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反腐成绩单
2022-02-23夏春晖
文/夏春晖
01 宋希斌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
宋希斌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规接受宴请,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利益;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利;违规收受礼金,搞权色、钱色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02 王滨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
王滨拒不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重大决策部署,既制造、放大金融风险,又大搞金融腐败,长期弃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大搞任人唯亲唯私唯利,严重污染所在单位政治生态,不愿监督、抵触监督,对抗组织审查;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巨额钱款,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03 王大伟 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
王大伟为掩盖“裸官”问题,搞假结婚欺骗组织;大肆卖官鬻爵,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严重破坏任职地区和系统的选人用人制度和政治生态;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徇私枉法践踏纪法底线,贪婪无度,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04 盛光祖 中国铁路总公司原党组书记、总经理
盛光祖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对亲属失管失教,纵容、默许亲属倚仗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靠海关吃海关”“靠铁路吃铁路”,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05 沈德咏 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原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
沈德咏罔顾党中央三令五申,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对抗组织审查;公器私用,纵容默许亲属、秘书利用其职务影响充当司法掮客;丧失纪法底线,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大搞司法腐败、权钱交易。
06 杨耀威 大连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
杨耀威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向领导干部赠送钱款,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住房,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和企业经营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07 李佳 山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
李佳同志党性原则缺失,在党内选举中搞变相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鉴于李佳同志违反组织纪律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前,且其能够配合组织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问题,主动上交违纪违法所得,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予以撤职处理。
08 戚怀民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
戚怀民背离党性原则,违规收受礼品、购物卡,由他人支付其个人费用,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公然将司法权作为权钱交易的筹码,与别有用心之流沆瀣一气,以案谋私,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09 谢晓丹 广东省广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
谢晓丹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并转移隐匿证据以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生活腐化,搞权色交易;在工程承揽、案件办理、房地产开发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10 杨译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
杨译特权思想严重,无视党的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在办案中搞区别对待,损害司法公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