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思政课维度下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
2022-02-26张振芝丁文对
张振芝 丁文对
(东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沈阳 110169)
随着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深入展开,广大学者、教育者围绕大中小学思政课的教材、教师、课程评价等课程资源进行理论阐释和现实追问,而对思政课主要内容之一的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研究很少。将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置于思政课维度下进行研究,既能找到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的切入口,又能助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走深走远。
一、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的内涵及其现实基础
(一)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的内涵
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是指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遵循学生成长成才的规律,实现大中小学法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贯通,“静”与“动”衔接有序的实践过程。从纵向上看,是指大中小学法治教育目标、内容、方法有效衔接,呈现螺旋式上升的态势;从横向上看,是指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互融通,发挥学校、家庭与社会相互贯通等联动效应,形成合力。
(二)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的现实基础
任何政党和国家都要围绕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目标和教学任务,制定教育政策,引领教育的发展。大中小学法治教育相关政策的整体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和以思政课为载体的法治教育实践,塑造了大中小法治教育一体化的自我理论形象和时代场景。
1.政策支撑:全民普法整体推进
全民普法教育奠定了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整体的把握。“一五”普法的重点是对公民基本法律常识的普及;“二五”普法是以宪法为核心、专业法为重点,广泛动员各级力量积极参与;“三五”普法强调以邓小平同志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思想为指导,突出公民的权利义务观念,加大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的普及力度,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转;“四五”普法指出“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与公民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等”[1];“五五”普法提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得走基层,进机关、进乡区、进学校、进单位,制定《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六五”普法提出要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并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七五”普法发布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八五”普法提出要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等等。一以贯之,为全民普法整体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也为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
2.顶层设计:《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
体制改革及其发展规划就是顶层设计,2014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指出了“高校与中小学课程目标有机衔接不够,部分学科内容交叉重复,课程教材系统性和适宜性不强”等问题,[2]并提出了学校总体规划、联动综合规划、优势综合规划、岗位调整规划等新的要求,明确各学段教材的纵向与横向调整问题。2016年教育部为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法治教育的系统化,解决课程内容重叠重复、课程教材系统性较差等问题,率先发布《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系统规划和科学安排了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法治教育的目标、内容要求和实施路径,为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提供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3.理论基础: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总抓手,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理论之一,它为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提供活水、源头。经过长期努力,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成。以宪法为核心,部门齐全、结构严谨、内部协调、体例科学、调整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构成的法律规范体系已经形成;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公正高效的司法制度和全民守法的激励约束机制的高效法治实施体系已经形成;党的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法治监督体系和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已经形成。丰富而系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提供政理、法理和学理,是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的理论保障。
二、思政课维度下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的现实问题
当前,思政课维度下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存在一些现实问题,具体可以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一)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内容缺乏深度融通,阻滞法治教育一体化的进程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3]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律和道德关系与功能的精准概括和精准定位。关于大学版的思政课教材,“05”方案之前, 高校开设了《法律基础》必修课,这门课程的定位是培养大学生共产主义品德。“05”方案将“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与“法律基础”课程合并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门课程。2009年和2010年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修订版)教材在公共生活、职业生活、家庭生活中,试图把法律和道德两类重要的规范有机统一于一体。可是,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成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法治内容又独立出来。具体体例是:在2013年和2015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修订版)教材中单独设为3章,占据教材内容的1/3;在2018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修订版)教材和2021年《思想道德与法治》教材中设为1章。这一教材体例上的分分合合,始终没有在内容上找到契合点、连接点,科学地处理好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两者之间的关系。同样中小学的教材《道德与法治》也是如此。即使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形成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良好势头,教材也没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确认道德理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同时,也没有将以激励崇德向善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建设最新成果融入教材,更没有展现法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发挥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互支撑、协同发力的联动优势。这就造成了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的教学过程有两层皮之感,阻滞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的进程。
(二)教师法治素养与法治教育要求形成落差,稀释法治教育一体化的教学效果
思政课教师在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中,是发挥主导作用的,但现有思政课教师的法治素养无法胜任教学。因大多数思政课程教师出身于师范院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该专业法治课程设计非常薄弱,更谈不上系统化、科学性的训练。一是思政课教师不能全面把握教材内容而形成的落差。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法治建设成果越来越丰富,法治教育内容供给也较为充裕,在各个学段思政课教材中法治教育内容逐步增加,思政课教师原有的法律知识储备与国家统编教材的法律常识体量较大自然形成落差,造成思政课教师很难全方位把握教材,并且遵循政理、法理、道理的逻辑顺序层次递进地进行教学,出现断接、断融的现象。二是思政课教师对法治教育误读形成的落差。教师课堂上基本展现的是知识性教育,以法律上的合法性判断为主要逻辑,对多次重现的重要法律法规,只是反复宣讲它的知识点,而不能分阶段、分层次、有序地挖掘他们的价值意蕴,造成“重术轻人”“重工具性轻价值性”的重复现象。由此,法治教育的教材内容不能有效转化为教学体系,法治教育的知识体系也难以有效转化为法治信仰体系,法治教育的教学目标难以实现,稀释了法治教育一体化的教学效果。
(三)思政课与家庭、社会法治教育不协同,减缓法治教育一体化的合力长效
当前,由于主体教育不协同,思政课的法治教育没有真正起到授业解惑的引领作用。学校思政课作为法治教育主要场所,唱的是“独唱”,没能形成“合唱”。其一,法治教育没有深入到家庭这一社会基本细胞,与家庭教育没有形成呼应。父母的言传身教,是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形成规则意识的第一个台阶。我们的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校长和思政课教师没有抓住机会,比如利用家长会这一与学校沟通的有效桥梁,进行法治宣传,只是把家长会作为发布学校业绩和学生成绩的平台,势必造成思政课法治教育的目标、内容与家长法治教育理念不默契,家庭教育对孩子的法治情感性认同、对孩子法治行为的矫正和示范缺乏针对性,影响法治教育效果。其二,思政课的法治教学与社会没有形成同频共振。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就是要扎根中国、融通国内外、立足时代、面向未来。所以,我们的法治教学也要融入社会的大课堂,向学生要问题、向社会要问题,向课堂要答案,对社会法治教育的疲软现象精准施策,发挥思政课堂法治教育主渠道作用,否则,思政课的法治教育就成为空洞的说教。由于思政课这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没能发挥法治教育的主体功能,大中小学生法治教育仍然存在课程、家庭和社会法治教育相互割裂的局面,由此减缓了法治教育一体化成果的合力长效。
三、深化思政课维度下的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的实践路径
思政课是实现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的有效途径和重要载体。在思政课教学中,可以针对现实问题,利用现有的基础条件,细化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目标、统筹大中小学法治教育内容、提高教师法治素养和提升思政课与家庭、社会法治教育合力等,发挥思政课在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中的功效。
(一)以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细化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目标
公民道德建设法治保障的实践导向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第五次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宪法序言,之后,中共中央印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开宗明义指出:“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4]接续下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方位、深层次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全过程,实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高度统一,为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提供目标导向和行动指南。
在立法层面上,崇尚“良法”,牢固树立起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教育理念。根据《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要求,遵循大中小学不同学段学生成长需要,侧重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个人、社会和国家三个层面的价值追求,梳理已经制定出的法律法规,按照由浅入深、由小到大,融入我们的教材、课堂和日常的学生管理工作,使其成为我们教育教学的理论基础和价值遵循。在执法层面上,追求“善治”,牢固树立起依宪执政、依法执政的政府形象。根据大中小学生的接受能力,通过列举与阐释弘扬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经济秩序、公共秩序、生活秩序,为社会道德建设提供强有力法律支撑的典型案例,彰显法治政府形象。在司法层面上,享有“公正”为价值尺度。根据大中小学生的成长成才的需求,以案说法转换为以法说案,强化司法裁判对公民道德行为的导向性,发挥司法判例导向引领功能,促进司法公正深入学生的内心世界。
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法治建设过程中的价值引领作用,细化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目标向度,保证宪法法律确立的制度、原则、规则落实到大中小学生日常行为之中, 呈现新时代公民道德法治保障的作用。
(二)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要旨,精耕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教学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萌发和孕育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形成和发展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它的丰富内涵、严谨逻辑和科学方法是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的富矿,也是“八五”普法的重点。为此,要从基本精神、创新观点、思想方法三个层次上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思政课教学。在基本精神层面上,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从丰富而科学的理论中提炼指引青少年成长成才法治精神、法治意识;在具体观点上,要深入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深耕原有教材,找准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点与法治教育重点难点的契合点;在思维上,要学习贯穿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唯物史观和辩证法,以此引导大中小学生掌握学习法律的方法和处理法律关系的思维方式。
在小学阶段《思想品德》课程中,以讲法律故事为主,注重情感教育,做到见人、见事、见情;在中学阶段《道德与法治》课程中,以规范阐释为主,注重与学生行为密切相关的规范教育,做到见规矩、见法理;在大学阶段《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为主,注重法治意识、法治信仰培育,做到见精神、见思维。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将小学、中学、大学三个阶段达成系统衔接性的共识,这不仅为法治教育与德育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中形成了良好的呼应关系,还为道德支撑秩序、治心化性的功能优势提供了保障。
(三)以塑造高素质队伍为重要抓手,提升大中小学教师的法治素养
一要抓住“质”的问题,巩固并提升思政课原有教师队伍素质。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的有效推进离不开思政课教师,而培养高素质的思政课教师队伍,提升其法治教学能力是关键。思政课原有教师队伍既要有正确的身份认同,又要有扎实的法治教学功底。一方面,提升思政课教师自身的素质,必须先破解思政课教师的身份认同问题。在一体化建设中,思政课教师不是单一化教学的“教师个体”,而是一支庞大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思政课教师队伍,这个身份认同关系到思政课一体化教学的成败。另一方面,建设一体化培训机制,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巩固法治理论,提升法治教学能力,尽快适应法治教育新理念、新内容。
二要抓住“量”的问题,合理吸引并整合思政课教师队伍。首先,要根据大中小学思政课的特点,选择法律专业的毕业生进入思政课教师队伍。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高校培养了大批法律专业人才,这些人才除了可以充实到政法队伍之外,也可以吸引并整合到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特别是思政课教师队伍中。其次,要整合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以及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的结构,构建“三个一体化”。一是“教师队伍法治教学一体化”。要对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本人提出教学任务,把思政课原有教师队伍和思政课新任教师队伍整合为教学一体,注重原有教师帮带新任教师队伍,开展一体化协同教学。二是“教师队伍法治科研一体化”。要逐步引导小学和中学思政课教师在科研上积极贡献,激励大学思政课教师突破科研壁垒,扩大科研队伍群体。三是“教师队伍法治学习一体化”。要构建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之间的学习沟通促进机制,积极塑造高素质的法治教育共同体,推动思政课教师法治教学落到实处。
(四)以环境协同建设为基本保障,提升大中小学法治教育合力
营造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的协同教育环境,要通过构建学校、家庭与社会之间的协同性和联动性,促进学校、家庭、社会形成一个教育环境系统,使环境协同建设作为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的基本保障,推动学校、家庭、社会形成教育合力,携手共进,为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增添力量。
第一,学校要打造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主阵地”。通过积极组织开展法治知识教育、法治文化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更好发挥校园环境对大中小学生的熏陶作用。此外,学校发挥主阵地作用,要积极创建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的“大思政”教学模式,开拓思想政治理论课、法律课堂、法律援助等主渠道直接进行法治教育教学,培育大中小学生法律知识、法治思想和法治精神等。
第二,家庭要创建大中小学法治教育的“情感仓”。家庭中的群体由于情感纽带相连,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补充,在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中要积极引导家长与教师相互沟通。家长要做好行为向导,教师要做好知识引导。良好的家校配合可以形成法治素养培育的一股重要合力。
第三,社会要搭建大中小学法治教育的“第二课堂”。法治实践是法治教育成效的重要检验。在社会第二课堂中,要积极开展“走出去”的教学实践活动。既要适当鼓励社会相关部门法治人员带动学校法治教学实践,推动法治学习实践化,又要积极促进法治教育资源的校内外联动,积极引导法治教育进法律机构和相关部门,搭建法治教育的“第二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