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科”建设背景下“英语+法律”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探究
2022-02-22申媛媛
申媛媛 黄 文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外国语学院,江苏 泰州 225300)
一、引言
2018年,教育部提出在我国全面推进 “新工科、新医学、新农科、新文科” 建设,形成覆盖所有学科的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本科专业集群。因此,单一学科背景的外语人才已不能适应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时代呼唤复合型外语人才。在 “英语” 专业与 “法学” 专业跨界融合的框架内,发展交叉学科、培养复合型外语人才已成为必然趋势。
二、“英语+法律”复合型人才培养的必要性
在中国进入新时代、“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构建融通中外的话语体系、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以及“新文科”建设的背景下, “英语+ 法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成为了当务之急。
(一)国家宏观战略设计的需要
2014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与决定》建议“建设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 2017 年1 月,国家司法部在其《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中指出“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工作制度和机制还不完善,政策措施还不健全,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还不强,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比较匮乏”。因此,我们需要“建立一支通晓国际规则、具有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服务水平高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2018年9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提出:“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善于维护国家利益、勇于推动全球治理规则变革的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着力培养熟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制的高素质专门法治人才。”
2019年,教育部提出高校 “新文科” 建设,主张在传统培养模式改革的基础上,建立适合学生成长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和技能发展模式。“英语 + 法学” 作为ESP的一个分支,可以参照 “新文科” 的建设理念,实现外语与法学教育的交叉融合,成为高校重要的研究课题之一。2020 年4 月17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主持召开第十三届全国政协第34 次双周协商座谈会,该座谈会就“建设高素质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进行协商议政,主题是“组建一支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家国情怀、专业素养过硬、能破实践难题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需要“把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放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两个大局的历史进程中”。
(二)经济社会发展及贸易全球化的需要
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经济持续高速向前发展的历史阶段阶段,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我国的对外贸易增长迅速。2019 年,中国大陆进出口贸易额超三十万亿元人民币,对外投资存量将近二万亿美元,从2002 年的全球第二十五位上升到第二位。外汇储备保持在三万亿美元以上。根据海关统计,“2019年1-11月,以人民币计,我国进出口总额增长2.4%,其中出口增长4.5%,进口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贸易顺差扩大34.9%”。但是,海外投资市场的复杂性,中国涉外投资法的滞后性,境外直接投资法律保护机制的不完善,投资者对境外相关法律法规的不熟悉,甚至忽视境外相关国家的文化风俗,都会给中国企业的境外直接投资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
此外,近年来海外贸易壁垒、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日益抬头,国际贸易摩擦日益加剧,保护中国在境外的利益和中国公民的境外权益的重要性日益彰显。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涉外法律人才的比例却极低。熟悉国内法和国际法并至少熟悉一种外语的高级涉外律师,从人才数量和人才质量上还远无法满足需要。因此,“英语+法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是中国贸易全球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进程中的重要保障。
(三)高校英语专业优化、可持续性发展的需要
大学英语教学仍然按照中小学通用英语的理念和模式进行,不能真正满足各领域“国际化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也不能满足新时代外语人才的需要;高校英语专业的教学理念强调 “通用性” 和 “人文性”,但这一理念不足以凸显英语作为工具的专业性和技术性。教学目标没有体现专业特色、专业区分度和专业针对性;英语专业教师的语言技能和专业知识结构单一,需要一支复合型、专业化的 “英语+法律” 教学团队;“英语 + 法律” 教材的内容与学生的专业知识严重脱节,相去甚远。大学英语、英语专业、法学专业大多独立存在,未能切实做到数据共享和跨界发展。从教学课程设置与学科专业发展的角度来看,虽学科与课程的边界具有合理性,但人才需求应从应用与职业角度出发,职业人才的培养更应该坚持以市场需求与变化为根本导向,动态调整社会资源,培育并造就出一批真正为社会主义国家建设所需的新时代人才。
因此,在推进“新文科”建设的过程中,英语学科应率先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需求,迎接技术和新科技革命的挑战,全面融入高等教育的强国建设。“英语+法律”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顺应了高校 “新文科” 模式的整体建设思路,突破专业壁垒,打通跨专业人才培养的学习机制,促进 “英语”与“法律”的深度融合,有助于构建专业集群,实现英语专业内涵丰富、体系建设完善的目标,有效促进英语专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同时,培养学生在某一类学科上“交叉复合+”的专业领域能力。通过跨学科的综合知识体系的构建,实现服务于国家、地区和社会团体机构(或企业) 的语言决策和咨询服务的功能,引导学生全面深入系统学习,推动外语课程教学模式的深度改革;将新文科的理念运用到提高教育质量中去,培养大批熟悉党的方针和国家政策,了解中国的相关国情,具备世界眼光,能较熟练且准确地使用外语,通晓国际规则制度并掌握有关国际谈判规则及程序的专门人才。
三、“英语+法律”复合型人才培养的可行性
来自单一学科的外语人才无法适应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时代呼唤复合型外语人才。发展交叉学科,培养复合型外语人才是大势所趋。“新时代、新文科大背景下,外语学科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已逐步成为学科发展趋势,而跨学科研究有助于催生新的学术生长点,促进学术创新发展。”因此, “英语+法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是一种与时代相适应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一)明确目标,优化人才培养模式
首先,培养法律英语复合型人才并不意味着就等于要培养出高级复合型涉外法律人才。 说到底,“英语+法律”复合型人才“首先是培养外语人才,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发展的一个必经阶段,可先由直接向我国涉外行政法制专业工作人员提供专业语言培训服务开始,并在进行了后续各个学习阶段系统的专业分层次的培训和提升学习以后,步入我国涉外法律实务的职业轨道。因此,“英语+法律”复合型人才应当具备英语语言的敏感性和良好的英语语言能力,具有好奇心、求知欲、创新意识和抗压能力,具有较高的跨文化交际素质和法律思维素养;同时还应掌握扎实的英语语言知识技能,对一些主要英语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历史、文化、习俗,有很好的了解;熟悉中国依法治国的国情以及英美国家的社会和法律文化,掌握一定的英美法律知识,形成“英语”与“国际法”结合的跨学科知识结构;此外,他们还应通晓国际法律规则,掌握法律英语视听、说、读、写、译等方面的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涉外法务沟通能力和从事基础涉外法务工作的能力。
“跨学科和超学科范式中,每个学科都可以提供或贡献自己独特的基础知识和研究方法,不同学科之间的配合非常重要,它们处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之中,也就是系统论中的部分与整体关系。”因此,“英语+法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意味着英语教学必须从传统的基础英语教学模式向跨专业、跨学科的学习机制转变,优化传统英语教育的语言学和文学内容,培养中、初级涉外法治人才,为发展我国的涉外法律工作提供人才保证。外语学院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学科的专业能力以及办学特色、区位优势、本校教师、生源情况等具体情况,制定出适合自身条件的特色专业人才培养方向,错位竞争,特色发展;以少而精为原则,培养“英语+”复合型人才。由原有的语言训练转向面向市场的专业技能培训和学生专业能力的综合发展,突出学生在应用型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主导地位,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活动的内在积极性与主动性。让学生在学习涉外法律英语知识,掌握国际法、国际贸易法和世贸组织规则等过程中学习英语文化知识,训练学生英语综合语言技能,同时学生通过学习英语知识掌握相关基础法律知识,强化英语听说能力和口译能力,着重培养学生外语基本应用技能知识和中外法律基础知识。要建立校企、校政联合培养模式,仅仅依靠高校增设专业方向,周期较长,见效较慢。联合相关企业、公司、政府、相关机构等,根据其合作项目的实际需要,可与高校合作进行针对性培养。此外,加强外语学院与法学院合作,积极推进教师互通、学生互换、课程互通、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等各类实体性课程的相互交叉渗透和融合。
(二)厘清现实,构建复合课程体系设置
“英语+法律”不仅仅是一门课程,更是一门新的交叉学科。然而,“涉外法律人才不能通过先学外语,再学习法律来培养;也不能通过先学习法律,再学习英语来培养,而是要通过学习法律英语来培养”。然而,目前,英语教学和法律学教学“两张皮”现象仍然存在。以外语、法学两个学科分割为基础的旧课程体系,已不能满足法律英语新兴专业方向发展的需要,也不能在“新时代”、“新文科”背景下更好地培养涉外法律人才。所以,有必要尽快建立一个新的且完整的课程体系,取消“法律课程”+“英语课程”分割的模式,建立以“英语+法律”为主要核心内容的课程体系。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和社会就业需求为基本导向,构建符合我国应用型本科高校学生水平特点和就业要求特点的应用型法律英语 (专业定向) 课程体系框架和跨学科、复合型课程群。
“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缺乏统筹规划和整体设计。要充分发挥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优势,创新体制机制,体现规律特点,顶层设计、高位推动、协同实施。”本科阶段的人才培养应该以基础能力与技能为重点,这一阶段要求学生对英美法律中的六个基础部门法知识具有基本的了解,并熟练掌握英语听、说、读、写、译。遵循 “以学生为中心” 的培养理念,构建更加开放包容的“自主”学习环境;在专业培训基础上,加强课程模块化、单元化、特色化教学课程群的建设,鼓励开发综合性、以问题为导向的、跨学科研究的新课程。可分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语言类课程,包括口译、语音、阅读、写作和翻译等外语基础课程(第一、二学年));二是法学(包含法律文化)类课程,包括中国的法律制度、主要英语国家的法律制度、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和国际法课程(第二、三学年); 三是“英语+法律”跨模块学习(第二、三学年),设计符合培养目标的多个任务型学习模块,如法律英语翻译、法律英语阅读写作、法律英文演讲、法律英文学术辩论等,并使各个不同模块之间有机地融合,形成一个整体合力,为培养阶段目标所需的语言知识技能与实践能力服务。此外,优化人才培养机制,一是要促进政府相关部门、相关机构、大中小企业在教育、进修、培养和发展方面的合作,努力探索校企合作模式作并积极提供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实践平台,提升质量和实现人才培养目的使用形式。二是要促进涉外政府部门、涉外机构、涉外企业、涉外律所和具备师资条件的高校、高等教育机构之间的业务交流合作与协作,将人才的具体实践落实到人才培养的全过
程中去,通过这样的平台切实并有效地发展“英语 + 法律”复合型人才的实践技能(第三、四学年)。
(三)深化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英语 + 法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不仅要求学生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还要求教师具有较高的专业资质和教学技能,这就需要对跨专业的师资队伍进行相关的高水平培训。然而,高校中绝大部分专业相对独立且分割,跨专业教师十分稀缺。目前,外语院校从事跨学科法律英语教学的教师多为传统的外国语言文学专业,不专攻法律理论与实务;法学院教师也缺乏相应的英语专业知识和语言教学技能;此外,近年来教育部将英语和法学列为红牌专业,两个专业的发展陷入困境。
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创新的教师培养机制,建立一批真正具备良好跨专业人文素养、能够胜任本学科教学实践工作的专职教师,以切实保障本学科的教学有效开展和专业人才培养相关目标任务的完成。具体可以有以下三个途径:一通过“内部培训”的方式,派遣合格的专业教师参加国内外有关涉外法律的学位攻读、研修、工作和交流等项目,鼓励专业教师积极参加法律英语证书考试(简称LEC)、参加国内外法律英语学术会议与讲座,并切实提高相关专业教师的跨专业、跨学科业务能力,培养“双师型”教师;二是高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可以 “走出去”,进入法律实务部门,参与涉外法律相关工作,培训教师法律职业能力,掌握涉外法律专业知识技能和实际工作经验;三是进一步推动高等院校和法律实务部门之间的双向交流、互聘,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讲学,聘任著名法律英语专家及学者为名誉教授、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等,“引进来”以促进相关专业教师跨学科转化与“嫁接”。
四、结语
“英语”+“法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是“新文科”建设背景下基于国家发展战略的一项系统工程。培养过程需要精确的对齐,精心的设计,科学的应用。高校需要整合资源,突破创新,创造必要的条件,充分认识法律英语专业(方向)内涵,积极推动法律英语新的跨学科增长点,加快建立面向市场的法律英语专业(方向),努力促进初、中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系统化发展。
Exploration on Cultivation Modes of inter-disciplinary talents of “English + law”,under the Background of New Liberal Arts
SHEN Yuan-yuan HUANG Wen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Taizhou College of Nanjing Normal University,Taizhou,Jiangsu 225300)
Abstract:Under the guidance of the concept of constructing new liberal arts,the research of inter-disciplinary in linguistics has become increasingly prominent in China.Foreign language learners only mastering a single language can no longer meet the needs of national development.Thus,a new type of train mode which aims to cultivate qualified “English + law” inter-disciplinary talents has become the new trend.This article first discusses the necessities for the cultivation of “English + law” inter-disciplinary talents from the following three aspects: the needs of national macro-strategic design,the needs of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and trade globalization,the optimization of college English majors and the needs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for English major.In order to cultivate qualified inter-disciplinary talents,the thesis further clarifies the goals for cultivating new talents and tries to discuss how to optimize the talent training model;how to the innovate a new set of compound curriculum system ;how to construct a team of professional teaching staff to ensure the cultivation of talents.
Keywords:New liberal arts;“English+law”;Cultivation of inter-disciplinary tal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