化的表演活动;非职业化的或半职业的民间文艺家的表演活动。(6)乌丙安:《中国民俗学》,辽宁大学出版社,1985年,第319页。

根据这四个“基点”,他把“游艺民俗”划分为“民间口头文学活动类”“民间歌舞乐活动类”“民间游戏活动类”“民间竞技活动类”“民间杂艺活动类”五大类别。其中,他对“民间竞技活动”的定义是:“民间竞技活动是指民间各种形式的体育、技巧的比赛活动而言。”(7)乌丙安:《中国民俗学》,辽宁大学出版社,1985年,第323-355、346页。同时,他又把“民间竞技活动”细分为三个小类:

一是以力为主要竞赛内容的“赛力竞技”,如举重、摔跤、投掷、拔河、爬竿、爬绳、扔沙袋等。

二是以技巧为主要竞赛内容的“赛技巧竞技”,包括踢球、踢毽子、跳绳跳马、跳谷堆谷垛、跳牛、荡秋千等“单一技巧”和马术、骑射等“综合技巧”。

三是以技艺为主要竞赛内容的“赛技艺竞技”,主要是民间的棋类、牌类活动。(8)乌丙安:《中国民俗学》,辽宁大学出版社,1985年,第346-354页。

以上三类大致相当于后来“民俗体育”概念所涵盖的范围。尽管如此,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民俗体育”仍未作为专业术语被提出。

最早提出“民俗体育”一词的,是1997年郭晓峰发表的《试论民俗体育与全民健身》一文。(9)参见暴丽霞:《转向与回归:改革开放40年民俗体育研究的回溯与展望》,《体育研究与教育》2019年第6期。此后,围绕这一术语开展的研究日益增多,具体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第一,对“民俗体育”概念进行辨析(10)相关讨论可参见涂传飞、陈志丹、严伟:《民间体育、传统体育、民俗体育、民族体育的概念及其关系辨析》,《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7年第8期;陈红新、刘小平:《也谈民间体育、民族体育、传统体育、民俗体育概念及其关系——兼与涂传飞等同志商榷》,《体育学刊》2008年第4期;王俊奇:《也论民间体育、民俗体育、民族体育、传统体育概念及其关系——兼与涂传飞、陈红新等商榷》,《体育学刊》2008年第9期;张淼、李龙:《民俗体育、民间体育、民族体育和传统体育的概念及关系辨析》,《搏击》2013年第2期;罗孝军:《民间体育、民族体育、民俗体育与传统体育等概念及其相互关系辨析》,《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16年第2期。;第二,民俗体育与乡村振兴(11)参见王二通:《民俗体育文化在乡村振兴中的传承与应用》《山西农经》2021年第17期;朱云:《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我国民俗体育传承与发展研究》,《文化产业研究》2020年第2期;姚琼、雷军蓉、郭宁:《城镇化进程中民俗体育的演变与发展》,《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19年第4期;张东徽、夏成前、徐飞:《乡村振兴战略下民俗体育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一项质量互释指向的混合研究》,《四川体育科学》2019年第6期。;第三,民俗体育与旅游开发(12)参见程纪香、关文涛:《贵州省民俗体育旅游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凯里学院学报》2021年第4期;张立国:《民俗体育文化与旅游业高质量融合的要素与路径研究》,《当代体育科技》2021年第21期;王晋伟、肖红青:《民俗体育文化在乡村振兴中的传承与应用研究》,《石家庄学院学报》2020年第3期;高丽、张忠楼、杨慧馨:《山东民俗体育旅游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河北体育学院学报》2019年第6期。;第四,民俗体育与健身康体(13)参见赵贺、白春燕、杜赟钰:《山西农村民俗体育在全民健身中的作用探索》,《当代体育科技》2021年第10期;张嘉信:《契机和挑战:民俗体育融入全民健身的思索》,《武术研究》2019年第5期。;第五,民俗体育与学校教育(14)参见陈黎:《传承传统文化视野下校园民俗体育发展路径研究》,《当代体育科技》2021年第14期;徐英微、迟明莉:《以高校为依托的民俗体育现代传承之现实研究》,《黑龙江高教研究》2017年第4期;吴明恩:《中小学校开展民俗体育项目面临的问题与策略研究》,《青少年体育》2021年第12期;焦苏斌:《山东省民俗体育资源融入体育校本课程开发探索》,《新西部》2014年第6期。。

从以上梳理可以看出,关于中国民俗体育的研究发轫于中国现代民俗学诞生之初,此后一直为民俗学、体育学等相关学科的学者所持续关注,有着较为丰厚的学术积累。然而就总体而言,相关研究比较偏重体育学的视角,多将其从民俗语境中予以抽离,而轻忽其与地方历史社会生活的密切关联。有鉴于此,本交尝试将齐鲁民俗体育置于孕育其生长的山东历史社会生活中,对其发展流变、传承特点等进行讨论。

二、齐与鲁:民俗体育与礼乐体育的两分与合流

早在1900多年前,班固就在其《汉书·地理志》中为“风俗”一词作了这样的界定:

凡民函五常之性,而其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亡常,随君上之情欲,故谓之俗。(15)班固:《汉书》卷二十八下《地理志下》,中华书局,1962年,第1640页。

按照班固的定义,“风俗”的形成有着两大成因:一是自然环境的影响——“系水土之风气”;二是社会环境的影响——“随君上之情欲”。

毋庸置疑,民俗体育是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共同塑造的。据考古发现与文献征引,最早的山东人是距今二三十万年前的“沂源猿人”,而从“沂源猿人”到齐、鲁建国,则是山东历史上的东夷时代。在这一漫长的历史时期,考古发掘没有提供与民俗体育相关的材料,只有在神话传说中透露出零星信息。显然,很多民俗体育项目都是从生产劳动、特别是渔猎活动演变而来的,其中东夷时代是齐鲁民俗体育的孕育时期。齐、鲁建国,山东历史进入齐鲁时代,相关民俗体育活动始见于文献记载,使得我们得以管窥齐鲁民俗体育之一斑。

(一)齐地“民俗体育”

周王朝分封给齐国开国之君姜尚的临淄一带,是一大片环海、多山的不毛之地,东面还有一个势力强大的“莱夷”。在地瘠民寡、强敌虎视的局面下如何建国?姜尚君臣因地制宜,制定了以工商立国的方略。据《汉书·地理志》记载:

太公以齐地负海舄卤,少五谷而人民寡,乃劝以女工之业,通鱼盐之利,而人物辐凑。(16)班固:《汉书》卷二十八下《地理志下》,中华书局,1962年,第1660页。

也就是说,齐国利用滨海地势,大力发展渔业、盐业,而在大片盐碱地上栽种对土壤适应性强的桑树,养蚕以发展丝织业。通过鱼、盐、纺织品,与列国诸侯贸易以富国。周安王十六年(前386年),田和夺取了姜齐的江山,但其治国理民方略仍遵循旧制。

与工商立国相辅相成的,是齐国“尊贤上功”(17)高诱注,毕沅校,徐小蛮标点:《吕氏春秋》卷十一《仲冬纪·长见》,上海古籍出版社,第223页。的政治制度与“因其俗,简其礼”(18)司马迁:《史记》卷三十二《齐太公世家》,中华书局,1959年,第1480页。的文化政策。“因其俗”的文化政策,使齐地保留了大量的东夷时代的民俗体育活动,促进了娱乐文化的发展。《战国策·齐策》曾这样描述齐国都临淄的文化娱乐盛况:

临淄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击筑、弹琴、斗鸡、走犬、六博、蹋鞠者;临淄之途,车毂击,人肩摩,连衽成帷,举袂成幕,挥汗成雨。(19)刘向编集,贺伟、侯仰军点校:《战国策》卷八《齐一》,齐鲁书社,2005年,第100页。

这段文字出自洛阳人苏秦之口,他是当时纵横家的代表人物,见过大世面,但临淄之富庶、文化娱乐之盛况仍使他惊叹不已。

文中提及的斗鸡、走犬、六博、蹋鞠(也称“蹴鞠”)等,并非齐国民俗体育活动的全部。如据《管子·小匡》载,管仲治理齐国,要求推荐选拔拳斗能手,“于子之乡,有拳勇股肱之力,筋骨秀出于众者,有则以告”(20)管仲撰,房玄龄注:《管子》卷八《小匡·内言三》,四部丛刊景宋本。。“田忌赛马”的故事,则表明齐地还有赛马活动。另据宋人高承《事物纪原》记载:“秋千,《古今艺术图》曰:‘北方戎狄爱习轻矫之态,每至寒食为之。后中国女子李芝兰乃以彩绳悬树立架,推引之,谓之秋千。或曰本山戎之戏也,自齐桓公北伐山戎,此戏始传中国。’”(21)高承:《事物纪原》卷八《岁时风俗部》,明弘治十八年魏氏仁实堂重刻正统本。当然,关于秋千的源起与传播还有不同的说法,但齐桓公引入秋千传说的产生,应与齐地民俗体育繁荣、特别是秋千活动长期盛行有关。

(二)鲁地“礼乐体育”

隔了一座泰山,鲁国另是一副样态。在列国诸侯中,鲁国与周礼的关系最为独特。鲁为周公封国,周公有叔父之尊、“摄政”之重,周成王特许鲁国享用天子之礼乐。周公是周礼的制订者,他为鲁国制订了以礼治国的方针。《吕氏春秋·长见》记载:

吕太公望封于齐,周公旦封于鲁。二君者甚相善也,相谓曰:“何以治国?”太公望曰:“尊贤上功。”周公旦曰:“亲亲上恩。”太公望曰:“鲁自此削矣。”周公旦曰:“鲁虽削,有齐者亦必非吕氏也。”(22)高诱注,毕沅校,徐小蛮标点:《吕氏春秋》卷十一《仲冬纪·长见》,上海古籍出版社,第223页。

鲁国地处内陆,没有齐国那样发展海洋捕捞、煮海水为盐的自然条件,但土壤肥沃,洙、泗诸水足资灌溉。自大汶口文化以来,这一带地区就得到开发,而重稼穑、尚耕织一直是周人的传统。另一方面,鲁国在政治上推行礼治,经济上就不可能像齐国那样大力发展工商业,义、利不可兼得,农耕乃必然选择。在文化方面,则是变革当地习俗,全力推行周礼:

鲁公伯禽之初受封之鲁,三年而后报政周公。周公曰:“何迟也?”伯禽曰:“变其俗,革其礼,丧三年然后除之,故迟。”(23)司马迁:《史记》卷三十三《鲁周公世家》,中华书局,1959年,第1524页。

在列国诸侯中,鲁国推行周礼最力,成为礼治秩序最好的地区。汉人韦贤说:“济济邹鲁,礼义唯恭。诵习弦歌,于异他邦。”(24)班固:《汉书》卷七十三《韦贤传》,中华书局,1962年,第3106页。鲁国成为中国历史上的一个“礼义之邦”。“礼义之邦”也作“礼仪之邦”(25)如东晋大儒范宁注《春秋穀梁传注疏》卷二十《哀公》云:“鲁是守文之国,礼仪之乡。”,其中“礼义之邦”所指称的是礼的内在特质——伦理道德,而“礼仪之邦”则偏指礼义的外在表现形式——礼仪、礼节或礼貌。

与齐国文化的娱乐性不同,鲁国盛行的是礼乐文化。

礼的种类、名目众多,向有“三百”“三千”之说。如《礼记·礼器》:“经礼三百,曲礼三千。”《礼记·中庸》:“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大戴礼记·本命》:“礼经三百,威仪三千。”邹昌林从《仪礼》《周礼》《礼记》中检索出约90项礼仪,(26)邹昌林:《中国古礼研究》,文津出版社,1992年,第155页。其中某些礼乐就包含着体育活动,如“乡饮酒礼”中的一项重大仪式是“乡射礼”,有三轮射箭比试。杨宽指出:“乡射礼实际上就是‘国人’在所居的‘乡’中举行的一种以‘射’为内容的运动会。”(27)杨宽:《古史新探》,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316页。天子或诸侯举行祭祀活动,有“大射礼”,也是三轮射箭比赛。天子、诸侯、卿大夫的宴饮之礼——“燕礼”,也有一项射箭比试,谓之“燕射”。在当时招待贵宾的仪式中,亦有比试射箭技艺的“宾射”。上述礼乐中的体育活动,即属于“礼乐体育”。进入春秋时期后,礼崩乐坏,其主要表现是礼之义的破坏,只剩下揖让周旋的礼之仪了。鲁昭公即位第五年(前537年)访问晋国,一举一动都恪遵礼的要求,晋平公盛誉鲁昭公精通礼乐,大夫女叔齐却不以为然,直言“是仪也,不可谓礼”(28)左丘明撰,杜预集解:《左传·昭公五年》,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737页。。

显然,鲁国的民俗体育似乎体现出相当程度的“礼乐”特色,但这也是以一般意义上的大众生活为基础的。《论语·阳货》记载:“子曰: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不有博弈乎?为之,犹贤乎已。”(29)何晏注,邢昺疏:《论语注疏》,中国致公出版社,2016年,第286-287页。也就是说,孔子也主张闲暇时举行一些博弈活动,即使与“礼乐”无关。《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记载:墨翟居鲁山(今山东青州一带),“为木鸢,三年而成,蜚一日而败”(30)韩非:《韩非子》卷十一《外储说左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90页。。也就是说墨子曾花费数年功夫用木头制成了一只木鸟,但只飞了一天就坏了。《墨子·鲁问》则记载说,“公输子削竹木以为鹊,成而飞之,三日不下”(31)唐敬杲选注,余欣然校订:《墨子·鲁问》,崇文书局,2014年,第147页。。一般认为鲁班与墨翟都是今山东滕州人,故从这两个传说来看,鲁西南可能是风筝的起源地之一。《左传·昭公五年》记载,鲁国两大家族季氏中的季平子与郈氏中的郈昭伯斗鸡,“季、郈之鸡斗。季氏介其鸡,郈氏为之金距。平子怒,益宫于郈氏,且让之”(32)左丘明撰,杜预集解:《左传·昭公五年》,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879页。。为了取胜,季氏把芥子粉撒进斗鸡的羽毛中,郈氏给他们的斗鸡装上金属爪子。及至战国末期,鲁国的工商业也发展起来,“好贾趋利,甚于周人”(33)司马迁:《史记》卷一百二十九《货殖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第3266页。。“周人”即洛阳人,素以重商著称:“周人之俗,治产业,力工商,逐什二以为务。”(34)司马迁:《史记》卷六十九《苏秦列传》,中华书局,1959年,第2241页。随着工商业的发展,鲁国娱乐性的文化也逐渐发展起来,使得鲁国民俗体育活动更加丰富多彩。

(三)民俗体育:齐鲁文化的合流

秦一统天下,齐国、鲁国变为郡县。在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的帝国一统进程中,齐、鲁文化的整合已是历史发展必然趋势。

齐、鲁文化融合的路径,是齐文化认同于鲁文化,其中有两项帝国政策至关重要:一是从秦朝开始推行的重农抑商,二是汉武帝实施的独尊儒术。在这两项政策的整合下,齐文化逐渐认同于鲁文化。唐初,魏征等撰的《隋书·地理志》曾列举齐人的三大变化:“男子多务农桑,崇尚学业,其归于俭约,则颇变旧风。”(35)魏徵等:《隋书》卷三十《地理志中》,中华书局,1973年,第862页。齐文化已经基本上与鲁文化合流,从而出现了“齐鲁礼义之邦”。不过,这时的“礼义之邦”与“礼治时代”已不可同日而语。“齐鲁礼义之邦”的内涵,一是崇尚伦理道德,二是言行举止文质彬彬,三是衣冠器物端正典雅。(36)刘德增:《邹鲁礼义之邦民俗的演进——以〈史记·货殖列传〉〈汉书·地理志〉为中心的考察》,《民俗研究》2016年第4期。因此,虽然齐文化认同于鲁文化,但在体育活动上,则是鲁国民俗体育中“礼乐”特色的丧失,齐地与鲁地共同走向民俗体育。以鲁国射礼为例,入秦汉以后即逐渐衰落,代之而起的是射礼的变体——投壶。在汉画像石刻与画像砖刻中,屡见投壶的画像。在山东省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中华传统礼射”项目就是射礼。不过这项射礼并非活态传承至今,而是山东省图书馆根据古文献记载重新开发的项目。

三、齐鲁民俗体育的传承特点

齐鲁民俗体育项目丰富多彩,从历史上发展而来的传统项目较多:

据统计,山东民俗体育项目共有120余项,包括武艺技巧(武术、秋千等)、歌舞观赏(秧歌、乐舞、鼓舞等)、节庆活动(潍坊国际风筝会、泰山国际登山节等)、赛事竞技(龙舟竞渡、黄河摆渡等)、斗赛游戏(斗羊、斗马等)和杂技游艺(抬杠、梅花桩飞叉、棋艺等)六大类型。(37)高丽、张忠楼、杨慧馨:《山东民俗体育旅游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河北体育学院学报》2019年第6期。

此处所依据的资料是叶涛主编的《山东民俗》第十章《民间游艺》第五节《民间体育与游艺竞技》,该节列举有秋千、舞术、拔河、棋类、斗动物与斗草、儿童游戏等六大类。(38)叶涛主编:《山东民俗》,甘肃出版社,2003年,第374-375页。那么,传承至今的齐鲁民俗体育主要还有哪些?我们不妨以山东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为依据,略窥一斑。

迄今为止,山东省评选、公布了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693项。其中“传统体育与竞技”有67项,具体项目名称和申报地区如下:

表1 山东省“传统体育与竞技”领域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及扩展项目名录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第一,在693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民俗体育67项,占总数的10%。

第二,在67项民俗体育项目名录中,武术类多达61项,占总数的91%。

第三,在61项武术类项目名录中,黄河与大运河流经的县市区占很大比例。其中黄河流经的25个县市区有23项,占总数的37.7%。对此,郝心莲、陈青、舒有谟提出了“黄河武术”的概念(39)郝心莲、陈青、舒有谟:《“黄河武术”的自然、文化背景》,中国武术与传统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评审委员会编:《中国武术与传统文化》,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84-88页。,认为在黄河流经的山东地区,武术很是兴盛。而在大运河流经的18个县市区,也有13项,占总数的19.4%。“两河”交叉流经的县市区有4项,去除重复项目,“两河”流经的县市区共计31项,占总数的50.8%;如果再加上邻近“两河”的几个县市区,则有38项,占总数的62.3%。“两河”一带本就是山东武术最重要的传播区,也是山东武术最重要的发源地。如查拳,又称“插拳”或“叉拳”,因多插掌而得名,源起于冠县,在中国武术史上有“南拳北腿山东查”之说。再比如“子午门”,因每天于子、午两个时辰练习而得名,也称“梁山功夫”,是我国民间四大武术流派之一,而太平拳、水浒拳、燕青拳实际上都是“子午门”拳种。

历史上,黄河流经的区域民生艰难,而运河流经的集镇贸易兴盛,“两河”一带的民众通过习武以谋生、自卫,推动了山东武术的发展。

四、对齐鲁民俗体育发展、保护的几点思考

齐鲁民俗体育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更好地发展与保护,值得我们进一步的思考。笔者认为有三个方面应予特别关注:

首先,需重视对武术之外的齐鲁民俗体育的调研、发展和保护。在武术之外,齐鲁民俗体育还有一些传承至今的重要活动形式,但没有引起重视。被忽略的齐鲁民俗体育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类别:第一,棋类。棋类是齐鲁民俗体育的重要构成,如“五福”“五子儿”“大挑大撅”“憋死牛”“凤凰棋”“下三”“鸡猫蒜耗”等等。(40)叶涛主编:《山东民俗》,甘肃出版社,2003年,第373-374页。但截至目前,棋类项目还没有被纳入山东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名录之中。第二,潍坊风筝是作为“传统手工技艺”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而放风筝、拔河等民俗体育项目虽广泛存在于山东各地,但缺乏最具代表性的地区,因而也没有进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第三,儿童游戏中有很多属于民俗体育的项目,如“跳方”“跳绳”“弹球”“挑急急会”“马虎咬羊”“打尜”等等(41)叶涛主编:《山东民俗》,甘肃出版社,2003年,第375-378页。,目前也没有进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其次,齐鲁民俗体育中最兴盛的武术应得到更为全面、系统的保护与传承。在民俗体育的保护、抢救、利用、传承上,必须顾及与其“民俗母体”的密切关联。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强调的那样:“为保护(safeguarding)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需要采取与保护古迹、遗址和自然空间所不同的措施。为了让非物质遗产保持活力,保护必须与文化息息相关,并且必须在社区内部和代际之间得以定期实践和习得。”(42)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编:《何谓非物质文化遗产》,巴莫曲布嫫译,《民间文化论坛》2020年第1期。一旦离开了“民俗母体”,民俗体育就仅仅作为竞力、竞技或竞智的活动形式而存在,失去了其赖以生存发展的社会生活沃土。

再次,山东的武术文化遗产主要集中在运河、黄河的流经地区,应花大力气建设“两河武术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武术毕竟是一种文化,正如张士闪在其梅花拳研究中所注意到的,“长期流传于华北乡土社会之中的梅花拳,表面看来是一套‘擅长于步’、讲究实用的武功训练系统,其实,它还是一种长期存在于民间社会的组织形式,而且代表着一种包括宇宙观、人生理想、社会伦理、处世原则等在内的文化模式”(43)张士闪:《礼与俗:在田野中理解中国》,齐鲁书社,2019年,第177页。。就此而言,“两河武术文化遗产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必须秉持文化整体观的视角,对相关武术资源进行全面、系统的挖掘、整理、保护与传承。

此外,民俗体育的保护、传承还必须基于其特殊性。如前所述,在列入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民俗体育中,91%是武术,而武术项目的保护、传承是有其独特性的。对此,李成银、张志成提出了“四层次论”:保护的核心是传承人,第二层是技艺与理论,第三层是物质层面的拳谱与器械等,最外层是精神层面的思维方式、伦理道德、行为操守。(44)李成银、张志成:《非遗视野下的山东传统武术文化研究》,《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1期。他们注意到武术项目保护、传承的独特性,这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其“四层次论”的保护结构还可以进一步探讨。笔者认为,武术项目的保护、传承应以传承人为中心,而传承人的思维方式、伦理道德、行为操守等则是关乎“武德”的关键要素,或可由此建构一种精神与价值、技艺与理论、拳谱与器械三位一体的保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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