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播策略研究
2022-02-23齐丹丹高歌
齐丹丹 高歌
(哈尔滨商业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8)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是指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对相关数据进行收集整理与保存,依托数字技术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传播途径,让传统文化重新焕发光彩。数字化技术的运用改变了人们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观念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生态。当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发展具有较大的完善空间,值得深入研究。2017年文化部发布《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数字文化产业是以文化创意内容为核心,依托数字技术进行创作、生产、传播和服务。此政策的出台为推动数字文化产业改革,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的发展提供了支持,各少数民族地区也纷纷以数字技术为基础,探索适合本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保护与传播的新模式。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传播目前尚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利用虚拟现实技术以及其他技术扩大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和传播途径,使其可以以人们更感兴趣的方式被接受。
1 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和特点
达斡尔族长期以狩猎和农耕经济为主,兼具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的特点,流传至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非常丰富,在现代化进程中,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逐步向边缘化的态势过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播的压力及难度加大。了解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特点,是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路径及传播规划的有效前提,更利于把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价值。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民族性、活态性、多样性、融合性等特点。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罕伯岱民歌与达扎恩达勒等民间音乐;达斡尔族萨满舞与鲁日格勒舞等民间舞蹈;达斡尔族“库木勒”节等民俗;达斡尔族传统婚礼等人生礼俗;乌钦等曲艺;达斡尔族刺绣等民间手工艺;达斡尔族摔马跤和曲棍球等传统体育竞技等。
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了达斡尔族人民的独特创造力,也体现了本民族神话、传说、图腾崇拜以及生活中约定俗成的习俗及生活习惯。基于农耕和渔猎文明发展而来的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游牧与农耕民族文化特点更加浓厚和突出。达斡尔族大轱辘车、猎刀、鹿棋、鲁日格勒、曲棍球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达斡尔族某个历史时期的游牧与农耕文化的符号,代表了民族的本性和灵魂。或表现为物质的成果,或表现为传统婚俗,传统库木勒节、抹黑节活动中具体的行为方式、礼仪、习俗,这些都具有独特性和不可再生性。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借助具体的文化载体体现出来,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所反映的精神内涵与中国人民趋吉避祸的心理特点相契合,在日常生活的各领域渗透和逐代传承。达斡尔族口头传说和语言、表演艺术、礼仪、风俗、节庆以及传统工艺技艺等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主要通过人的活动传达出去。在现代城市生活的影响下,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形式在逐渐发生改变。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演变上可以看出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活态性特点,活态性还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播过程中存在变异的情况,因此在研究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播的过程中要具备创新的思想。
2 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播的现状
在社会现代化发展的带动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时代特色更加鲜明。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达斡尔族特有的文化基因。为了响应党中央提出的“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战略目标,文化产业部门与民族文化艺术基金会或民族文化艺术公司等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共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现代化发展献计献策,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纳入到惠益全民和全民参与的文化民生工程中。在这一背景下合理运用现代化和数字化技术手段对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元化传播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播还存在一系列问题。
第一,缺失相关的法律法规。使用数字化技术手段助力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象征着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播发展到了新的阶段。目前比较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传播技术的实际运用,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的原则和伦理问题等的关注还不够。截至目前还没有出台过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数字化版权保护及传播规范等规章制度。在数字化传播的过程中,容易出现的数字技术和数据资料的安全等一系列问题,迫切需要建立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的相关法律规范。
第二,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宣传推广力度不够。目前网站上投放的有关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并不多,内容主要以文字、图片或视频等的展现居多,且信息数据更新不够及时,内容多是会议宣传、活动报道等,而且很多链接内容很少,甚至是空链接,互动性较差,急需要加快推广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中数字化技术的充分应用。
第三,数字化技术的应用形式比较单一,没有向更深层次探索。当前运用数字化技术对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还仅仅停留在对图像、语音资料等进行存储和保护的阶段。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播主要侧重于利用数字技术手段建立数字化档案库、资源库,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网站、教材等,而基于AR技术、VR技术的应用实践还比较少。此外,基于数字化技术的达斡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播的分类体系还未建立。在数字化运营的过程中,遵循的原则也应该与时俱进,进行适当的调整。
第四,人才培养机制不成熟,投入资金不足。数字技术之下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需要相关人员具备专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播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目前资金投入还远远不足。数字技术传播对设备的要求比较高,还涉及开发和熟练应用相关软件和计算机辅助设计平台等,要求相关人员能够熟练地进行创新应用,这些都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技术投入,同时,还要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第五,在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播的具体实践中,对于如何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和个性化特点等问题的关注还不够。
3 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传播策略
3.1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体系建设
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与传播要突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保护主体的多元性。以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保护主体,主要以博物馆和政府为主,但现代社会发展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冲击较大,单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保护主体俨然不能满足非物质文化遗产多元化传播的需要。需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式保护的主体逐步向商业性保护主体延伸,发挥民间个人与政府文化机构,纪念馆和各种研究团体等的联动效应,积极引入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管理体系中来。企业也可以参与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式保护行列,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运用市场化运营的模式,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商业性的档案保护及传播。加强对传统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中的影音、录像、道具、照片资料与传承人档案资料等方面的保护,在其基础上,利用数字技术和新媒体的形式,将传统的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实物扫描入计算机,建立微信公众号和网站等基于互联网的档案数据库,实现对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多元化分类记录和推广。建立网上动态档案推广及线下实物档案保护的混合发展模式,促使双线联网储存制尽快成型。通过互联网对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宣传,存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档案资料。数字技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整合,改变以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形式,利用计算机技术实现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的数字化转化,在作品宣传与展示等环节,要强化载体的完整性和可靠性,避免出现丢失、损坏等情况。
3.2 采用虚拟现实技术进行传播
依托现代科技搭建数字化虚拟博物馆,利用数字技术编排和讲述经典的达斡尔族民间传说故事,通过开发声音驱动技术和编排数字化舞蹈,推动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传播手段向深层次发展。同时规范落实虚拟遗产概念,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服务体系。结合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背景及地域优势,依托现代技术手段搭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信息管理平台与数字资源管理库及数字化支撑体系等,促使多维度、全方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播体系尽快成型。本着引进来与走出去的原则,紧紧抓住时代发展的机遇,高效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和虚拟技术等先进的数字化技术。利用虚拟现实和三维信息获取等技术形式,让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入融入到现代生活和生产中去,借助技术手段提高人民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接受度,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元化传播和创新发展。构建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需要分类别、分层次进行数字转化。将包括实测各种数据、图片影像资料等大量数据和信息转化为数字存储到数据库中,方便实现数据的添加、读取、分析、修改和完善,并要做好数据库的安全工作,避免其遭到破坏。利用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制作非物质文化遗产虚拟现实系统,使用CAD图制作、三维模型、虚拟现实系统等数字化虚拟现实技术,将濒危的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项目进行数字化再现。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时要重视艺术性和文化传承性,与当前虚拟交互技术和增强现实技术有效融合,在文化内容和艺术体验中实现沉浸式体验。
在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播中利用虚拟现实技术将环境与人的触觉和视觉等感官建立联系,参观者或学习者利用虚拟现实技术,进入计算机创建和系统制造的环境中,给人身临其境的真实感受,人们在多维的虚拟环境中进行信息交互体验。利用3D模型提升工艺作品等转化率,利用图形技术修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品的局部,切实达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目的。以达斡尔族民居营造技艺为例,达斡尔族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由于生活生产方式的改变,很多民族特有传统民居和民居建造技艺已经遭到破坏,利用数字媒体技术可以对传统民居营造技艺进行可视化虚拟设计,使其以数字方式永久保存。先利用计算机技术将达斡尔族民居营造技艺制作成三维虚拟建筑,然后利用系统软件来完成建筑虚拟现实的制作,将现实存在的民居建筑以数字方式生成三维模型,实现对民居营造技术进行全面、真实、立体的记录。数字格式要利于在互联网上进行传播,使人们在浏览时不受地域和时间的限制,通过虚拟现实系统更好地了解和传播达斡尔族特色民居营造技艺,有利于我国民族文化的传播。还可以设计面向民俗博物馆的哈尼卡纸偶交互式展示模型。设计纸偶艺术交互体验用户界面,在展示平台所呈现纸艺空间内体验者可以像玩纸偶游戏一样在不同场景中进行角色扮演,在游戏体验中达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
3.3 培养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专业技术人才,建立传承人网络工作室
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发展方面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和档案室的建设,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物质基础。大力支持人才的培养,引进各领域的人才,包括技术人才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学者等,做好人才储备工作,为数字技术下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多元化传播提供人才保障。提升专业人才的专业化水平,加大数字化人才队伍建设,吸引更多的擅长软件开发与信息处理技术等专业人士加入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的传播队伍中来,提升待遇,建立高水平的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传播团队。在传承人信息数字化方面,可以在确保无需破坏传承人正常的生产生活的情况下展示传承人的传习的动态过程,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态与内在魅力传达给参观者,把传承人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现实践的场所、工具、产品等进行数字化整理与存储,将传承信息进行动态、立体、高清的记录并存储,尽量简化存储、管理、使用流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传播利用创造方便快捷的条件。提高传承人的信息素养,能够运用数字技术等手段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元化传播及传承。传承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现代化发展的影响较大,还需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做到主动与多方位及优质的传承。其次,依托现代信息化手段建立传承人网络个人工作室。如乌春的达斡尔族民间说唱文学传承人,可通过开设微博与短视频账号等措施,线上宣传乌春的图片与视频等,积极拓展乌春的传承与保护空间。达斡尔族独具魅力的民族文化和种类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发挥数字技术的通用性强和保密性好等特点,促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空间更加宽广。
3.4 在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基础上进行文创产品设计,实现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数字化技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的跨界利用提供了可能。数字资源具有记录与创造的能力,在数据库资源的基础上开发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可以进行创意设计,可以实现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资源地从无形向有形转变。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对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元素进行提取,建立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库,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设计,实现文创产品的开发,把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资源转化成产业经济资源。设计者可以将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基因融到文创产品的设计开发中去,开发具有代表性的文化产品和周边衍生文创产品。根据达斡尔族的木库莲、剪纸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造型开发成水果叉、书签、手机壳等系列文创产品,还可以设计具有现代气息的餐具。推出“哈尼卡”系列文具套装、时尚灯具、抱枕、服饰等。将比较典型的图案元素运用到手提包的装饰纹样中去,既迎合了现代潮流,又承载了传统文化的内涵。利用数字技术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活”起来,通过创意设计实现文化价值向经济价值的转化。
在现有信息数据的前提下,也可以在相关App或网站上销售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创产品,加大对其的宣传和推广力度,扩大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的影响力,通过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景区景点、非物质文化遗产类旅游纪念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精品线路等各种方式,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融进旅游业中。将达斡尔族传统民间刺绣与剪纸艺术及烟袋锅手工艺品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结合现代审美,通过抽象艺术处理手法,将其达斡尔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与手机壳与丝巾或背包等热潮单品进行结合,在传统手工艺品的基础上融入了时尚元素,创造时尚美观却又不失民族印记的手工艺品,让导游和网络带货主播等推进民族手工艺品的发展,为丰富旅游商品市场打下基础。当地政府要加大扶持达斡尔族手工艺品的发展,架起本土手工研发企业与外界的桥梁,开发设计特色旅游商品。借助于数字媒体,将达斡尔族图腾中的动物造型制作成网络游戏,带给体验者沉浸式的体验,在娱乐过程中传播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