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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管弦”现象刍议

2022-02-23郑思诗

大众文艺 2022年23期
关键词:乐府现象

郑思诗

(浙江音乐学院,浙江杭州 310024)

目前学界对于“被管弦”现象研究较少,多是作为一个辅助性研究被提出。但是“被管弦”的内涵是什么,内容是什么,以及如何“被管弦”却未有论断。因此,以文献为基础的“被管弦”研究有史学意义。

一、“被管弦”的意义

“被管弦”一词,从文献记载的情况,可以解读出三重含义。首先,“被管弦”指为诗或词谱曲。《古今图书集成》中有歌部总论一章,记载称:

乐之道,主乎声……乐之声,有五不外乎宫、商、角、徵、羽五声克谐斯,谓之乐人之声一出乎,喉、舌、齿、㗁、脣而声为律者,即夫人自然之乐也。故本之心宣之声,则为诗,曰风、曰雅、曰颂,皆可以被管弦、协金石而谓之为乐章。①

从文献来看,人内心所感并宣之于口的可以称为“诗”,其中的“曰风、曰雅、曰颂”也于“诗三百”内容相符合,可见以诗作为歌词,为此配上乐谱的传统在先秦已有发展。其他文献中也常见孔子诗三百“皆舞而蹈之,弦而歌之,”的记载,可见“被管弦”最初的含义,指谱曲这一行为。

其次,同样以“诗三百”为例,顾炎武认为:“非如诗三百篇,协咏歌被管弦,非韵不可以成章也。”②《续通典》也称:

诗者,所以导达心灵,歌咏情志者也。故曰:“在心为志,发言为诗。”上古人淳俗朴,情志未惑。其后,君尊于上,臣卑于下,面称为谄,目谏为谤,故诵美讥恶,以讽刺之。初但歌咏而已,后之君子,因被管弦,以存劝戒。③

“但歌”本就是“咏”,并且是“一人唱三人和”的形式,因此无需谱曲,而“但歌”作为汉代乐府的主要改造对象,是为宫廷所用,需要对歌曲进行配器,用于各种不同的场合。《参读礼志疑》中就有记:

大武之六诗,则犹多存周颂中,左传可証矣。成周制作,择其诗之正者,被之管弦,协以歌舞,而用之宗庙、朝廷、邦国,及于乡闾,又及于房中,别其崇卑大小使,各有定制乐制。……其余诗有不尽于正者,非不可被以管弦,协以歌舞,合于音律,但以其不能皆正,则惟是存其篇,什以资讲论,是故风雅颂各有正。④

从上述可以看出,有已“被管弦”和未“被管弦”两种情况,进一步证明了“被管弦”既可以指谱曲,也可以指配器。同时,从已出现的文献中可以发现,“被管弦”后的乐曲是具有一定实用价值的,或是为了称为乐章,或是为了“存劝诫”,或像《枫山集》所说:“诗之二南,葢所以咏歌文王之化也,圣人采民谣,被管弦而用乡人邦国,以化天下,以教后世。”⑤

同时,上述文献也指出“被管弦”后乐曲,使用场合有“宗庙、朝廷、邦国,及于乡闾,又及于房中”的区别,“被管弦”后的乐曲,有不同去向,第一便是作为雅乐使用。

《文端集》中称:“雅颂由来被管弦,先王风教在遗编,”⑥《西陂类稿》则称:“拟歌,迎神、送神曲,嵗时伏腊,被管弦。”⑦《熙朝新语》也称:“乐谐韶灌,致戒夫琴瑟之专。诗被管弦,务亲夫风雅之正。”⑧从这些零星的记载中可看出雅乐普遍“被管弦”的现象。而《文献通考》中记载了另一种特殊情况:

明帝建武二年,雩祭明堂,用谢脁造辞:故即位之后,更造新声,帝自为之词三曲,又令沈约为三曲以被管弦。帝既笃敬佛法,又制善哉,大乐、大劝、天道、仙道、神王、龙王、灭过、恶除、爱水、断苦轮等十篇,名为正乐,皆述佛法,又有法乐童子,倚歌■唄,设无遮大会。则为之其,后台城沦没,自此乐府不修风雅咸尽矣。⑨

这种更造的新声,被管弦后不仅仅有雅乐、正乐的含义,更延伸出“法曲”的意味。除雅乐外,宫廷燕乐同样有“被管弦”的现象存在。尤其汉唐两朝,燕乐“被管弦”的现象比比皆是,《礼经会元》中说到的“以汉之诗而使李延年协音律,以唐之歌而使吕才被管弦。”⑩即这一现象的缩影。唐代的《秦王破阵乐》就是其中典型代表。

最后,随着时间的发展,雅乐衰微,俗乐走向民间,与人民喜好相结合,“被管弦”又走向了与之间不同的方向,称为戏曲创作的一种方式。清朝《林蕙堂全集》中记载有一位“红豆词人”,即吴绮:

所作院本,如啸秋风,绣平原之类,当时多被管弦,以各有别本单行。故仅以散曲九阕缀之集,末统而观之,鸿篇巨制,固未足抗迹,古人而跌宕风流亦可谓一时。(11)

由此,“被管弦”的三重含义与作用已然明了。

二、如何“被管弦”?

既然“被管弦”有三重含义并有多种用途,那究竟怎样的诗或词可以“被管弦”呢?或者说,“被管弦”的标准与具体操作方法是什么?

根据《云间志》记载,“野人之歌,不足以被管弦。”(12)当时的“野人”代指除中原地区以外的地域,但是这一限制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模糊。而从时间的角度来说,先秦对于可“被管弦”的诗词选择最严。

关雎一章,盖言乐也。乐之有声,古人皆以诗歌,被之管弦,奏之朝庙以为盛,……惟关雎之音乐中有哀,哀中有乐,宛然适得乎。性情之正,而不失天地中和之气,所以为善也,哀乐不过本是寤寐反侧之忧,琴瑟钟鼓之乐,却被管弦中一一摹写出来,所谓闻其乐,而知其德也。(13)

《钦定续通志》中则记载:

臣等谨案:郑樵云:遗声者,逸诗之流也,盖以逸诗喻新题乐府之,未尝被管弦者欲俟。后人之取而谱之,故曰遗声。兹谨录唐以后新题乐府,以续之其名,不雅驯者,皆弃不取,若古调一门宜从阙焉。(14)

另外,《疑耀》一文中有记:

诗叶管弦:诗自三百篇,而后至于我明,卒未有一语可被管弦者,盖文采有余,性情不足也。音调出于性情,性情和而后音调谐,此天地自然之妙。不假安排者,近世有取陶渊明归去来辞,李太白把酒问月,李长吉将进酒,苏长公前后赤壁赋,协入声律。……余按今人之以诸公诗赋谱,诸管弦者,皆更换其句,错综其章,添减其字,方于声律可协,皆非诸公原文也,于孙吴终非暗合矣(15)

以上文献,都能看出古人对于“被管弦”的内容要求,并随着时代的变化有变化,有分类,有归纳。至于具体方式,《续通典》中有记载称:

动物类用太簇……他如凤将雏,则宫商相应以象父子,凤求凰,则宫徵相合以象夫妇,乌夜啼,主角调以乌声角也,别鹤怨,主羽调以鹤声羽也,春草晨鸡,亦无不可被管弦者(虞美人,……沈括以为吴音),即此,宋太平兴国中伶官蔚茂多,待大宴,闻鸡唱,崔瀚问之曰,此可被管弦乎,茂多即法其声制曲曰:[鸡叫子],夫世俗之乐,其去古也远矣。然犹感物通灵,若此然则雅乐当何如也。(16)

“然诗余谓之填词,则调有定格,字有定数,韵有定声,……。然正音定拟四声,失之拘泥,图谱圈别黑白,又易谬误,故今采诸调宜,以平仄作谱,列之于前而录词其后,若旬有长短,复以各体别之。”(17)

而“被管弦”与戏曲音乐之间的联系,或源于汉代。《新方言》中称:

晋书乐志曰,但歌四曲,自汉世无弦节,作伎最先唱,一人唱三人和。贾子匈奴篇曰:上使乐府,幸假之,但乐吹箫、鼓鞀、倒挈面者更进。但乐亦即但歌,但歌不被管弦,引伸之能但歌者,即谓之但。……今传奇有云,旦者,起自元曲,其始衹有正生,正旦,即所谓作伎最先唱者,本是但字,直称其人为但,犹云:使但吹竽矣,古语流传讫元犹在相,承至今,其佗净丑诸名,元初无有,事既后起,其语亦不根矣。(18)

三、“被管弦”所折射的研究意义

对“被管弦”的各项梳理,研究意义在于对诗乐关系研究的对照。诗与乐的关系一直是文学界与音乐界关注的重点,从“被管弦”的角度出发,用音乐相关的文献解读,是更加主动解读诗乐关系的方式。

从历程上看,诗乐最初不分彼此。“诗三百”的出现,是明确诗与乐作为两个独立的个体又被联系在一起的作证:

史记曰,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则孔子之时,诗无不入乐矣,……则孔子之前,诗无不入乐矣,……则孔子之后,诗无不入乐矣。(19)

无论“诗三百”是否是最早被管弦现象,本身的韵律特点都说明它曾是诗乐并重的形式。诗乐在先秦的紧密关系,决定“被管弦”现象将一直贯穿于其中。发展至乐府时期,“按:诗余者,古乐府之流,别而后世歌曲之滥觞也。……近时何良俊以谓诗亡而后有乐府,乐府阙而后有诗余,诗余废而后有歌曲,要之乐府诗,余同被管弦,特乐府以皦。”(20)

但是,“乐府本以被管弦者,今所传古乐府词多不可读,沈休文曰:乐人以声音相传,大字是词细字是声,声词合写,愈传愈讹,至今遂不得其解耳。故后人作古乐府,止用其题,不袭其意,亦不谐其调,……至于可被管弦与否,不复问矣。(21)

从以上“被管弦”现象可以看出,乐府时期的诗乐关系是偏重于“乐”并强调“乐重于诗”,乐府音乐消亡后,诗才作为独立个体存在,这也充分验证了乐府时期对诗乐关系的影响力。更应该注意到的是,“被管弦”这一现象,是作为乐府诗歌的一大特点被保留。

乐府后期,诗乐关系开始因文人的加入而有所转变。直至魏晋,出现了独立的五言诗,乐与诗彻底割裂成两个部分。《文心雕龙》中总结:

凡乐辞曰诗,诗声曰歌。声来被辞,辞繁难节。故陈思称李延年闲于增损古辞,至者则宜减之,明贵约也。观高祖之咏“大风”,孝武之叹“来迟”,歌童被声,莫敢不协。子键士衡,咸有佳篇,并无诏伶人:故事谢丝管。俗称乖调,盖未思也。……昔子政品文,诗与歌别,故略具乐篇,以标区界。(22)

而“被管弦”现象在这一时期仍然没有消失。魏晋清商乐中,只有“倚歌”无弦乐,其他形式仍旧沿袭“被管弦”的传统,只是诗可以独立出现。待进入隋唐,“被管弦”又迎来下一个高峰。

盖自乐府散亡,唐李白始作清平调、忆秦娥、菩萨蛮诸词,时因效之,厥后赵崇祚辑为花间集,凡五百阕。此近代依声填词之祖也,宋初创制渐多,至周邦彦,领大晟乐府,比切声调十二律,……。柳永增至二百余调,……可谓极盛然,去乐府远矣。故陆游云:诗至晚唐,五季气格,卑陋千人,一律而长短句独精巧高丽,后世莫及,此事之不可晓者,盖伤之也。第作者既多,中间不无昧于音节,如苏长公者,人犹以铁绰板唱大江东去,讥之缯是。诗余复不行,而金元人始为套数曲,有南北二体,九宫三调,其去乐府,抑又远矣。(23)

由此来看,从唐诗到宋词再到戏曲的历程,确实与“被管弦”关系甚大。将“被管弦”的标准和方式视为诗词入乐的标准,同时,《乐府传声》中说:

所以天下有不入调之曲,而无不可唱之曲。曲之不入调者,字句不准,阴阳不分,平仄失调是也。无不可唱者,迁低就高,迁高就低,平声仄读,仄声平读,凡不合调不成调之曲,皆可被之管弦矣。然必字字读真,而能不失宫调,谐和丝竹,方为合度之曲耳。(24)

但是,有许多文人对于“被管弦”现象也是不看好的。《徐氏笔精》中称:

“文章如是不妨自成一家,诗道必不可尔,所谓本性情,中宫商,被管弦,相距万里矣。”(25)

可以看出,徐文对“被管弦”的态度也是抱有反对倾向,同时,李渔也称:

词曲中音律之坏,坏于《南西厢》。凡有作者,当以之为戒,不当取之为法。非止音律,文艺亦然。……填词队杂剧不论,止论全本,其文字之佳,音律之妙,未有过于《北西厢》者。自南本一出,遂变极佳者为极不佳,极妙者为极不妙。推其初意,亦有可原,不过因北本为词曲之豪,人人赞羡,但可被之管弦,不便奏诸塲上,但宜于弋阳、四平等俗优,不便强施于昆调,以系北曲而非南曲也。(26)

但是,这种说法也仍是片面的,“被管弦”作为一种现象,更多的是辅助性作用,真正发挥能动性的,是诗或乐本身,因此,李渔也认识到:

尝读时髦所撰,惜其惨淡经营,用心良苦,而不得被管弦、副优孟者,非审音协律之难,而结构全部规模之未善也。(27)

当诗乐一体时,确实都牺牲了自己作为独立艺术的某些特点,想要达成融合,必定是需要将二者作为“整体艺术”来看待的,结构之说不失为一个好方式。但是,“被管弦”经过时间的考验,更是一种可取的方式。

“被管弦”现象是中国音乐中的特殊现象,这种方式曾经给古代音乐带来巨大便利,依靠这种方式,促使文学得到长足发展。但是,事物的两面性也决定了“被管弦”现象带来文学昌盛景象的反面,是活性音乐的沉寂。这个与诗文相伴相生的形式,为诗文提供便利的同时,也限制了音乐的变化,这也是由中国音乐的审美情趣与创作方式决定。从今天的学科视野看待“被管弦”现象,并不是论述它的好坏之分,更多的是关注它能为音乐研究带来怎样的路径与启示。因此,“被管弦”现象的研究值得推进。

注释:

①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乐律典•第七十九卷•歌部总论•章潢图书编•乐歌总叙。

②明•顾炎武•易音(文渊阁)•提要。

③明续文献通考(明万历刻本)•卷二百•道统考◇翼统先儒一〔翼统先儒事略〕•西汉。

④清•汪绂•参读礼志疑(双池遗书)•卷之二。

⑤明•章懋•枫山集(文渊阁)•卷三•杂着•诗论。

⑥清•张英•文端集(文渊阁)•卷一•存诚堂应制诗集一。

⑦清•宋荦•西陂类稿(文渊阁)•卷八•漫堂草。

⑧清•熙朝新语•余金•熙朝新语(广陵古籍刻印社影石印本)•卷十四。

⑨文献通考(文渊阁)•卷一百二十九•乐考二•历代乐制。

⑩礼经会元•卷三下•诗乐。

(11)清•吴绮•林蕙堂全集(文渊阁)•提要。

(12)云间志(卷下),清嘉庆十九年古倪园刊本。

(13)明•刘宗周•论语学案•卷二•上论•八佾第三。

(14)钦定续通志•卷一百二十七•乐略一•遗声序论。

(15)明•张萱•疑耀(文渊阁)•卷二•开脇而产。

(16)清•十通•续通典(万有文库本)•卷九十•乐六•清乐。

(17)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文学典•第二百五十一卷•词曲部总论•徐师曾诗体明辩•诗余。

(18)章炳麟•新方言(章氏丛书)•卷三•釋親屬第三。

(19)清•皮锡瑞•经学通论(万有文库本)。

(20)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文学典•第二百五十一卷•词曲部总论•徐师曾诗体明辩•诗余。

(21)明•张萱•疑耀(文渊阁)•卷六•乐府之误。

(22)梁刘勰文心雕龙•乐府。

(23)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文学典•第二百五十一卷•词曲部总论•徐师曾诗体明辩•诗余。

(24)清•徐大椿•乐府传声(清刻本)。

(25)明•徐■•徐氏笔精(芋园丛书)•卷之二•诗砭〔凡六则〕。

(26)清•李渔•闲情偶寄(清康熙刻本)•卷之二•词曲部•音律第三。

(27)清•李渔•闲情偶寄(中国文学珍本丛书)•卷之一•词曲部•结构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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