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调查
2022-02-21刘丽
刘丽
摘要: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数量、处理能力及运行负荷率、再生水量及回用率、主要水污染物去除情况,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场(厂)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固废产生量及处置情况,危险废物处置厂处置利用能力的分析。提出加快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提高全省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率等建议。
关键词: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置;危险废物处置
全省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共2354座(个)。其中,污水处理厂2223座,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单位94个,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处理)单位37个(不包括3家危险废物协同处置企业)。
1 污水处理厂调查
1.1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1.1.1数量与分布情况。全省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共计2223座,其中:城镇污水处理厂292座,工业污水处理厂68座,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1801座,其他污水处理设施62座。
1.1.2污水设计处理能力及运行负荷率。全省污水处理厂总设计处理能力为888.60万立方米/日,其中:城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759.21万立方米/日,占比85.4%;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23.46万立方米/日,占比2.6%;工业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103.80万立方米/日,占比11.7%;其他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2.13万立方米/日,占比0.2%。2017年,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处理厂、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其他污水处理设施平均运行负荷率分别为78.2%、45.6%、41.6%、51.3%。
1.1.3 污水处理厂再生水量及回用率。全省共21座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有再生水处理工艺,分布在合肥、淮北、阜阳、黄山、马鞍山、宿州、六安等七个市。2017年全省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再生水量共13399.74万立方米,其中8857.16万立方米回用于工业用水,占比66.1%;4437.1万立方米回用于景观用水,占比33.1%;105.48万立方米回用于市政用水,占比0.8%。
1.2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去除情况。从区域分布来看,各市集中式污染物厂水污染物削减量总体与污水处理量呈正态相关趋势,即污水处理量越大,污染物削减量越多。城镇污水处理厂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挥发酚几项水污染物的去除量最多;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对氰化物、重金属两项水污染物的去除量最多。
1.3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干污泥产生、处置情况。2017年全省污水处理厂共产生干污泥359496吨,平均每处理万吨污水产生1.51吨干污泥;干污泥实际处置量352402.06吨/年,全省干污泥平均处置率达98.0%,各市干污泥处置率范围为94.4~100%。从区域分布来看,全省污水处理厂干污泥产生量位居前三位的城市依次为合肥市、滁州市、马鞍山市,占比分别为24%、8%、8%。污泥以自行处置和送外单位处置为主。
2 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场(厂)
2.1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场(厂)建设情况。全省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场(厂)共94家,其中生活垃圾处置场(厂)90家,(单独)餐厨垃圾集中处理厂4家。从区域分布来看,宣城市、黄山市、宿州市、合肥市、阜阳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场(厂)较多,合计有48座,占全省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场(厂)总数的51.1%。其中合肥、芜湖、淮北、铜陵四个市分别建有(单独)餐厨垃圾集中处理厂。
2.2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场(厂)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2017年全省94家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场(厂)中有76家产生废水(渗滤液),其中62家自行处理,剩余14家委托其他单位处理。全省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场(厂)废水产生量3445273立方米/日。全年实际处理废水量244.17万立方米,采用膜法处理的膜浓缩液产生量为46.91万立方米,渗滤液膜浓缩液基本全部回流或回灌。全省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场(厂)废水排放量共约186.20万立方米。
2.3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场(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全省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场(厂)焚烧废气总排放量为3032747.41万立方米。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如下:二氧化硫排放量115.43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73.63吨,颗粒物排放量8.73吨。
2.4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场(厂)固废产生量及处置情况。2017年全省生活垃圾焚烧装置共产生炉渣660395万吨,飞灰216639万吨,其中炉渣的综合利用率为71.44%,处置率为28.6%;飞灰的处置率为98.1%,综合利用率为2.0%。总体而言,生活垃圾焚烧过程产生的炉渣和飞灰基本做到100%处置或综合利用。
3 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调查
3.1危险废物处置厂建设和运行情况。从区域分布分析,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数量最多的五个市依次是合肥市、芜湖市、安庆市、滁州市、宣城市,合计23家(不包括3家危险废物协同处置企业),占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的62%。
3.2危险废物处置厂处置利用能力。
3.2.1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及设施设计处置能力分析。以处置厂为单位统计总设计能力,全省危险废物处置厂处置及利用总设计能力為615720吨/年。其中,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设计处置利用能力578850吨/年,占比94%;单独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厂设计处置利用能力22450吨/年,占比4%;协同处置企业设计处置利用能力14420吨/年,占比2%。
3.2.2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及设施实际处置利用情况分析。全年危险废物处置利用量193692吨,其中: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实际处置利用量166707吨。
4 结论
全省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共2223座,总设计处理能力为888.60万立方米/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在控制水污染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尤以城镇污水处理厂为主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在控制水污染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尤以城镇污水处理厂为主。
5 建议
建议加快配套污水管网建设,提高全省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率。进一步增加农村集中式污水设施的建设。建议下一步增加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全省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能力。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汁划[R].闻发[20I3]37号.北京: 国务院,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