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专利情况简要分析
2022-02-17安莉
安 莉
(1.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煤化工分院,北京 100013;2.煤炭资源高效开采与洁净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013;3.国家能源煤炭高效利用与节能减排技术装备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013)
当前日益凸显的能源和环境问题形势下,高效、清洁的新型能源的开发与利用将成为21世纪能源发展的重要选择[1]。燃料电池(Fuel Cell,FC)是一种新型的高效清洁的发电方式,被誉为继火电、水电及核电之外的第4种发电方式,在大型电站、分布式发电及家用热电联供、便携式发电系统、交通运输等领域均具有非常广阔的应用前景[2-3]。燃料电池本质上是一个能量转换器,是一种通过有效控制燃料和氧化剂的化学反应,并将其中的化学能直接转化为电能的电化学装置。燃料电池直接将化学能转化成电能,比传统发电技术(化学能—热能—机械能—电能)程序少,发电效率高。同等发电效率的前提下可大大降低煤炭使用量,从而实现煤炭减量化(图1)。
图1 燃料电池发电与传统热机发电对比图
按所使用的电解质不同,燃料电池主要分为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SOFC)、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PEMFC)、熔融碳酸盐燃料电池(MCFC)、磷酸盐燃料电池(PAFC)和碱性燃料电池(AFC)等。
在上述各类燃料电池中,SOFC发电效率最高(综合发电效率约80%),可以直接使用现有的各种含碳燃料,例如煤气、合成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并很好地和现有能源供应系统兼容,被认为是本世纪最有应用前景的绿色高效发电系统之一[4]。
SOFC的工作原理如图2所示:能量转换是通过电极上的电化学过程来进行的,电解质起传递O2-及分离空气和燃料的双重作用。阴阳极反应为:
阳极:2CO + O2-= CO2+ 2e-
H2+ O2-= H2O + 2e-
阴极:O2+ 2e-= O2-
图2 SOFC工作原理图
阳极燃料气发生氧化反应,生成阳离子并给出自由电子;阴极氧化物(通常为氧气)发生还原反应,得到电子和阴离子;阳离子和阴离子通过电解质运动到相对电极上,生成反应产物并排到电池外;在电势差的驱动下电子通过外电路从阳极运动到阴极,外部用电器获得了燃料电池所提供的电能。
1 SOFC发展历程
1899年,Nernst使用二氧化锆(ZrO2)作为氧离子导体,开发出了SOFC的雏形,1980年代后其研究得到蓬勃发展。以美国西屋电气公司为首的欧洲和日韩等企业开始了SOFC的商业化探索[5-6]。我国从2007年开始开展SOFC相关关键材料和基础科学研究,基本实现了诸多核心关键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实现了SOFC关键材料、电池核心元件、电堆模块集成和独立发电系统四部分技术全线贯通,但由于起步晚,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
2 SOFC专利基本情况分析
2.1 专利申请趋势分析
以“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为关键词,检索patsnap专利数据库中1991年1月1日(专利申请始于1991年)—2020年12月31日已经公开的相关专利数据,得到专利申请趋势见图3。
图3 专利申请趋势图
从图3中可以看出,2000年以前,专利申请数量维持在较低水平,平均每年约13项,表明SOFC产业发展缓慢;2001—2019年,申请量整体呈现波动上升趋势,并于2019年达到峰值(726项),约是2001年8.7倍。
截至2020年底,共检索到SOFC相关专利申请8 187项,前5名分别为:中国5 100项,美国1 109项,日本540项,韩国439项,英国170项,其中发明专利7 550项,占总申请量的92.2%;另有实用新型专利636项,外观设计1项。而在授权专利方面,虽然1991年开始申请,但直到2001年,第1项SOFC专利才获得授权(图4)。到2004年,共授权78项,平均年授权量仅5.5项,授权率很低;2005—2014年,专利授权呈现快速上升(除2013年稍有降低),2014年达峰值419项,2015—2019年趋势平稳,平均年授权347.4项,2020年授权数大幅下降,分析原因可能为2016—2017年专利申请数量降低有关。截至2020年底,SOFC相关授权专利共有3 677项。
图4 授权专利趋势图
从图5可以看出,中国从1997年开始申请SOFC专利,中国整体增长趋势和世界范围增长趋势基本一致,申请数量占比逐渐增大,特别是2012年,我国布局了第一个SOFC方向的973项目,国内对SOFC的关注度逐渐升高,专利申请数量逐年上升。
图5 中国专利申请趋势图
2.2 法律状态分析
专利法律状态数据是指《专利法》及其规定的专利申请中公开和公告的法律信息,包括专利的授权、无权、实质审查等。专利的授权率也是衡量专利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并在一定程度上真实地反映了该领域的技术水平和发展规模[7-8]。分析SOFC相关专利的法律状态构成可见,相关授权专利共5 602项(含授权后放弃、失效的专利),占总申请量的68.4%.失效专利3 317项,占总申请量的37.6%;有效专利3 686项,占总申请量的45.0%,占总授权量的65.8%.未缴年费专利1 843项,占总授权量的33.0%,占失效专利的55.6%.有质量的专利是指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法律效力稳定的专利,其中创造性对专利的技术质量起直接决定作用[9]。从数据上看,SOFC专利授权率较高,反映出目前SOFC专利质量相对较高,创新性较强。专利的实用性意味着其经济价值或市场前景,而主动放弃和未缴年费的情况也多是由专利实用性低造成的,反映出相关专利未能实现技术转移。SOFC专利未缴年费比例相对较高,说明部分专利的实用性不够。
2.3 申请人类型分析
对SOFC专利申请人类型进行统计,结果见表1。由表1可见,SOFC相关专利以公司和高校院所为主,公司申请最多,为4 764项,占申请总数的58.2%.其次为高校院所(3 367项),占比41.1%,但有效专利占比均不到一半。公司和高校院所作为主要的申请单位,在撤回驳回的无效专利中,占比分别为32.2%和23.6%;在未缴年费的无效专利中,占比分别为38.0%和44.8%.表明虽专利申请量高但有效率低,高校院所专利质量相对较高,撤回驳回率低;未缴年费占比均较高,说明专利实用性欠缺,转化效果较差。
表1 SOFC相关专利申请人类型情况统计
进一步对申请数量排名前8位的进行分析可见,前8位申请人的申请量共计1 145项,占总申请量的14.0%,其中发明专利1 127项;排名前8位的有7所高校院所、1家企业,见图6。按IPC分类,H01基本电器元项申请量排名第1位的是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其申请相关专利的主要技术方向涉及催化剂电极、固体电解质、催化材料等,申请量为221项,其中发明专利219项;授权专利134项,占该单位总申请量的60.6%,说明该单位在SOFC研发方面的技术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较强。排名第2位~第5位的分别为哈尔滨工业大学、三星SDI株式会社、清华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申请总数为621项。在这四个申请人中,三星株式会社的技术方向范围最广,除电极制造方法低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外,其余各方向专利数量均最多。
图6 SOFC相关专利申请量前8位的申请人
2.4 主要研究机构
目前,世界范围内,SOFC已进入商业示范应用阶段。由风险投资基金支持的美国Bloom Energy公司已在加州为Google、eBay、Wal Mart等公司提供了数百套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系统。截至2020年,该公司已累计投放350 MW的SOFC产品,其中近半数投放于加利福尼亚州。公司主要产品为Bloom Energy Server,现已更新至第五代,完成了对200 kW的SOFC系统测试,据称发电效率可以达到65%,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但在MW级SOFC的开发集成上还远远未能达到低于900美元/kW的目标。日本的SOFC发展主要由NEDO(日本新能源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New Energy and Industrial Technology Development Organization,Japan)推动,目标为到2024年,SOFC发电效率超过65%(低热),寿命达130 000 h等。主要项目为SOFC系统重点技术的开发和工业验证,主要研发机构包括爱信精机、大阪燃气、京瓷和丰田汽车等企业。2017年,工业用的SOFC燃料电池已开始进入商用化阶段。欧洲SOFC技术同样已基本成熟,主要SOFC Micro-CHP(热电联产Combined Heat and Power)的代表公司包括瑞士的Sulzer Hexis,英国Ceres Power,意大利的Solidpower,丹麦Topsoe Fuel Cell,德国Bosch Thermotechmology、Solid等。其中Ceres Power技术较为先进。
国外的SOFC技术和产业一直对中国实施封锁,中国只能走自主开发的路线。其研发难度高且投入巨大,令国内不少企业望而却步。我国研究燃料电池的机构主要有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清华大学、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近年也有包括苏州华清、潮州三环、潍柴动力等企业涉足。主要的研发团队包括:中科院大连化物所程谟杰团队,华中科大邹春、李曦、蒋建华团队,哈工大秦江、熊岳平、姬志行团队,福州大学陈孔发、彭开萍团队,清华大学韩敏芳团队和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官万兵团队。
科研院所、高校基本是国内第一批“973”计划项目的参与单位,研发实力很强,但后续工业化需大量资金,部分科研院所和高校纷纷成立企业进行研发运营,催生出苏州华清京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吉世尔(合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宁波索福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等,在SOFC关键材料、元器件等方面进行产业化尝试。近年来,更有潍柴动力、中广核、晋煤集团等大型企业加入SOFC研发阵列,加速商业化步伐。
2.5 国内代表性企业
潮州三环是国内最早研发生产SOFC的企业,2004年开始研发生产SOFC电解质隔膜,2012年批量生产SOFC单电池,2017年在国内市场推出SOFC电堆。目前主要生产电解质隔膜和单电池,是全球最大的SOFC电解质隔膜供应商,欧洲市场最大的SOFC单电池供应商。
徐州华清京昆能源有限公司在国内率先实现了SOFC关键材料、电池核心元件、电堆模块集成和独立发电系统技术知识产权全产业链技术贯通,完成国内首个15 kWSOFC示范项目,建成国内首条SOFC自动化生产线,是我国第一家SOFC走向产业化生产的企业。目前,年产电池片100万片、电堆4万套、重整设备1 500套,总年产能25 MW。
潍柴动力于2018年收购英国低成本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开发商CeresPower20%的股权,并在潍坊成立合资公司,使用SteelCellTM技术,针对于客车、卡车和特定的发电市场,生产销售燃料电池系统、电堆和电池片。目前已获山东省国资委批复,募资15.13亿元用于SOFC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化项目。
中广核集团中广核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同哈工大(深圳)签订“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联合研发战略合作协议”。目前已承担一些国家、深圳市的科研项目,下一步,将聚焦于SOFC系统集成和辅助系统的研发,包括重整器,燃烧器,热交换器,染料压缩机,控制器等。
整体而言,国内SOFC企业大多在研发、做示范工程,真正具备量产能力的只有潮州三环,华清在试产中,临近规模化量产。
3 结 语
综合来看,中国目前对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的研究开发业已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离商业化还有一定距离。SOFC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和大力支持,大学、政府和企业的“政产学研用”合作机制也是SOFC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在“双碳”目标背景下,SOFC排放的二氧化碳浓度高达90%左右,利于捕集和利用,符合政策要求,同时,我国能源结构向绿色低碳转型,SOFC还可作为新能源发电调峰的主力军。在专利申请方面应注重与应用场景结合的产业核心技术突破,诸如加大对大功率电堆模组、高效的热平衡系统、电源系统和控制策略等大功率SOFC系统研发,继续提高功率密度,加强专利技术质量与转化率的提升,助推我国能源结构转型和煤炭的清洁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