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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水利遗产的构成与保护利用

2022-02-15王英华

关键词:遗产黄河水利

王英华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防洪抗旱减灾研究中心,北京 100038)

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省郑州市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在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并把“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作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之一,进而做出“推进黄河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守好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的战略部署。(1)习近平:《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求是》2019年第20期。

黄河是世界上输沙量最多的河流,以善淤、善决和善徙而著称。黄河的高含沙量带来频繁、严重洪水灾害的同时,也为流域带来丰沛的水资源和肥沃的土壤资源。千百年来,除水害、兴水利是历代王朝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在漫长的兴水利、除水害过程中,黄河流域的人们创造出众多具有显著时代性和区域性的水利遗产。这些水利遗产系统展现了黄河水系的变迁历史和黄河水利事业的发展历程,见证了黄河水利与区域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传统文化之间的互动,见证了黄河水利在国家统一、边疆稳定、中华民族形成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可以说,对黄河水利遗产进行系统地保护、传承与利用,同时深入挖掘其蕴含的时代价值,讲好“黄河故事”,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凝聚民族精神,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文化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一、黄河水利遗产的形成及其价值

黄河水利遗产,顾名思义,就是人们承袭下来的与黄河或治黄实践有关的一切有价值的物质遗存,以及某一族群在这一过程中形成的能够世代相传、反映其特殊生活生产方式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它是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水利遗产的总和,是中华民族在黄河水土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形成的,也是黄河对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的孕育、发展和壮大具有重要意义的有力见证。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十个方面:

第一,黄河形成:塑造了广阔的黄淮海平原。在距今115万年至1万年间,黄河逐步演变成为上下游贯通的大河,同时淤积形成面积约25万平方千米的黄淮海平原,这一广阔平原后来成为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核心区域。

第二,黄河阶地:早期人类诞生。早在100多万年前,蓝田人已在黄河流域生活。此后,大荔人、丁村人、河套人等早期人类陆续在此繁衍生息,(2)李学勤、徐吉军:《黄河文化史》(上),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34-37页;侯仁之:《黄河文化》,北京:华艺出版社,1994年,第69-74页它们临水而居,择丘陵而处之。考古发掘表明,旧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大多位于黄河及其支流的阶地上,因为这里既易于获取水源,又能避免洪水灾害。这是人类对黄河水土资源的早期认识与利用。

第三,黄河三角洲:水利与农耕文明萌芽。新石器时代,中国以粟为代表的农耕文明开始萌芽和发展。考古发掘表明,黄河流域是中国甚至世界上最早栽培粟的地区,早期农耕文化遗址大多就坐落在黄河中下游支流交汇处的台地上。(3)侯仁之:《黄河文化》,第87页。因为这里气候温暖,水源充足,还有举世闻名的黄土堆积,黄土高原和黄河冲积平原土质肥沃疏松,易于耕作。这一时期,随着水井和沟渠等简易水利工程的发明和推广,人们不再单纯依靠河流等水源地,开始向更为广阔的腹地平原迁移。

第四,传说时代:“华夏民族”在黄河流域孕育形成。约在4000多年前,生活在黄河中游的炎帝、黄帝两大部族逐渐强大起来。后来,黄帝成为部落联盟首领,并逐渐融合其他部族,最终形成“华夏族”。此后,黄河中游成为“中华五千年不断裂文明”的国家政治中心、经济管理中心、文化礼仪活动中心、军事指挥中心所在地。(4)刘庆柱:《黄河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根和魂》,《中国民族博览》2021年第5期。由此,后人将黄河视为中华民族的摇篮,称黄河为“母亲河”“四渎之宗”。

第五,大禹治水:国家形成,民族精神萌生。约公元前21世纪,黄河流域发生特大洪水,给下游地区的人们带来深重的灾难,大禹率领各部族展开大规模的治水活动。大禹因治水成功而受到人们的拥戴,成为部落联盟首领,他废除禅让制,传位于其子启,建立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王朝——夏朝。在大禹治水后的数千年间,黄河频繁地决口、改道,每一次大的改道往往会给下游地区带来深重的甚至是毁灭性的灾难,中华民族的先人们与黄河洪水展开了一次又一次的殊死搏斗。可以说,从传说时代的大禹治水,到先秦时期的堤防初步修建,秦代的“决通川防,夷去险阻”,西汉汉武帝瓠子堵口,东汉王景治河,北宋高超堵口,明代潘季驯的“束水攻沙”“蓄清刷黄”,清代康熙帝将“河务、漕运”书于宫中柱上……中华民族在与黄河洪水的搏斗中发展壮大,孕育出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无私奉献、百折不挠、勇于担当、敢于战斗、富于创新等精神。这是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值得一代代传承下去。

第六,夏商周三代时期,中华文化总基调逐渐奠定。这一时期,黄河流域成为华夏文明的中心。在此期间,虽因大洪水而多次被迫迁都,但新的都城城址都选在黄河流域水土肥美的地区。最终,定都于渭河支流沣河的西周统一了黄河中下游和江淮地区,奠定了后世中国版图的轴心。周朝还创制了周礼,其政治文化、礼乐文化和伦理宗教等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奠定了中华文化的总基调。

第七,春秋战国时期,水利工程初步发展,推动形成经济中心和第一个多民族统一国家。黄河中游的秦国建起大型引水灌渠——郑国渠,大力发展农业,国力随之强盛。这不仅使关中地区成为一个大的基本经济区,而且因为有充足的粮饷源源不断地供应前线的军队,秦国最终得以灭六国、统一天下,建立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权制国家。在此后的2000多年里,尽管出现分裂割据的局面,但大一统始终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

第八,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水利向边远地区延伸,开放包容的民族性格形成。秦朝建立后,国祚虽短,但它设立郡县制,统一文字、货币和度量衡,统一车轨和堤距等举措,对后世大一统国家的治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汉代,刘邦同样依靠发达的灌溉工程体系和富庶的关中地区而战胜项羽,再次建立大一统的国家,并由此进入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一个高峰。自秦汉时期开始,此后的历代王朝都在西部边疆实施屯垦戍边政策,他们在湟水流域及沿黄河的宁夏和内蒙古河套平原等地开渠灌田,使大片荒漠变为绿洲,这不仅促进了边疆地区的发展,巩固了边疆的稳定,而且推动了多民族的融合。这一过程中,黄河文化融合了不同区域和民族的文化,形成以它为主干的多元统一的文化体系,并在对外交流中不断汲取其他文化养分,从而形成开放包容的民族性格。

第九,隋唐五代宋时期,水利快速发展,中国首次展现世界强国的雄姿。隋唐时期,灌溉工程的发展完备、大运河以都城为中心向全国各地的不断延伸,为国家的强盛和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唐王朝能够以更加开阔的视野和开放的心态来发展,从政治制度、文学艺术、社会风气等方面将中国带入一个崭新的时代,在盛唐之际以世界强国的雄姿屹立于亚洲东部。唐末五代,随着黄河泥沙的淤积,漕运常常阻滞,政治中心开始向经济更为发达、水运更为便捷的东部地区转移,黄河文化与民族融合随之向东延伸扩大。

第十,元明清至近代时期,水利不断完善,黄河塑造的华北平原成为政治中心,多民族统一国家得到巩固与发展。元明清建都北京,新都城虽不属于今天的黄河流域,但其所在的华北平原是在黄河形成之际由泥沙冲积塑造而成。这一时期,由于黄河南徙后夺泗入淮,黄河与京杭运河、淮河等水系相互交汇,治黄、保漕和治淮多目标并存,这使得本就复杂的黄河治理又增加了确保运河畅通的任务,即治河以保漕,黄河治理形势空前复杂。经过长期精心治理,不仅使黄河几乎集中了当时最为先进的水利工程及其技术,而且确保了长达700年的漕粮运输,为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巩固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综上所述,黄河及其水土资源的开发利用在中华民族的起源与发展,在国家形成与统一、边疆稳定、民族融合、民族精神塑造、中外交流等方面,在区域经济、社会、环境、文化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是贯穿中华民族与中华文明发展始终的特征要素。

二、黄河水利遗产体系的构成

黄河水利遗产体系的构成与分类,须充分考虑两个问题。

第一,分类体系的依据。水利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文化遗产的分类,无论是国际公约,还是中国的法律法规,都有较为完备的分类体系。因而,本文拟基于此对黄河水利遗产进行分类。根据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制定的系列国际公约,世界遗产主要包括以下类型:一是世界遗产,它主要包括自然遗产、文化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三类,这三类主要为不可移动的文化遗产;二是世界遗产的延续项目——世界记忆工程,主要是可移动文化遗产中的文献遗产;三是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文化遗产主要分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物质文化遗产又可分为不可移动文化遗产和可移动文化遗产。

第二,水利工程遗产是黄河水利遗产的核心构成部分。黄河水利事业的发展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黄河流经9个省(自治区),沿线自然条件千差万别,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也各不相同,这使得黄河水利工程的建设需因地制宜地进行规划、设计、施工与管理,从而为水利工程的丰富多样提供了空间;二是黄河作为世界闻名的高含沙河流,具有善淤、善决和善徙的独特特性,这为治黄实践中治河思想、工程技术与管理技术的不断涌现提供了条件,从而使其拥有众多其他江河所没有的独特创新之处;三是黄河水利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不单单涉及工程及其技术问题,还与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景观、传统文化等因素密切相关,这为相关文化遗产的衍生提供了条件。黄河水利事业发展的这三个特点决定了黄河水利遗产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几乎涵盖了所有领域的遗产类型。

如此庞大的遗产体系,可根据其与黄河的关联度分为三大部分:一是因黄河本体及直接作用于其上的人类活动而形成的遗产,主要包括因黄河本体形成的古河道和直接作用于黄河的各类遗产,后者又以直接建在黄河上的水利工程遗产最具代表性;二是在治黄实践中形成但并非直接作用于黄河的水利遗产,即除了水利工程以外的其他水利遗产;三是因黄河本体而间接形成的文化遗产,即水利遗产以外的其他黄河文化遗产。在这三类遗产中,前两类是黄河特性及其历史变迁的有力见证,也是黄河对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景观、传统文化等领域影响的有力见证,因而是黄河文化遗产的核心特征构成内容。在前两类遗产中,又以第一类——水利工程遗产最能展现黄河的特性及其变迁、治理的历史,因而是水利遗产中的核心构成。

基于上述国际和国内分类体系,考虑到水利工程遗产是黄河水利遗产核心构成的特点,拟将水利工程遗产单独列为一类。因此,黄河水利遗产首先分为水利工程遗产和非工程类水利遗产两大类。其中,非工程类水利遗产可根据中国文化遗产的分类体系,首先分为物质形态的水利遗产和非物质形态的水利遗产两类。物质形态的水利遗产又细分为不可移动的水利遗产和可移动的水利遗产。

(一)黄河水利工程遗产

黄河水利工程遗产指黄河流域为除水害、兴水利而修建的各类工程及相关设施。按功能可分为防洪工程、灌溉工程、运河工程、城乡供排水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景观水利工程等。另外,上述工程遗产依托的河道,也作为工程遗产纳入其中。这些水利工程遗产从不同的角度支撑着黄河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是黄河对中华民族、中华文明形成发展具有重大贡献的最直接见证。

其一,河道遗产,指黄河变迁过程中留下的古河道、古湖泊、古河口和决口等遗迹,如黄河故道、壶口瀑布、中流砥柱、铜瓦厢决口及圃田泽、梁山泊等遗迹。

其二,防洪工程遗产,指黄河流域为防治洪水或利用洪水资源修建的工程及相关设施。治河防洪是黄河水利事业中最为突出的内容,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与黄河洪水搏斗的波澜壮阔、惊心动魄的历程,以及在这一历程中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精神的塑造。中华民族在与洪水抗争的漫长历程中,形成丰富多彩的治河思想,逐步建成规模宏大、配套完善的防洪工程,不断创造出领先时代的工程技术,主要包括堤防工程、堵口工程、护岸工程、防洪抢险工程、河流治导工程等。其中,主要建于黄河下游的堤防工程在全国各大江河中以创建最早、规模最大、工程体系最为完善而知名。目前,河南境内的西汉和东汉黄河大堤,河南和江苏境内的明清黄河大堤,山东境内的近代黄河大堤都有大段得以良好保存。

其三,灌溉工程遗产,指黄河流域为确保农田旱涝保收、稳产高产而修建的灌溉排水工程及相关设施。灌溉工程起源久远、类型多样,它们为黄河流域发展成为中国基本经济区,孕育形成中国最早的国家和统一多民族国家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由于地形和气候多种多样、水资源分布各具特点,黄河流域灌溉工程的规模不同、形式各异。黄河上游拥有众多大型古灌区,如河湟灌区、宁夏古灌区、河套古灌区等。黄河中游拥有大型引水灌渠,如郑国渠、洛惠渠、红旗渠等;还拥有泉灌工程,如晋祠泉和霍泉等。黄河下游则拥有引洛、引黄等灌渠。

其四,运河工程遗产,指黄河流域为发展水上运输而开挖的人工河道,以及为维持运河正常运行而修建的水利工程及相关设施。据《禹贡》记载,大禹治水后,将全国分为九个州,并建立起以黄河为中心的全国主要水运网络。此后直到元代,作为连结北方政治中心和江南经济中心的运河,其北端一直位于黄河流域。这一时期,以黄河流域为中心,运河不断向外延伸,如沟通黄河与淮河两大水系的鸿沟、隋唐通济渠和宋代汴渠,沟通黄河与长江水系的褒斜道,沟通黄河干支流水系的关中漕渠等,这些都有力地见证了黄河流域的政治中心地位。此外,运河工程遗产还包括各历史时期修建的桥梁、渡口和码头等。

其五,城乡供排水工程遗产,指黄河流域为供给城乡生活、生产用水和排除区域积水、污水而修建的工程及相关设施。黄河水系的分布及供水状况决定了沿线城市的建设规模、空间布局、建筑风格和发展水平,并赋予其独特的特点。如秦都咸阳地跨渭河两岸,渭河上建跨河大桥,整座城市呈现“渭水贯都以象天汉,横桥南渡以法牵牛”的空间布局;宋代开封城有汴河、蔡河、五丈河、金水河等四河环绕或穿城而过,呈现“四水贯都”的空间布局,并成为当时最为繁盛的水运枢纽;山东济南泉源众多,形态各异,出而汇为河流湖泊,因称“泉城”。黄河流域的聚落遗址、都城遗址和都邑遗址中都发现有领先当时水平的排水系统。如二里头遗址发现木结构排水暗沟,偃师商城遗址中发现石砌排水暗沟,阿房宫遗址有三孔圆形陶土排水管道;汉代的长安城则有目前中国最早的砖砌排水暗沟,它在排水管道建筑结构方面具有重大突破。

其六,水土保持工程遗产,指黄河流域为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善和合理利用山区、丘陵区水土资源而修建的工程及相关设施。黄河流域是中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地区,尤其是黄土高原,其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都是世界其他任何地区所没有的。黄河水土保持工程遗产是人们艰难探索水土流失防治历程的有力见证,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工程措施,主要包括水利工程和农田工程,前者主要包括山间蓄水陂塘、拦沙滞沙低坝、引洪淤灌工程等;后者主要包括梯田和区田等。另一类是生物措施,主要是植树造林。

其七,景观水利工程遗产,指黄河流域为营建各类水景观而修建的水利工程及相关设施。中国历史上有“七大古都”,黄河流域占有4座,即西安、洛阳、开封,以及当时属于黄河流域的殷都——安阳。西安(含咸阳)先后有13个朝代在此建都,历史长达千年;洛阳先后有多个朝代在此建都或作为陪都,历时900多年;先秦魏国和北宋都曾在开封建都,历时200多年。这表明,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相当长的时期一直在黄河流域。作为皇家和贵族豪强的居住地,这些古都建有景观水利工程,用来构成气势恢宏、风景优美的皇家园林、离宫别苑。如汉唐长安城依托渭、泾、沣、涝、潏、滈、浐、灞八条河流,在城市内外都建有皇家苑囿,形成“八水绕长安”的景观,其中又以城南的上林苑最为知名。

(二)非工程类黄河水利遗产

1.物质形态的水利遗产

物质形态的水利遗产指那些看得见、摸得着,具有具体形态的水利遗产,又可分为不可移动的水利遗产和可移动的水利遗产。

(1)不可移动的水利遗产

不可移动的水利遗产可分为以下六类:

其一,古遗址,指古代人们在治黄活动中留有文化遗存的处所,如新石器时代的青海喇家古洪水遗址、汉代被黄河洪水淹没的河南三杨庄村落遗址、河南回洛仓遗址、山东济宁河道总督部院衙署遗址等。

其二,治黄名人墓葬,指为纪念治黄名人而修建的坟墓,如山西浑源县用来纪念清道光年间的河东河道总督栗毓美的墓等。

其三,古建筑,指与黄河或治黄实践有关的古建筑。该类遗产中,有的因水利管理而形成,有的是水崇拜的产物,而水崇拜则是水利管理向社会的延伸。因此,它们是黄河水利管理的有力见证,以下三类较具代表性:一是水利管理机构遗产,即古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衙署,以及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修建的建筑物及相关设施,如河南武陟嘉应观中的河东河道总督部院衙署等。二是水利纪念建筑遗产,即用来纪念、瞻仰和凭吊治黄名人名事的特殊建筑或构筑物,如山东宁阳禹王庙、山西霍泉分水亭等。三是水崇拜建筑遗产,即古代为求风调雨顺和河清海晏修建的庙观塔寺楼阁等建筑或构筑物,如河南武陟嘉应观、济源济渎庙,山西霍泉水神庙、长治东邑龙王庙等。

其四,石刻,指镌刻有与黄河或治黄实践有关文字、图案的碑碣、雕像或摩崖石刻等。该类遗产主要包括以下四类:一是历代刻有治水、管水、颂功或经典治水文章等内容的石碑。如现存于泾惠渠渠首碑亭的明代新开广惠渠记碑和记事之碑,1843年洪水刻记碑,山西洪洞广胜寺中的三七分水碑刻——都总管镇国定两县水碑等。二是各种镇水神兽,如山西永济蒲州渡唐代铁牛、河南开封镇水铁犀等。三是治水人物的雕像,如山东嘉祥县武氏祠中的大禹汉画像石等。四是摩崖石刻,如陕西勉县的《山河堰落成记》《开通褒斜道》题刻,黄河孟门的清代“卧镇狂流”题刻等。

其五,壁画,指人们在墙壁上绘制的有关黄河或治黄实践的图画。如甘肃敦煌莫高窟中,绘有大量展现河西走廊古代水井等水利工程、风雨雷电等自然神的壁画。

其六,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主要指与治黄历史事件或治黄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史料价值的近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该类遗产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一是红色水利遗产,如陕西延安幸福渠、河南开封国共黄河归故谈判遗址等。二是近代水利工程遗产,如关中八惠、河南郑州黄河花园口决堤遗址等。三是近代非工程类水利遗产,如陕西李仪祉陵园等治黄人物墓葬等,河南郑州黄河博物馆旧址、陕西蒲城县李仪祉故居等近代水利纪念建筑。

(2)可移动的水利遗产

可移动水利遗产是相对于固定的不可移动的水利遗产而言的,它们既可伴随原生地而存在,也可从原生地搬运到他处,但其价值不会因此而丧失,该类遗产可分为三类。

其一,黄河水利文献,指记录黄河变迁与治理历史的各类资料,主要包括图书、档案、名人手迹、票据、宣传品、碑帖拓本和音像制品等。其中,以图书和档案最具代表性,也最有特色。图书是1949年前刻印出版的,以传播为目的,贮存黄河水利信息的实物。图书是水利文献的主要构成形式,包括各种写本、印本、稿本和钞本等。档案是在治黄过程中积累而成的、各种形式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其中以黄河水系、水利工程和水旱灾害档案最具特色。这些档案构成了关于黄河干支流水系变迁及其水文水资源状况,黄河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和运行情况,黄河流域水旱灾害等内容的时序长达2000多年的数据序列,其载体主要包括历代诏谕、文告、题本、奏折、舆图、文据、书札等。这些档案不仅是珍贵的遗产,而且是有关“在用”水利工程遗产进行维修和管理不可或缺的资料支撑,也是未来有关河段或地区进行规划编制、治理方略制定的历史依据。

其二,涉水艺术品与工艺美术品,指各历史时期以黄河或治黄为主题创作的艺术品和工艺美术品。艺术品大多具有审美性,且具有唯一性或不可复制性等特点,如绘画、书法和雕刻等。宋代画家张择端所绘《清明上河图》,直观展示了宋代都城汴梁城内汴河的河流水文特性、护岸工程、船只过桥及两岸的繁华景象等内容;明代画家陈洪绶所绘《黄流巨津》则以一个黄河渡口为切入点,形象地描绘了黄河水的雄浑气势;北京故宫博物院现藏大禹治水玉山,栩栩如生地雕刻出大禹凿龙门等施工场景。工艺美术品以实用性为主,兼顾审美性,且不再强调唯一性,如含有黄河水元素的陶器、瓷器、玉器、铜器等器物。陕西半坡遗址中出土的小口尖底瓶,既是陶质器物,也是半坡人创制的最早的尖底汲水容器。

其三,涉水实物,指反映各历史时期、各民族治黄实践过程中有关社会制度、生产生活方式的代表性实物。它主要包括如下六类:一是传统提水机具和水力机械,又可分为三种类型,利用各种机械原理设计的可以省力的提水机具,如辘轳、桔槔、翻车等;利用水能提水的机具,如水转翻车、筒车等;将水能转化为机械能用来进行农产品加工和手工作业的水力机械,如水碾、水磨、水碓等。二是治黄过程中所用的各种器具,如木夯、石夯、石硪、水志桩,以及用来报汛的羊皮筏子等。三是治黄过程中所用的传统河工构件,如埽工、柳石枕等。四是近代水利科研仪器、设施设备等,如水尺、水准仪、流速仪等。五是著名治水人物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所用的生活用品。六是不可移动水利遗产损毁后的剩余残存物等。

2.非物质形态的水利遗产

非物质形态的水利遗产是指某一族群在认识、治理和保护黄河的过程中形成的能够世代相传、反映其特殊生活生产方式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及其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其一,口头传统和表述,指产生并流传于民间社会,最能反映其情感和审美情趣的与黄河或治黄有关的文学作品。它主要分为散文体和韵文体民间文学,前者主要包括与黄河或治黄有关的神话、传说、故事、寓言等,如夸父逐日和精卫填海神话、大禹治水传说、河伯娶妇故事等,后者主要包括与黄河或治黄有关的诗词、歌谣、谚语等。

其二,表演艺术,指通过表演完成的与黄河或治黄有关的艺术形式,主要包括说唱、戏剧、歌舞、音乐和杂技等,如黄河号子、夯硪号子等。

其三,传统河工技术与工艺,指产生并流传于黄河流域、反映并高度体现其治黄水平的河工技术与工艺。它们中有很多首先在黄河流域发明创造,然后传播到其他大江大河,如双重堤防系统、埽工、柳石枕、黄河水车等。

其四,知识和实践,指在治黄实践和日常生活中积累起来的与黄河或治黄有关的各类知识的总和,如古代对黄河泥沙运行规律的认识,对黄河水汛尤其是“四汛”的认识,古代黄河报汛制度等知识和实践。

其五,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指在治黄实践和日常生活中形成并世代传承的民俗生活、岁时活动、节日庆典、传统仪式及其他习俗,如河南武陟青龙宫祈雨仪式、赛龙舟等。

三、黄河水利遗产的主要特性

作为黄河文化遗产重要组成部分的水利遗产,既具有一般意义上黄河文化遗产的共性,又有其独有的特性。对它们的保护、传承与利用,应综合考虑共性、特性两方面。黄河水利遗产的特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水利遗产是黄河文化遗产体系的核心特征组成

对黄河文化遗产的保护,首先应明确界定遗产的范围,准确把握遗产的主要特征和核心构成。从概念上看,“黄河文化遗产”包括中心词“文化遗产”和限定词“黄河”。作为中心词的“文化遗产”,含义非常明确。在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中有明确的界定:“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据此,黄河文化遗产的覆盖范围非常宽泛,既包括物质文化遗产,也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限定词的“黄河”,其含义应指黄河本体以及直接作用于其上的人类活动。其中,“黄河本体”应指黄河河道水系,包括黄河现行河道和古河道;“直接作用于其上的人类活动”涵盖的内容则较为宽泛,但无论怎样,以“兴利除害”为宗旨的活动应是其主要内容,这其中又以各历史时期防治水旱灾害、开发利用和保护黄河水资源的实践(为简便起见,文中统一用“治黄实践”一词表述)最具代表性。

因此,黄河文化遗产的构成体系,应以“黄河”作为关键词,以某一文化遗产与“黄河”的关联性及关联程度作为关键指标,从而加以认定和构建。其中,依托黄河本体和治黄实践直接形成的遗产,即黄河水利遗产,是黄河文化遗产体系的核心特征组成。鉴于此,黄河文化遗产的认定与保护应充分考虑这一特点。

(二)黄河水利遗产是动态演化的系统,是“活着的”“在用的”遗产

黄河水利遗产尤其是水利工程遗产,其形成与发展主要取决于特定时期和地区的自然地理和水文水资源条件、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这使得它具有动态演化的特点。在持续的运行过程中,随着上述条件或需求的变化,许多工程都进行过维修、扩建或改建,有的甚至功能也发生了变化。因此,该类遗产往往由不同历史时期的建设痕迹相互叠加而成,并延续至今。如拥有千年历史的郑国渠,其取水口的位置随着泾水河床的不断下切而多次向上游改移,从而留下不同的取水口遗迹。

在不断演化过程中,水利工程遗产的体系日渐完备,功能逐步拓展,有的拥有数百年甚至上千年的历史,至今仍在发挥防洪、灌溉、航运、供排水、水土保持等功能,如黄河大堤、郑国渠、宁夏古灌区和河套古灌区等。这一事实表明,它们是尊重自然规律的产物,是人水共生的工程,是“活着的”“在用的”遗产,不仅承载着黄河的历史信息,而且为黄河的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支撑。这是水利工程遗产不同于一般意义上文化遗产的重要特点之一。

总之,黄河水利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与水利业务、工程科技密切相关,这也是它的特色之一。我们应在遵循文物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和满足其水利功能持续发挥的需求,采取科学保护与适度利用相结合的措施,使其切实得到有效保护。

(三)黄河水利遗产具有很高的生态与景观价值,是建设“幸福河”的重要支撑因素之一

水利遗产尤其是作为核心组成的水利工程遗产,不像一般意义上的文化遗产(如古建筑)那样设计精美、工艺精湛,长期以来较少作为文化遗产走进公众的视野。然而,近年来随着国家、社会公众对它们的日益关注,其作为遗产的价值逐渐被认知,对它们的保护、传承与利用日渐得到重视。

水利遗产与一般意义上的文化遗产一样,具有历史、科学、社会、经济价值,此外还具有较高的生态价值和景观价值。在保护的基础上,对它们加以合理和适度的利用,将为当前和今后黄河流域的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幸福河”的建设提供资源支撑。一方面,依托水体建成的水利遗产,尤其是在用类水利工程遗产,不仅可以发挥防洪排涝、灌溉、航运、输水等水利功能,而且可以在确保上述功能的基础上,通过适当的措施,改善局部地区的生态和环境,营造“流动的”水景观,进而提升人居环境和游憩场所的品质,这是它有别于其他文化遗产的重要价值之一。另一方面,作为文化遗产,黄河水利遗产是不可替代的、具有显著区域特点的文化资源,在当前水景观蓬勃发展却又高度趋同的背景下,以水利遗产为载体或突出其文化遗产的特性建设水景观,不仅可有效避免当前景观风格与景观元素设计趋同的尴尬局面,而且可赋予该景观以灵魂和生命力。

(四)黄河水利遗产体系是复杂的巨系统,对它的保护是长期、复杂而艰巨的任务

黄河水利遗产体系是个复杂的巨系统。首先,它几乎涵盖各个领域的遗产类型,而且古代水利遗产与现代水利工程、“在用”遗产与“非在用”遗产相互交织,动态的河流与静态的遗产点相互共存,点、面、线状遗产相互关联、相互作用。因此,对它们的保护与利用,既要统筹兼顾、整合资源,又要优化布局、突出重点;既要强化保护、传承与弘扬,又要合理适度利用等。其次,从黄河源头到入海口,不同河段、不同地区在不同时期形成的遗产,因自然条件、水文水资源条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区域文化的不同,具有显著的时代性和区域性。因此,对它们的保护与利用,需准确把握这些差异性及其主要特点。最后,黄河水利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是跨地区的,涉及沿线9个省(自治区);是跨部门的,涉及水利、交通、文保、文旅、住建、环保等部门;是跨领域的,涉及不同的学科和专业。因此,如何实现跨区域、跨部门的齐抓共管,构建黄河水利遗产保护大格局,是重中之重。黄河水利遗产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其保护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

四、黄河水利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建议

(一)黄河水利遗产本体的保护

遗产本体的保护是黄河水利遗产保护的核心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1.以水利工程遗产为核心的不可移动黄河水利遗产的保护

针对不可移动的黄河水利遗产,首先开展系统调查,全面掌握其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管理现状等基本情况,建立黄河水利遗产档案和数据管理平台,为当前和未来黄河水利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提供数据支撑。其次,对黄河水利遗产的历史、科技、经济社会、生态、景观和文化等价值,以及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持续性等保存状况进行评价,结合国家水利遗产、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及其他相关遗产申报项目,开展黄河水利遗产的认定,建立遗产名录,进一步提高黄河水利遗产保护的积极性。

在调查和评估的基础上,准确把握遗产的主要特征,判别遗产保护的现状及面临的主要问题,针对水利工程遗产与非水利工程遗产、“在用”遗产与“非在用”遗产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针对损毁的“在用”水利工程遗产,根据文物保护要求,结合水利专业和工程可持续发展的需求进行修缮。针对损毁的、价值重大的“非在用”水利工程遗产,在有条件的地区进行科学和适度的修复,使其再度造福社会;古河道则恢复局部通水,使其重现生机。针对非水利工程遗产中的古遗址,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开展水利考古工作等。

2.以水利文献为核心的可移动黄河水利遗产的保护

在可移动的黄河水利遗产中,涉水艺术品与工艺美术品、涉水实物这两类遗产大多已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而水利文献则分散于相应的水行政管理部门或工程管理单位,至今很少被视为遗产而得到相应的保护,对它们的保护最为紧迫。

水利文献中的图书和档案大多是有关某一河流或水利工程的长时序资料序列,只要该河流或工程仍在发挥作用,它们就是“活着的”可为当前和未来的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提供资料支撑与依据的遗产,并将在这种服务中继续延长其序列。对它们的保护,应开展水利文献专项调查,掌握其数量、分布、类型、目录、保存和管理状况等基本情况,建设登录系统,以方便管理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查阅;在调查的基础上进行评估和认定,通过提升文物等级,推动提高收藏单位与管理单位自觉保护的意识;按照古籍保护的要求,改善水利文献的收藏条件;史料价值较高的文献,可加以整理出版;对文献进行数字化、电子化和网络化,提高对这些珍贵资源的利用效率。

3.以传统河工技术等为核心的非物质形态黄河水利遗产的传承与发展

非物质形态的黄河水利遗产具有随时代迁移而易于湮没的特点,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主要通过身口相传的方式进行传承,是活着的、脆弱的文化。其中,有两种类型的遗产保护较为重要。一是传统的黄河河工技术和水事活动,如埽工、护岸、堵口、防洪抢险等技术,有的至今仍在治黄实践中得以应用。因此,对它们的保护,一方面在系统收集整理、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用现代科学语言加以阐释,建立抢救性记录,为现代水利建设提供养分和推陈出新的历史借鉴;另一方面,加强传承人培训,扩大传承人群,增强传承活力,使优秀的传统河工技术与工艺得以世代传承。二是传统的水事活动,它们是水利管理的延伸,通过放水节活动或祈求风调雨顺、河流安澜等仪式,使公众切实了解水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从而自觉增强其节水、爱水和护水等意识。

(二)依托水利遗产,推动黄河文化传承、弘扬与发展

作为文化遗产,黄河水利遗产是重要的文化资源,可在本体保护的基础上,发挥其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1.深入挖掘黄河水利遗产的历史内涵与时代价值

黄河流域具有地形地貌复杂、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衡、水少沙多与水沙关系不协调等特点,这决定了黄河治理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通过深入研究黄河流域自有人类活动以来漫长的水资源利用与开发历史,尤其是2000多年来除水害、兴水利的历史,把握黄河水利事业发展的基本脉络和规律,总结其主要成就和经验教训,认识传统的水利科学技术及其发展创新,整理挖掘治黄过程中形成的科学合理的治河思想和治水思路,学习前人崇尚自然、人水共生等生态与自然哲学理念,从而为当前和未来黄河治理提供借鉴。

黄河水利事业及其科学技术成就不仅是黄河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文化和中华文明甚至是世界文化的夺目篇章。应在整理研究的基础上,全面阐述其蕴含的当代价值和时代精神。如通过整理研究黄河水利工程建设及其科学技术的发展历程,阐释超大型工程建设中形成的以国家政权为主导、大规模人力协作的水治理体制,挖掘中华民族脚踏实地而又富于创新的精神;通过整理研究中华民族与黄河洪水搏斗的历程,挖掘其自强不息、敢于担当等民族精神,从而延续历史文脉,增强文化自信,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5)王乃岳:《深入挖掘黄河文化的时代价值》,《中国水利》2020年第5期。

2.统筹构建黄河综合展示体系

黄河水利遗产体系形成历史悠久,承载着丰厚的历史信息,见证着黄河对中华民族发展的巨大作用。通过构建黄河综合展示体系,使更多的公众了解黄河水利事业的发展历程及其总体特征,体会黄河在中华民族与中华文明发展历程中的突出地位,实现保护、传承与弘扬黄河文化的目标。

黄河水利遗产本体展示方面,依托黄河河道和水利遗产,分地区或分河段地建设黄河展示场馆,统筹构建国家级、省级、地市级黄河区域或专题展示场馆,因地制宜地展示黄河水利的发展脉络、独特创造、卓越成就及其孕育的黄河文化,全方位、系统性地阐发黄河对于中华民族根和魂的塑造作用。除遗产本体展示外,还应鼓励通过水情教育基地、水利风景区、考古遗址公园、文化公园等建设项目以及文化线路、研学旅游等资源进行展示。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文化遗产日”等活动开展黄河遗产主题的传播,培育遗产解说、文化品牌、IP打造、论坛等宣传教育活动,创新文物展示利用方式,灵活采用传统方法与高科技手段,提升黄河水利遗产的展示水平。鼓励实施黄河水利遗产“走出去”战略,积极参与世界有关组织、科研机构、学术论坛的交流合作,承办国际性会展活动,将黄河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影响力,提高中华文化的国际话语权。(6)田学斌:《黄河文化:中华民族的根和魂》,《学习时报》2021年2月5日,第1版。

3.因地制宜地建设黄河水利遗产廊道

水不仅是自然资源,而且是文化资源。在统筹考虑黄河水资源承载力的前提下,针对资源禀赋较好的水利遗产尤其是河道湖泊遗产,因地制宜地开展特色水景观建设,使水利遗产在保护和传承中得以创新性利用。针对大型线性河道遗产,利用水体、水域岸线及其串联的自然与文化资源,根据不同河段的特点,建设风格迥然的水利遗产长廊;依托黄河沿线河湖、湿地和水利工程遗产,建设各具特色的水景观,改善生态与环境,丰富文化内涵。针对城区段河道遗产,利用沿线的自然景观,融合当地历史文化元素,结合城市建筑风貌和发展需求,建设城区水景观,推动产城融合互动和文化旅游产业结构升级,促进沿线文化城市群高质量发展;针对乡村段河道遗产,在水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实施“以水带村,以水润村,水通村美,水活村灵”或“以河流湖泊为线,连村成片”的治水措施与目标,助推乡村振兴。

4.加强黄河水文化产业布局与培育

以类型丰富的黄河水利遗产和独具特色的黄河文化为内容,培育文化产业,推进黄河水利遗产的创造性利用。依托传统河工技术和工艺,培育水利技术创新产品;依托遗产资源,采用广播影视、文艺表演、文学艺术、动漫等形式,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黄河水利文化产品;依托遗产承载的治黄历史和黄河文化,鼓励发展5G技术、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区块链、网络直播矩阵、虚拟展示等新兴产业和业态,讲好黄河故事,扩大社会覆盖面;(7)袁建军:《加快推进水利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发展的思考与建议》,《水利发展研究》2021年第4期。谋划具有较强带动性和辐射性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促进区域经济和相关行业、产业的发展。

(三)黄河水利遗产保护利用能力与保障措施建设

1.加强保护利用技术研究

针对黄河水利遗产保护利用理论与技术的薄弱环节,应加大相关科研支持力度,开展学科交叉、跨领域的综合研究。结合文物保护要求,研究黄河水利遗产尤其是“在用”古代水利工程的保护关键技术,制定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为日常维护、修缮和管理提供技术依据;开展不同类型的水利遗产保护、传承与利用试点工作,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2.加强水利遗产的监测

充分利用黄河沿线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测系统,设立水利遗产动态监测制度,及时跟踪更新水利遗产保护与管理的基本信息,为水利遗产的保护提供支撑。

3.进一步加强保障措施建设

为确保黄河水利遗产得到有效保护,需进一步加强保障措施建设。首先,建立健全黄河水利遗产保护的法规体系,利用《黄河法》等水法规的制定,将水利遗产保护纳入其中。其次,把黄河水利遗产保护纳入水利及其他相应部门发展的总体布局中,明确各部门及其各级主管部门的职责。再次,拓宽水利遗产保护与管理经费渠道,建立稳定的财政资金渠道,研究制定水利遗产保护利用的市场准入规则和投融资政策。最后,加强水利遗产保护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鼓励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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