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资源优势 推动兴安盟大米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2-02-22杜勇锋佟成元温宏平
杜勇锋 佟成元 温宏平
一、产业基础:自然条件优越
兴安盟地处大兴安岭向松嫩平原过渡带,属于世界公认的北纬46度“寒地水稻黄金带”,雨热同期,积温适宜,生态环境好,光照时间长,有纯净无污染、水量充足的天然水源和富含有机质的肥沃土壤。优越适宜的自然条件造就了兴安盟大米的优良品质,其“透、香、润”的独特口感深受消费者喜爱,袁隆平院士也曾写下“东北上游,净产好米”“红城粮安,草原香稻”,为兴安盟大米代言。目前,全盟稻田总面积达到137.39万亩,年产水稻75万吨以上;其中绿色有机认证面积约100万亩,占总面积的72.5%,年产有机水稻近20万吨,约占全盟水稻总产量的29%。
二、产业发展:成效和问题并存
近年来,兴安盟不断加大“兴安盟大米”品牌建设力度,狠抓水稻标准化生产、大米质量安全监管,着力推动大米产业振兴发展。“兴安盟大米”先后获得“中国十大大米区域公用品牌”“十大好吃米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独家供应商”等殊荣,兴安盟也荣膺“中国优质稻米示范基地”“中国草原生态稻米之都”等称号。2021年,全盟36家授权用标企业原粮收购量29万吨,实际加工量24万吨,销售量21万吨,加工转化率近80%,实现销售收入近20亿元,带动3.6万户农户实现增收。
同时我们还应看到,推动兴安盟大米产业发展进一步提质增效还面临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打造“兴安盟大米”区域公共品牌的实际举措较少,相关部门联动不足,品牌建设缺乏整体规划和组织实施。二是大米年生产能力超1万吨的企业不足5家,龙头企业规模总体偏小,对水稻种植及相关生产性服务业带动不足,质量标准执行不到位。三是水稻种植户和合作社缺乏仓储设施,稻米收割后不能及时存储,同时,大米加工企业缺少流动资金,稻米收购季全盟收稻资金缺口约15—18亿元,企业因收稻量不足而不能全力生产,新收割的稻米原粮存在“种植户存不了、本地企业‘吃不饱’”的问题,约40%—50%的稻米被黑龙江等地企业收走。四是大型种植合作社少、种植散户多,施肥施药把控不严,过度施肥施药情况在散户中较普遍,既不利于保证稻米品质,也存在土壤积累有害物质沉淀的风险,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待加强。五是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质稻品种,品种的适应性有待提高。
三、发展思路:多举措促发展
(一)强化区域公共品牌建设
委托专业咨询机构研究编制品牌战略规划,确立 “兴安盟大米”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创意内涵、市场定位、消费群体、发展目标和推动措施,并成立专门的品牌运作公司,多种方式途径开展品牌宣传。制定《“兴安盟大米”区域公共品牌运营实施方案》,系统研究和完善品牌基地、质量标准、安全监管、认证与检验检测、产品追溯、准入退出、品牌营销具体办法。成立“兴安盟大米”行业协会、区域品牌授权评审专家委员会,严格按标准开展品牌使用授权和退出工作,引导水稻种植合作社、种植户及加工生产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按标准生产。成立大米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事机构并协调农牧、科技、宣传等相关部门,围绕打造“兴安盟大米”区域公用品牌整体形象目标,统筹推进品质管控、品牌推广、产业融合、渠道建设、优良品种培育等各项工作。
(二)提升龙头产业带动作用
支持本地稻米加工企业向国家、自治区申报项目资金,引进先进设备、改造升级现有设备、提升加工工艺,扩大生产规模,推动稻米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加大优质稻米产业链招商力度,依托本地稻米加工企业开展以商招商,引进1—2家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培育引进,使年总产量10万吨以上的龙头企业达3—5家。推广“龙头企业+养殖场+合作社+种植户”的产业化发展模式,构完善利益连接机制,支持龙头企业向第一产业、第三产业拓展,大力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文化创意农业等新业态,拓展“兴安米宝”等文化衍生产品应用场景,推动形成集文、旅、农、康养为一体的产业化新格局,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与一线城市大型超市、卖场和贸易公司合作,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会及商务考察活动,促进产销对接。
(三)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
积极推进担保公司与当地金融机构之间的互利合作,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大米加工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及时履行代偿义务,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推动建立“政府+银行+担保+保险”的融资合作和风险分担机制,吸引和带动金融资本、产业资本、社会资本满足大米加工企业短期资金需求。抓住落实《关于做好2022年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政策机遇,对接银行机构“加大对重要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金融支持力度”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水稻种植大户、合作社及加工企业争取资金建设仓储设施。激活民间资本,推进小额信贷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建设,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入股龙头企业,与龙头企业建立互利共赢的协作关系。发挥行业协会和农业部门的引导作用,帮助龙头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增强诚信经营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建设优质水稻种植基地
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实施高标准农田及黑土地保护等建设项目,持续开展控肥增效、控药减害、控水降耗、控膜提效“四控行动”,加强秸秆和畜禽养殖粪便等废弃物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推广绿肥、秸秆、粪肥还田养地,推进稻田生态环境优化和土壤培肥。农牧技术推广单位组织开展高品质水稻新品种及高效种植技术示范推广,采取广播电视、互联网直播、现场讲座、宣传栏、宣传册等多种方式,围绕水稻催芽、驱鸟、防除杂草、水肥管理等开展技术服务。依托国家耐盐碱水稻技术创新中心兴安盟分中心,强化自治区科学研究院、自治区农科院等自治区级科研机构的技术支持,围绕提升水稻核心种源自给率和品种适应性,积极开展稻种培育,将兴安盟打造成为北方粳稻、旱作水稻、耐盐碱水稻种源生产基地和关键技术输出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