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垦:建立七项工作机制,落实代表提出的农产品品牌保护建议
2022-03-01吕佳许久磊
吕佳 许久磊
近来,黑龙江省人大代表、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黑龙江远东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文义提出了《关于加强黑龙江农产品品牌保护机制的建议》,此建议由黑龙江省检察院交由农垦分院办理。农垦分院为了落实代表建议,建立了七项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农产品品牌保护,助推全省农产品品牌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进农产品品牌保护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共享企业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信息和数据。农产品品牌公司发现涉侵害知识产权的刑事犯罪、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知识产权诉讼监督等案件线索,依照法律规定属于受保护范围的,通过平台为检察机关提供线索。
二是建立协同保护机制。推动落实权利人实质性参与案件审查、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等制度。协调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共同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借助咨询专家,重点研究智慧农业、生物种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等领域重大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保护,深入研究区块链、物联网、基因技术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前沿问题,为农产品品牌保护提供更多更好的法律服务产品。
三是建立多元保护机制。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探索实行“互联网+”农产品品牌保护模式。建立农产品品牌网络保护平台,推动农产品品牌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高效便捷处理农产品保护问题,健全完善农产品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成为农产品企业发展的助推器。
四是建立协同研究机制。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题研究,通过举办研讨会、申报课题等形式,共同就农产品品牌建设遇到的重大、疑难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开展研究。
五是建立专项治理机制。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环境治理工作,开展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专项司法保护活动,重点治理网络侵权、跨地域侵权行为,提升风险防范、线索发现、精准打击能力。深入分析知识产权类案的规律和特點,及时向企业发送风险预警及建议,助力企业合规经营。强化自我管理和主动维权,形成内部监管和外部保护合力,共同维护农产品品牌建设。
六是建立培训合作机制。加强与企业的培训交流合作,互派专家授课,共同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培训,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促进农产品品牌保护信息和经验共享共用。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宣讲品牌管理和维权方面的法律知识,帮助企业建章立制,促进企业合规经营、依法维权。
七是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机制。聚焦执法办案,解决农产品品牌保护痛点难点问题。立足法律服务和监督职责,提升法律服务和法律保护水平,务实解决农产品品牌被恶意抢注、囤积注册,电商平台销售“山寨”绿色食品等侵害知识产权突出问题。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重点治理网络侵权、跨地域侵权行为,重拳打击假冒侵权及侵犯商业秘密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提升全民品牌保护意识,预防侵权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