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共同富裕的宪法意蕴
2022-02-18
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基本原则和根本目标,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追求与一以贯之并为之奋斗的主张和行动纲领,也是为实现社会正义而进行的探索。共同富裕作为一种高度凝练的政治话语体系,需要转化为中国宪法上的学术话语,探寻“共同富裕”的宪法意蕴,并从纷繁复杂的政治话语中挖掘共同富裕所蕴涵的宪法意义与价值。《共同纲领》作为新中国建国纲领与蓝图,共同富裕之理念已孕育其中,韩大元教授的《20世纪50年代“共同富裕”理念形成及其演变》一文就是以《共同纲领》制定过程中社会主义目标的讨论为例,通过追溯《共同纲领》制定过程中确立的独特规范构造与精神内涵,探讨《共同纲领》所蕴含的社会正义及其在当代的价值,进而揭示了1982年《宪法》对“共同富裕”的规范内涵以及当代价值,并提出如何在宪法轨道上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张翔教授的《市场经济与共同富裕的互诠——“经济宪法”的视角》一文在“共同富裕”是宪法社会主义原则的规范内涵理论前提下,提出了“共同富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可以相互诠释的概念这一新命题。一方面,“共同富裕”的“富裕”维度意味着,通过保卫经济和其他领域的自由,为市场经济提供制度保障,通过高质量发展避免低水平的“平均主义”;另一方面,“共同富裕”的“共同”维度是“社会主义”的固有含义,其核心在于实现社会平衡基础上的平等。“共同富裕”补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两个维度上的要求,即保卫自由与要求平等。因而,以国家根本法为经济生活设定基本秩序的“经济宪法”理念切入,通过参考“社会市场经济”等比较法资源,对我国宪法中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定和“共同富裕”理念的规范含义做了进一步阐释。范进学教授的《共同富裕的宪法表达》一文则以宪法上的权利、权力与义务为基点,认为“共同富裕”之“共同”的宪法表达就是全体公民人人平等的价值、原则与权利;而共同富裕之“富裕”的宪法表达则是公民自由权的保障与实现;“共享”发展理念是实质平等原则的具体体现,“共享”就由执政党的主张或政策载入宪法进而成为国家发展目标,借助宪法文本关于“社会主义”“人权”“平等”等宪法条款的规范体系解释,成为一种新型的人权即共享权。实现共同富裕,国家需运用税收、社会保障与财政转移支付等再分配权力做再分配,因而这种再分配权作为国家重要的权力必须遵循均等化与法治化的原则,以此确保共同富裕实现方式的正当性与合法性。总之,三篇论文虽分析角度不同,但均从历史、文本、实践维度,聚焦于共同富裕与宪法表达,以此探讨并揭示了共同富裕的宪法内涵、价值与实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