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与男友吵架喝农药身亡,闺蜜被判补偿
2022-02-16
甘肃金塔县人程某(女)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其与李真(化名)是发小、好友。
2020年5月,李真认识了甘肃省酒泉市人车某(男)。两人在交往过程中,因性格和钱款原因经常发生争吵。李真还有殴打车某的行为,至事发时双方报警8次;车某三次到金塔李真父母家中索要李真所花的钱款,均未果。车某因此事与程某也产生矛盾,发短信辱骂过程某。2021年3月22日,程某、李真到车某务工的小区物业改造提升施工地段对车某撕扯殴打。当日,经民警调解,程某、车某互相谅解对方的行为。
离开派出所后,程某说当天车某的老板魏某在现场辱骂了自己,要找其论理。程某、李真协商购买农药“敌草快”,以喝药威逼车某、魏某。购买农药后,二人一起乘车,程某去找魏某讨要说法并辱骂魏某,双方发生争吵。争吵中,程某拿出农药瓶喝农药,被旁边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挡开。李真在靠近楼边的地方也拿起农药瓶喝农药,喝了约半瓶农药开始呕吐。
现场干活的工人连忙打电话报警,警察到现场后,120也到达现场,将李真、程某二人送往酒泉市人民医院抢救。李真终因抢救无效死亡。而程某的症状轻很多,于3月28日出院。
2021年10月9日,死者李真的父母及两个未成年的女儿将程某起诉至酒泉市肃州区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程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146677.77元的30%,即344003.33元。
法院在查明事实后认为,死者李真作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知晓生命的重要性,明知“敌草快”是用于农业除草之用,具有毒性,喝农药肯定会对身体造成严重伤害,但仍然选择喝农药这一极端行为威胁他人解决矛盾造成死亡,是导致本案所涉损害事实发生的根本原因。但被告程某对李真饮毒的行为存在负面影响,且在整个事件的发展过程中,未起到积极劝阻的作用,故应对李真的死亡承担补偿责任。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等相关规定,2021年12月29日,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程某补偿原告2万元。
(摘自《环球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