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推进河北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2-02-25河北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崔志清
河北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 崔志清
2022 年,河北水利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水利部和河北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项目建设提质增速为重要抓手,统筹推进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系统治理,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水利工程建设实现重要突破。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主战场,科学精准谋划项目,加快推进前期工作,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建立落实领导包联、实地督导、通报约谈等制度,全力推进水利项目建设。截至2022年10月底,河北省累计完成投资559亿元,较2021年同期增长221.8%,占年度计划的99.8%,完成投资位居全国第三,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位居全国第二,投资规模、建设进度、争取中央预算内水利基建资金、利用银行贷款和社会资本数额均创历史新高,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发挥了重要的水利基础支撑作用。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任务顺利推进。聚焦2022 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明确的59.7 亿m3压采任务,严格落实“省级抓总、市级协调、县级落实”工作机制,督导各地“节引调补蓄管”综合施策,截至2022 年11 月底,年度治理任务完成率达98%,关停各类取水井14 万多眼。监测显示,2022 年1—10 月河北省超采区地下水位持续保持同比回升态势,10 月超采区深、浅层地下水水位分别同比回升3.32 m、0.69 m。
水旱灾害防御有力有效。提前修订各类预案,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开展洪水预报作业2 800 多站次,发布河道洪水预警20 次,先后派出21 个工作组深入市县指导督导,组织各地21 万人次巡堤查险、提前转移受山洪威胁群众2.8万人,对大中型水库实施75 次闭闸或控泄,成功防范应对13 次强降雨过程,实现了“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主要河道堤防不决口,重大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的目标。
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全面强化。严格取用水管理,对用水量、许可水量等达到或接近控制指标的县停批限批新增取水许可。强化取水管理基础,年取水量1 万m3以上非农取用水户基本实现在线计量全覆盖;持续推进农业“以电折水”试点工作,基本完成全省96.7 万眼农灌机井电力计量设施摸底排查和信息比对工作。成立由分管省领导为召集人的省级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将节水主要效率指标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全面修订河北省《用水定额》,建立覆盖农业、工业、生活和服务业三大类19 个行业用水定额体系。
河湖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深入落实河湖长制,先后组织召开省级总河湖长会、印发省级总河湖长令,全省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巡湖380 余万次,排查整改1 514 个碍洪问题、1 212 个“四乱”问题。统筹多水源向70 条河道实施生态补水51.47 亿m3,形成有水河道3 929.6 km,水面面积230.38 km2,京杭大运河近一个世纪以来首次实现全线贯通,并与永定河实现世纪交汇;白洋淀入淀水量9.19 亿m3,水位稳定保持在7 m 左右,生态水位保持率达到100%。
农村生活用水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将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作为推进规模化供水的重要抓手,加快推动实施,2022年1—11月累计完成投资147亿元,新增农村江水置换人口715 万。年底前,南水北调受水区近3 000 万农村居民全部喝上引江水,80 个县(市、区)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农村生活水源江水置换任务。
2023 年,河北水利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水利部的科学指导下,奋力推进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加快推进重点水利项目建设。紧密对接国家水网规划,多措并举推进已谋划的459 个重点水利项目,动态调整、持续完善项目建设清单,确保2023 年完成投资额高于2022 年实际完成额20%以上。二是持续巩固地下水超采治理成果。对2014—2022 年全省超采治理成效进行评估,及时补齐短板弱项,为国家阶段性评估验收打好基础。开展河北省超采治理方案编制工作,巩固保持好已有治理成效,积极谋划实现超采治理提档升级。三是全力抓好水旱灾害防御。积极筹措落实资金,加快修复水毁工程。及时修订各类方案预案,提前开展防洪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消除薄弱环节。强化汛期安全度汛措施,加强会商研判和监测预报预警,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妥善做好应急避险转移,确保实现防汛“四不”目标。四是加强河湖生态治理保护。常态化开展河湖“四乱”清理,确保河湖垃圾问题实现动态清零、新增违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按照国家幸福河湖建设总体安排,落实各阶段任务,加快建设进度。加强多水源优化配置和联合调度,优化补水时间与流量,不断加大河湖生态补水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