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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与儒家君主为政之道比较分析

2022-02-17王海燕丁常春

关键词:君主治国圣人

王海燕,丁常春

(安徽大学 哲学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9)

中国哲学中,道家与儒家的君、民关系是两家君主为政之道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道家主张君主以“道”治天下,遵循自然社会的基本法则,实行无为而治实现无所不治的效果。儒家主张君主以“仁”治天下,追求仁义礼智信的道德修养,对待臣民实行仁义道德的教化,以达到天下为公的效果。两家的为政之道基于自身对民与君的理解,政治生活中道、儒两家的君民关系是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治国之道

(一)为政理念不同

1.道家

从道家代表人物老子的生平及著作中可知,处于春秋战国时期的老子面临各地小诸侯国战乱纷起、天下分裂的局面,国家政局稳定、百姓生活保障、君民关系和谐等是君主需要慎重思考的问题。君主作为统领国家的最高领袖,其是至高无上的存在。君主对于百姓而言是身份高贵的象征,而君主的尊贵是以百姓的拥护为基础的,“故必贵而以贱为本,必高矣而以下为基。夫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榖。此其贱之本与”[1]146。君主以百姓为先,将百姓作为国家生存发展的根基是君主治国理念的第一原则。老子崇尚“圣人”的理想人格,认为国家治理应该实行“圣人之治”[1]12,而圣人治理国家是以百姓之心为政治基准,减少个人意志的强加干预,将百姓作为国家的主人,如此在国家治理中实现天下祥和,民心归于纯朴,维持国家政治稳定的局面。老子将圣人作为治国的榜样,认为君主治国效仿圣人可减少祸患的发生,处事荣辱不惊,保持自身人格的独立与尊贵,将身心都投入治国伟业之中,将天下国家看作自己的身体,忘我工作,如此之人,百姓可将天下、国家治理重任交付于他,即“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1]49。得到百姓的信任与支持,是君主治国理念的第二原则。《孟子》讲,“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2]182,君主得到百姓的拥护与支持实现政权的统一,必先将百姓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自身的利益放在次要位置,甚至以牺牲自身君主利益换取百姓的基本利益,如同自然界中的水生养、化育万物而不私自占有,因而成为万物之母、天地之根。照顾百姓的既得利益,做一名为百姓无私奉献的君主是君主治国理念的第三原则。当国家占据天时地利人和的统一局势实现了内部稳定时,保障百姓基本的物质生活需求成为君主治国理念的第四原则。农业向来是国家的根本,历朝历代的君主都实行以农为本的基本国策,老子认为君主治国应遵循农业为本的原则,应重视农业生产,提高农业产量,解决百姓的温饱问题,保证百姓基本物质生活水平,使国家处于君民稳定的正常秩序。君主治国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国泰民安,达到无为而无所不治的目的,解决百姓的温饱问题实现民安,是国家的内务。而国泰的实现需要君主与外界保持和平相处之道,是国家的外政。老子经常提及“清静”“无为”“不争”的概念。诸如“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1]191“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1]231“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1]138“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1]86,等等。

《老子》主张的是“大象无形,道隐无名”[1]158的政治统治方式,这种无形无名的方式,是源自于道的,因为道本身就不是区别义的,而是无名无形的混成,这才是治国之本[3]。君主在处理国家外政中实行道治,不妄自逞强、不胡作非为,保持低调谦卑、清静无为、知足知止、以退为进的策略,使国家与外界保持良好的外交关系。如此,外部和谐、内部稳定的整体局势是君主治国的理想状态,真正做到老子所言“治大国,若烹小鲜”[1]240的治理之道。君主在外无战乱、内无忧患的安稳政局时期,更应该学习圣人之治,实现“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1]104的君民关系,君主效仿大道至柔、至慈、至善的特点,善待百姓,使百姓实现自治,调动百姓主观能动性与积极参与性,实现人尽其能的良好状态。

君主效仿圣人之治是老子的为政理念,遵行大道的自然规律,通过和外界保持良好的外交关系与国内重视农业生产并行,实现百姓物质生活的基本保障达到温饱自足的生活状态。老子认为,君主从百姓的基本利益出发、无私奉献、造福国家,自然能得到百姓拥戴,并积极调动百姓能动性,充分挖掘百姓潜力,坚持以民为本、人民至上的思想理念,最终再落实于民,因而,道家的为政理念从始至终都是为民服务的。

2.儒家

与老子几乎同时代的儒家代表人物孔子生活在各诸侯国征战、时局不稳的时代,他曾在鲁国做官后辞官,并带领弟子在多国之间宣扬儒家仁政思想,但都未被各国君主采纳,正因他曾切身体会为官者的种种不易,以及君臣与君民之间的上下级关系,因此,他对君主治国有着独到的认识。君主作为国家领导权的最高拥有者,其是具有权威性的存在,百姓以君主发布的政令为准则进行生产生活。“子曰:‘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4]180孔子认为,君主如同君子般文质彬彬、温文儒雅,百姓作为国家建立的根本如同小草般坚韧不拔,君主对待百姓的理念与态度直接影响到百姓对于君主治国的反馈作用,若君主实行以仁治国、以道德教化百姓,则百姓也会以此效仿,做有道德之人;若君主实行以暴治国、以武力统治百姓,则百姓也会将武力作为人际交往的规则,使国家处于混乱局面。君主自身的言行举止与道德水准被百姓效仿,百姓以君主的思想境界与意识活动为自身学习的榜样。百姓围绕君主进行思维活动与生活交往,这是君主治国的第一原则。君主作为百姓心目中的尊崇对象,在治国中必定遵循为民负责的思想理念,“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4]5。君主以忠信的道德品质治国,节约国家开支用度、爱护朝廷官员,以时令季节的变化为导向进行耕作,虽为小国之君也可将国家治理得当。儒家的爱人根据宗法血缘为基础的亲疏远近偏爱他人,自商周以来君主执政逐渐转变为家天下的局面,以一家之血脉代代相传承袭君位,给予家族宗亲世袭的爵位、官位,使其成为君主执政期间的发言人与拥护者;对待百姓则是发号政令,使其依据时令从事农业生产活动,解决自身温饱问题,以维持国家稳定。因而,君主—宗亲大臣—百姓是国家由高到低的三个阶层,君主治国偏爱宗亲而役使百姓,以宗亲阶层的利益为重,维护其统治至高无上地延续与发展,国家物质水平保障的高低由百姓的劳作是否辛勤而决定,这是君主治国的第二原则。儒家主张君主以德治国的同时,并没有彻底放弃法治。“君主怀德,小人怀土;君主怀刑,小人怀惠”[4]52,君主作为国家的政治领袖治理国家一味地以德治国、实行道德教化,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君民关系的和谐与百姓自身道德修养的提高有益处,但刑罚也是治国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孔子反对“不教而杀”,主张“教而后诛”,孔子把伦理、教育、政治三者结合起来,形成统一的整体[5]。古人对制度、规则的遵守以“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2]173进行总结,即对君主治国中的刑罚惩戒作用予以肯定,以德治国与以法治国的结合使君主治国能够不偏不倚,既依靠宗亲扶持又不过分依赖,既严格要求百姓又予以关怀,使君主在一国治理中保持平衡的地位,这是君主治国的第三原则。

孔子的为政理念是君主效仿君子的积极形象,以君子良好的道德修养与高贵品质严格要求自身,为百姓树立道德典范作用,以正面形象实行道德教化。德治与法治并行,以德为主,实现以德教化、以法惩戒的双向作用。

(二)为政手段不同

1.道家

(1)自然。道家主张君主以“道”治理国家,遵循自然规律,奉行社会法则,效仿圣人之治对待百姓,实行自然、无为的治理。何为圣人?老子指其为符合“道”的统治者。而要做一个“圣人”,基本标准就是不能有自己的意志,而要有百姓的意志。即“圣人恒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1]193。以百姓意志为主去决定自己的意志,这就叫顺应自然、符合大道。这样,管理者与百姓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隔阂才能打破,距离才能消除,从而实现天人合一[6]。老子谈及四种不同类型的君主治国:“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下,侮之。”[1]67也就是说,一是以“道”治国的君主,实行无为而治,百姓只知道他的存在;二是以“仁义”治国的君主,百姓愿意亲近赞美他;三是以“法”治国的君主,百姓畏惧他;四是以“礼”治国的君主,百姓敢于侵犯他。由此可见,只有以“道”治国的君主才可以让百姓自由、自然地生存发展。老子期待回到小国寡民的社会,百姓实行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自身温饱问题自然得到解决,其他产业自由发展,百姓物质生活淳朴,精神境界知足,这正是道家主张君主所应追求的自然治理之道。君主治国时的自然之道不仅仅是君主对百姓顺其本性发展给予空间,更在于道家认为自然之道具有德性,自然界的万物生长发展因尊道贵德而生生不息,处于统治权力巅峰的君主在治理国家时也应具有道之德性,天地万物的自然属性即为“道”,世间人类的社会属性即为“德”,通过自然法则与个人美德的相互融合实现君民关系的协调稳定,如此君主可实现天下大治。

(2)清静。自然界万物生长繁育、欣欣向荣的景象来源于道之静的作用。“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1]30作为万物之源的水滋养万物是如此的润物细无声,水具有至柔的象征,而万物生存具有柔弱胜刚强的特点,因为柔弱属静,刚强属动,动静之间的无限循环最终复归于静,回到道初始之处。人类社会的君主治理国家应该效仿自然之水,以无私奉献与不知疲倦的姿态善待百姓,减少政令的发布,努力实现外无战乱侵略、内无政权分裂的局面。君主处静,时刻将百姓之心与百姓之利付诸治国理政之中,正所谓“民为国之本”,体现在治国之道中是不任意妄作、不妄加揣测,以静处事,达到无所不争的理想状态。在个人修养中,自身保持冷静沉稳的处事之态,运用于治国中显现的是以不变应万变的协调平衡处理国家政务能力。老子曾言,“重为轻根,静为躁君。轻则失本,躁则失君”[1]101。君主在清静的状态下更能够做出正确的决策与判断;反之,若君主性格浮躁,对待百姓呈现出飘忽不定的情绪,处理政务不谨慎考虑、武断作出回应,则国家的治理可能会陷于混乱之中,甚至带来灾祸。同时,清静治国也代表着君主崇尚简朴、寡欲的治理模式。在道家的治国方略中,君主治理国家应效仿的原则是清静无为的自然之道,即无私奉献却不私自占有,那么对待百姓自然也是不求回报,尽力给予,以此实现天下清静无为的治理。

(3)德性。君主仅仅依靠“道”治国是远远达不到天下大治的雄伟目标的,还必须依靠“德”的作用。在处理外交关系中,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相互争斗、兵戎相见的场面时有发生。处于乱世之中的老子认为,要想结束这种纷乱的局势,需要君主具有知足知止的德性,即君主减少贪欲、不一味索取争夺,与他国保持和谐的邦交关系,可以减少战争的发生与灾害的降临。在处理国内事务中,君主对待百姓应实行恩德的教化,做到“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大小多少,报怨以德”[1]251。老子向往的是圣人之治的理想状态,借圣人之口道出了自己的治国理念,“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1]231。他基于当时的社会现状提出“无为而治”的治国思想的。“无为而治”是要在合理的范围内有所作为,即不妄为,以达到无为而无不为的境界[7]。现实中的君主治国应将圣人作为借鉴和榜样,行无为之事、品无为之味,以宽和从容的心态与智慧化解纷争,结束冲突的局面。如此,达到内外安定、局势平稳的境地。圣人治国从小事做起,注重平常国家治理中的细节与琐碎杂事,善于调节君臣之间的矛盾,解决百姓生产和生活的实际困难,日积月累可成就大业。君主治国也应从百姓关注的小事着手,用恩德回应百姓的矛盾冲突才更易得到民心,有利于国家治理的统一。

道家所倡导的为政手段遵循大道的规律,从自然、清静、德性三方面作为君主治理国内国外的法宝,以自然为基础遵循天道生成变化应用于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以清静为本向自然之水般以至柔至善的品德治理国家,以知足知止的德性容纳百姓的各种声音,使得矛盾纠纷化解,君民之间获得和谐的关系,以此实现天下大治。

2.儒家

(1)名实相符,德才兼备。儒家提倡君主以仁治国,尊崇道德教化的积极影响,在治国理政过程中依靠有才能的臣子代替百姓发声,使君主及时了解民生的基本需求并发号政令为民服务,贯彻民本的思想理念。因而,臣子成为君民之间直接的桥梁,对于臣子的道德品行与专业所长必须与官职名位一一对应,做到名实相符,才可以将道德品行与专业技能发挥到极致。那么,如何选择优秀人才呢?子曰:“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举尔所知;尔所不知,人其舍诸?”[4]185试想,若君主将一位忠君爱国的天文专家置于掌管水利的部门,即使他的品德再高尚,也无法将国家的水利问题解决妥当。再者,若君主将一位道德品行一般甚至拙劣的农业专家置于农业部门,即使他的专业理论与实践技巧非常出色,那也可能会因为德不配位给国家带来严重的损失与灾难。这两种选才方式都无法正确发挥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作用,臣子无法代表百姓发声,时间长久百姓对于君主的统治会产生质疑与否定,君臣之间的良好关系将会被破坏,国家政权的持久稳定也会被动摇。同时,如果臣子处于名实相符、德才兼备的位置,但工作过程中出现小失误或忽视细节,君主应该以德感化,不过分惩戒,树立珍惜人才、爱护人才的积极形象,协调处理君、臣、民三者的关系,做到“君子不施其亲,不使大臣怨乎不以。故旧无大故,则不弃也。无求备于一人”[4]275,保证国家政权稳定。

(2)仁德。儒家之德含义丰富,“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4]15。尤其注重礼的教化作用。“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4]10孔子认为,古代君主治理国家之所以实现国家安定、天下太平的局面是因为礼的重要性,礼规定了社会中不同等级与阶层的划分,百姓学礼可明白事理,做事不逾矩,对待君主恭敬顺从、进退有序,君主自然而然就可以彰显出尊贵权威的社会地位,保障国家政权稳定。“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4]16君主治国需要德治与法治双管齐下,法治的惩戒作用只是让百姓有畏惧之心但并不知耻,而百姓只有具有羞耻之心才能真正成为社会有教代之人,儒家认为人区别于动物的标准即是否具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2]83。这四心君主与百姓都应该具备,而君主之心即为君主之德。治理好人民的关键就在于统治者自身之德行。孔子把君子之德比作风,小人之德比作草。风向哪边吹,草就会向哪边倒。而具有羞耻之心的百姓感受到君主的仁政,则自然会顺从君主的统治,减少受到惩戒的机会,从而以良好的道德品行约束自身行为。如此,君主自上而下实行道德教化,百姓自下而上接受道德熏陶,使君主通过以德治国的手段将国家政权长久掌握在手中,实现国家稳定的理想局面。

(3)以勤治国。儒家主张君主以君子为自身榜样,以便修养身心、治国理政,百姓则以君主的言行规范作为衡量自身道德品质的标准,君主治国兢兢业业、废寝忘食,时刻关注百姓的日常生活,百姓就会自觉服从国家号令,积极主动投身农业生产并参与其他事务的进程。孔子认为,“博施于民而能济众”[4]90,确立高远的抱负和志向且做到言行一致才可达到安人安百姓、治国平天下之理想目的。孔子把统治者的修身、修己看作是治国平天下、实现德治理想的前提[8]。君主治国以道德规范为主要践行方式,对百姓实行道德教化以提升其自身修养与道德品质,君主必当为百姓树立良好示范,严格要求自身,践行为百姓谋福祉、以民为本、勤奋治国的准则,使得百姓生活安定,物质生产资料丰富,思想精神境界提升,自身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高,真正实现君主为百姓谋利益、为国家谋复兴。若君主自身消极懈怠、无心政务却发布过多的国家号令且朝令夕改,百姓就不会顺从君主的统治,国家政权可能会存在被颠覆的危险。这就是孔子所说的“先之劳之,无倦”[4]185。自己不想要的就不要施加到别人身上,自己做不到的也不要勉强他人做到,这是儒家一直以来的处事之风,在君主治国中同样适用,“子曰:临之以庄,则敬;孝慈,则忠;举善而教不能,则劝”[4]27。君主只有自身修养良好、宽厚待人、勤于政务、关爱百姓,百姓才会以对等的方式回馈,百姓自觉归顺与服从政令是君主治国的积极回应。

儒家所倡导的君主为政手段是以仁为本,选拔德才兼备、名实相符的人才,注重礼仪教化,君主通过勤政爱民等方式在百姓心目中树立良好的典范作用,百姓自觉服从君主管理,顺从国家政令号召,实现君民关系和谐,有利于保障国家物质生产资料充足,实现政权的巩固。

(三)为政效果不同

1.道家

从前面的阐述中可知,道家期望实现圣人天下大治的理想局面,提倡以民为本,将民心作为君主政权合法性的有效保障,实行自然无为、清静有德的治理,从而实现君主治国的理想效果。圣人之治的理想效果在《老子》中集中体现在第三章和第十九章。诸如“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知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1]12“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1]73,等等。

圣人治国满足百姓基本的物质生活水平,内心世界无过多欲求与杂念,强健百姓的身体素质,保持百姓质朴纯真、回归自然的天性,其政治效果是君主不需过多干预与妄为就可使百姓自化,实现国家安定的局面。如果为政手段是君主治国的外在表现,那为政效果即是君主治国的内在彰显,正因为君主采取绝圣弃智的手段,才可以得到民利百倍的效果;正因为君主采取绝仁弃义的手段,才可以得到民复孝慈的效果;正因为君主采取绝巧弃利的手段,才可以得到盗贼无有的效果,君主并不否定儒家的仁义礼智,只是认为儒家的教化会使百姓多思、多欲,反而破坏了人之自然本性,违背大道的基本原则。因而,君主主动舍弃儒家仁义观念,将自然无为的思想理念贯彻实施于国家治理的全部过程反而会使民心归顺,社会自然协调均衡发展。

2.儒家

儒家主张君主治国应以仁为本,对百姓实行伦理道德的社会教化,培养百姓重礼仪、守规矩、知荣辱、懂进退。在道德修养层面不仅君主以君子为典范,而且提倡全国百姓皆以君子为典范,通过个人道德的修养与完善提高国家整体国民素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同时,以德为主的治国理念辅之以法治国的惩戒作用使国家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受到熏陶与指引的百姓在良好的道德环境中自然会自觉遵守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祸事的发生率降低,君主发布的政令自然上通下达,形成国家安定的局面。

总之,道家主张君主治国以圣人之治为理想效果,君主无为而无不治、君主不争而无所不争,是以国家百姓顺其本性的自然自由发展为前提,将百姓作为国家的主人,君主真切为百姓服务。儒家主张君主治国以君子为理想人格,通过德治的教化作用与法治的惩戒作用实现国家大治,物质精神资料充足,仁义道德深入人心,为百姓谋利益使得百姓完全顺从君主统治,君主的以仁治国维持巩固自身政权的长久存在,一切实施皆是以君为主。

二、君人之道

(一)修身方式不同

1.道家

“内圣外王”是中国哲学史上对于修身与治国实现的理想目标的完美表述。道家的“内圣”是指以道修身,它的实现方式是以合于道为行为导向,方式层面上表现是无为,目的层面上表现是无不为[9]。君主治国对臣民的掌控与管理是君主的治人之道,而治人之道是以君主自身的修养为起点,道家主张君主以遵循大道修身,儒家主张君主以仁义道德修身,因各家修身方式的不同,使得君主运用的治人之道也不尽相同。

《老子》中有言:“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涤除玄览,能无疵乎?爱民治国,能无以智乎?天门开阖,能为雌乎?明白四达,能无为乎?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1]36营魄抱一、专气致柔、涤除玄览是道家君主修身之法门,载营魄、专气、涤除的目的是抱一、致柔、玄览,君主通过抱一、致柔、玄览等修身方式达到精神专注、心思空灵、少私寡欲的境界,符合大道初心,以这种方式掌管天下百姓是不需要利用智巧就可以获得成功的。爱民是君主修身治国的终极目标,君主以爱民之心得到百姓拥护与支持,百姓必以忠君爱国为回报,如同道生养自然万物不求回报。君主对于一国百姓的管理也应遵循大道的规律使百姓在自治、自化中无意识地接受君主的管理,自觉服从君主之治。

2.儒家

儒家君主修身以修德为主,注重道德品质的修养与提高,而为形成治理国家稳定、百姓臣服的局面,君主应当以身作则。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4]188孔子认为,君主只有自身行为端正、言行一致,百姓才会信服君主之德,自觉服从国家发布的政令,这是君主以自身实践换取百姓的认可与归顺,是一种积极正面的暗示作用,即君正则民顺,民顺则国正。作为一国之主的君主,其修德的最高境界是做到忠信二字,即忠爱国家、信任百姓。君主胸怀国家、心系百姓,满足百姓的基本物质生活需求,保障百姓正当合法权益,将民本思想作为价值核心,百姓受到君主恩惠也会以忠君爱国作为回报,自觉归顺君主统一管理,实现天下一统的局面。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4]101君主修身立德还需要以他人为对照,继承他人的优良美德,修正自身的短处,虚心学习修正不足,如此收获大德,成为百姓效仿的榜样,以一人之力实现百姓归顺,以他人之力完善国家道德教化,以此稳固自身政权的合法合理性。

总之,道家主张君主的治人之道是遵循自然规律的天道,注重百姓本性的自然发挥,通过少思、寡欲、无为、自然等方式实现君主为民的治国理念。儒家主张君主的治人之道是以仁德为本,注重自身道德修养与社会道德教化的双重影响,使百姓自觉归顺服从君主治理,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理想人格塑造不同

1.道家

“以正治国”[1]231是老子对于治国思想的明确表达,它是老子总结三代政治、结合所处之世提出的治国纲领,老子强调“正”的概念,论述“正”便是“合乎道”,主张“身正”方能“国正”;在具体行为上,他要求“为正”就是要“知止”[10]。君主治国的理念应是遵循大道的规律与原则,效仿圣人之治,实现天下大治、国泰民安、君臣和睦的理想状态。老子曾以“士”代表圣人,他说:“古之善为士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容:豫兮,若冬涉川;犹兮,若畏四邻;俨兮,其若客;涣兮,若冰之将释;敦兮,其若朴;旷兮,其若谷;混兮,其若浊。”[1]57老子以古代得道之士喻圣人治国,正因得道之士掌握大道的本质与核心,犹如大道具有无形无象无名无状的特征,通过各种不同形象的转换与变化,使其变得精通奥妙、深远通达,君主治国理政以古代得道之士为学习的典范,拥有谨慎又警惕、严肃又亲切、淳朴又通达、心胸宽阔又包容一切的心态与品质才会获得治国的成功。“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子孙以其祭祀不辍。修之身,其德乃真;修之家,其德有余;修之乡,其德乃长;修之邦,其德乃丰;修之天下,其德乃普。”[1]217老子又以善建者、善抱者喻道,从修身、修家、修乡、修邦、修天下这一系列的过程中都显示出德性,即圣人治国之德,君主治国也应该具备相应的德性并世代流传,才可使国家永延、屹立于世。

2.儒家

儒家主张君主治国应效仿君子的理想人格,其外在文质彬彬的形象与内在高深的道德修养有利于实行社会教化,自然实现百姓归顺。何为君子?子曰:“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4]221君子自身工作勤勉、严于律己,有助于实现国家政权稳定持久;君子仁爱百姓、体恤百姓,以百姓之利为利,有助于实现百姓的自觉归顺与臣服;君子以自身道德标准教化百姓,使百姓提升道德修养,提高精神境界,生活安居乐业。此三种标准正是儒家君主治国理政的内在要求,将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融为一体。同时,作为君子要做到“言必行,行必果”[4]194,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诚实守信、忠厚老实是一个人仁德的基本内涵,君子治理国家只有具备这些品质,百姓才会从内心真正顺从、接受社会管理。即君主以君子为镜纠察自身缺点并积极赋予实践修正,以百姓为重、为百姓谋利,实现君民关系融洽,国家政权的长久稳固得以实现。

总之,道家主张君主治国应效仿圣人大治天下的美好形象,道家的遵道贵德是遵循天地大德,容纳一切自然万物的生存发展,是真正的心怀天下、心系百姓的美好德性。儒家主张君主治国应效仿君子的良好品质,注重自身修养与道德教化,是个人小德的体现,提倡百姓遵循仁义礼智信的伦理道德规范,重视人的社会主体性。

三、结语

君主的为政之道是君主治国之道与君人之道的统称,无论君主自身是否借鉴道家或儒家的思想,在治国之道中对于治国理念、治国手段、治国效果都有自身的理解与认知,在君人之道中对于修身方式、理想人格塑造也有着自身的体悟。君与民的关系问题历来是一个国家政治稳定与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古代君主深知此问题的重要性。道家的为政之道是君主顺其百姓本性而自由发展,百姓自化、自治,君主处于一种象征性的地位,一切皆以民为本,真正将为百姓服务作为国家生存与发展的根基,切实为民谋福利、创幸福。在治国为政中舍弃智巧、摒弃过多私欲,永葆一颗赤子之心胸怀天下,如同万物之水般滋养万物而不干涉其发展,拥抱万物而不占为己有。《庄子》中有言:“非彼无我,非我无所取。”[11]21这正恰如其分地表达出君主采用道家思想而治国的风范,以平常心处理国家政务,以万物平等的视角对待百姓,真正践行以自然之道行无为之事。儒家的为政之道是君主通过仁义道德治理国家、教化百姓,辅之以刑罚,使得国家治理处于既定的伦理道德规范之中,百姓会自觉归顺君主、响应国家政令。不难发现,其治国方略一个是“自然之道”,一个则是“人伦之道”,其思想内容都十分丰富[12]95。然而,不可忽视的一点是:道家或儒家都是处于春秋战国时期奴隶主贵族社会中而出现的思想产物,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比如,道家主张君主用以愚治国的方式治理国家,重返小国寡民的原始时代,这显然与历史车轮向前发展背道而驰。同时,老子提倡的反战思想与以柔克刚的观念在战乱纷争的春秋战国时期大国与小国间不可能做到平等对待或互相谦让,只有积极采取相应的对策与方法,才能最大程度保证国家安全与百姓生命。值得肯定的是,儒家主张君主用智治的方式治理国家,为天下百姓设置各类所必须遵守的社会规范与道德伦理,这是国家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一定的标准和规范作为衡量百姓言行举止与处事待人的准则,是一个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积极体现。文化水平的高低,往往反映出一个国家政治清明或经济富足的程度,百姓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身并自愿遵守国家各类规范法则,这是对君主治国方式的认可与肯定,也是百姓对国家政治清明的回应。因而,用辩证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道家和儒家治国为政的相同或不同之处,这样才能得出更为合理、准确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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