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重构权力道德生态的内在理路
2022-02-26马晓星
摘 要: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以权力治理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突破口,以权力之善引领国家善治,重构了权力道德生态,有力夯实了党的权力合法性基础。党重构权力道德生态的内在理路主要表现为:一是以约束权力为重构权力道德生态的实践主题,通过规制与训导权力,让权力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二是以权力自觉为重构权力道德生态的行动路径,着力调动我国各级权力主体的政治能动性,积极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以实现国家善治;三是以权力之善为重构权力道德生态的价值目标,有效规范权力的运行路径,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道德旨趣;四是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为重构权力道德生态的政治实践基础,努力调适国家、市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进而消除权力异化产生的根源。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权力道德生态;权力自觉;权力之善;国家治理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22)02-0012-07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青年基金项目“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权力自觉的内在逻辑研究”(19YJC710051);2021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项目“习近平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思想的创新逻辑研究”(21SKGH050);重庆师范大学校级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视域中的权力自觉问题研究”(20XWB017)。
作者简介:马晓星(1987-) ,男,河南禹州人,重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政党治理。
有效约束与治理权力,以形成优良的权力道德生态,进而建构美好的政治生活,是现代民主政治实践的核心价值目标。所谓权力道德生态是“权力持有者在权力的操作过程中呈现的道德品性、精神风貌、伦理行为倾向以及他们表现出的总体伦理道德精神、行为规范和道德特征的总和”[1]。一般而言,权力道德生态由权力道德意识、权力道德行为与权力道德关系三个方面构成,其中权力道德意识是权力道德生态的前提和基础,权力道德行为是权力道德生态的实现方式,而权力道德关系则是两者协同作用的结果。是否具有良好的权力道德生态是衡量某一国家或政党治理效能的关键变量,也是其政治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权力异化现象多发、部分领导干部权力道德失衡等严峻现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有效治权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突破口,带领全党先后从制度、法治、道德、文化与思想教育等多个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旨在有效治理权力的复合措施,有力地遏制了权力异化趋势,深度重构了我国权力道德生态,全面夯实了党的权力合法性基础。基于此,系统解析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重构权力道德生态的内在理路,有利于我们进一步厘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权力运行的内在规律,进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权力文明提供思想支撑。
一、抓住关键:以约束权力为重构权力道德生态的实践主题
权力是主体为了实现自己的特定目的,使客体按照自身利益方向行动的强制性支配力量与影响力的总和。人类从自然界分化出来之后,为了有效抵御自然灾害以更好地组织社会生产,便产生了权力这一公共管理工具。“作为人的存在方式,共同体总是有公共事务必须处理,总要进行共同的活动,于是,它必定会产生处理公共事务和组织共同活动的权力。”[2]在权力的强有力作用下,人类逐渐摆脱野蛮状态进而迈入文明时代。但权力具有异化性,其在造福人类社会的同时也可能带来战争等灾难。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分工以及剩余产品的出现,权力逐渐从公共权力演化为统治阶级的私有权力,并日益凌驾于社会大众之上,从服务人的工具变为控制人、奴役人的异己力量。权力異化成为人类社会的常态,不同时期不同国家的人们总是尝试通过各种方法来约束权力,让权力始终沿着善的轨道行进以造福人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原理,敏锐地意识到权力问题的重要性,并准确研判当代中国政治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自觉将权力治理作为治国理政的突破口,以约束权力为重构权力道德生态的实践主题。2012年,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发表了重要讲话,从责任政治层面深度诠释了权力治理的重要性,强调指出:“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必须下大力气解决。全党必须警醒起来,打铁还需自身硬。”[3]4近年来,从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开展,从中央和省级党委巡视到各级政府权力清单的拟定,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无不是围绕着权力问题,旨在通过监督与制约权力,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以实现权力之善,让权力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上,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从制约和监督两个维度有效约束了党和政府各项权力,重构了权力道德生态。
一方面,全力编织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权力制约网络。所谓权力制约是指通过设定相应体制机制,使各权力主体之间相互钳制对方,以实现任何一方都不能滥用权力的约束权力范式。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政治监督,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4]。在权力制约理念的引导下,习近平领导全党建构了由道德、法治与制度等多种制约路径构成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权力制约网络。如在道德层面,他多次强调官德的重要性,认为廉洁自律是各级领导干部为官从政的底线原则,要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做事。同时,习近平借鉴中国传统家国理念,认为治国必先治家,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强调树立良好家风对于各级领导干部实现权力善治的特殊作用。在法治层面,他提出要建设法治政府,各级政府部门必须依法行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同时,要坚持权责法定,各级权力部门必须设立权力清单,明确各自的权力界限,为权力织就法律之网。在制度层面,习近平认为,制度问题具有根本性,必须以制度制约权力。他领导全党坚持制度治党,完善并制定了一系列权力规范制度,织就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权力制约的制度之网。党的十八大以来,仅党中央制定或修订的各类党内法律法规累计就超过50部,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等。相关规章制度的出台,有效制约了权力运行,塑造了权责统一的权力制约新格局。此外,习近平领导全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从顶层设计上优化了权力配置,为制约权力奠定了理性的组织基础。
另一方面,积极建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权力监督体系。“监督基于权力的功能性分权,即按照专业化的职能分工,将国家权力赋予一个对应的权力主体,通过其他主体或者由权力授予者本身对其予以监督。”[5]权力监督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约束权力,防止权力异化。鉴于权力监督在当代政治治理中的关键作用,习近平领导全党积极完善权力监督体系,形成了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与舆论监督等多种监督构成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权力监督体系,有效约束了权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权力监督体系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确立了正确的政治方向。这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权力监督体系的突出特点,始终服从中央并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核心领导。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巡视巡察整改、督察落实情况报告制度”[6]。权力监督的正确政治方向有利于增强党的权力治理能力,进而营造良好权力道德生态。二是坚持监督的民本取向。习近平认为,监督为民是社会主义政治伦理的内在诉求,也是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的逻辑要旨。同时,他认为监督必须依靠人民,将社会大众的力量汇集起来形成人民监督的合力,以使政府不敢懈怠。三是以“一把手”等主要领导干部为监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习近平认为,领导班子的“一把手”是整个权力体系中的骨干力量,必须增强对其监督力度。如果其权力不能被有效监督就容易产生权力异化,甚至发生系统性腐败。四是形成了立体监督格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权力监督体系不仅包括党内外监督、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还包括政治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总体上形成了一种立体权力监督格局,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多种监督形式间的深度融合。
二、笃定自律:以权力自觉为重构权力道德生态的行动路径
“权力自觉是权力主体主动反思与规训自身权力,进而消除权力异化以建构美好生活的政治活动范畴。”[7]权力自觉不但能够规范与引导权力主体的各项权力行为,还能通过追求科学与规范化的工具理念实现权力主体的政治利益诉求。鉴于权力自觉在重构权力道德生态中的特殊作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权力自觉作为新时代重构权力道德生态的行动路径、笃定自律,着力调动我国各级权力主体的政治能动性,调适各种社会矛盾以实现国家善治。从政治实践层面看,不管是精准扶贫抑或生态环境治理,不管是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还是“三严三实”等系列教育活动,可以说,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实践无不是权力自觉的体现,无不彰显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力自觉。具体而言,党的权力自觉主要包括权力意识自觉、权力行为自觉、权力制度自觉与权力关系自觉四个方面。
1. 权力意识自觉。以权力自觉重构权力道德生态,首先要唤醒权力主体的权力意识,实现权力意识自觉。权力意识属于政治意识范畴,它是权力主体根据自己的政治价值观去理解自身权力的应然逻辑,从而形成自我权力认识的活动。权力意识是权力行为发生的前提和基础,权力意识的正确与否会直接影响到权力行为的效度。现代民主政治认为权力具有责任性,它应该致力于实现社会共同体的公共利益,而不是少数人的私人利益。权力意识自觉要求权力主体主动体认到权力内在的人民性、服务性与责任性等价值理念,并自觉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带领全党通过思想教育、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等多重路径着力唤醒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有效提升了党执政的能动性与积极性。他从民族、人民与党自身三个层面全面揭示了党的历史责任,即民族层面,要带领人民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升中华民族的世界位置;人民层面,要致力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改善群众生活水平,实现共同富裕;党自身方面,要全面从严治党,提升政党治理现代化水平,增强党的政治韧性。他號召全党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为完成党的历史使命而奋斗。可以说,这种清晰的责任剖析反映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力意识自觉,是对中国共产党权力责任的主动确认,更是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政治承诺。
2. 权力行为自觉。仅有权力意识自觉不足以实现权力自觉,还需要付诸现实政治实践。政治实践是政治主体运用各种政治中介来调适现实政治关系的客观活动,旨在缓解社会政治矛盾,建构优良的政治生活,也是政治理想现实化的能动过程。权力自觉本质上是政治实践的产物,其核心是权力行为自觉,是积极践行权力价值进而将权力理想变为权力现实的实践活动。所谓权力行为自觉,是指权力主体在权力运行过程中主动履行自身的权力责任,以引导权力向善的活动。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务实作风着力重构权力道德生态,践行着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权力行为自觉。如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顶层设计过程中,习近平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主张从中国国情出发,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超越西方传统“治理”框架,走中国特色国家治理现代化道路。针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习近平强调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大力弘扬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精神,理解改革要实,谋划改革要实,落实改革也要实,既当改革的促进派,又当改革的实干家”[8]。面对精准扶贫重任,他告诫广大干部要实事求是、踏踏实实地做这项工作,而不能搞所谓的数字游戏。在具体扶贫工作中,要做到领导工作实、任务责任实、资金保障实等。这种求真务实的工作理念,本质上是认识和实践相统一的表征,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权力行为自觉的鲜明写照。
3. 权力制度自觉。制度“通过规定一种规则来确立特定的社会秩序,使得人这一类存在物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体现自我并获得保障”[9]。所谓权力制度自觉,是指权力主体依据对制度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并主动建设与优化权力制度的活动范畴。权力制度自觉在权力自觉系统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它是权力自觉的硬性保障,也是推动权力自觉可持续化的根本之道。权力制度自觉彰显着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制度理性,是党以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的政治实践为基础,不断完善与发展既有制度的能动过程。在重构权力道德生态的过程中,习近平一开始就注意到了权力制度的重要性。他认为,制度具有决定性作用,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首先要建好“笼子”,太松或者门没有关住都不能起到什么作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通过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实现权力制度自觉,从根本上筑牢了权力自觉的规则根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确立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建设路线和发展蓝图,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补齐制度短板,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威信,并以执纪监督作为保障,提升制度效力”[10]。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党内法规的修订与出台为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同时也为重构权力道德生态塑造了良好的制度场域。
4. 权力关系自觉。本原意义上,权力是一种关系范畴,表征着权力主客体间支配与被支配的一种状态。李景鹏教授认为:“政治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说,都是权力关系,即权力施加者与权力接受者之间的关系。”[11]权力自觉的实质是权力关系自觉,权力意识、行为与制度自觉都指向权力关系自觉,是对权力关系的自我反思与建构。所谓权力关系自觉,是指权力主体自我体认到权力主客体之间的应然关系,然后主动校正自己位置,以更好规范权力运行的活动。新时代,习近平特别重视权力关系问题,他带领全党通过多重方式积极调适权力关系,密切了党群与干群关系,夯实了党的权力合法性基础。他从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出发,科学厘清了党和政府自身的权力关系问题,即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权力关系是被授权与授权,党和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广大领导干部理应摆正自身位置,全力实现权为民所用,而不是凌驾于人民之上。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实践如精准扶贫、反腐倡廉与高质量发展等,实际上都是对党和人民间权力关系的政治调适,是权力关系自觉的政治实践形态。权力关系自觉为新时代重构权力道德生态确立了科学的价值向度,即以人民为中心的权力价值,超越并扬弃了西方以资本为中心的狭隘治理理念,构成了新时代重构权力道德生态的内在动力。
三、追寻本真:以权力之善为重构权力道德生态的价值目标
权力之善是权力的设置与运行有利于实现国家和人民利益诉求的政治现象,彰显着权力的道德性。从权力起源的维度来看,权力一开始就具有道德属性,它致力于实现原始氏族的公共利益,而不是私人利益。但是,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产生以及国家与社会的分离,原初的具有道德属性的公共权力逐步异化为统治者的私人权力,并日益凌驾于社会之上且成为剥削与奴役大众的政治工具。自此,权力之恶成了普通大众对于权力的一致认识。权力之善的提出是人们对于权力内在道德属性的呼唤,表征着其对美好政治生活的向往,是对权力之恶的扬弃。“从世界各个国家发展的实践来看,现代国家的使命体现为协调冲突、化解矛盾、维护团结、创造秩序,其力量体现为公共权力及其运行。”[12]由于权力的关键作用,人们不得不将国家治理的效能寄希望于权力。因此,权力善恶与否、能否有效回应社会的现实关切等问题成为世界各国人民的价值共识。而权力之善便是这种关切的集中体现,反映了人们对于美好政治生活的追寻,是对权力自身道德属性的彰显。权力之善作为一种政治价值,确认了权力的公共属性,明晰了权力的运行边界,规范了权力的运行路径。从权力清单制度的制定到重拳反腐,从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到“放管服”改革,近年来党和政府的权力行为都指向权力之善,回应着民众诉求,制定的各项政策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可以说,权力之善构成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重构权力道德生态的价值目标。权力之善主要包括权力的形式善和实质善两个方面。
一方面,实现权力的实质善。权力的实质善要求权力需合乎某种具有终极色彩的道德与价值原则如正义、善等,它是人们尝试从严酷的政治现实中找寻理想权力样态的结果,其指向权力的实质合法性。权力的实质善表征着权力的应然价值向度,有助于规范人类权力生活并实现善治。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权力的实质善层面自觉反思党和政府自身权力的价值性问题,重申了权力的人民性,并将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中国共产党的核心政治价值。他认为:“我们党来自于人民,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必须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13]而在日常的政治实践中,这种对于权力人民性的遵循体现为使命自觉,是中国共产党对自身使命的自觉践行。习近平强调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其事关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契合权力实质善的内在要求。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使命自觉表现为其“所具有的坚定而远大的奋斗目标、深切的忧患意识、直面问题的政治勇气以及以身许国的责任担当”[14]。中国共产党使命自觉的本质是权力自觉,更是人民自觉,是对人民性这一权力应然价值的自觉确认,实现使命自觉的过程也是权力实质善的生成过程。
另一方面,实现权力的形式善。权力的形式善要求权力的配置、程序或运行等方面要合乎一定的道德原则,需指向社会公共利益,彰显权力的形式合法性。权力的形式善本质上是工具理性在政治实践中拓展的结果,是人们试图通过规范化与精确化的理性来建构美好政治生活的产物。习近平特别重视权力的形式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措施确保权力形式善的生成。一是科学配置与优化权力。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科学配置了党政机关的权力,形成了较为合理的权力结构。同时,积极简政放權,创新行政体制,增强了当代政府行政的回应性。二是确认了权力的边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逻辑之一是通过调适政府、市场与社会三者的关系以缓和社会政治矛盾进而推动政治发展。习近平强调党和各级政府应当建立清晰的权力清单制度,以有效规范权力运行。“执政党对资源的支配权力很大,应该有一个权力清单,什么权能用,什么权不能用,什么是公权,什么是私权,要分开,不能公权私用。”[15]三是以善的制度为权力的形式善提供刚性保障。习近平尤其注重从制度层面实现权力的形式善,他领导全党持续进行制度创新,建构了一系列善的制度。例如,在全党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维护了党章这一党的根本大法的政治地位。同时,近年来完善了近50部党内有关法规,为权力治理制定了严格的政治规矩。这些制度创新产生的政治规矩构成了权力形式善的刚性保障。
以权力之善为重构权力道德生态的价值目标夯实了党的权力合法性基础。“一方面,权力之善能够有效调适各种利益关系,奠定了权力合法性的现实基础,同时还表征着权力的有效性,契合了权力的形式合法性;另一方面,权力之善的价值内核是建立在公共理性基础上的正义,是正义返魅的过程,契合了权力的实质合法性。”[16]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权力治理举措,极大消减了现实生活中的权力异化现象,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满意度和认同度显著提高,全社会的政治向心力全面增强。权力之善之所以能够产生如此强大的治理效能,归根到底在于它是党的人民性的道德表达。中国共产党源自人民,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权力之善是党的人民性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百年政治实践的理性反思。
四、根本之道: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为重构权力道德生态的政治实践基础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指主张依靠政府、市场与社会等多元治理主体协同调适社会矛盾分歧,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进而实现国家善治的政治实践活动。而权力是主体迫使客体服从自身意志并按照自我利益诉求方向行动的强制性力量与影响力的总和。权力内在的强制性使其具有一定配置社会资源的作用,这也使其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有力中介工具。但同时,权力内在的扩张性又使人们不得不通过各种途径规制与训导权力,以实现权力的善与文明,这便是权力道德的理论逻辑。“现代化的国家治理,必然是国家权力的副作用所见到最小而其正能量发挥到最大的状态。”[17]国家治理现代化契合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重构权力道德生态的内在要求,为其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实践基础。
1. 国家治理现代化有利于增强权力运行的法治化水平,为重构权力道德生态奠定了法治基础。“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法治化是紧密联系的。可以认为国家法治化是其现代化的构成部分,也是其现代化的重要保障。”[18]从法学层面考察,国家治理现代化即是将法治理念与思维内化为多元政治主体的政治价值,以约束与规范其治理行为,进而实现国家治理法治化的实践过程。因此,国家治理现代化能够增强权力运行的法治化水平,进而推动权力善治。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历史也是通过各种途径规制与训导权力的过程,其也是人类社会政治发展的重要线索。在规制权力的诸种范式中,以法律规制权力成为世界各国所普遍认同的主导范式。法律内在的强制性使其能够在最大程度上规范权力运行,将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里。习近平指出:“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3]145新时代,我国以全面依法治国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法治中国建设快速推进。在这样的法治场域中,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的权力意识总体上得到较大提升,权力的法治“笼子”不断扎紧。
2.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治理理性化的过程,契合重构权力道德生态的价值目标。理性反映着人类认识的确定性与普遍性,与非理性相对。“理性、逻辑是人类的骄傲,是人类超越动物界的非凡品质和能力。”[19]现代政治学认为,人类社会政治文明发展的历史即是政治理性化的过程,是人类通过各种措施实现政治运行的规范化、确定化与有效性的过程。理性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作为现代民主政治表征的国家治理现代化本身也是治理理性化的过程,其与重构权力道德生态的价值目标相一致。“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核心价值目标的衡量标准。”[20]这些标准均指向着理性,是以公平为代表的价值理性与以制度为代表的程序理性的统一。从政治实践维度看,重构权力道德生态本身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其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共同的价值目标。习近平指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是要“提高国家机构履职能力,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21]。而重构权力道德生态的目标也正是通过各种途径规范权力的运行,实现权力的理性化与文明化,以建设优良的政治生活,两者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3. 国家治理现代化能够有效调适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有助于消除权力异化发生的根源。重构权力道德生态的终极目的在于消除权力异化,实现权力的善与文明。权力异化的产生原因较多,如权力主体自律能力不足、权力监督与制约缺失以及顶层设计滞后等,但最本质的原因在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异化。国家与社会关系之间的异化是权力异化发生的根本逻辑。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国家来源于社会,是社会的产物。但随着私有制的出现,阶级矛盾不断激化,国家逐渐凌驾于社会之上,成为支配社会的政治集团。“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22]作为国家统治工具的(政治)权力本身即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工具,随着国家与社会的分离,权力也随之发生异化。而国家治理现代化之所以能够成为重构权力道德生态的政治实践基础,根本原因在于其能够有效调适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协同治理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其需要政府、市場与社会等多元治理主体共同处理国家与社会有关事务。“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中多元治理主体各自权力空间的形成必然要求政府改变对市场、社会的管理模式,重新调整公共权力与市场、社会的边界。”[23]这便是对国家、市场与社会三者关系的有效调适,有助于确认权力的边界,进而消除权力异化发生的根源,真正实现权力之善。
结语
从以约束权力为主题到笃定权力自觉,从以权力之善为价值目标到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为政治实践基础,重构权力道德生态贯穿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党在重构权力道德生态过程中始终坚持科学性和价值性相统一、整体和部分相统一等原则,取得了许多突破性成就,极大改善了我国权力道德生态,夯实了党的权力合法性基础。展望未来,重构权力道德生态需要进一步向纵深发展,这就要求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基础上努力实现权力治理现代化。所谓权力治理现代化,是指政治主体不断改造复杂权力关系以实现权力善治的活动,其核心是权力理性化,是通过理性重塑权力的过程,进而使权力配置、运行与反馈等各个过程反映公共理性精神。权力治理现代化意味着要最大程度消减权力的负向作用而最大程度发挥其正向作用,也即实现权力之善。当然,不管是何种政治建构范式,都不应回避权力之善的终极检验尺度即人民。国家和政党的政治权力实践唯有顺应人民意愿、满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方能最终实现权力之善,这也是人类社会政治发展的历史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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