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数字治理的内在逻辑、困境及破解
——基于“理念—制度—技术”框架的分析
2022-02-17赵敬丹
赵敬丹,王 鑫
(沈阳师范大学 管理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4)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强调以数字化为手段,以实现有效的乡村治理为目的。2019年,《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将“建设乡村数字治理体系”列为“推进管理服务数字化转型”的五大任务之一,要推动“互联网+社区”向农村延伸,提高村级综合服务信息化水平。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公共服务,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从数字乡村战略的提出到数字技术在乡村治理中的具体应用,数字技术逐渐成为未来乡村治理的新工具。从整体上看,当前我国乡村治理数字化进程还处于持续探索阶段,乡村数字治理实践的过程中仍面临着诸多挑战,如何推动乡村数字治理进一步发展,对促进基层治理数字化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问题的提出
乡村治,天下安。乡村治理的成效和水平不但在于满足广大村民的诉求和维护公共利益,而且对维持基层社会的稳定具有压舱石的作用。当前,在我国经济日益发展和城镇化水平日益提高的背景下,乡村社会结构相较以往发生了很大变化,村民的生活需求和利益诉求愈来愈多元,乡村公共事务愈加繁杂,客观上要求乡镇政府改变原有的治理方式和手段,提升治理现代化的水平。为此,近年来国家层面相继提出诸如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战略,乡村治理的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提升[1]。但乡村治理过程中仍存在基层组织涣散[2],乡镇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村民参与匮乏[3]、治理决策主观色彩浓厚[4]等问题。在数字时代与乡村公共事务逐渐增多的现实情境推动下,基层政府逐渐意识到乡村治理是一件复杂且具有系统性的事务,仅仅依靠财力、物力及基层政府强制性机制的支撑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借助现代数字技术及时回应村民诉求,提升乡村治理的效率。在国家建设数字乡村的规划下,数字治理逐渐被引入乡村场域。如北京市南口镇、浙江省德清、四川省邛崃以数字技术为依托建设起乡村治理数字化平台;重庆市合川区香龙镇运用数字技术强化村两委力量,同时发挥乡贤的积极影响力;浙江省桐乡市“乌镇管家”通过“四治融合”构成了“1+4+X”的数字治理模式;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整体性治理为依托,智治为用,建立统一的数字应用系统,为乡村治理注入新动力[5-8]。
数字治理作为乡村治理中的新型治理理念和方式,不仅具有弹性再造治理空间、灵活设置治理机制、协同参与治理流程的特征[9],而且拥有数字化的内在韧性治理发展趋向[10]。乡村数字治理强调数字技术在治理过程中的综合应用,突出多元治理主体“数字素养”的提升[11],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乡村治理网络的开放性与扁平化[12],推动乡村治理决策向民主性方向发展,从而促进乡村治理向数字化转型[13]。从整体上来看,我国乡村数字治理还处在持续探索阶段,全国各地区乡村数字治理的水平存在一定的差异。我国东部和南部乡村地区数字治理的实践颇有成效,我国西部和北部地区乡村数字治理的进程还在起步阶段,甚至是筹备阶段。因此,如何更有效推进乡村数字治理的进程作为新颖和热点的话题被学术界所关注。大多数学者从发挥数字技术的作用或构建乡村数字治理的特色模式等视角出发进行探讨,认为数字技术是消除和缓解乡村治理“数字短缺”与“数字匮乏”问题的重要方式[14-15],乡镇政府应把乡村数字治理体系建设与数字技术深度嵌合,以信息化、数字化全覆盖为抓手[16],构建系统、协调、统一的“互联网+”治理新格局,推进乡村数字治理的实践。但是,乡村数字治理实践过程中“表面数字化”和指尖“形式主义”问题仍不同程度的存在,必要时可借鉴商业领域中“以用户为中心”发展数字化的理念[17],利用数字技术遵循治理平台建设的“3A+BRICS”原则,以优势资源间互补互助为核心吸纳多元化、专业化的治理主体[18]。
诸多研究成果及实践成果均证实,数字技术与乡村治理场景的深度融合对于促进乡村治理向数字化转型具有重要意义。但乡村数字治理并不仅仅是对数字技术的应用,还在于利用数字技术给乡村治理带来的系统性变化。因此,本文立足数字乡村建设的背景,基于“理念—制度—技术”的三维框架下综合分析乡村数字治理的内在逻辑,剖析乡村数字治理存在的困境与根源,提出未来可以破解困境的对策。
二、乡村数字治理的内在逻辑
乡村数字治理是以互联网、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工具为基础与载体,重构政务系统运行的基础设施与技术规则,促进对民情、民生数据的整合共享,以实现乡村治理精准高效的目标。乡村数字治理的具体落实在国家结构性的统筹规划下能够得以实现,基层政府、村民等多元治理主体可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利用数字治理工具参与到乡村治理中。在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治理主体的数字化治理理念有利于指导各治理主体利用网络、社交媒体等参与乡村治理,促进数字化治理方式在乡村落实,体现了其理念逻辑;国家及地方相关制度及政策规划的出台和实施,为乡村治理数字化明确发展方向,体现了其制度逻辑;数字技术把乡村治理的显性空间逐渐演变为技术建构下的虚拟空间,架起社会各界沟通的网络,体现了其技术逻辑。以上内容共同交织构成了乡村数字治理的内在逻辑,解释了乡村数字治理的必要性。
(一)数字化治理理念为乡村治理主体提供新思维
数字化治理理念强调,治理主体在乡村治理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应用数字治理工具,借助收集的民生数据作出科学化的治理决策,唤醒广大村民的参与意识。一方面,数字化治理理念可以促进数字技术在乡村治理中的应用,影响乡镇政府治理行为和流程的变化。乡镇政府自身治理理念价值的转变,有利于其向村民提供高质量、精准化和数字化的公共服务。在数字治理思维引导下,乡镇政府在乡村治理过程中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数字治理工具,借助治理过程中产生的数据信息对公共事务中出现的问题及村民的诉求进行研判和解决,促进乡镇政府工作人员的治理行为从依靠经验转向数据分析,治理流程从被动处理转向事前预测,促进治理方式突破城乡空间、时间等现实物理条件的限制。另一方面,数字化治理理念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广泛传播,潜移默化地渗透给村民,村民有意识地将自身需求或问题在本村数字治理平台上进行反馈,参与乡村数字治理工作的民主决策,充分表达自身对公共事务的看法和认识,在不威胁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及时维护个人利益。此外,数字化治理理念也倒逼村民提升自身数字素养,努力形成数字思维。增强了对乡村数字治理内容的了解,在更多数字化治理场景中主动使用数字治理工具,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村民参与不积极的问题。
(二)政策规划为乡村数字治理的实践明确目标
一直以来,国家极其注重乡村治理的成效,当前数字技术的发展给乡村治理带来了红利,国家对乡村数字治理的顶层设计从宏观上塑造了乡村治理数字化的基本形态,乡村治理数字化也成为国家治理走向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国家是“具有最严密组织形式的政治实体,维持着最强大的资源动员能力,发挥着最令人瞩目的效能的建制”[19]。乡村数字治理在相关发展标准与规划引导下,逐渐从理想变为现实。从中央层面来看,对乡村数字治理的重点任务有着完善且符合时代发展的部署和规划,内容包括网上村务管理、“互联网+政务服务”、基层综合治理信息化、乡村智慧应急管理等诸多方面,为地方政府在具体实践中明确了行动方向。国家自提出乡村数字治理,不断通过自上而下的权威动员,整体上协同推进了乡村治理的数字化进程,有序促进了乡村数字治理系统内各要素之间的耦合。从省、市、县层面来看,乡村数字治理的实践在遵循中央层面统一部署和规划的前提下,面对各个村落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地方政府不断细化乡村数字治理发展目标,对选择数字治理模式、加强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等作出了可量化的分析,使乡镇、村两级落实的方向更加“接地气”。根据乡村数字治理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和保障的体系架构,积极统筹和协调多方主体力量,积攒和优化了乡村数字治理“有形”和“无形”的资源基础。对多种治理资源进行调配,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乡村数字治理实践过程中对数字发展的需求供应,拓宽了探索符合当地特色的数字化治理路径,提高了乡村数字治理的实效。从乡镇层面来看,乡镇政府依据上级地方政府对乡村数字治理作出的目标和规划进行落实,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数字治理引入乡村治理“忙而无序”“无的放矢”等问题。
(三)数字技术为乡村数字治理提供新型治理工具
数字技术的引入与创新应用为乡村治理提供了新方式,数字技术逐渐成为乡村数字治理必不可少的“工具箱”。多重数字治理技术在乡村领域的应用与耦合,使农村地区“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发展水平与政府线上办事效率有所提升,为实现乡村治理内容全覆盖提供了技术基础。利用大数据算法分析村民参与治理的行为偏好,完善了政府和村民之间交流的渠道。物联网通过信息传感设备,把乡村数字治理的资源与互联网连接起来,实现人与物品及物品间的信息交换和通信。人工智能的应用使部分乡镇政府在新冠疫情期间通过智能机器人向村民提供无接触服务,降低接触带来的风险。数字技术有利于构建跨层次、跨领域的合作治理平台,将相近乡镇或村庄区域内的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电子农业等平台连接到乡村数字治理平台中,丰富了乡村数字治理的“内涵”。此外,数字技术具有灵活性和开放性的特点,能够促进乡村基层政府的数字化再造。新型数字治理工具还可以将相同或不同层次部门产生的治理信息进行数字化的集成与整合,保证数据流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打破数据壁垒,促进纵向层级之间、横向治理功能之间的融合,为治理主体提供新型治理工具,拓宽治理主体的边界,凝聚政府以外的社会组织力量,架起政府、社会、市场及村民间的沟通桥梁,从而推动乡村治理数字化的发展。
三、乡村数字治理的现实困境
随着数字乡村战略的实施,我国部分乡村地区逐渐开始探索数字化治理模式,数字治理的理念和方式逐渐进入大众的视野。但从整体来看,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数字治理经验缺乏,乡村数字治理的实践进程面临着诸多困境,制约着乡村数字治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一)传统保守性思想盛行,拘囿治理理念的革新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数字化内部驱动力量的产生需要与时俱进的数字理念来引导,但农村传统治理思维和观念的存在影响数字治理模式的落实和发展。首先,一方面数字治理工具通过大数据“算法”收集治理主体在治理过程中的个人行为和决策偏好,分析其内在规律,然后对其进行“内容推送”。但由于乡村相较于城市来说社会发展进程慢,思想观念更新迟缓,个人偏好会受到原有价值观及思想体系的制约,“内容推送算法”反而不知不觉中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工作人员原有的治理行为和决策偏好。另一方面,乡村社会长期以来具有“礼治”的传统,大多治理决策者认为对社会规模相对较小的村庄来说,运用此种治理方式展开治理是成本最小的,但面对当前农村社会形态的变化、乡村治理事务繁杂的现状并不适用,传统性的治理思想在一定程度上拘囿治理理念的革新。其次,村民对数字化治理的认识存在个人偏见。由于农村工作机会少,大部分青年人进城务工,在城市中初步感受到了数字治理带来的红利,但由于对网络化信息真假缺乏判断,往往陷入骗局,打击了他们对数字技术在乡村治理中应用的信心,从心理层面抵触参与乡村数字治理的实践。村民对数字治理的内在需求不断走向疲软,乡村数字治理方式和落实也因此受到制约。另外,村民对数字技术陷入消费主义和娱乐主义的错误使用,无形中加深村民对数字技术在乡村治理中仍发挥消极作用的错误认识,忽视其作为乡村数字治理工具的重要作用。最后,乡村留守老人较多,相对青年人来说,老人接受新鲜事物比较慢,大多思想保守与乡村治理数字化进程相违背。具有现代性的数字治理平台无法真正充分发挥其在村民和乡镇政府之间的纽带作用,最终导致广大村民对数字化治理的认同度普遍较低。
(二)资金投入不足,难以支撑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的数字化信息基础设施是乡村数字治理的依托载体[20]。近年来,国家层面相继提出并实施“三农”政策、乡村振兴战略等,但与城市数字治理相比,网络宽带、信号基站、数字通信等数字化基础设施仍显薄弱。一是乡村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与地方政府有限的资金投入存在一定的差距。随着乡村治理数字化进程的推进,为完成上级指标,各地争先恐后投入巨资搭建乡村数字治理平台,各项建设开支导致基层政府财政压力较大,财权和事权不匹配。尤其一些偏远地区,完善数字化基础设施的任务愈加繁重,与相对薄弱的财力形成“倒挂”。同时,数字化基础设施的完善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因其具有固定资产的属性,其后续的使用会对设施产生损耗,需要长期对其投入资金进行维护。以S县乡村数字治理平台建设为例,其每年数字化治理平台的运营维护成本高达300万元,均为县级政府承担,导致财政负担过重,资金保障难以持续[21]。二是对数字化基础设施资金的投入不稳定且主要来源单一。目前,乡村数字化基础设施的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其次是村民筹集和引入社会资本。但由于近几年新冠疫情的影响,国家经济增长缓慢,政府为稳定和保障农民的生活,经常给予财政资金扶持,政府的财政负担增加,地方政府对建设乡村数字化基础设施财政补贴也变得有限。疫情下村民经济来源不稳定、收入水平整体偏低,社会资本向乡村的注入更加有限,难以在短时间内缓解数字化基础性设施建设资金保障不足的问题。
(三)数字专业人才匮乏,限制对技术的驾驭程度
数字化专业人才是推动乡村数字治理的重要力量。但从现实来看,既懂技术又懂治理的复合型人才稀缺。一是乡村精英外流、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现象突出[22],劳动力与人口大多流向大城市、高收入地区,导致农村留守老人和孩子居多,乡村人口结构不完整、社会结构功能变化导致潜在的数字专业人才缺失。二是乡镇、村的基层工作人员缺乏数字专业技能,对运用数字技术处理乡村公共事务心有余而力不足。与城市相比,在乡村基层工作的人员对数字技能的培训不到位,农村教育资源少、质量低,进修学习的机会比较少,难以驾驭数字技术在乡村治理中的应用。三是受地理空间位置的影响,乡村大多离城市较远,发展空间不大。即使地方政府为吸引数字专业人才放宽录用条件,但人才仍抵不住农村工作任务重、待遇低、环境复杂等现实问题,而选择离开农村去城市寻求工作机会。截至2021年底,全国大数据核心人才约230万人,主要集中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地区①数据来源于中国大数据产业生态联盟《2021年中国大数据产业发展白皮书》。,高质量数字专业人才大多选择在城市就业,到农村地区的占比较少。数字专业人才去往农村就业的意愿低,无法为乡村人才队伍的建设注入新活力。另外,农村地区缺乏对数字专业人才的培养机制,未形成成熟的培养模式。随着数字技术在乡村治理中的应用,以往培养乡村人才主要着重于传统农业发展的模式已不再符合乡村发展的趋势,在乡村数字治理和智慧农业发展下更强调对数字技术的熟练运用,乡村对数字专业人才的培养落后于乡村治理的需求。
(四)数据整合比较困难,导致数字技术难以充分发挥效用
数据的流通与整合是乡村数字治理的关键要素。由于乡村数字治理的实践还处于持续探索阶段,乡村地区的数字生态系统还比较脆弱,数据整合存在困难。政府作为数据资源的拥有者,掌握着大量的信息,数据的流动意味着政府原有资源在乡村社会中的重新调整和分配,掌握数据信息的不再只有政府一方。一是基层政府为了维护和强化自身的优势建立封闭且垄断的数据管理系统,无疑不利于数据的整合。基层政府各个职能部门的数据系统不定期基于自身需求和实践目标对现有标准进行更改和完善,周期性的系统修改和升级会对以原有标准建立起来的民生、民情数据整合方案带来不确定性的变化,数据整合愈加烦琐和困难。二是随着数字技术在乡村治理中的应用,乡村各治理主体诉求数据增加并呈现出低质复杂的特征,导致治理决策者无谓的工作量增加,数据整合工作更加繁杂。乡村各治理主体诉求数据碎片化需要专业的职能部门对数据进行整合分析,但基层政府为保护各自部门利益单向传递数据信息以及数据定密范围不具体,制约了数字化治理平台对数据的整合,各治理主体间沟通渠道存在“堵点”。三是数据在乡村治理过程中产生,与村民息息相关,其中会涉及个人隐私,但对数据的脱密和清洗耗费的成本太大,部分基层政府为确保数据安全可控,在数据收集和整合的全流程增加多道数据交换验证程序。此外,对数据的管理缺乏统一标准也阻碍着数据整合的进程。各个政府部门对数据的管理都有自己的一套规则,数据在整合过程中存在诸多限制条件。
四、乡村数字治理困境的破解
为进一步提升乡村数字治理水平,充分释放数字治理工具的潜能,面对当前治理理念转变滞后、数字治理资源基础薄弱、数据整合困难等困境,本文基于“理念—制度—技术”三维分析的框架,在强调乡村治理主体理念革新的同时,致力于夯实数字治理的人才、物力、财力等资源基础,利用数字技术挖掘民生、民情数据的内在价值,从而促进乡村数字治理系统各要素的精准耦合。
(一)重塑治理理念,培养村民数字化意识
乡村治理主体的思维更迭是乡村数字治理的首要诉求,基层政府需要突破传统思维观念的桎梏,树立数字治理的新思维[23]。但数字治理理念根植于乡村治理的整体文化环境中,因此要以多方式、多渠道去塑造,让基层政府、社会组织、村民等各类治理主体认识到乡村数字治理实践的本质是在道德和情感的乡村共同体下,数字治理与乡村的深入融合。一是乡镇政府要摒弃利用直觉和经验对乡村数字治理问题进行解决的思维定式,树立数字化治理思维。乡村数字治理过程中出现大量数据,乡镇政府可以通过对数据的整合挖掘,发现其内在的本质和联系。逐步探索与乡村数字治理体系相符合的数据分析模型,对乡村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及时预测和处理。从传统单纯强调权力主导、资本运作的思维模式中跳出,转向更多依靠群众的力量,调动和激发村民的参与活力。基层政府自上而下与横向间部门应在治理观念上达成共识,运用数字治理理念推动乡村治理的实践,主动从权利主体转向治理主体、从管理者向服务者的转变。例如,在枫桥经验中,村民调处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毫不逊色。二是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线上借助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社交平台传播数字化治理理念,打破以往口口相传信息的局限,让村民了解数字治理并感受数字技术在乡村治理中的应用;线下可以开展数字治理主题的茶话会、建设乡村数字治理体验馆、数字技术应用比赛、数字治理知识竞赛等活动,让村民真真切切的在现实场景中感受数字化。三是借用本土方言,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引用生活中的实例阐述增进村民对乡村数字治理的理解,并对村民的疑问和意见及时回复,在心理上消除其对数字化的排斥,并唤醒村民参与乡村数字治理的意识。另外,积极借助乡村非正式制度的力量,建立循序渐进和村民需求相呼应的激励结构,按照乡村数字治理的实践阶段激发村民参与的意识,增强数字治理的有效性。
(二)完善政策规划,夯实数字治理的资源基础
要实现乡村数字治理的精准有效,还需要国家层面进一步做好与之相关的顶层设计和政策框架。乡村数字治理需要政府层面给予政策倾斜和支持来缓解和解决资金投入不足、数字专业人才匮乏等问题。一是在财力资源方面,合理放宽对乡村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政策,鼓励并支持银行出台专项贷款方案。争取国家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对乡村数字化基础设施后续维护所花费的资金进行合理补贴,建立并完善地方政府对乡村数字治理的资金扶持体系和补贴机制。积极引导当地实力较强的企业为乡村数字化基础设施的建设注入资金,必要时适当给予减税、政策激励、物质或精神层面的表扬等。二是在设备资源方面,推行“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的合作方式,通过政策优惠吸引企业对乡村数字化基础设施进行建设,本着“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乡村各治理主体,发挥多元主体建设的合力。具体围绕村民自治协商、乡村公共管理、基层综合治理等场景应用建设村务信息公开屏、公共触摸屏等彰显数字治理信息的数字化设备。加快乡村光纤和5G网络的全覆盖,支持对原有基础设施的数字化升级与改造,解决基础设施更新速度慢给乡村治理数字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形成与国家层面相衔接的互动机制。三是在人才资源方面,可将本村内致富达人、返乡创业的大学生、退伍军人等其他治理主体纳入本土数字化专业人才培养规划范围内。建立和完善数字治理人才引进和回流的制度体系,通过公开招聘或选拔的方式,以当地政策倾斜支持、提升薪酬待遇水平为优势,吸引熟练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数字专业人才,或既懂治理又懂数字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参与乡村数字治理。为熟练运用数字技术的人才设置“特殊”的“晋升通道”,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考评,对于在治理工作中的突出贡献者、大学生村官等给予定向招考名额纳入政府编制或给予优先推荐。既要吸引乡村外部优秀人才的到来,又要注重乡村本土人才的培养,激发乡村内外部人才活力和价值,逐步建设并不断完善乡村数字人才体系,突破乡村数字治理在人才支撑方面的“卡点”。
(三)加强数据管理,发挥数字技术的积极作用
缺乏数据支撑的数字治理平台就是一具空壳,对数据资源进行管理要充分发挥数字治理工具在乡村数字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为此,需要进一步完善数据采集、管理和使用等环节和流程,实现数据信息共享、流程再造。一是设定标准,确保数据采集标准化。建立统一的数据收集标准体系,对乡村数据进行分类、编码,充分考虑数据收集、整合等各个环节之间的衔接和联动,使数据发现、分类、筛选、派发和交办各个环节有机统一,调动和优化全样本民生数据资源,推进数据管理平台集约化运行。二是细化规则,助力数据管理有序化。设立信息采集部门,合理分配工作量并制定规范化操作细则。建立基础数据库,针对采集完成的数据,分类审查、分级设置数据使用权限和审批,利用数据挖掘和可视化分析技术将其发布到数字化治理平台上。有必要将数字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反映村民行为特征的“民生数据信息”和反映村民心理状态的“民情数据信息”[24]5进行分类整合,发挥数字治理工具的积极作用。三是建立数据考核机制。要着重关注基层各部门数据的使用效能,定期对数据的应用成效、创新成果、项目建设情况等进行汇报和评价,将部门人员编制、经费划拨与其绩效挂钩进行考核,充分挖掘数字技术处理民生数据的价值。在数据安全管理方面,明确乡镇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加强对数据应用过程的考核,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原则,明确数据提供和管理维护责任。例如,“龙游通”对数据使用者的访问进行实名制注册,根据不同数据使用者的个人情况建立信用体系和诚信档案,既注重满足各类主体参与乡村数字治理的意愿和需求,又强调形成数据安全的意识。同时,也要对数据使用风险及时进行研判,运用大数据和云计算对数据应用的全流程进行程序化的监督,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模式,避免安全漏洞,对试图破坏数据使用规则的不法分子进行及时追踪和处置。
总之,乡村数字治理需要数字化治理理念作为指导实践的思想,在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规划与统筹下完善数字化基础设施、构筑数字专业人才队伍,充分发挥数字技术的作用,规范推进乡村数字治理理念、制度、技术三方面的协同。同时,也要借鉴国内优秀的乡村数字治理模式,进行合理化和批判性的审视,结合当地乡村发展现状构建有特色的数字治理体系,实现乡村治理精准有效。乡村数字治理不仅要看数字表面的“光鲜艳丽”,更要关注其背后的“真实成绩”。在未来的研究中,更需要深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强化乡村数字治理的基础理论研究,实化运用数字技术推进乡村数字治理的途径和方法,在更高层级上重塑乡村数字治理的结构和功能,创新和完善乡村数字治理体系,打造平衡的数字生态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