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十五——古代的狂欢节日
2022-02-25刘魁立
刘魁立
如果说大年是一台全民参与的民俗大戏,正月十五元宵节就是这部大戏的压轴节目。
元宵节的经典节俗是灯会,因此元宵节又被称为“灯节”。灯彩有很好的视觉效果,对营造节日气氛来说,它与以前春节时人们爱放的爆竹有异曲同工之妙。
元宵灯会的兴盛从隋唐开始,历代相沿。隋炀帝杨广是一个爱热闹的人,每年元宵节,他都要在都城洛阳举行盛大的灯会。
唐朝是一个气象万千的时代,元宵节张灯的风气更盛。八十尺高的百枝灯树竖立在高山之上,百里内都能看到。唐朝皇帝为了举国同乐,将以前正月十五一夜的灯会延长到三夜,规定正月十四、十五、十六官家放假三日。为了让人们能够通宵观灯游赏,节日期间还会取消平时的宵禁,即所谓“金吾不禁”。
宋朝时城市生活进一步发展,元宵灯火更为兴盛。元宵节帝王亲登御楼宴饮观灯,“山楼上下,灯烛数十万盏”(《东京梦华录》卷六)。张灯的时间也由三夜扩展到五夜,新增正月十七、十八两夜。
到明朝永乐年间,京城的灯会延至十天,京城百官放假十日。正月八日至十八日,东华门外有灯市,卖灯的商贩、买灯的顾客、观灯的游客络绎不绝,热闹非凡。明代的灯市十六日更盛,“天下繁华,咸萃于此。勋戚内眷登楼玩看,了不畏人”(《酌中志》卷二十)。妇女身着白绫衫,结伴夜游,名为“走桥”,也称“走百病”,寓意是走一走就不再有腰腿病。人们还会到各城门偷偷摸门钉,以祈子嗣。太平鼓彻夜喧闹,有跳百索的、有猜谜语的,不分男女,一起游乐。
明代南方的元宵灯会同样热闹,福建人尤其重视灯会。明人谢肇淛说:“天下上元灯烛之盛,无逾闽中者。”闽方言中“灯”同“丁”,每添设一灯,则俗称为“添丁”。自正月十一日夜开始燃灯,直至十三日晚,家家灯火,光照如同白昼。
清代的元宵灯市依旧热闹,只是张灯的时间有所减少,一般为五夜,其中十五日为正灯。北京元宵节的灯火以东四牌楼及地安门的为最盛。花灯以纱绢、玻璃制作,上繪古今故事,“以资玩赏”。冰灯是清代的特殊灯品,“华而不侈,朴而不俗”,极具观赏性。放烟火是清代北京元宵灯会的项目之一。圆明园宫门内,正月十五按例会放烟火。
元宵节的热闹吸引着乡村、城市的居民,他们纷纷走出家门,看戏、观灯、猜灯谜。连平日隐藏深闺的女子,这时也有了难得的出游机会。“男妇嬉游”是当时元宵节特殊的人文景观。
据说司马光的夫人在元宵节当夜打扮好准备出门看灯,司马光说:“家中点灯,何必出看?”夫人回答说:“兼欲看游人。”“看人”,的确是宋明以后传统社会中稀见的机会。平时被限制在各自的封闭空间中的人们,难得有聚会的日子。正月的元宵节是一年中唯一的狂欢节日,人们在这一节日打破日常秩序的约束,感受着释放天性的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